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 第 98 页/共 108 页

木火金水运,面北受气,凡气之在泉者,脉悉不见,唯其左右之气脉可见之。在泉之气,善则不见,恶者可见,病以气及客主淫胜名之。在天之气,其亦然矣。   厥阴在泉,则右不应二,   少阴在右故。   太阴在泉,则左不应。   少阴在左故。   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寸口不应;土运之岁,面南行令,故少阴司天,则二手寸口不应也。   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   亦左右义也。   诸不应者,反其诊则见矣。   不应皆为脉沉,脉沉下者,仰手而况,覆其手,则沉为浮,细为大也。   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   司天日上,在泉日下。   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左右同#4。   尺不应寸,左右悉与寸不应义同。   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   要,谓知阴阳所在也。知则用之不惑,不知则尺寸之灭,沉浮小大,常三岁一差。欲求其意,犹绕树问枝,虽白首区区,尚未知所诣,况其旬月而可知乎!   帝曰:善。天地之气,内淫而病何如?岐伯曰:岁厥阴在泉,风淫所胜,则地气不明,平野昧,草乃早秀。民病洒洒振寒,善伸数欠,心痛支满,两胁裹急,饮食不下,鬲咽不通,食则呕,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皆重。   谓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岁也。地气不明,谓天围之际,气色昏暗,风行地上,故平野皆然。昧,谓暗也。胁,谓两乳之下及珐外也。伸,谓以欲伸努筋骨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洒洒振寒,善伸数欠,为胃病。食则呕,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皆重,为脾病。饮食不下,鬲咽不通,邪在胃管也。盖厥阴在泉之岁,木王而克脾胃,故病如是。又按《脉解》云:所谓食则呕者,物盛满而上溢,故呕也。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十二月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出,故日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   岁少阴在泉,热淫所胜,则焰浮川泽,阴处反明。民病腹中常呜,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寒热皮肤痛,目瞑齿痛,项#5肿,恶寒发热如疟,少腹中痛,腹大,垫虫不藏。   谓乙卯、丁卯、己卯、辛卯、癸卯、乙酉、丁酉、己酉、辛酉、癸酉岁也。阴处,北方也。不能久立,足无力也。腹大,谓心气不足也。金火相薄而为是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齿痛项肿,为大肠病;腹中雷呜,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也。盖少阴在泉之岁,火克金,故大肠病也。   岁太阴在#6泉,草乃早荣,   新校正云:详此四字疑衍。   湿淫所胜,则埃昏岩谷,黄反见黑,至阴之交。民病饮积,心痛耳聋,浑浑惇惇,嗑肿喉痹,阴病血见,少腹痛肿,不得小便,病冲头痛,目似脱,项似拔,腰似折,脏不可以回,胭如结,踹如别。   谓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甲戌、丙戌、戊戌、庚戌、壬戌岁也。太阴为土,色见应黄於天中,而反见於北方黑处也。水土同见,故日至阴之交,合其气色也。冲头痛,谓脑后眉问痛也。胭,谓膝后曲脚之中也。踹,腑后软肉处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耳聋浑浑惇惇,啦肿喉痹,为三焦病。为病冲头痛,目以脱,项似拔,腰似折,脾不可以回,胭如结,端如别,为膀胱足太阳病。又少腹肿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盖太阴在泉之岁,土王克太阳,故病如是也。(胭,戈麦切。)   岁少阳在泉,火淫所胜,则焰明郊野,寒热更至。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则血便。少阴同候。   谓乙巳、丁巳、己巳、辛巳、癸巳、乙亥、丁亥、己亥、辛亥、癸亥岁也。处寒之时,热更其气,热气既往,寒气后来,故云更至也。余候与少阴在泉证同。   岁阳明在泉,燥淫所胜,则雾雾清暝。民病喜呕,呕有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反侧,甚则嗑乾面尘,身无膏泽,足外反热。   