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 第 2 页/共 53 页
〔八〕 汉、魏、六朝人以“家”、 “人”对文,“家”、“人”义同,详辽海引年器撰“ 家”“人”对文解。
〔九〕 “歧”原作“岐”,今改。
〔一0〕程本、郑本“练素”作“丝素”,郎本校云:“俗本作‘丝素’,今从宋本。”案:淮南子说林篇:“杨子见逵路而哭之,为其可以南可以北;墨子见练丝而泣之,为其可以黄可以黑。”
〔一一〕郎本、程本、郑本“记”作 “纪”。
○三皇〔一〕
春秋运斗枢说:“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二〕”皇者天〔三〕,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四〕;三皇垂拱无为〔五〕,设言而民不违〔六〕,道德玄泊〔七〕,有似皇天,故称曰皇。〔八〕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九〕履中,开阴阳〔一0〕,布刚上〔一一〕,含皇极〔一二〕,其施光明,指天画地〔一三〕,神化潜通〔一四〕,煌煌盛美〔一五〕,不可胜量。礼号谥记说:〔一六〕“伏羲、祝融、神农。〔一七〕”含文嘉记〔一八〕:“虙戏,燧人,神农〔一九〕。伏者,别也,变也〔二0〕;戏者〔二一〕,献也,法也;伏羲始别八卦,以变化天下,天下法则,咸伏贡献,故曰伏羲也〔二二〕。燧人始钻木取火〔二三〕,炮生为熟,令人无复腹疾〔二四〕,有异于禽兽,遂天之意,故曰遂人也〔二五〕。神农,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始作耒耜,教民耕种,美其衣食,德浓厚若神〔二六〕,故为神农也。”尚书大传说:“ 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二七〕,火,太阳也〔二八〕,阳尊,故讬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讬戏皇于人:盖天非人不因〔二九〕,人非天不成也。神农以地纪〔三0〕,悉地力,种 ●疏〔三一〕,故讬农皇于地:天地人之道备〔三二〕,而三五之运兴矣。〔三三〕”
〔一〕 潜夫论五德志篇:“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二〕 礼记曲礼疏、路史后纪二载郑玄注中候敕省图引运斗枢:“
伏牺、神农、女娲为三皇。”郑玄注明堂位引春秋纬说同,正义引作春秋运斗枢差德命叙。御览七六引春秋运斗枢作:“虙牺,女娲,神农,是谓三皇也。”吕氏春秋用众篇高诱注:“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盖亦本春秋纬为说。
〔三〕 诗大雅文王:“思皇多士。 ”毛传:“皇,天也。”
〔四〕 论语阳货篇:“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五〕 尚书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蔡沈集传曰:“垂衣拱手而天下自治。”
〔六〕 御览七七引“设”作“谨” ,拔萃引“民”作“明”,俱不可据。晋书刑法志:“ 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象而民知禁。”正与此同。淮南子泛论篇:“神农无制令而民从。”高诱注:“无制令,结绳以治也。”义与此可互参。
〔七〕 玄泊,谓玄冥寂泊。陆机七征:“玄虚子耽性冲素,雍容玄泊。”
〔八〕 公羊传成公八年,何休注: “德合玄者称皇。孔子曰:‘皇象玄,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疏以为春秋说文。
〔九〕 “含弘”,御览引作“合元 ”,与所引运斗枢合。
〔一0〕御览引无“开阴阳”三字,明以三字为句也。
〔一一〕“布刚正”,郑本“刚”作 “纲”,御览作“网”,俱未可据。“正”原作“上” ,今从吴本、拔萃本改正。陈立白虎通疏证二号篇引此句作“布纪纲上”,刘师培则以为“‘刚’下疑脱‘柔 ’字”,俱有未当,盖未董其是非,从而句读不明耳。
〔一二〕郑本、御览“含”作“合” 。尚书洪范:“五皇极,皇建其有极。”汉书五行志上:“次五曰建用皇极。”应劭注曰:“皇,大;极,中也。”
〔一三〕后汉书侯霸传:“韩歆指天画地,言甚刚切。”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不仰视天而俯画地。”集解:“张晏曰:‘视天,占三光也;画地,知分野所在也。’”指天与视天义同。
〔一四〕御览七六引春秋运斗枢:“ 皇者,合元履中,开阴布纲,指天画地,神化潜通。”
〔一五〕御览七六引应劭汉官仪:“ 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蔡邕独断上:“皇者,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类聚一一、文选西京赋注引尚书刑德放:“皇者,煌煌也。”初学记九、御览七六、西京赋注引春秋元命包:“皇者,煌煌也。”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书帝命验及尚书纬:“皇者,煌煌也。”白虎通号篇:“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 文选东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孝行二篇注并云:“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水经渭水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是并以女娲为三皇者。
