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385 页/共 737 页

又《夏官□射人》曰: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呵罚之。(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 又《夏官□司士》曰:大丧,作士掌事,作六军之士执披。(披,持棺者。) 又《夏官□诸子》曰:大丧,正君子之服位。 又《夏官□虎贲氏》曰: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 又《夏官□太仆》曰:丧纪,正王之服位,诏法仪,赞王牲事。(牲事,杀割匕载之属。)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窆亦如之。(戒鼓,击鼓以敬众也。) 又《夏官□司兵》曰:大丧,五兵。(,兴也。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 又《夏官□圉人》曰:丧纪,牵马而入陈,马亦如之。(马,遣车之马也。) 又《秋官□大司寇》曰: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大丧所前,或嗣王也。) 又《秋官□士师》曰: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 又《秋官□乡士》曰:大丧纪,帅其属夹道而跸。(属中土以下也。) 又《秋官□司籴》曰:宾客丧纪之事,则役其烦辱之事。(烦犹剧也。《士丧礼》下篇曰:籴人涅厕。) 又《秋官□大行人》曰: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诏相左右告教之。) 《礼记□檀弓上》曰: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则从而。则安能?为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礼记》所由废,非之也。) 又《檀弓上》曰:公叔木有同母异父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又《檀弓上》曰:子思之母死于卫。(子思,伯鱼子。伯鱼死,妻嫁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观礼,子盖慎诸。”(柳若,卫人。)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时所止则止,时所行则行。)吾何慎哉!” 卷五百四十五 礼仪部二十四 丧纪下 《礼记□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於西阶南;(变于朝夕哭位也。摄主,上卿代君听政也。)大祝裨冕,执束帛,升自西阶,尽等,不升堂,命无哭;(将有事,宜清净。)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升,奠弊于殡东几上。哭,降。”曾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太祝而告於祢。(告生。)三月,乃名於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又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冠者,宾及赞也。)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扫,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 又曰:“婚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吉曰谓娶女之日也。)孔子曰:“婿使人吊。若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各以其正嫡自相吊问,礼之宜。)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吊礼不废也。)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嗣,继。)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不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娶而後嫁之,礼也。” 又曰:“大夫、士有私丧,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於是乎有过时而弗除也。君之丧服除,而後殷祭,礼也。”(谓主人也。支子则否。) 又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启,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哭而反送君。”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 又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卑从。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供殡服,则子麻弁、疏衰、菲、杖。(棺柩未安,不忍成服于外也。布弁如爵弁,而用布也。杖者,为己病。)入自阙,升自西阶。(阙谓毁宗也。柩毁宗而入异于生。)如小敛,则子免而从柩,入自门,升自阼阶。君、大夫、士,一节也。” 又《杂记》曰: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於是存乎书。 又曰:士之子为大夫,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後。凡主兄弟之丧,虽疏亦虞。(丧事虞乃毕。) 又《杂记下》曰: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不主。(此谓姑姊妹无子寡死。)而夫若无族矣,则前後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 又曰:或问於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馀,犹既食而裹其馀乎?”(言遣既郑而又包之,是与食于人已而裹其馀将去何异。君子宁为是乎?言伤廉也。)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 又《丧服小记》曰:大夫不主士之丧,(士之丧虽无主,不敢摄大夫以为主。)士不摄大夫,惟宗子。 又《丧大记》曰:疾病,外内皆扫,(为宾客将来问疾也。疾困曰病也。)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寝东首於北牖下,(谓君来视之时也。病者居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几气生也。彻亵衣,则所加者朝服也。)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惟哭先复,复而後行死事。君设大,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床衤第,有枕,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始死,迁尸于床,无用敛衾,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四,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役土}于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用瓦盘,扌臣用巾,如他日。小臣爪手剪发。濡濯弃于坎。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称其情而立文,称人情之轻重而制其礼也。群谓亲之党也。无易犹不易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又曰:“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如此,则何以有降至於期也。