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集释 - 第 91 页/共 100 页
大公调曰:“不然。今计物之数,不止于万,而期曰万物者,以数之多者号而读之也。【一】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一)者也;道者为之公【二】。因其大以号而读之则可也【三】,已有之矣,乃将得比哉【四】!则若以斯辩,譬犹狗马,其不及远矣【五】。”
【一】【注】夫有数之物,犹不止于万,况无数之数,谓道而足耶!
【疏】期,限也。号,语也。夫有形之物,物乃无穷,今世人语之,限曰万物者,此举其大经为言也。亦犹虚道妙理,本自无名,据其功用,强名为道,名于理未足也。
【释文】《而读》李云:读,犹语也。
【二】【注】物得以通,通物无私,而强字之曰道。
【疏】天覆地载,阴阳生育,故形气之中最大者也。天道能通万物,亭毒苍生,施化无私,故谓之公也。
【释文】《强字》巨丈反。
【三】【注】所谓道可道也。
【疏】大通有物,生化群品,语其始本,实曰无名,因其功号,读亦可也。
【四】【注】名已有矣,故乃将无可得而比耶!
【疏】因其功用,已有道名,不得将此有名比于无名之理。以斯比拟,去之迢递。
【五】【注】今名之辩无,不及远矣,故谓道犹未足也;必在乎无名无言之域而后至焉,虽有名,故莫之比也。
【疏】夫独以狗马二兽语而相比者,非直大小有殊,亦乃贵贱斯别也。今以有名之道比无名之理者,非直粗妙不同,亦深浅斯异,故不及远也。
【校】(一)阙误引刘得一本大作广。
少知曰:“四方之内,六合之里,万物之所生恶起【一】?”
【一】【注】问此者,或谓道能生之。
【疏】六合之内,天地之间,万物动植,从何生起?少知发问,欲辩其原。
【释文】《恶起》音乌。
大公调曰:“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一】,欲恶去就于是桥起,雌雄片合于是庸有【二】。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三】。此名实之可纪,精微之可志也【四】。随序之相理,桥运之相使,穷则反,终则始。此物之所有【五】,言之所尽,知之所至,极物而已【六】。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七】,此议之所止【八】。”
【一】【注】言此皆其自尔,非无所生。
【疏】夫三光相照,二仪相盖,风雨相治,炎凉相代,春夏相生,秋冬相杀,岂关情虑,物理自然也。◎俞樾曰:盖当读为害。尔雅释言:盖,割裂也,释文曰:盖,舍人本作害。是盖害古字通。阴阳或相害,或相治,犹下句云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也。
【二】【注】凡此事故云为趋舍,近起于阴阳之相照,四时之相代也。
【疏】矫,起貌也。庸,常也。顺则就而欲,逆则恶而去。言物在阴阳造化之中,蕴斯情虑,开杜交合,以此为常也。
【释文】《欲恶》乌路反。《桥起》居表反。下同。又音羔。王云:高劲,言所起之劲疾也。《片合》音判,又如字。
【三】【疏】夫逢泰则安,遇否则危,危则为祸,安则为福,缓者为寿,急者为夭,散则为死,聚则为生。凡此数事,出乎造物相摩而成,其犹四叙变易迁贸,岂关情虑哉!
【四】【注】过此以往,至于自然。自然之故,谁知所以也!
【疏】志,记也。夫阴阳之内,天地之间,为实有名,故可纲可纪。假令精微,犹可言记,至于重玄妙理,超绝形名,故不可以言象求也。
【五】【注】皆物之所有,自然而然耳,非无能有之也。
【疏】夫四序循环,更相治理,五行运动,递相驱役,物极则反,终而复始。物之所有,理尽于斯。
【释文】《随序》谓变化相随,有次序也。序,或作原,一本作享。《桥运之相使》桥运,谓相桥代顿至,次序以相通理,桥运以相制使也。
【六】【注】物表无所复有,故言知不过极物也。
【疏】夫真理玄妙,绝于言知。若以言诠辩,运知思虑,适可极于有物而已,固未能造于玄玄之境。
【释文】《所复》扶又反。
【七】【注】废起皆自尔,无所原随也。
【八】【注】极于自尔,故无所议。
【疏】睹,见也。随,逐也。夫见道之人,玄悟之士,凝神物表,寂照环中,体万境皆玄,四生非有,岂复留情物物而推逐废起之所由乎!所谓(之)言语道断,议论休止者也。
少知曰:“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遍于其理【一】?”