〔一六〕郎本校云:“或无‘说’字。”
〔一七〕白虎通号篇:“三皇者,何谓也?谓伏羲,神农,燧人;或曰:伏羲,神农,祝融也。礼曰:‘伏羲,神农,祝融,三皇也。’”所引之礼,即号谥记,亦汉人引经与经说不分之证。
〔一八〕器案:以上下文例之,“记 ”疑当作“说”。
〔一九〕“燧人”,拾补以为当作“ 遂人”。案:礼记曲礼疏引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亦谓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
〔二0〕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无“变也”二字。
〔二一〕“戏”,御览作“牺”,路史注作“羲”。又路史注无“法也”二字。
〔二二〕类聚一一、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龟书,伏羲乃则象作易。”易系辞下释文: “‘牺’,孟、京作‘戏’,云:‘伏,服也;戏,化也。’”
〔二三〕“燧”,拾补校作“遂”,云:“‘燧’非,上亦当改。”何本、汪本、郑本“始 ”讹“取”。
〔二四〕郑本删“复”字,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御览七八引含文嘉无“复”字,路史后纪五注引含文嘉作“有”。拾补载臧镛堂、顾明说:“旧本‘复’、‘腹’二字,必本来止一‘复’字,古与‘ 腹’通用,吕览季冬纪可证。后人记‘腹’字于旁,遂误并写入,当删‘
腹’留‘复’。”卢文弨曰:“‘ 腹’字易晓,故不从其说;然此亦学者所当知也,仍着之。”
〔二五〕“遂人”,初学记、御览作 “燧人”,类聚、路史注作“遂人”。案:礼纬说三皇名,俱以同音字为训,如伏者别也,(说文:“●,迫也,读若易虙羲氏。”盖古无轻唇音也。此以别训伏,正是一例。)变也;戏者,献也,法也;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准此,则礼含文嘉此文正自作燧人,故以遂天之意释之。卢氏谓当作“遂人”,盖未观其会通,今所不从。白虎通号篇:“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盖亦用礼纬说。
〔二六〕“德浓厚若神”,路史后纪三注引含文嘉作“德信浓厚若神”,御览七八引含文嘉作“其德浓厚若神”。白虎通号篇:“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
〔二七〕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引尚书大传,“纪”下有“官”字,此引无“官”字,与下文例同。
〔二八〕拾补曰:“御览无‘太’字,是。”器案:御览七七引本书,又七八引尚书大传,俱无“太”字。
〔二九〕宋本御览卷七七引“因”作 “固”,未可据。
〔三0〕“以地纪”三字,原无,今据卢文弨说校补。拾补云:“‘
以地纪’,本无此三字,今大传略说有,与上下文一例,兹补入。”
〔三一〕“种●疏”,吴本作“种□ 疏”汇函本、拔萃本作“种百疏”,御览引作“植谷” ,无“疏”字。案:干禄字书:“●,谷俗字。”今所见唐写本诸书,“谷”多作“●”,与此正同。拾补校作“
●”,云:“即谷字,但禾居左居中小异耳。各本上从●,下从木,如论衡偶会篇、高诱注吕氏春秋季秋纪,齐民要术引海内经,皆同,乃后来转写之误,字书唯篇海独从禾,今并上正之。”朱筠曰:“案说文解字:‘●,续也,百谷之总名,从禾●声。’●即谷字。疏通蔬,假借字也。”
〔三二〕原无“之”字,今据御览七七引补,与下文一例。
〔三三〕尚书大传略说下:“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火,大阳也,阳尊,故讬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讬戏皇于人。盖王非人不固,人非天不成也。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蔬,故讬农皇于地。天地人之道,而三五之运兴矣。”
谨案〔一〕:易称〔二〕:“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结绳为网罟,以田以渔〔三〕。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四〕”唯独叙二皇〔五〕,不及遂人;遂人功重于祝融、女娲,文明大见〔六〕,大传之义,斯近之矣。
〔一〕 钟本案语低一格,以下所有案语并同。器案:案犹考也,荀子不苟篇:“国乱而治之者,非案乱而治之之谓也。”杨倞注:“案,据也。 ”汉书贾谊传:“臣谨稽之天地,验之往古,按之当今之务。”师古曰:“稽,考也。”案、按古通。
〔二〕 引易,见系辞下。
〔三〕 胡本、钟本“田”作“佃” ,与系辞同,古通。御览七八引春秋内事:“伏牺氏以木德王天下。天下之人,未有室宅,未有水火之和;于是乃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始画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阴阳之数,推列三光,建分八节,以爻应气,凡二十四气,消息祸福,以制吉凶。”
