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 第 6 页/共 53 页
〔八〕 见子路篇。
〔九〕 易纬通卦验:“故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易纬坤灵图:“正其本,万物理,差之豪厘,谬以千里,故君子必谨其始。 ”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引易纬干凿度:“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论注引易纬:“差以毫厘,失之千里。”则此为易纬之文。而大戴礼记礼察篇:“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厘,谬之千里。’”(小戴记经解篇同)贾子新书胎教篇:“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 ’故君子慎始。”(大戴礼记保傅篇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易曰:‘
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汉书司马迁传同)汉书东方朔传:“易曰:‘正其本,万事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杜钦传引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后汉书范升传亦引易此文。)说苑建本篇:“易曰:‘建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故君子贵建本而立始。”皆直称易曰,与应氏同。考纬候起于哀、平,两戴所记为古记之文。贾谊、东方朔、司马迁时,纬候未出,何缘见之。小戴记经解孔疏以为易系辞文,今易系辞实无此文。太史公自序集解云:“
今易无此语,纬有之。”汉书司马迁传注,师古曰:“今之易经及彖、系辞并无此语,所称易纬者则有之焉,斯盖易家之别说者也。”盖古人引经说,皆直称本经,此所引乃古易传文也。章太炎菿汉昌言四疑此为商瞿易传文,盖是也。列女传贞顺召南申女传:“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所称之传,是易传也。抑尝进而论之,如史记封禅书引诗云:“纣在位,文王受命,政不及泰山。” 又河渠书引夏书曰:“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陆行乘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以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说文欙下亦引虞书曰:“予乘四载:水行乘舟,陆行乘车,山行乘欙,泽行乘●。”又逑下引虞书:“
怨匹曰逑。”旻下引虞书:“仁闵覆下(从段注本),则称旻天。”相下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凡此,皆于易、诗、书无文,亦当作如是观耳。后儒不知古人引经说,有直称本经之例,而辄疑其应如何如何,真痴人说梦也。于此有一适例,宋书礼志:“明帝即位,有改正朔之义。侍中高堂隆议曰:书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 ”御览八一引尚书中候考河命:“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钦翼皇象。”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尚书中候:“建皇授政改朔。”则高堂隆正以尚书纬为书经也。夫汉、晋人何以谓经纬为经说也?此自有故。礼记檀弓下正义:“易说者,郑引云易纬也。凡郑云说者,皆纬候也。时禁纬候,故转纬为说也。故郑志:‘张逸问:礼注曰书说,书说何书也?答曰:尚书纬也。当为注时,时在文网中,嫌引秘书,故诸所牵图谶,皆谓之说云。’”明夫此,益知强词夺理之徒之为好事也。
○乐正后夔一足
俗说:夔一足而用精专,故能调畅于音乐〔一〕。
〔一〕 汉书东方朔传:“子夏为太常。”注引应劭曰:“‘子夏’当为‘夔’,夔知乐,故可以为太常。”
谨按:吕氏春秋〔一〕:“鲁哀公问于孔子:‘ 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以夔为乐正〔二〕,始治六律,和均五声〔三〕,以通八风,而天下服〔四〕。重黎〔五〕又荐能为音者,舜曰:夫乐天地之精,得失之节,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夔能和之,〔六〕以平天下〔七〕,若夔者〔八〕,一而〔九〕足矣〔一0〕。故曰夔一足,非一足行。’〔一一〕”
〔一〕 察传篇文。
〔二〕 吕氏春秋高诱注曰:“乐官之正也。”器案: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 ’”尚书大传:“乐正定乐名。”仪礼通解续二六引郑康成注曰:“乐正,乐官之长,周礼曰大司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乐正后夔取之。”杜注:“夔,舜典乐之君长。”荀子成相篇:“夔为乐正鸟兽服。”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使(夔)为乐正。”说苑君道篇:“ 夔为乐正。”皆言夔为乐正,而史记五帝本纪云:“以夔为典乐”,盖误读尚书欤!
