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注(汉河上公) - 第 17 页/共 21 页
  
  
   陈其戒令也。欲大反小,欲多反少,自然之道也。
  报怨以德。
  修道行善,绝祸於未萌也。
  图难於其易,
  欲图难事#3,当於易时未及成也。
  为大於其细。
  欲为大事,必作於小,祸乱从小来也。
  天下难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细。是以大人终不为大,
  处谦虚也。
  故能成其大。
  天下共归之也。
  夫轻诺必寡信,
  不重言也。
  多易必多难。
  不慎患也。
  是以圣人犹难之,
  圣人动作举事,犹进退重难之,欲塞其故源也。
  故终无难。
  圣人终身无患难之事,由避害深也。
  守微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
  治身治国,安静者易守持。
  其未兆易谋,
  情欲祸患,未有形兆时,易谋止也。
  其脆易破,
  祸乱未至萌,情欲未见於色,如脆弱易破除也。
  其微易散。
  其未彰着,微小易散去也。
  为之於未有,
  欲有所为,当於未有萌芽之时,塞其端。
  治之於未乱。
  治身治国,於未乱之时,当预闭其门。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从小成大。
  九层之台,起於累土;
  从卑至高。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从近至远。
  为者败之,
  有为於事,废於自然;有为於义,废於仁,有为於色,废於精神也。
  执者失之。
  执利遇患,执道全身,坚持不得,推让还及。
  圣人无为,故无败;
  圣人不为文华,不为己利,不为残贼,故无坏败。
  无执,故无失。
  圣人有德以教愚,有财以与贫,无所执藏,故无所失於人。
  民之从事,常於几成而败之,
  从,为也。民之为事,常於功德几成而贪位好名,而奢泰盈满,而自败之也。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终当如始,不致懈怠。
  是以圣人欲不欲#4,
  圣人欲人所不欲也。人欲彰显,圣人欲韬光;人欲文饰,圣人欲质朴;人欲於色,圣人欲於德。
  不贵难得之货;
  圣人不眩晃为服玩,不贱石贵玉也。
  学不学,
  圣人学人所不能学。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人学治世,圣人学治身守道真也。
  复众人之所过。
  众人学问皆反也,过本为末#5,过实为华。复之者,使反本实者也。
  以辅万物之自然,
  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6。
  而不敢为。
  圣人动作因循,不敢有所造为,恐离本也。
  淳德第六十五
  古之善为道者,
  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
  非以明民,
  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
  将以愚之。
  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不可治理者,以其智太多,必为巧伪。
  以智治国,国之贼;
  使智惠之人理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祸福,而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不使智惠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楷式。
  两者谓智不智也。常能知智者贼,不智者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楷式,是谓玄德。
  玄,天也。能知治身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
  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极也。
  与物反矣,
  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欲施与人也。
  然后乃至大顺。
  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大顺者,天理也。
  后己第六十六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江海以卑下,故众流归之,若民归就於王也。
  故能为百谷王。
  直以就下,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圣人欲上民,
  欲在民之上也。
  必以言下之;
  法江海,处谦虚。
  欲先民,
  欲在民之前也。
  必以身后之。
  先人而后己也。
  是以圣人处民上而不重,
  圣人在民上为主,不以尊贵虐下,故民戴仰,不以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