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注(汉河上公) - 第 17 页/共 21 页

陈其戒令也。欲大反小,欲多反少,自然之道也。   报怨以德。   修道行善,绝祸於未萌也。   图难於其易,   欲图难事#3,当於易时未及成也。   为大於其细。   欲为大事,必作於小,祸乱从小来也。   天下难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细。是以大人终不为大,   处谦虚也。   故能成其大。   天下共归之也。   夫轻诺必寡信,   不重言也。   多易必多难。   不慎患也。   是以圣人犹难之,   圣人动作举事,犹进退重难之,欲塞其故源也。   故终无难。   圣人终身无患难之事,由避害深也。   守微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   治身治国,安静者易守持。   其未兆易谋,   情欲祸患,未有形兆时,易谋止也。   其脆易破,   祸乱未至萌,情欲未见於色,如脆弱易破除也。   其微易散。   其未彰着,微小易散去也。   为之於未有,   欲有所为,当於未有萌芽之时,塞其端。   治之於未乱。   治身治国,於未乱之时,当预闭其门。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从小成大。   九层之台,起於累土;   从卑至高。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从近至远。   为者败之,   有为於事,废於自然;有为於义,废於仁,有为於色,废於精神也。   执者失之。   执利遇患,执道全身,坚持不得,推让还及。   圣人无为,故无败;   圣人不为文华,不为己利,不为残贼,故无坏败。   无执,故无失。   圣人有德以教愚,有财以与贫,无所执藏,故无所失於人。   民之从事,常於几成而败之,   从,为也。民之为事,常於功德几成而贪位好名,而奢泰盈满,而自败之也。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终当如始,不致懈怠。   是以圣人欲不欲#4,   圣人欲人所不欲也。人欲彰显,圣人欲韬光;人欲文饰,圣人欲质朴;人欲於色,圣人欲於德。   不贵难得之货;   圣人不眩晃为服玩,不贱石贵玉也。   学不学,   圣人学人所不能学。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人学治世,圣人学治身守道真也。   复众人之所过。   众人学问皆反也,过本为末#5,过实为华。复之者,使反本实者也。   以辅万物之自然,   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6。   而不敢为。   圣人动作因循,不敢有所造为,恐离本也。   淳德第六十五   古之善为道者,   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   非以明民,   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   将以愚之。   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不可治理者,以其智太多,必为巧伪。   以智治国,国之贼;   使智惠之人理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祸福,而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不使智惠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楷式。   两者谓智不智也。常能知智者贼,不智者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楷式,是谓玄德。   玄,天也。能知治身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   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极也。   与物反矣,   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欲施与人也。   然后乃至大顺。   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大顺者,天理也。   后己第六十六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江海以卑下,故众流归之,若民归就於王也。   故能为百谷王。   直以就下,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圣人欲上民,   欲在民之上也。   必以言下之;   法江海,处谦虚。   欲先民,   欲在民之前也。   必以身后之。   先人而后己也。   是以圣人处民上而不重,   圣人在民上为主,不以尊贵虐下,故民戴仰,不以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