〔四〕 系辞“通其变”上有“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云云,此盖传钞者误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应劭曰:“虙羲氏始作八卦,神农氏为耒耜,黄帝氏作衣服,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又武纪注,应劭曰:“黄帝、尧、舜,祖述伏羲、神农,结网耒耜,以日中为市,交易之业,因其所利,变而通之,使民知之,不苦倦也。”所述黄帝、尧、舜事,亦本系辞为说,俱出应氏一人之手,不应有所违啎,明此本有,而为传钞者误省之也。
〔五〕 淮南子原道篇:“泰古二皇。”高诱注:“二皇,伏羲、神农也。”御览七七引许注:“庖牺、神农。”又缪称篇:“昔二皇,凤至于庭。”文选长笛赋注引高诱注曰:“二皇,伏羲、神农也。”潜夫论五德志篇说同。独断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则以伏羲、神农为二皇,盖汉儒旧说。郎本作“二王”,非。
〔六〕 “大见”,原作“文见”,朱筠曰:“恐误。”按何本、郑本、拾补引一本作“大见”,今据改正。易干卦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正义:“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
○五帝〔一〕
易传、礼记、春秋国语、太史公记〔二〕: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是五帝也〔三〕。
〔一〕 史记五帝本纪第一,小题下正义云:“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谯周、应劭、宋均皆同。”
〔二〕 太史公记,即后人改题之史记,先汉人俱称为太史公记,或太史公书,或太史公传,或太史公。褚少孙补龟策传:“窃好太史公传。”扬子法言君子篇:“淮南说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也。太史公,圣人将有取焉。”汉书艺文志:“太史公百三十篇,冯商所续太史公七篇。”汉书杨恽传:“恽始读外祖太史公记。”又宣元六王传:“东平王宇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大将军王凤言……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又叙传上:“自东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诸子书。”后汉书窦融传:“乃赐融以外属图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传。”又范升传:“时难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上太史公违戾五经、谬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录者三十一事。”又陈元传:“博士范升等所议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违戾,凡四十五事。”又杨终传:“后受诏删太史公书为十余万言。”按史记太史公自序:“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索隐:“案桓谭云:‘迁所着书成,以示东方朔,朔皆署曰太史公。’则谓太史公是朔称也;亦恐其说未尽,盖迁自尊其父着述,称之曰公。或云:‘迁外孙杨恽所称。’事或当尔也。”是是书题署为太史公,有出自司马迁、东方朔及杨恽三说,总之,初不名为史记也。应氏称为太史公记,亦从其朔也。后汉书班彪传乃谓:“司马迁着史记。”此范蔚宗之言,非班氏父子之文也。三国志魏书.王肃传:“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着史记,非贬孝武。’”是史记为太史公书专名,始于魏世也。清人乃谓:“史记之名,当起叔皮父子,观汉五行志及后书班彪传可见。”(梁玉绳史记志疑。梁氏之误,齐召南考证、钱大昕三史拾遗、沈钦韩汉书疏证、洪颐烜读书丛录已质言之也。)或又谓:“盖晋后着录,改从今名。 ”(王先谦汉书补注)皆无稽之言,不足致诘也。
〔三〕 白虎通号篇:“五帝者,何谓也?礼曰:‘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也。’ 易曰:‘黄帝、尧、舜氏作。’书曰:‘帝尧、帝舜。 ’(尧典)”史记五帝本纪:“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大戴礼记有是二篇。)器案:世本及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先己、执一、孝行各篇注,并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鲁语上:“ 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 ……故有虞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韦昭注:“此上四者,谓祭天以配食也。祭昊天于圜丘曰褅,祭五帝于明堂曰祖,宗祭上帝于南郊曰郊。有虞氏出自黄帝、颛顼之后,故褅黄帝而祖颛顼;舜受禅于尧,故郊尧。礼祭法:‘有虞氏郊喾而宗尧。’与此异者,舜在时则宗尧,舜崩而子孙宗舜,故郊尧耳。”此即司马迁、应劭称国语言五帝所本,故韦昭举“祭五帝”以实之也。