【一】【注】季真曰,道莫为也。接子曰,道或使。或使者,有使物之功也。
【疏】季真接子,并齐之贤人,俱游稷下,故托二贤明于理。莫,无也。使,为也。季真以无为为道,接子谓道有(为)使物之功,各执一家,未为通论。今少知问此以定臧否,于素情妙理谁正谁偏者也。
【释文】《季真接子》李云:二贤人。◎俞樾曰:尚书微子篇殷其勿或乱正四方,多士篇时予乃或言,枚传并曰:或,有也。礼记祭义篇庶或飨之,孟子公孙丑篇夫既或治之,郑赵注并曰:或,有也。此云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或与莫为对文。莫,无也;或,有也。周易益上九,莫益之,或击之,亦以莫或相对。◎庆藩案接子,汉书古今人表作捷子。接捷字异而义同。尔雅接捷也,郭璞曰:捷,谓相接续也。(公羊春秋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接,僖三十年郑伯接卒,左谷皆作捷。)又案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索隐云:接子,古箸书者之名号。《孰遍》音遍,徐音篇。
大公调曰:“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虽有大知,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一】。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二】,或之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三】。或使则实【四】,莫为则虚【五】。有名有实,是物之居【六】;无名无实,在物之虚【七】。可言可意,言而愈疏【八】。未生不可忌,【九】已死不可徂(一)【一0】。死生非远也,理不可睹【一一】。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一二】。吾观之本,其往无穷;吾求之末,其来无止。无穷无止,言之无也,与物同理;【一三】或使莫为,言之本也,与物终始【一四】。道不可有,有不可无【一五】。道之为名,所假而行【一六】。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一七】?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一八】;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一九】。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二0】;非言非默,议有所(二)极【二一】。”
【一】【注】物有自然,非为之所能也。由斯而观,季真之言当也。
【疏】夫目见耳闻,鸡鸣狗吠,出乎造化,愚智同知。故虽大圣至知,不能用意测其所为,不能用言道其所以,自然鸣吠,岂道使之然!是知接子之言,于理未当。
【释文】《吠》符废反。《大知》音智。
【二】【注】皆不为而自尔。
【疏】假令精微之物无有伦绪,粗大之物不可围量,用此道理推而析之,未有一法非自然独化者也。
【三】【注】物有相使,亦皆自尔,故莫之为者,未为非物也。凡物云云,皆由莫为而过去(三)。
【疏】不合于道,故未免于物;各滞一边,故卒为过患也。
【四】【注】实自使之。
【疏】滞有(为)〔故〕也。
【五】【注】无使之也。
【疏】溺无故也。
【六】【注】指名实之所在。
【七】【注】物之所在,其实至虚。
【疏】夫情苟滞于有,则所在皆物也;情苟尚无,则所在皆虚也;是知有无在心,不在乎境。
【八】【注】故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后至焉。
【疏】夫可以言诠,可以意察者,去道弥疏远也。故当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后至焉。
【九】【注】突然自生,制不由我,我不能禁。
【一0】【注】忽然自死,吾不能违。
【疏】忌,禁也。阻,碍也。突然而生,不可禁忌,忽然而死,有何碍阻!唯当随变任化,所在而安。字亦有作沮者,怨也。处顺而死,故不怨丧也。
【释文】《不可徂》一本作阻。
【一一】【注】近在身中,犹莫见其自尔而欲忧之。
【疏】劳息聚散,近在一身,其理窈冥,愚人不见。
【一二】【注】此二者,世所至疑也。
【疏】有无二执,非达者之心,疑惑之人情偏,乃为议论之也。
【一三】【注】物理无穷,故知言无穷,然后与物同理也。
【疏】本,过去也。末,未来也。过去已往,生化无穷,莫测根原,焉可意致!假令盛谈无有,既其偏滞,未免于物,故与物同于一理也。
【一四】【注】恒不为而自使然也。
【疏】本,犹始。各执一边以为根本者,犹未免于本末也,故与有物同于始,斯离于物也。
【一五】【注】道故不能使有,而有者常自然也。
【疏】夫至道不绝,非有非无,故执有执无,二俱不可也。
【一六】【注】物所由而行,故假名之曰道。
【疏】道大无名,强名曰道,假此名教,(动)〔勤〕而行之也。
【一七】【注】举一隅便可知。
【疏】胡,何也。方,道也。或使莫为,未阶虚妙,斯乃俗中一物,偏曲之人,何足以造重玄,语乎大道?