期者谓为人後者父在为母也。)曰:“至亲以期断。”(言服之正,虽至亲皆期而除也。)“是何也?”(问服断於期之义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是以象之也。”(法此变易,可以期也。)“然则何以三年也?”(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言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犹然。)“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言使其恩不若父母。)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为间。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象於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 《左传□哀下》曰:越围吴,赵孟降於丧食,(赵孟,襄子无恤,时有父简子丧。)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楚隆,襄子家臣。)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嗣子,襄子自谓,欲敌越救吴。)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 《论语□阳货》曰: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既没,新既升,钻燧改火,其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言子之於父母,欲报之恩,昊天罔极。而予也有三年之爱乎?) 《孝经援神契》曰:丧不过三年,以期;增倍五五二十五月。义断仁,(期,十二月也。再期,二十五月也。言期增倍则可矣。复云二十五月者,容有闰,故曰期而后三十五月也。《春秋》曰:闰月葬,斋,景公看数闰也。)示民有终,缘丧绝惰。(再期,万物再终,丧者弥远。远追慕杀,故因杀以绝。) 《家语》曰:孔子在卫,司徒敬子卒,夫子吊焉。主人不哀,夫子哭,不尽声而退。蘧伯玉谓孔子曰:“卫国鄙俗,不习丧礼,烦吾子辱相焉。”孔子许之。掘中ニ而浴,(中ニ,室中。)毁灶以缀足,袭尸於床。及葬,毁宗葛行,(明不复有事于此。缀足,欲令不解戾也。毁宗庙之门,西而出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出于大门。及墓,男子西面,妇人东面。既封,而归,殷道也。孔子行之。子游问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夫子变之矣。”孔子曰:“非此之谓也。丧事则从其质而已矣。” 又曰:孔子之丧,公西赤掌葬焉。以蔬米三具,(蔬米,粳米也。《礼记》曰“嘉蔬”。)袭衣十有一,称加朝服一,冠章甫之冠,佩象环,径五寸,而綦组绶。(綦,杂色也。)桐棺四寸,柏椁五寸,饰桐,置た、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夏也。(按柩行夹,引棺者也。崇牙,旌旗节也。绸练,旌旗之□葬乘车所建也。旌旗之旒,纟参缁布广充幅长寻曰也。)兼用三王之礼,所以尊师,且备古也。 《续汉书□礼仪志》曰:登遐,皇后诏三公典丧事。百官皆衣白单衣,白帻冠。闭城门、宫门。近臣中黄门持兵,虎贲、羽林郎、中署皆严宿卫。官府各警,北军五校绕宫屯兵,黄门令、尚书、御史、遏者昼夜行陈三公所,手足色肤如礼。皇后、皇太子哭踊如礼,沐浴如礼。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绵、缇缯、金缕、玉押柙如故事。饭含珠玉如礼,冰盘如礼。百官哭临殿下。是日夜,下竹使符到,皆伏哭尽哀。小敛如礼。东园匠、考工合东园秘器,表里洞赤,文画日、月、乌、龟、龙、虎、连璧、偃明如故事。大敛於两楹之间。 干宝《晋记》曰:大鸿胪郑默有母丧,既葬,有司依常还摄职。默固陈,执久,乃许之。於是定令,听大臣得终丧焉。 《宋书□礼志》曰:郑玄《丧制》:二十七月而终。学者多云得礼。晋初用王肃议,祥礻覃共月,遂以为制。江左以来,惟晋朝施用,缙绅之士犹多尊玄议。 《齐书》曰:皇太子妃薨,左卫将军沈文季经为宫臣,未详服不。正俭议曰:“汉魏已来,宫僚先备臣隶之节,具体在三。存既尽敬,亡岂无服。昔庾翼丧妻,王允、滕含犹谓府吏宜有小君之服,况臣节之重,宜依旧君之妻,齐衰,三月而除。” 《後周书》曰:葬文宣后叱奴氏於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诏曰:“齐斩之情,经籍彝训,近代沿革,遂亡斯礼。伏奉遗令,既葬便除,攀慕几筵,情实未忍。三年之丧,达於天子,古今无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但时有未谐,不得全制,军国务重,庶目听朝,麻之节,苫庐之礼,率遵前典,以申罔极。百寮以下,宜依遗令。”公卿上表固请俯就权制,过葬即吉。帝不许,引古礼答之,群臣乃止。於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礼。 《冲波传》曰:宰我谓:“三年之丧,日月既周,星辰既更,衣裳既造,百鸟既变,万物既易,黍稷既生,朽者既枯,於期可矣。”颜渊曰:“人知其一,莫知其他。俱知暴虎,不知凭河。鹿生三年,其角乃堕;子生三年,而离父母之怀。子虽美辩,岂能破尧舜之法,改禹汤之典,更圣人之文,除周公之礼。改三年之丧,不亦难哉!父母者天地,天崩地坏,三年不亦宜乎?” 《荀氏家传》曰:荀爽对策曰:“臣闻火生於木,故其德孝。汉之谥帝称孝,其义取此也。故汉制天下皆诵《孝经》,选吏则举孝廉,盖以孝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行三年丧,非所以崇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汉嗣数乏,枝叶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文帝劳谦自约,行过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此所谓夷惠激俗,当身而已,贯万世为後嗣法者也。” 卷五百四十六 礼仪部二十五 居丧 《礼记□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为礼各于其时。)居丧不言乐。 又《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胜,任也。) 又《檀弓上》曰:穆公之母卒,使人问於曾子曰:“如之何?”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麋粥之食,自天子达。’” 又曰: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不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子思哭嫂也为位。(礼虽无服,为位而哭,夫子善之。)曾子曰:“小功不税。”(追服为税,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曾子曰:所云草木之滋者,姜桂也。) 又《檀弓下》曰: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有诸?”(时人君无行三年之丧礼者。欢,喜悦也。言乃喜悦,则民臣望其言久也。)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於冢宰三年。”(冢宰,天官。) 又曰:颜丁善居丧。(颜丁,鲁人。)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返而息。(此三者,孝子哀慕之情也。) 又《檀弓》曰: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后如不欲还然。) 又《檀弓上》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哀未忘也。)十日而成笙歌。(逾月且异旬也。祥者凶事,用远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弹琴以手,笙歌以气也。)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效孔子也。)