谓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岁也。露雾,谓露暗不分,似雾也。清,薄寒也。言雾起露暗,不辫物形而薄寒也。心胁痛,谓心之傍,胁中痛也。面尘,谓面上如有触冒尘土之色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病喜呕,呕有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反侧,甚则面尘,身无膏泽,足外反热,为胆病。隘乾面尘,为肝病。盖阳明在泉之岁,金旺克木,故病如是。又按《脉解》云:少阳所谓心胁痛者,言少阳盛也,盛者心之所衰#7也,九月阳气尽而阴气盛,故心胁痛。所谓不可反侧者,阴气藏物也,物藏不得动,故不可反侧也。   岁太阳在泉,寒淫所胜,则凝肃惨栗。民病少腹控睪,引腰脊,上冲心痛,血见,隘痛颔肿。   谓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乙未、丁未、己未、辛未、癸未岁也。凝肃,谓寒气霭空,凝而不动,万物静肃其仪形也。惨栗,寒甚也。控,引也。睪,阴九也。颌,颊车前牙之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哑痛颌肿,为小肠病。又少腹控举,引腰脊,上冲心肺,邪在小肠也。盖太阳在泉之岁,水克火,故病如是。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诸气在泉,风淫於内,治以辛冻,佐以苦,以甘缓之,以辛散之;   风性喜温而恶清,故治之凉,是以胜气治之也。佐以苦,随其所利也。木苦急,则以甘缓之。苦抑,则以辛散之。《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此之谓也。食亦音饲,己日食,他日饲也。大法正味如此,诸为方者不铃尽用之,但#8一佐二佐,病已则止,余气皆然。   热淫於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热性恶寒,故治以寒也。热之大盛;甚於表者,以苦发之;不尽,复寒制之;寒制不尽,复苦发之;以酸收之。甚者再方,微者一方,可使铃已。时发时止,亦以酸收之。   湿淫於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湿与燥反,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也。燥除湿,故以苦燥其湿也。淡利窍,故以淡渗泄也。《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灵枢经》曰:淡利窍也。《生气通天论》曰:味过於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明苦燥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曰:下太阴,其化下甘温。   火淫於内,治以咸玲,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火气大行心腹,心怒之所生也,咸性柔软,故以治之,以酸收之。大法侯其须汗者,以辛佐之,不叉要资苦味令其汗也。欲柔软者,以咸治之。《藏气法时论》曰: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此之谓也。   燥淫於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温利冻性,故以苦治之。下,谓利之使不得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曰: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以辛写之,以酸补之。又按下文司天燥淫所胜,佐以酸辛,此云甘辛者,甘字疑当作酸。《天元正纪大论》云:下酸热。与苦温之治又异。又云: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之。   寒淫於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写之,以辛润之,以苦坚之。   以热治寒,是为摧胜,折其气用,令不滋繁也。苦辛之佐,通事行之。○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写之。旧注引此在湿淫於内之下,无义,今移於此。   帝曰:善。天气之变何如?岐伯曰:厥阴司天,风淫所胜,则太虚埃昏,云物以扰,寒生春气,流水不冰,民病胃院当心而痛,上支两胁,鬲咽不通,食不下,舌本强,食则呕,玲泄腹胀,泄痕水闭,垫虫不出,病本於脾。   谓乙巳、丁巳、己巳、辛巳、癸巳、乙亥、丁亥、己亥、辛亥、癸亥岁也。是岁民病集於中也。风自天行,故太虚埃起。风动飘荡,故云物扰也。埃,青尘也。不分远物是为埃昏。土之为病,其善泄利。若病水,则小便闭而不下。若大泄利,则经水亦多闭绝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舌本强,食则呕,腹胀沧泄,痕水闭,为脾病。又胃病者,腹脾胀,胃院当心而痛,上支两胁,两咽不通,食饮不下。