大乘入楞伽经 - 第 21 页/共 28 页
一一观世间,皆是自心现,
于烦恼随眠,离苦得解脱。
声闻为尽智,缘觉寂静智,
如来之智慧,生起无穷尽。
“外实无有色,唯自心所现;
愚夫不觉知,妄分别有为。
不知外境界,种种皆自心;
愚夫以因喻,四句而成立。
智者悉了知,境界自心现,
不以宗因喻,诸句而成立。
“分别所分别,是为妄计相,
依止于妄计,而复起分别。
展转互相依,皆因一习气,
此二俱为客,非众生心起。
安住三界中,心心所分别,
所起似境界,是妄计自性。
“影像与种子,合为十二处,
所依所缘合,说有所作事。
犹如镜中像,翳眼见毛轮;
习气覆亦然,凡夫起妄见。
于自分别境,而起于分别,
如外道分别,外境不可得。
“如愚不了绳,妄取以为蛇;
不了自心现,妄分别外境。
如是绳自体,一异性皆离;
但自心倒惑,妄起绳分别。
妄计分别时,而彼性非有,
云何见非有,而起于分别?
“色性无所有,瓶衣等亦然;
但由分别生,所见终无有。
无始有为中,迷惑起分别,
何法令迷惑?愿佛为我说。
诸法无自性,但唯心所现,
不了于自心,是故生分别。
“如愚所分别,妄计实非有,
异此之所有,而彼不能知。
诸圣者所有,非愚所分别,
若圣同于凡,圣应有虚妄。
以圣治心净,是故无迷惑;
凡愚心不净,故有妄分别。
“如母语婴儿,汝勿须啼泣,
空中有果来,种种任汝取。
我为众生说,种种妄计果,
令彼爱乐已,法实离有无。
诸法先非有,诸缘不和合,
本不生而生,自性无所有。
“未生法不生,离缘无生处;
现生法亦尔,离缘不可得。
观实缘起要,非有亦非无,
非有无俱非,智者不分别。
外道诸愚夫,妄说一异性,
不了诸缘起,世间如幻梦。
“我无上大乘,超越于名言,
其义甚明了,愚夫不觉知。
声闻及外道,所说皆悭吝,
令义悉改变,皆由妄计起。
诸相及自体,形状及与名,
攀缘此四种,而起诸分别。
“计梵自在作,一身与多身,
及日月运行,彼非是我子。
具足于圣见,通达如实法,
善巧转诸想,到于识彼岸。
以此解脱印,永离于有无,
及离于去来,是我法中子。
“若色识转灭,诸业失坏者,
是则无生死,亦无常无常。
而彼转灭时,色处虽舍离,
业住阿赖耶,离有无过失。
色识虽转灭,而业不失坏,
令于诸有中,色识复相续。
“若彼诸众生,所起业失坏,
是则无生死,亦无有涅槃。
若业与色识,俱时而灭坏,
生死中若生,色业应无别。
色心与分别,非异非不异,
愚夫谓灭坏,而实离有无。
“缘起与妄计,展转无别相,
如色与无常,展转生亦尔。
既离异非异,妄计不可知,
如色无常性,云何说有无?
善达于妄计,缘起则不生;
由见于缘起,妄计则真如。
“若灭妄计性,是则坏法眼,
便于我法中,建立及诽谤。
如是色类人,当毁谤正法,
彼皆以非法,灭坏我法眼。
智者勿共语,比丘事亦弃,
以灭坏妄计,建立诽谤故。
“若随于分别,起于有无见,
彼如幻毛轮,梦焰与乾城。
彼非学佛法,不应与同住,
以自堕二边,亦坏他人故。
若有修行者,观于妄计性,
寂静离有无,摄取与同住。
“如世间有处,出金摩尼珠,
彼虽无造作,而众生受用。
业性亦如是,远离种种性,
所见业非有,非不生诸趣。
如圣所了知,法皆无所有;
愚夫所分别,妄计法非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