〔三〕 今本吕氏春秋无“均”字,文选长笛赋注、天中记六引有,与此合,当据补正。
〔四〕 高诱注曰:“六律,六气之律,阳为律,阴为吕,合十二也。五声,五行之声,宫、商、角、征、羽也。八风,八卦之风也。通和阴阳,故天下大服也。”
〔五〕 史记太史公自序:“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索隐:“案重司天,而黎司地,是代序天地也。据左氏,重是少昊之子,黎乃颛顼之胤,二氏二正,所出各别,而史迁意欲合二氏为一,故总云‘在周,程伯休甫其后’,非也。”案楚世家亦云:“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晋书宣纪亦谓 “其先出自高阳之子重黎,为夏官祝融。”俱以重黎为一人,此盖本之吕氏春秋,察传篇云:“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高诱无注。楚世家索隐:“刘氏云:‘少昊氏之后曰重,颛顼氏之后曰重黎,对彼重则单称黎,若自言当家则称重黎,故楚及司马氏皆重黎之后,非关少昊之重。’”
〔六〕 高诱注曰:“和,调也。” 案礼记仲尼燕居篇有夔达于乐之说。
〔七〕 原脱“以”字,拾补据吕氏补,今从之。
〔八〕 “者”字原无,拾补据吕氏补,今从之。
〔九〕 “而”字原无,拾补据吕氏补,今从之。
〔一0〕后汉书曹褒传:“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
〔一一〕拾补曰:“‘行’,吕氏、韩非子皆作‘也’。”器案:此事又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论衡书虚篇、孔丛子论书篇。考山海经大荒东经: “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似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夔。”庄子秋水篇:“夔语蚿:‘吾以一足●踔而行,子无知矣;今子使万足,独奈何。’”又御览八九九、困学纪闻十、席上腐谈上引庄子:“声氏之牛夜亡而遇夔,止而问焉:‘我有四足,动而不善;子一足而超踊,何以然?’夔曰:‘以吾一足王于子矣。’”国语鲁语下韦昭注:“或云夔一足。”说文:“ 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攵,象有角手人面之形。” 此其所以附会乐正后夔而为一足之神魖也。
丁氏家穿井得一人
俗说:丁氏家穿井,得一人于井中也。
谨按:吕氏春秋〔一〕:“宋丁氏无井,常一人溉汲于外,及自穿井〔二〕,喜而告人〔三〕:‘吾穿井得一人。’传之,闻于宋君,公问其故,对曰:‘得一人之使〔四〕,非得一人于井中也。’”〔五〕
〔一〕 察传篇文。
〔二〕 今本吕氏作“及其家穿井” ,御览一八九引作“及自穿井”,与应氏所见本合。
〔三〕 “人”原作“之”,拾补校作“人”,案吕氏春秋作“告人”,今从之。
〔四〕 黄氏日钞曰:“免一人外汲,如得一人之使。”器案汉书食货志言“一月得四十五日”,彼言得日,此言得人,用法相同。
〔五〕 器案:此事又见论衡书虚篇。淮南子览冥篇:“寄汲不若凿井。”徐岳术数记遗: “此乃传之失实,犹公获夔一足,丁氏穿井而获一人也。”类聚九引范云悲故井诗:“已获丁氏利,方见管公 □。”俱本此为说。
○封泰山禅梁父〔一〕
俗说:岱宗上有金箧玉策,能知人年寿脩短。武帝〔二〕探策得十八〔三〕,因到〔四〕读曰八十,其后果用耆长〔五〕。武帝出玺印石〔六〕,裁〔七〕有兆朕,奉车子侯〔八〕即没其印,乃止。武帝畏恶,亦杀去之〔九〕。封禅书说:“黄帝升封泰山,于是有龙垂胡〔一0〕髯下迎黄帝〔一一〕;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一二〕者七十余人〔一三〕,小臣独不得上,乃悉持龙髯,拔堕黄帝之弓。小臣〔一四〕百姓仰望黄帝,不能复〔一五〕,乃抱其弓而号,故世因曰乌号弓〔一六〕。孝武皇帝时,齐人公孙卿〔一七〕言:‘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今历正值黄帝之日,圣主亦当上封,则能神仙矣。’〔一八〕”
〔一〕 史记封禅书正义:“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言禅者,神之也。”
〔二〕 汉书武纪注:“应劭曰:‘ 礼谥法:威强叡德曰武。’”
〔三〕 世说新语言语篇:“晋武帝始登阼,探策得一;王者世数,系此多少。帝既不悦,群臣失色,莫有能言者,侍中裴楷进曰:‘臣闻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帝说,群臣叹服。”(又见晋书裴楷传)晋书载记慕容俊传:“ 初,石虎使人探策于华山,得玉版,文云:‘岁在申酉,不绝如线,岁在壬子,真人乃见。’”(又见十六国春秋二七)此俱探策之事也。