盖厥阴司天之岁,木胜土,故病如是。   冲阳绝,死不治。   冲阳在足附上,动脉应手,胃之气也。冲阳脉微则食饮喊少,绝则药食不入,亦下叉。还出也。攻之不入,养之不生,邪气日强,真气内绝,故其必死,不可复也。   少阴司天,热淫所胜,怫热至,火行其,民病胸中烦热,嗑乾,右肚满,皮肤,寒热咳喘,大雨且至。唾血血泄,凯趣嚏呕,溺色变,甚则疮疡驸肿,肩背臂孺及缺盆中痛,心痛肺缜,腹大满膨,膨而喘咳,病本於肺。   谓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岁也。怫热至,是火行其政乃尔。是岁民病集於右,盖以小肠通心故也。病自肺生,故日病本於肺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溺色变,肩背臂燸及缺盆中痛,腹胀满膨膨而喘咳,为肺病。轨钮,为大肠病。盖少阴司天之岁,火克金,故病如是。又王注民病集於右,以小肠通心故。按《甲乙经》大肠附脊左环,回肠附脊右环。所说不应,得非火盛克金,而大肠病欤。   尺泽绝,死不治。   尺泽在肘内康大文中,动脉应手,肺之气也。火烁於金,承天之命,金气内绝,故爻危亡,尺泽不至,肺气已绝,荣卫之气,宣行无主,真气内竭,合?生之何有哉。   太阴司天,湿淫所胜,则沉阴且布,雨变枯槁驸肿骨痛阴痹,阴痹者,按之不得,腰脊头项痛,时眩,大便难,阴气不甩,饥不欲食,咳唾则有血,心如悬,病本於肾。   谓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乙未、丁未、己未、辛未、癸未岁也。沉,久也。肾气受邪,水无能润,下焦桔涸,故大便难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饥不用食,咳唾则有血,心悬如饥状,为肾病。又邪在肾,则骨痛阴痹,阴痹者,按之而不得,腹胀腰痛,大便难,肩背颈项强痛,时眩。盖太阴司天之岁,土克水,故病如是。   太溪绝,死不治。   太溪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应手,肾之气也。土邪胜水而肾气内绝,邪甚正微,故方无所用矣。   少阳司天,火淫所胜,则温气流行,金政不平。民病头痛,一发热恶寒而疟,热上皮肤哺,色变黄赤,传而为水,身面肘鸟腹满仰息、泄往赤白,疮疡,咳唾血,烦心,胸中热,甚则欤趣,病本於肺。?   谓甲寅、丙寅、戊寅、决寅、壬寅、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岁也。火来用事,则金气受邪,故日金政不平也。火炎於上,金肺受邪,客热内翻,水无能救,故化生诸病也。制火之客则己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邪在肺,则皮肤痛,发寒热。盖少阳司天之岁,火克金,故病如是。   天府绝,死不治。   天府在肘复内侧上,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动脉应手,肺之气也。火盛而金脉绝,故死。   阳明司天,燥淫所胜,则木乃晚荣,草乃晚生,筋骨内变。民病左肚胁痛,寒清於中,感而疟,大冻革候,咳,腹中呜,注泄惊搪,名木敛生,莞於下,草焦上首。心胁暴痛,不可反侧,隘乾面尘,腰痛,丈夫癫疝,妇人少腹痛,目昧'毗疡,疮座瘫,垫虫来见,病本於肝。   夕谓乙卯、丁卯、己卯、辛卯、癸卯、乙酉、丁酉、己酉、辛酉、癸酉岁也。金胜,故草木晚生荣也。配於人身,则筋骨内应而不用也。大冻之气,变易时侯,则人寒清发於中,内感寒气,则为疢疟也。大肠居右,肺气通之,今肺气内淫,肝居於左,故左朕胁痛如刺割也。其岁民自注泄,则无淫胜之疾也。大冻,次寒也。大冻且甚,阳气不行,故木容收敛,草荣悉晚,生气已升,阳不布令,故闭积生气而蓄於下也。在人之应,则少腹之内,痛气居之。发疾於仲夏,疮疡之疾犹及秋中,疮痉之息生於上,瘫肿之息生於下,疮色虽赤,中心正白,物气之常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症疝,妇人少腹肿,甚则隘乾面尘,为肝病。又胸满洞泄,为肝病。又心胸#10痛不能反侧,目脱毗疡#11缺盆中肿痛,掖下肿,马刀挟撄#12汗出振寒,疟,为胆病。盖阳明司天之岁,金克木,故病如是。又按《脉解》云:厥阴所谓癫疝,妇人少腹肿者,厥阴者辰也。三月阳中之阴,邪在中,故日癫疝少腹肿也。(座,姐禾切。)   太冲绝,死不治。   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脉动应手,肝之气也。金来伐木,肝气内绝真不胜邪,死其宜也。   太阳司天,寒淫所胜,财寒气反至,水且冰,血变於中,发为瘫疡,民病厥心痛,呕血血泄,欤钮,善悲,时眩仆。运火炎烈,雨暴乃雹。胸腹满,手热肘孪,掖肿,心澹澹大动,胸胁胃院不安,面赤目黄,善噫,啦乾,甚则色□#13渴而欲饮,病本於心。   谓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甲戌、丙戌、戊戌、庚戌、壬戌岁也。太阳司天,寒气布化,故水且冰,而血凝皮肤之问,卫气结聚,故为瘫也。若乘火运而火热#14炎烈,与水交战,故暴雨半珠形雹也。心气为噫,故善噫。是岁民病集於心胁之中也,阳气内郁,湿气下蒸,故心厥痛而呕血,血泄轨钮,面赤目黄,善噫,手热肘挛掖肿,哑乾。