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又曰:孟献子礻覃,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未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加犹逾也。) 又《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食。曰:“吾悔之。自吾母死,不得吾情,我恶乎用吾情?”(恶乎犹于何也。) 又《王制》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於庶人,(下通庶人于父母同。天子诸侯降期也。)丧从死者,祭从生者。 又《曾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以其有终身之忧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不举,非礼也;非不能,勿除也,患其过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又《杂记》曰: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客始来,主人不可以杀礼待之。)大夫之哭大夫弁。大夫与殡亦弁。(弁者,大夫锡衰相吊之服也。如爵弁而素,如环曰弁。)大夫有私丧之葛,则於其兄弟之轻丧,则弁。 又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没犹竟也。除服谓详祭之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後死者之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惟君之丧不除私服。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缌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 又曰: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问丧,问居父母之丧也。丧常哀,言敬为上者,疾时尚不能敬也。容威,仪也。《孝经》曰:容止可观。)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言疏者,如礼行之未有加也。齐斩之丧,哀容之体,经不能载矣。)君子不夺人之丧,(重丧礼也。)亦不可夺丧也。”(不可以轻之於己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其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言其生于夷狄而知礼也。怠,惰也。懈,倦也。) 又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言己事也。为人说为语在垩室之中,以时事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言庐哀敬之处,非有其实则不居。) 又《杂记》曰:悬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言其痛之恻怛有浅深也。)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礻覃。曾申问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又《间传》曰:斩衰何以服苴?苴,恶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见诸外也。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於容体者也。(有大忧者面必黎黑。止谓不动于喜乐之事也。或为似。)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亻哀;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於声音者也。(三曲声而折。)斩衰惟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议谓陈说,非时事也。)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壹不食。(三不食为明旦朝也,再不食谓如死,一不食始敛时一不食也。)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醯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於饮食者也。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礻覃,礻覃而饮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脱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苄剪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於居处者也。 又《奔丧》曰: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小功缌麻不税者也,虽不服犹免祖。尚左手,吉拜也。) 又《问丧》曰:亲始死,鸡斯徒跣,扌及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乾肝、焦胰,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亲,父母也。鸡斯当为笄纟丽,声之误也。亲始死,去冠二日,乃去笄纟丽括也。今时始丧者,邪巾貊头,笄纟丽之存象也。) 又《丧服四制》曰: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称情而立文者,利人情轻重而制其礼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则必返巡;过其故乡,回翔焉,鸣号焉,属焉,蜘蹰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立中制节谓服纪使有年月之限者也。)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为此,则何以有降至于期者?父在。父在,为母服期止。)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废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丧三年以为隆,缌麻、小功以为杀,(虽情不至,制以此服,所以立法。)期九月以为间,(间之在三年之下,缌麻、小功上也。随情轻重处之。)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法于天地,所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麻,皆岁时之数。) 《左氏传□襄上》曰:晏桓子卒,晏婴粗斩、(斩,不缉也。粗,三外布。)苴经、带杖、菅屦、(苴麻之有子者,菅草履也。)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此礼与士礼略同。此异惟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礼。”(时人所行,士及大夫服各有不同。晏子时为大夫,行士礼,其家臣不解,故讥。)曰:“惟卿为大夫。” 《家语》曰:子夏问曰:“居君子之母与妻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居处、言语、饮食侃尔于丧所,则称其服而已。”“敢问伯叔母如之何?”曰:“伯母叔母疏衰期,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功,踊绝于地。若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言知礼之意也。) 《南史》曰:王秀字伯奋,幼时,祖父敬弘爱其风采,仕宋为太子舍人。父卒,庐于墓侧,服阕复职。 《梁书》曰:到溉遭母忧,居丧尽礼。