〔四〕 “到”字原脱,今据拾补订补。拾补曰:“脱,初学记有,意林作‘倒’。”案初学记见卷十三。
〔五〕 白帖二、一一、御览三九、纬略六、岱史遗迹纪、广博物志五、天中记八引俱作“ 因倒读曰八十,其后果寿八十”,又御览五三六引“耆 ”作“考”,“读”上亦有“倒”字。器案:“读”上有“
倒”字是,观下文亦作“倒读”可知。唯作“寿八十”,与臣瓒“寿七十一”之说不合,未可从。王世贞宛委余编四曰:“风俗通云:‘
汉武帝登太山探策,即祚之年得十八,因倒读之为八十,后寿至八十。’非也,帝寿自七十耳。考帝以元封元年封泰山,五年增封,以至后二年,恰十八年,神盖喻之矣。”
〔六〕 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 “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 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玺。’春秋传: ‘襄公在楚,季武子从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使避。”
〔七〕 拾补曰:“史记封禅书索隐引‘裁’作‘财’。”
〔八〕 续汉书百官志二:“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御乘舆车。”史记封禅书正义:“霍嬗子侯,去病子也。”汉书郊祀志上注引服虔说同。案霍光传:“去病子嬗,字子侯。” 汉又有宋子侯,即作董娇娆诗者,然则子侯之字,在汉亦常见者,犹子公、子卿之比也。洞仙传有车子侯传,即误读史、汉此文而杜撰者,道书之不可信类如此。
〔九〕 拾补云:“似当作‘故杀之 ’。”器案:封禅书索隐:“新论曰:‘武帝出玺印石,财有朕兆,子侯则没印,帝畏恶,故杀之。’风俗通亦云然。顾胤按武帝集,帝与子侯家语云:‘道士皆言子侯得仙,不足悲。’此说是也。”
〔一0〕拾补校“胡”作“胡”,云:“‘胡’俗。”
〔一一〕汉书礼乐志注:“应劭曰: ‘訾黄,一名乘黄,龙翼而马身,黄帝乘之而仙。’” 史记历书:“黄帝合而不死。”集解:“应劭曰:‘言黄帝造历得仙。’孟康曰:‘黄帝作历,历终始无穷已,故曰不死。’”此亦应劭言黄帝得仙之事,孟康解说,深得理中。
〔一二〕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上、论衡道虚篇“从”下有“上”字,当据补。
〔一三〕三辅黄图:“鼎湖宫在蓝田。昔黄帝采首山铜以铸鼎,鼎成,有龙下迎,帝仙去,小臣攀龙髯而上者七十二人。汉武帝于此建宫。”水经河水注四:“魏土地记曰:‘弘农湖县有轩辕黄帝登仙处。黄帝采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有龙垂胡于鼎,黄帝登龙,从登者七十人,遂升于天,故名其地为鼎湖。荆山在冯翊,首山在蒲阪,与湖县相连。’晋书地道记、太康记并言:‘胡县也,汉武帝作湖,俗云黄帝自此乘龙上天也。’”云笈七签轩辕本纪亦言从上者七十二人。
〔一四〕史、汉及论衡俱无此“小臣 ”二字。
〔一五〕史、汉、论衡“不能复”作 “既上天”。汉书王莽传:“天凤六年下书,引紫图曰:‘太一、黄帝皆仙上天。’”
〔一六〕以上又见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上及论衡道虚篇。
〔一七〕公孙卿仕太中大夫,见汉书律历志。
〔一八〕史记封禅书:“齐人公孙卿曰:‘今年得宝鼎。’其冬辛巳朔旦冬至,与黄帝时等。卿有札书曰:‘黄帝得宝鼎宛朐,问于鬼臾区,鬼臾区对曰: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己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纪,终而复始。于是黄帝迎日推策,后率二十岁,复朔旦冬至,凡二十推,三百八十年,黄帝仙登于天。’卿因所忠欲奏之。所忠视其书不经,疑其妄书,谢曰:‘ 宝鼎事已决矣,尚何以为?’卿因嬖人奏之。上大说,乃召问卿,对曰:‘受此书申公,申公已死。’上曰: ‘申公何人也?’卿曰:‘申公齐人,与安期生通,受黄帝言,无书,独有此鼎。书曰:汉兴,复当黄帝之时,曰: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也。宝鼎出,而与神通封禅。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申公曰:汉主亦当上封,上封则能仙登天矣。’”又见汉书郊祀志上。
