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注(汉河上公) - 第 17 页/共 21 页
陈其戒令也。欲大反小,欲多反少,自然之道也。
报怨以德。
修道行善,绝祸於未萌也。
图难於其易,
欲图难事#3,当於易时未及成也。
为大於其细。
欲为大事,必作於小,祸乱从小来也。
天下难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细。是以大人终不为大,
处谦虚也。
故能成其大。
天下共归之也。
夫轻诺必寡信,
不重言也。
多易必多难。
不慎患也。
是以圣人犹难之,
圣人动作举事,犹进退重难之,欲塞其故源也。
故终无难。
圣人终身无患难之事,由避害深也。
守微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
治身治国,安静者易守持。
其未兆易谋,
情欲祸患,未有形兆时,易谋止也。
其脆易破,
祸乱未至萌,情欲未见於色,如脆弱易破除也。
其微易散。
其未彰着,微小易散去也。
为之於未有,
欲有所为,当於未有萌芽之时,塞其端。
治之於未乱。
治身治国,於未乱之时,当预闭其门。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从小成大。
九层之台,起於累土;
从卑至高。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从近至远。
为者败之,
有为於事,废於自然;有为於义,废於仁,有为於色,废於精神也。
执者失之。
执利遇患,执道全身,坚持不得,推让还及。
圣人无为,故无败;
圣人不为文华,不为己利,不为残贼,故无坏败。
无执,故无失。
圣人有德以教愚,有财以与贫,无所执藏,故无所失於人。
民之从事,常於几成而败之,
从,为也。民之为事,常於功德几成而贪位好名,而奢泰盈满,而自败之也。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终当如始,不致懈怠。
是以圣人欲不欲#4,
圣人欲人所不欲也。人欲彰显,圣人欲韬光;人欲文饰,圣人欲质朴;人欲於色,圣人欲於德。
不贵难得之货;
圣人不眩晃为服玩,不贱石贵玉也。
学不学,
圣人学人所不能学。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人学治世,圣人学治身守道真也。
复众人之所过。
众人学问皆反也,过本为末#5,过实为华。复之者,使反本实者也。
以辅万物之自然,
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6。
而不敢为。
圣人动作因循,不敢有所造为,恐离本也。
淳德第六十五
古之善为道者,
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
非以明民,
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
将以愚之。
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不可治理者,以其智太多,必为巧伪。
以智治国,国之贼;
使智惠之人理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祸福,而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不使智惠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楷式。
两者谓智不智也。常能知智者贼,不智者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楷式,是谓玄德。
玄,天也。能知治身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
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极也。
与物反矣,
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欲施与人也。
然后乃至大顺。
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大顺者,天理也。
后己第六十六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江海以卑下,故众流归之,若民归就於王也。
故能为百谷王。
直以就下,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圣人欲上民,
欲在民之上也。
必以言下之;
法江海,处谦虚。
欲先民,
欲在民之前也。
必以身后之。
先人而后己也。
是以圣人处民上而不重,
圣人在民上为主,不以尊贵虐下,故民戴仰,不以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