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入楞伽经 - 第 21 页/共 28 页

一一观世间,皆是自心现,   于烦恼随眠,离苦得解脱。   声闻为尽智,缘觉寂静智,   如来之智慧,生起无穷尽。   “外实无有色,唯自心所现;   愚夫不觉知,妄分别有为。   不知外境界,种种皆自心;   愚夫以因喻,四句而成立。   智者悉了知,境界自心现,   不以宗因喻,诸句而成立。   “分别所分别,是为妄计相,   依止于妄计,而复起分别。   展转互相依,皆因一习气,   此二俱为客,非众生心起。   安住三界中,心心所分别,   所起似境界,是妄计自性。   “影像与种子,合为十二处,   所依所缘合,说有所作事。   犹如镜中像,翳眼见毛轮;   习气覆亦然,凡夫起妄见。   于自分别境,而起于分别,   如外道分别,外境不可得。   “如愚不了绳,妄取以为蛇;   不了自心现,妄分别外境。   如是绳自体,一异性皆离;   但自心倒惑,妄起绳分别。   妄计分别时,而彼性非有,   云何见非有,而起于分别?   “色性无所有,瓶衣等亦然;   但由分别生,所见终无有。   无始有为中,迷惑起分别,   何法令迷惑?愿佛为我说。   诸法无自性,但唯心所现,   不了于自心,是故生分别。   “如愚所分别,妄计实非有,   异此之所有,而彼不能知。   诸圣者所有,非愚所分别,   若圣同于凡,圣应有虚妄。   以圣治心净,是故无迷惑;   凡愚心不净,故有妄分别。   “如母语婴儿,汝勿须啼泣,   空中有果来,种种任汝取。   我为众生说,种种妄计果,   令彼爱乐已,法实离有无。   诸法先非有,诸缘不和合,   本不生而生,自性无所有。   “未生法不生,离缘无生处;   现生法亦尔,离缘不可得。   观实缘起要,非有亦非无,   非有无俱非,智者不分别。   外道诸愚夫,妄说一异性,   不了诸缘起,世间如幻梦。   “我无上大乘,超越于名言,   其义甚明了,愚夫不觉知。   声闻及外道,所说皆悭吝,   令义悉改变,皆由妄计起。   诸相及自体,形状及与名,   攀缘此四种,而起诸分别。   “计梵自在作,一身与多身,   及日月运行,彼非是我子。   具足于圣见,通达如实法,   善巧转诸想,到于识彼岸。   以此解脱印,永离于有无,   及离于去来,是我法中子。   “若色识转灭,诸业失坏者,   是则无生死,亦无常无常。   而彼转灭时,色处虽舍离,   业住阿赖耶,离有无过失。   色识虽转灭,而业不失坏,   令于诸有中,色识复相续。   “若彼诸众生,所起业失坏,   是则无生死,亦无有涅槃。   若业与色识,俱时而灭坏,   生死中若生,色业应无别。   色心与分别,非异非不异,   愚夫谓灭坏,而实离有无。   “缘起与妄计,展转无别相,   如色与无常,展转生亦尔。   既离异非异,妄计不可知,   如色无常性,云何说有无?   善达于妄计,缘起则不生;   由见于缘起,妄计则真如。   “若灭妄计性,是则坏法眼,   便于我法中,建立及诽谤。   如是色类人,当毁谤正法,   彼皆以非法,灭坏我法眼。   智者勿共语,比丘事亦弃,   以灭坏妄计,建立诽谤故。   “若随于分别,起于有无见,   彼如幻毛轮,梦焰与乾城。   彼非学佛法,不应与同住,   以自堕二边,亦坏他人故。   若有修行者,观于妄计性,   寂静离有无,摄取与同住。   “如世间有处,出金摩尼珠,   彼虽无造作,而众生受用。   业性亦如是,远离种种性,   所见业非有,非不生诸趣。   如圣所了知,法皆无所有;   愚夫所分别,妄计法非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