谨按:尚书、礼:天子巡守〔一〕,岁二月,至于岱宗〔二〕。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者〔三〕七十有二。”盖王者受命易姓,改制应天,天〔四〕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平也〔五〕。所以必于岱宗者,宗者〔六〕,长也〔七〕,万物之宗〔八〕,阴阳交代〔九〕,云〔一0〕触石而出〔一一〕,肤寸而合,不崇朝遍雨天下〔一二〕,唯泰山乎〔一三〕。封者,立石高一丈二赤〔一四〕,克〔一五〕之曰:“ 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一六〕以孝,成民〔一七〕以仁,四守〔一八〕之内,莫不为〔一九〕郡县〔二0〕,四夷〔二一〕八蛮,咸来贡职〔二二〕,与天无极〔二三〕,人民〔二四〕蕃息,天禄永得。〔二五〕 ”祭上玄尊而俎生鱼〔二六〕。坛广十二丈,高三尺,阶三等,必于其上,示增高也。克石纪号,〔二七〕着己绩也〔二八〕。或曰:金泥银绳,印之以玺〔二九〕。下禅梁父,礼祠地主,去事之杀,示增广也〔三0〕。禅谓坛墠,当有所与也〔三一〕。三皇禅于绎绎,明己功成而去,德者居之,绎绎者,无所指斥也〔三二〕。五帝禅于亭亭〔三三〕,德不及于皇,亭亭名山,其身禅予圣人〔三四〕。三王禅于梁父〔三五〕,梁者,信也,信父者子〔三六〕,言父子相信与也〔三七〕。孝武皇帝〔三八〕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有玉牒书秘书〔三九〕,江、淮间一茅三脊为神藉〔四0〕,五色土益杂封,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加祠〔四一〕,兕牛犀象之属〔四二〕。其赞〔四三〕享曰:“天增授皇帝泰元神筴,周而复始,皇帝敬拜泰壹。〔四四〕” 其夜有光如流星,昼有白云起封中〔四五〕。于是作明堂汶上〔四六〕,令诸侯各治邸〔四七〕,车驾前后五至祠〔四八〕,以元鼎六年告封〔四九〕,改为元封〔五0〕,武帝已年四〔五一〕十七矣,何缘反更得十八也〔五二〕?就若所云,明神祸福,必有征应,权时〔五三〕倒读,焉能诞招期乎〔五四〕?奉车子侯,骖乘弄臣〔五五〕,不预封事,何因操印没石?乃正暴病而死〔五六〕,悼惕〔五七〕无已〔五八〕。又言武帝与仙人对博,碁没石中,马蹄迹处,于今尚存〔五九〕,虚妄若此,非一事也。予以空伪〔六0〕,承乏〔六一〕东岳,忝素〔
六二〕六载〔六三〕,数聘〔六四〕祈祠〔六五〕,咨问长老贤通〔
六六〕上泰山者云,谓玺处克石,文昧难知也,殊无有金箧玉牒探筹之事。春秋以为“传闻不如亲见”〔六七〕,亲见之人〔六八〕,斯为审矣。传曰:“五帝圣焉死,三王仁焉死,五伯智焉死。〔六九〕”其陨落崩薨之日,不能咸至百年。诗云:“三后在天。〔七0〕 ”论语曰:“古皆没。〔七一〕”太史记:“黄帝葬于桥山。〔七二〕”骑龙升天,岂不怪乎?乌号弓者,柘桑之林〔七三〕,枝条畅茂,乌登其上,下垂〔七四〕着地,乌适飞去,从后〔七五〕拨杀;取以为弓,因名〔七六〕乌号耳〔七七〕。
〔一〕 郎本、程本、钟本“守”作 “狩”。
〔二〕 引书见尧典,释文云:“‘ 守’或作‘狩’。”礼记祭义有“天子巡守”文。器案:连举二书名或二作者名于前,继引其文,即不复分别言之,此为汉人着书通例,说详皇霸篇六国条。
〔三〕 胡本、郎本、钟本无“者” 字。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续汉书祭祀志补注、困学纪闻十引庄子:“易姓而王,封于泰山、禅梁父者,七十有二代,其有形兆垠堮,勒石凡千八百余处。” 史记封禅书正义、通典礼十四引韩诗外传:“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人,不得而数者万数也。”史记孝武本纪正义、御览五三六引河图真纪钩: “王者封太山,禅梁父,易姓奉度,继兴崇功者,七十二君。”白虎通封禅篇:“孔子曰:‘升泰山观易姓之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君。’”初学记九、御览五三六引桓谭新论:“太山之上,有石刻凡千八百余处,而可识知者,七十有二。”淮南缪称篇:“泰山之上,有七十坛焉。”高注:“封乎泰山,盖七十二君也。”则言七十,盖举成数。又齐俗篇曰:“古之王封于泰山、禅于梁父,七十余圣。”司马相如封禅文:“续昭夏,崇号谥,略可道者,七十有二君。”说文解字叙:“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论衡书虚篇:“太山之上,封可见者,七十有二。”又道虚篇:“泰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史记封禅书:“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 汉书郊祀志同,(又见管子封禅篇)是古自有封泰山者七十二君之说,梁玉绳史记志疑以为七十二代之说不可据,是固不知三皇之事,固若存若亡也,失之拘矣。