【一八】【注】求道于言意之表则足。
【一九】【注】不能忘言而存意则不足。
【疏】足,圆遍也。不足,遍滞也。苟能忘言会理,故曰言未尝言,尽合玄道也。如其执言不能契理,既乖虚通之道,故尽是滞碍之物也。
【二0】【注】夫道物之极,常莫为而自尔,不在言与不言。
【疏】道物极处,非道非物,故言默不能尽载之。
【二一】【注】极于自尔,非言默而议(之)(四)也。
【疏】默非默,议非议,唯当索之于四句之外,而后造于众妙之门也。
【校】(一)赵谏议本徂作阻。(二)世德堂本有所作其有。(三)赵本去下有所字。(四)之字依世德堂本删。
卷九上杂篇外物第二十六 杂篇寓言第二十七
杂篇外物第二十六【一】
【一】【释文】以义名篇。
外物不可必【一】,故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二】。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三】。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四】。木与木相摩则然,金与火相守则流【五】。阴阳错行,则天地大絯,于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六】。有甚忧两陷而无所逃【七】,螴蜳不得成【八】,心若县于天地之间【九】,慰暋(一)沈屯【一0】,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一一】,众人焚和【一二】,月固不胜火【一三】,于是乎有僓然而道尽【一四】。
【一】【疏】域心执固,谓必然也。夫人间事物,参差万绪,惟安大顺,则所在虚通,若其逆物执情,必遭祸害。
【释文】《外物》王云:夫忘怀于我者,固无对于天下,然后外物无所用必焉。若乃有所执为者,谅亦无时而妙矣。◎卢文弨曰:宋本必作心。◎庆藩案文选嵇叔夜养生论注引司马云:物,事也。忠孝,内也,外事咸不信受也。释文阙。
【二】【注】善恶之所致,俱不可必也。
【疏】龙逢比干,外篇已解。箕子,殷纣之庶叔也,忠谏不从,惧纣之害,所以徉狂,亦终不免杀戮。恶来,纣之佞臣,毕志从纣,所以俱亡。
【三】【注】精诚之至。
【疏】碧,玉也。子胥苌弘,外篇己释。而言流江者,忠谏夫差,夫差杀之,取马皮作袋,为鸱鸟之形,盛伍员尸,浮之江水,故云流于江。苌弘遭谮,被放归蜀,自恨忠而遭谮,遂刳肠而死。蜀人感之,以匮盛其血,三年而化为碧玉,乃精诚之至也。
【释文】《而化为碧》吕氏春秋藏其血三年,化为碧玉。◎庆藩案太平御览八百九引司马云;苌弘忠而流,故其血不朽而化为碧。释文阙。
【四】【注】是以至人无心而应物,唯变所适。
【疏】孝己,殷高宗之子也。遭后母之难,忧苦而死。而曾参至孝,而父母憎之,常遭父母打,邻乎死地,故悲泣也。夫父子天性,君臣义重,而至忠至孝,尚有不爱不知,况乎世事万涂,而可必固者!唯当忘怀物我,适可全身远害。
【释文】《孝己》李云:殷高宗之太子。《曾参》李云:曾参至孝,为父所憎,尝见绝粮而后苏。
【五】【疏】夫木生火,火克金,五行之气,自然之理,故木摩木则火生,火守金则金烁。是以诚心执固而必于外物者,烁灭之败。◎俞樾曰:淮南子原道篇亦云两木相摩而然。然两木相摩,未见其然。下句云金与火相守则流,疑此句亦当作木与火。下文云,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又云,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众人焚和,月固不胜火。是此章多言火,益知此文之当为木与火矣。盖木金二物皆畏火,故举以为言,见火之为害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