甚则寒气胜阳,水行凌火,火气内郁,故渴而欲饮也。病始心生,为阴凌犯,故云病本於心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热肘挛掖肿,甚则胸胁支满,心澹澹大动,面赤目黄,为手心主病。又邪在心,则病心痛善悲,时眩仆。盖太阳司天之岁,水克火,故病如是。   神门绝,死不治。   神门,在手之掌后,锐骨之端,动脉应手,真心气也。水行胜#15火,而心气内绝#16,神气已亡,不死何待,善知其诊,故不治也。   所谓动气,知其藏也。   所以诊视而知死者何?以皆是藏之经脉动气,知神藏之存亡尔。   帝曰:善。治之奈何?   谓可攻治者。   岐伯曰: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冻,佐以苦甘,以甘缓之,   以酸写之;厥阴之气,未为盛热,故以凉药平之。夫气之用也,积冻为寒,积温为热。以热少之,其则温也。以寒少之,其则冻也。以温多之,其则热也。以冻多之,其则寒也。各当其分,则寒寒也,温温也,热热也,凉凉也,方书之用,可不务乎。故寒热温冻,迁降多少,善为方者,意叉精通,余气皆然,从其制也。○新校正云:按本论上文云:上淫於#17下,所胜平之。外淫於内,所胜治之。故在泉日治,司天日平也。   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热气已退,时发动者,是为心虚,气散不敛,以酸收之。虽以酸收之,亦兼寒助,乃能珍除其源本矣。热见太甚,则以苦发之。汗已便冻,是邪气尽,勿寒冰之。汗已犹热,是邪气未尽,则以酸收之。已又热,则复汗之。已汗复热,是藏虚也,则补其心可矣。法则合尔,诸治热者,亦未叉得再三发三治,况四变而反覆者乎。   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湿气所淫,皆为肿满,但除其湿,肿满自衰。因湿生病不肿不满者,亦尔治之。湿气在上,以苦吐之,湿气在下,以苦泄之,以淡渗之,则皆燥也。泄谓渗泄,以利水道下小便为法。然酸虽热,以用利小便,去伏水也。治湿之病,不下小便,非其法也。○新校正云:按湿淫於内,佐以酸淡。此云酸辛者,辛疑当作淡。   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身半以上,温气余,火气复郁,郁湿相薄,则以苦温甘辛之药,解表流汗而松之,故云以汗为除病之故而已也。   火淫所胜,平以咸玲,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   同热淫义,热亦如此法,以酸复其本气也。不复其气,则淫气空虚,招其本#18。   燥淫所胜,平以苦湿,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制燥之胜,叉以苦湿,是以火之气味也。宜下爻以苦,宜补叉以酸,宜写叉以辛。清甚生寒,留而不去,则以苦湿下之。气有余,则以辛写之。诸气同。○新校正云:按上文燥淫於内,治以苦温。此云苦湿,湿当为温,文注中湿字三,并当作温。又按《六元正纪大论》亦作苦小温。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苦甘,以咸写之。   淫散止之,不可过也。○新校正云:按上文寒淫於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此云平以辛热,佐以甘苦者,此文为误。又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太阳之政,岁宜苦以燥之。   帝曰:善。邪气反胜,治之奈何?   不能淫胜於他气,反为不胜之气为邪以胜之。   岐伯曰:风司於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阴在泉,则风司於地,谓五寅岁、五申岁。邪气胜盛,故先以酸写,佐以苦甘。邪气退则正气虚,故以辛补养而平之。   热司於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少阴在泉,则热司於地,谓五卯、五酉岁也。先写其邪,而后平其正气也。   湿司於地,热反胜之,治以苦玲,佐以咸甘,以苦平之;   太阴在泉,则湿司於地,谓五辰、五戌岁也。补写之义,余气皆同。   火司於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少阳在泉,则火司於地,谓五巳、五亥岁也。   燥司於地,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   阳明在泉,则燥司於地,谓五子、五午岁也。燥之性,恶热亦畏寒,故以玲热和平为方利#19也。   寒司於地,热反胜之,治以咸玲,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阳在泉,则寒司於地,谓五丑、五未岁也。此六气方治,与前淫#20胜法殊别。其云治者,写客邪之胜气也。云佐者,皆所利所宜也。云平者,补已弱之正气也。   帝曰:其司天邪胜何如?岐伯曰:风化於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巳亥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