〔四〕 “天”字原脱,今补。白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此文本之,正有“天”字。
〔五〕 史记封禅书正义、书钞九一、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易姓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荷天命以为王,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论衡道虚篇:“泰山之上七十有二君,皆劳情苦思,忧念王事,然后功成事立,致治太平,太平则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焉。”
〔六〕 “者”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七〕 “也”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八〕 “宗”,拾补校作“长”,刘师培曰:“书钞九十一作‘为物之始’。”案:御览五三六引作“始”。
〔九〕 何本“代”误“伐”。
〔一0〕“云”字原脱,拾补据山泽篇补,今从之。
〔一一〕文选蜀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山有含精藏云,故触石而出也。”
〔一二〕“遍雨”,何本、胡本、钟本误作“而遍”。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曾不崇朝。”郑笺:“崇,终也;行不终朝,亦喻近。”
〔一三〕白虎通封禅篇:“所以必于泰山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也。”白帖五、初学记五、御览三九引五经通义:“泰山,一名岱宗,言王者受命易姓,报功告成,必于岱宗也。东方万物始交代之处,宗,长也,言为群岳之长。”书钞九0、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所以止封岱、太山者,五岳之长,群神之主,故独封于泰山,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禅梁父者,太山之支属,能配泰山之德也。”案“
触石”以下,又见山泽篇。
〔一四〕“赤”,郎本、程本、意林、史记封禅书正义、续汉书祭祀志上补注、御览五三六引作“尺”,器案:尺、赤古通,古文苑宋玉钓赋:“ 以出三赤之鱼,于数仞之水中。”王褒僮约:“三丈一树,八赤为行。”汉西岳石阙铭:“高二丈二赤。”北齐平等寺碑:“铜像一躯,高二丈八赤。”水经□水注:“广州记称:‘吴平,滕脩为刺史,脩乡人语脩,虾须长一赤,脩责以为虚,其人乃至东海,取虾须长四赤,速送示脩,脩始服谢。’”赤俱尺借字。又续汉志补注引“一丈”作“二丈”。
〔一五〕意林、续汉志补注“克”作 “刻”。拾补云:“‘刻’同,此书多作‘克’。”器案:续汉书祭祀志上:“元封元年三月,上东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颠。”补注即引风俗通此文为说。
〔一六〕何本“父”作“亲”,臆改。
〔一七〕“民”,通典五四礼十四引作“人”,避唐讳改;程本、钟本、意林作“名”。
〔一八〕“守”,拾补云:“续汉书作‘海’,意林作‘方’。”
〔一九〕通典无“为”字。
〔二0〕拾补云:“续志同,意林作 ‘莫不帅服’,与韵协,是也。”
〔二一〕通典“夷”作“属”。
〔二二〕御览五三六作“咸贡其职” 。
〔二三〕“天”下原有“下”字,拾补云:“衍。”器案:卢说是也,汉书武纪注、续汉志注正无“下”字,今据删正。通典无此句。
〔二四〕通典“民”作“庶”,避唐讳改。
〔二五〕礼记乐记:“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荀子礼论:“
大飨尚玄尊,俎生鱼。”吕氏适音:“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淮南诠言篇:“樽之尚玄酒,俎之先生鱼。”应氏此文本之。
