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真经注-宋-朱弁 - 第 23 页/共 31 页

可谓一矣。   备此三者乃谓执一。   一也者,无适之道也,万物之本也。   清静守一,动而不知。万物宗本,不出於是。   君数易法,国数易君,   数易法度,民不堪命。国之无本,君能久乎?   人以其位,达其好憎,下之径衢,不可胜理。   天子恃尊以位,不约所欲,任达好憎之性,因成取舍之私。法令滋彰,下多岐路,不可胜理也。   故君失一,其乱甚於无君,   夫无君之时,犹义以相扶,咸以相服。以其不能固乃立主之。今君反为乱阶,则不如无君矣。   君必执一,而后能群矣。   文子问曰:王道有几?老子曰:一而已矣。   得一而已。   文子曰:古有以道王者,有以兵王者,何其一也?曰:以道王者,德也;以兵王者,亦德也。   上以道得,下以义得。   用兵有五;有义兵,有应兵,有忿兵,有贪兵,有骄兵。诛暴拯弱,谓之义;敌来加己,不得己而用之,谓之应;争小故   故事。   不胜其心,谓之忿;利人土地,欲人财货,谓之贪;恃其国家之大,矜其人民之众,欲见贤於敌国者,谓之骄。义兵王,   合天下心故王。   应兵胜,   以其后动故胜。   忿兵败,   小不胜忍故败。   贪兵死,   不能自守故死。   骄兵灭,   盈反天道故灭。   此天道然也。   老子曰:释道而任智者危,弃数而用才者困。   释,舍也。数,天之常数也。凡舍道任智,则靡日可安。弃数用才,则劣而莫济矣。   故守分循理,失之不忧,得之不喜,成者非所为也,得者非所求也。   夫守自道之分,循必然之理者,适委天命,静安所遇,虽成之与得,付在偶然。故无忧喜,关其内也。   入者有受而无取,出者有授而无与。   怀道以容万类,则虽有受,非贪取也。抱德以施群品,则虽有授,非私与也。   因春而生,因秋而杀,所生不得,所杀不怨,即几於道矣。   忘情於中,顺时行令,岂容德怨於中间哉?   文子问曰;王天下得其欢心,为之奈何?老子曰:若江海是已,   谦而不溢,容而不择,可谓归万物之道,尽群下之心也。   淡兮无味,用之不既,   虚静淡泊,而应之无尽也。   先小而后大。   先以善下之小,后成深广之大。   夫欲上人者,必以其言下之;欲先人者,必以其身后之。天下必效其欢爱,   凡由下致上,持后取先,盖顺天而成。物之所与,则欢爱之道自得彼之诚也。   进其仁义,而无苛气。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天下乐推而不厌,虽绝国殊俗,蜎飞蠕动,莫不亲爱。   夫理顺於正,物就其爱,然以仁爱义正,则殊俗异类知有所亲,欣戴乐推而无厌也。   无之而不通,无往而不遂,故为天下贵。   执此道者,有前无括,旁通皆可,得非天下之贵乎?   老子曰:执一世之法籍,以非传代之俗,譬犹胶柱而调瑟也。   五音合变以成文,百代合宜而制法。调之在变,不可胶柱,治之在宜,不可执法。   圣人者应时偶变,见形施宜,   斯不胶执之谓。   世异即事变,时移即俗易,论世而立法,随时而举事。   兆庶情伪,风俗不一;帝王质文,世有损益。立事与时,非圣者孰能尽哉?   上古之王,法度不同,非故相反也,时务异也。是故不法其已成之法,而法其所以为法,所以为法者,与化推移也。   已成之法,如已祭天祝地,一时之用,奚可格哉?唯因化推移以为法者,不可不法也。   圣人之法可观也,其所以作法,不可原也。   法施於外,则可观睹,权在於内,不可原究也。   其言可听也,其所以言,不可形也。   法度之言则可传听,而立意之由固难显着矣。   三皇、五帝轻天下,细万物,齐死生,同变化,   遗位而忘怀,一遇而大顺。   抱道推诚,以镜万物之情,   道法诚明,故可通鉴。   上与道为友,下与化为人。   往复皆道,道友己也。动静在化,化治於人也。   今欲学其道,不得其清明。   未俗清变,不复清明之道。   玄圣守其法籍,行其宪令,必不能以为治矣。   响使玄古圣君处於今世,犹施古法,固不能治也。且夫执古御今,不合时变;以今学古,不得清明。盖取随时以为光大者矣。   文子问为政,老子曰:御之以道,养之以德,   以道御之,民得所适。以德养之,民知所归也。   无示以贤,无加以力,   国君尚贤,则争名於朝;加以威力,则结怨於一。   损而执一,   消损贤力,秉执道德矣。   无处可利,无见可欲,   处可利者必遗博爱之义,见可欲者必乱恒政之心也。   方而不割,廉而不刿,   方不因割,康不因削,皆使自全其陆。   无矜无伐。   无矜能,无伐功。   御之以道即民附,   亲附。   养之以德即民服,   怀服。   无示以贤即民足,   各足。   无加以力即民朴。   莫知所怨,民自全矣。   无示以贤者,俭也,无加以力者,不敢也。   君俭用则天下无不足矣。君不敢则万物全自然矣。   下以聚之,赂以取之,俭以自全,不敢自安。   得亲下之道,聚而能和。全给养之资,归之以利。夫俭足则无欲,是能全德。不敢自安则无怨,故可自安也。   不下即离散,不养即背叛,示以贤即民争,加以力即民怨。离散即国势衰,民背叛即上无威,民争即轻为非,下怨其上即位危。四者诚修,正道几矣。   君能成修众德,绝此四患,虽曰德政之道,斯亦近於淳古之风也。   老子曰:上言者下用也,下言者,上用也,   纳下言,从谏如流;奉上言,其出如纶。   上言者常用也,下古。者权也。   立教由君,是以常用。谏而必纳,所贵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