所处庐开方四尺,毁瘠过人。服阕,犹蔬食布衣者累载。 又曰:孔奂为仪曹侍郎,遭母忧。时天下丧乱,皆不能终三年丧。惟奂及吴国张种在寇乱中守法度,并以孝闻。 奔丧 《礼记□奔丧》曰: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惟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侵晨冒昏行者,盖欲从速。)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後行。过国至境,哭,尽哀而止。哭避市朝,望其国境哭。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袒。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向哭,皆如奔父之礼。(下堂东至孝子堂所住处。)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ヮ,即位,与主人拾踊。(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尽哀而哭者,宾客待之也。) 又曰: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於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东即主人位,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 又曰: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往。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而哭。(奔丧哭亲疏远近之差也。) 讣告 《礼记□杂记上》曰: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讣或作赴。赴,至也。臣死,其子使人至君所告也。)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此臣子其家丧所主者。)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太子之丧,曰:“寡君之子某死。”(君夫人不称薨告也,国君谦也。)大夫,讣于同国敌者,曰:“某不禄。”讣于士,亦曰:“某不禄。”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敌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敌谓有爵者。实当为至也。)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讣于士,亦曰:“某死。”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白虎通》曰:天子崩,讣告诸侯者何?缘臣子哀痛愤懑,无能不告诸人者也。诸侯欲闻之,当持土地所出,以供丧事。故《礼》曰:天子崩,遣使者讣告诸侯。 又曰:诸侯薨,使臣归瑞褛天子者何?诸侯以瑞为信,今死矣,嗣子谅ウ,归之者,让之义也。天子闻诸侯薨,哭之何?惨怛发中,哀痛之至也。使大夫吊之,追远重终之义。 又曰:臣死亦讣告君何?此君哀痛于臣子也。君欲闻之,当加赙之礼。故《春秋》曰:蔡侯考父卒。卒讣,而葬不告。诸侯薨,讣告邻国何?缘邻国欲有礼也。 夺情 《礼记□曾子问》曰:子夏问:“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避也,礼与?初有司与?”(疑有司使之然。)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致事,还其职位於君。)《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子夏曰:“金革之事无避也者,非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鲁公伯禽则有为为之。’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不知也。” 《东观汉记》曰:桓焉为大傅,以母忧,自乞听以大夫。行逾年,诏赐牛酒,夺服,即拜光禄大夫,迁太常。 《後汉书》曰:耿恭征疏勒,时母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齐牛酒,释服。(夺情不令追服。) 又曰:赵喜代虞延行太尉事,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礼。显宗不许,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 《汉杂事》曰:翟方进为丞相,遭後母丧,行服三十六日,起视事,曰:“不敢逾国家也。” 《吴志》曰:孙权诏曰:“夫三年之丧,天下达制,人情之极痛也。贤者制哀以从礼,不肖勉而致之也。治道已泰,上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门。至于有事,则杀礼以从宜,要而处事。故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前故设科,长吏在官,当须交代,而故犯之,虽随纠坐,犹以废旷。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後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中外群僚,其更平议,务令得中节度。”丞相顾雍奏从大辟。其後吴令孟宗丧母,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听刑戮。陆逊陈其素行,因为之请。减宗等,後不得以为比。目此遂绝。 《风俗通》曰:谨案《礼》,臣有大丧,三年不呼其门。 卷五百四十七 礼仪部二十六 丧服 《周礼□春官□司服》曰:凡凶事,服弁服。(服弁,丧冠也。其服斩、齐也。)凡吊事,弁服。(弁者,如爵弁而素加环也。《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大如缌之,其服锡、、缌、、疑。诸侯及大夫亦以锡为吊也。)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王后,小君也,诸侯为之不杖期也。)王为三公六卿锡,为诸侯缌,为大夫、士疑,其首服皆弁。(君为臣吊服也。疑十四日升衰。疑之言拟也,拟于吉。) 《仪礼□丧服》曰:丧服,斩衰裳,苴、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为父,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後者。妻为夫,女子子在室为父,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其母,出妻之子父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无受者:(无受者,服足而除,不以经服而受也。)寄公为所寓,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为旧君、君之母妻,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又曰:大功布,衰裳,牡麻,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嫡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其中殇七月,不缨。大功布衰裳,牡麻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 又曰:む衰裳,牡麻,既葬除之者。传曰:む衰者何?以小功之む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传曰:何以む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小功布衰裳,澡麻带五月者:叔父、嫡孙、昆弟之下殇。 又曰:小功布衰裳,牡麻,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後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