〔二七〕通典“纪”作“改”,注云:“文出晋太康郡国志。”此杜佑自言所本,不知应氏早已言之,舍风俗通而用晋太康郡国志,亦眛于探原矣。
〔二八〕意林“己”作“功”。白虎通封禅篇:“必于其上何?因高告高,顺其类也。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禅梁父之基,广厚也;皆刻石纪号者,着己之功迹,以自效也。”
〔二九〕“印之以玺”,原作“印之玺”,拾补依白虎通改作“封之以印玺”。器按: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
固封玺。’春秋传:‘襄公在楚,武子使季冶问玺书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始避。”白虎通封禅篇:“或曰:‘
封者,金泥银绳,封之以印玺。’ ”书钞九一、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或曰:封以黄金为泥,以银为绳。经无明文,以义说之。”
〔三0〕白虎通封禅篇:“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德,故增泰山之高以报天,附梁甫之基以报地,明天之命,功成事就,有益于天地,若高者加高,厚者加厚矣。”器谨案:汉书武纪:“元封元年,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应劭注曰:“封者,坛广十二丈,高二丈,阶三等,封于其上,示增高也。刻石,纪绩也。立石三丈一尺,其辞曰:‘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亲以孝,育民以仁,四守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尚玄酒而俎生鱼。下禅梁父,祀地主,示增广也。此古制也。武帝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则有縢书秘语,在郊祀志。”(顾秋碧以此为佚文,失之目晓。)应氏所引刻石文,于风俗通义,未着何代,于汉书集解,仅言古制,语焉不详,渻减实多,后儒臆逞,转滋目眯。刘昭于续汉书祭祀志上:“武帝元封元年封禅,立石泰山颠。”注引风俗通曰:“石高二丈一尺,刻之曰:‘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以为汉武帝,而岱帖录承其说,(泰山石刻记引岱帖录:“武帝纪功德文:‘事方(当作“天”)以礼,立身以义,事亲以孝,育民以仁,四守之内,莫不为郡囗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亡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通典十四引始皇立石颂德文:“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守之海,莫不郡县,四属八蛮,咸来贡职,人庶蕃息,天禄永得。”原注出晋太康郡国志。则以为秦始皇,而通志承其说。通志礼略:“始皇立石颂德文曰: ‘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守之内,莫不郡县,四属八蛮,咸来贡职,民庶蕃息,天禄永得。’”原注:“文出晋太康郡国志。”此则渔仲全袭君卿。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引晋太康地记云:“为坛于太山以祭天,示增高也;为墠于梁父以祭地,示增广也。祭尚玄酒而俎鱼。墠皆广长十二丈,坛高三尺,阶三等,而树石太山之上,高三丈一尺,广三尺,秦之刻石云。”此文与风俗通相应,盖以仲瑗此文未明言何代,撰太康郡国志者,习闻泰山始皇刻石之说,故扳引此文,而以为秦之刻石云尔。寻岱史狩典纪载李斯篆刻石文:“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海之内,莫不郡县,四夷八(原误“人”)蛮,咸来贡职,人庶蕃息,天禄永得。”下即顺接始皇刻石文“今(疑衍)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至“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十二韵,系据宋刘跂拓本,(“跂”原误“跋”,徐度却扫编亦作“
