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真经注-宋-朱弁 - 第 12 页/共 31 页
以厚德为宗。
载於不竭之府,
以自足为资。
出令如流水之原,
利物而常顺。
使民於不争之官,
虚柔而治之。
开必得之门,
由易故不失也。
不为不可成,
不易物材而为也。
不求不可得,
不企所无之分也。
不处不可久,
去乎骄盈。
不行不可复。
离乎执繁。
大人行可说之政,’而人莫不顺其命,命顺时从小而致大,命逆即以善为害,以成为败。
大人政简,莫不悦以化行,理自光大而烦苛之政反此宜焉。
夫所谓大丈夫者,内强而外明,内强如天地,外明如日月,天地无所不覆载,日月无所不照明。大人以善示民,不变其故,不易其常,天下听令如草从风。
任道立德,则善之可示也;因时顺性,则令之可行。
政失於春,岁星盈缩,不居其常;政失於夏,荧惑逆行;政失於秋,太白不当,出入无常;政失於冬,辰星不效其乡;四时失政,镇星摇荡,日月见谪,五星悖乱彗星出。
唯修德者无之。
春政不失禾黍滋,
天时人事合也,故顺和生之气,故得五稼滋茂也。
夏政不失雨降时,
则降雨以时也。
秋政不失民殷昌,
谷果成实,民自殷之。
冬政不失国家宁康。
冬阴安静,政以顺之,故宁康也。
通玄真经卷之二竟
通玄真经卷之三
宋宣义郎试大理寺主薄兼
括州缙云县令朱井正仪注
九守篇
守者专一於志,而九备於数极,则物无不在其域,事无不与其成。此篇自《守朴》已上,至於《守虚》凡有十章。各标守字,唯一章各隐,九数之中,文着於一篇之内,今称九守者,盖在用九之义也。
老子曰:天地未形,窈窈冥冥,混而为一,
混同元气。
寂然清澄,重浊为地,精微为天,
一至清澄,则自有轻重之比。
离而为四时,分而为阴阳,
气有滞躁,故生阴阳。数有终始,故为四时。
精气为人,烦气为虫,
是以人得最灵之名,虫为庶类之数也矣。
刚柔相成,万物乃生。
刚阳之性也。柔阴之体也。二气推接,乃资生矣。
精神本乎天,
禀轻清以虚通。
骨骸根于地,
禀重浊而系滞。
精神入其门,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夫有生化,天理之常。故其生也,则欻尔为形为神。其化也,则寂然反本归根。来非所尚,去非在我,则我尚之见,冯何立哉?门者,复化之蹊也。
故圣人法天顺地,不拘於俗,不诱於人,
不敢我尚,推彼自然。
以天为父,以地为母,
宗顺於神形之极,法则於覆载之德。
阴阳为纲,四时为纪,
不持此以为纲纪,则无以同乎大顺也矣。
天静以清,地定以宁,万物逆者死,顺者生。
天地尚以安静而成其德,况夫所生之物欲躁动而可求存者乎?
故静漠者神明之宅也,虚无者道之所居也。
精神营定,安乎天之静漠;大道宗体,在乎心之虚无。
夫精神者所受於天,骸骨者所禀於地也。
所谓贵神以存形耳。
故曰:道生一,
夫道无所生,一无所立。今观肇有之前,强名曰道;数方混,故谓之一也。
一生二,
启泮为阴阳二气也。
二生三,
阳清上为天,阴凝下为地,二气交和,中为人也。
三生万物。
三才既立,万化能生,故品类日新矣。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背阴面阳,物之顺生也。冲之为和,生气之本也。
老子曰:人受天地变化而生,
受气以变化,而生此形神。
一月而膏,
结聚之始,貌如脂膏。
二月而脉,
血气道而成脉也。
三月而胚,
内未坚,但有胚段也。
四月而胎,
微有状貌。
五月而筋,
全生十月,五得其半。筋者,坚肉柔骨,处刚柔半,故此时成也。夫精血之变,以成骨肉,而骨坚肉滞,则生气不通,故肉藏其脉,骨连其筋,以通泄生气,连缀支节也。
六月而骨,
精凝结,变之为骨也。
七月而成,
内全五藏,外具九窍。
八月而动,
动於支体。
九月而躁,
动之数也。
十月而生,形骸已成,五藏乃形。
中外各正。
肝主目,肾主耳,脾主舌,肺主鼻,胆主口。
此之所主,或与诸说不同。虽五藏七窍定有所主,而勾带开通,无所不应。故此独不言心者,以其众藏之灵者,故外之一窍,主所不及也。
外为表,中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