跋”,它书皆作“刘跂字斯立”,今校改。)则以此为李斯篆刻石文,而与始皇刻石文混为一谈,其故何也?考始皇本纪:“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着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皇帝曰:‘ 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世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又汉书郊祀志:“二世元年,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至会稽,皆礼祠之,而刻勒始皇所立石,书旁以章始皇之功德。”师古曰:“今此诸山,皆有始皇所刻石及胡亥重刻,其文并具存焉。”金薤琳琅跋秦峄山刻石云: “此碑自‘皇帝曰’以下,乃二世诏文,在始皇刻石之旁,予见泰山碑如此。”今案:由始皇本纪,则二世刻石旁之意,以原刻文但言皇帝,恐后世不知为始皇,故以诏书明白之,如秦权文之比,盖二世诏文,凡始皇所刻金石,一时俱刻之,惟泰山则并刻二世封禅文于始皇立石之上耳。其以为始皇者,固不审此与始皇刻石文体既殊,(始皇刻石文三句一韵,与此不同。)属辞又异也;其以为武帝者,亦不知武帝封禅,徒上石立之泰山颠,无文字,即今所传没字碑。(
日知录三一泰山立石条。宋于庭谓:“无字碑即二世所刻,久而无字,非当时即无字也。 ”见所作秦泰山刻石残字考,此从顾说。)刘跂泰山秦篆谱序云:“四面周围,悉有刻字,总二十二行,行十二字,(明李裕登泰山记亦云:“总二十二行,行各十二字。”文见岱史登览志,或作“十三字”,误。)字从西面起,以北东南为次,西面六行,北面三行,东面六行,南面七行,其末有‘制曰可’三字,复转在西南棱上。”又云:“其十二行是始皇辞,其十行是二世辞。”(
见宋文鉴九二、岱史遗迹纪,又详徐度却扫编下、赵彦卫云麓漫钞三)言之至为明晰。今考始皇本纪箸录所刻石文,其“二十有六年”,应从容斋随笔五载所见泰山祠石本作“□有六年”、“亲巡远方黎民”,应依刘谱作“亲●远黎”,凡十二韵,韵三句,句四字,总百四十四字,适为十二行。又二世诏书自“皇帝曰”至“制曰可”,凡七十八字;又仲瑗所引刻石文,“莫不为郡县”句,依刘谱删“为”字,“与天下无极”句,依汉书武纪注删“下”字,则句法一致,总四十二字,与二世诏书合计,得百二十字,以每行十二字计,适得十行,与斯立言“其十行是二世之辞” 合,则此为二世刻石文可知。斯立序又言:“乃为此谱,大凡篆字二百二十有二,其可读者百四十六(
又见金石录刘斯立序),今亦作篆字书之,其毁缺及漫灭不可见者七十有六,以史记文足之,注其下。”此当为始皇刻石及二世诏书于史记有征者言,以此二文总数适得二百二十有二,以总二十二行,行十二字计,得二百六十有四,于此去二百二十有二,则得四十二,适为二世刻石字数,以此益知此四十二字为二世刻石无疑矣。以二世刻石系刻于始皇所立石上,又同是李斯作篆,此其所以被后人误认为始皇之辞也。又据斯立言:“字从西面起,以北东南为次”,又言 “所谓五十许字者,在南面稍平处,人常所为拓,故士大夫多得见之”,而“制曰可”复在西南棱上。则二世诏书在南面占六行,始皇刻石文从西面起而北东,共占十二行,而东南两面尚余四行,即为二世刻石文地位,其序列当复如此。疑斯立仅据史记收始皇刻石文及二世诏书入谱,以其谱取在是正文字,而斯立未及检应氏书比校,故羡文剩字,概未钩稽;而撰岱史者,以此传自斯立,又以二世尽刻始皇刻石故,遂以此文冠于始皇刻石文之前,而不能辨,斯亦误矣。
〔三一〕大戴礼记保傅篇注:“禅谓除地于梁甫之阴,为墠以祭地也。变墠为禅,神之也。 ”
〔三二〕白虎通封禅篇:“三皇禅于绎绎之山,明己成功而去,有德者居之,绎绎者,无穷之义也。”御览五三六引礼记逸礼:“三皇禅云云,盛意也。”史、汉俱作云云,广雅释诂云:“云云,远也。”是云云有远盛二义,亦即白虎通无穷之谓也。则此之绎绎,或即云云也。
〔三三〕文选王融曲水诗叙注引逸礼:“三皇禅云云,五帝禅亭亭。”书钞九一引礼统:“ 五帝禅亭亭。”史记封禅书:“黄帝封泰山,禅亭亭。 ”索隐:“应劭曰:‘在钜平北十余里。’”汉书地理志上:“泰山郡钜平有亭亭山祠。”续汉书郡国志三: “泰山郡钜平,侯国,有亭禅山。”注:“即古所谓禅亭亭者也。”
〔三四〕白虎通封禅篇:“五帝禅于亭亭之山。亭亭者,制度审諟,道德着明也。”御览五三六引礼记逸礼:“五帝禅云云,特立于身也。”
〔三五〕广博物志九引此句至此断句,不误,今据正读。
〔三六〕此句原作“者信父者子”,拾补补“梁”字,并以“信父者子”为疑,今据白虎通封禅篇校补。
〔三七〕白虎通封禅篇:“三王禅于梁甫之山。梁者,信也;甫者,辅也;信辅天地之道而行之也。”(据陈立疏证本)御览五三六引礼记逸礼: “三王禅梁甫,义连延不绝,父死子继也。”
〔三八〕汉书惠纪注:“师古曰:‘ 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