谨按:易〔一〕、尚书大传,天立五帝以为相,四时施生,法度明察,春夏庆赏,秋冬刑罚〔二〕。帝者任德设刑〔三〕,以则象之,言其能行天道〔四〕,举错审谛〔五〕。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六〕,礼文法度,兴事创业。黄者,光也〔七〕,厚也,中和之色,德施四季〔八〕,与地同功,故先黄以别之也〔九〕。颛者,专也;顼者,信也〔一0〕;言其承文,易之以质,〔一一〕使天下蒙化〔一二〕,皆贵贞悫也〔一三〕。喾者,考也,成也,言其考明法度,醇美喾然,若酒之芬香也〔一四〕。尧者,高也,饶也〔一五〕,言其隆兴焕炳,最高明也〔一六〕。舜者,推也〔一七〕,循也〔一八〕,言其推行道德,循尧绪也〔一九〕。
〔一〕 此本易系辞下言所谓圣人制器尚象之事为言。
〔二〕 王闿运尚书大传补注六略说下据白虎通引佚文云:“天立五帝以为相,四时施生,法度明察,春夏庆赏,秋冬刑罚。”今白虎通无文,盖即风俗通之误。
〔三〕 钟本“刑”误“形”。
〔四〕 御览七七引“天道”作“大道”,不可据。
〔五〕 御览引“错”作“措”,古通。又引“谛”下有“也”字,是,当据补。御览七六引应劭汉官仪:“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措审谛,父天母地,为天下主。”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帝者,谛也。”后汉书李云传:“露布上书移副三府,引孔子曰:‘帝者,谛也。’”注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 郑玄注:“审谛于物色也。”礼记玉藻正义、明堂位正义引孝经援神契:“帝者,谛也。”尚书尧典正义:“ 言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谛也,言天荡然无心,忘于物我,言公平通远,举事审谛,故谓之帝也。”
〔六〕 系辞“避”作“待”。
〔七〕 释名释采帛:“黄,晃也,犹晃晃象日光也。”说文黄部:“黄,地之色也,从田,从●,●亦声,●,古文光。”黄从光得声,故二字古多通用。左传襄公二十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公羊、谷梁并作“光”。文选东京赋注引瑞应图:“腾黄,神马,一名吉光。”汉书天文志:“黄道,一曰光道。”水经济水二注:“齐人言广音与光同。”
〔八〕 “施”字各本俱脱,御览引有,拾补据补,是,今从之。白虎通疏证号篇引作“德与四季同功,故先王以别之也”,向壁虚造,大抵葫芦汉书之流亚耳。
〔九〕 郎本“以”作“而”。史记封禅书:“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集解: “应劭曰:‘螾,丘蚓也。黄帝土德,故地见其神。蚓大五六围,长十余丈。’”白虎通号篇:“黄者,中和之色,(又见五行篇。)自然之性,万世不易;黄帝始作制度,得其中和,万世常存,故称黄帝也。”又谥篇:“黄帝先黄后帝者何?古者质,生死同称,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黄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万世不易,后世虽圣,莫能与同也。后世德与天同,亦得称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复称黄帝。”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黄帝之先谥,(凌曙曰:“黄,谥也,在帝上,故曰先谥。”)四帝之后谥,何也?曰:帝号必存,五帝代首天之色,号至五而反;周人之王轩辕,直首天黄号,故曰黄帝。云帝号尊而谥卑,故四帝后谥也。 ”
〔一0〕御览引有“悫也”二字。
〔一一〕“文易”二字原倒植,拾补据御览引乙正,是,今从之。
〔一二〕拾补云:“御览‘蒙’作‘ 遵’。”
〔一三〕白虎通号篇:“谓之颛顼何?颛者,专也;顼者,正也;能专正天人之道,故谓之颛顼也。”通典一0四引五经通义:“颛顼者,颛犹专,顼犹愉,幼少而王,以致太平,常自愉,嗛约自小之意,故两字为谥。”
〔一四〕白虎通号篇:“谓之帝喾何?喾者,极也,言其能施行,穷极道德也。”陈立疏证曰:“说文学部:‘喾,急告之甚也,从告,学省声。 ’释玄应说喾与酷音义皆同。案急告者,喾之本训,引申为穷极之义。史记三代年表、管子侈靡篇作帝□,集韵:‘□通作喾。’史记注引世纪作帝□,山海经大荒经作‘帝俊生后稷’,注:‘帝俊即喾。’案俊为才德极出之名,故喾亦训极。言道德穷极,礼祭法:‘帝喾能序星辰以固民。’是其事也。”
〔一五〕御览引脱“饶也”二字。
〔一六〕白虎通号篇:“谓之尧者何?尧犹峣峣也,至高之貌,清妙高远,优游博衍,众圣之主,百王之长也。”疏证曰:“广雅释言云:‘尧,峣也。’广雅释诂及方言云:‘峣,高也。’风俗通引书传此文云云,说文垚部:‘尧,高也,从垚在兀上,高远也。古文作●。’案说文:‘垚,土高貌。’又云:‘兀,高而上平也。’高之上又增以高,是至高之貌也。汉书扬雄传注:‘尧,硗硗至高之貌。’说文:‘ 峣,焦峣,山高貌也。’以峣训尧,以高训峣,皆叠韵训也。”
〔一七〕御览引“推”作“准”,拾补曰:“‘推’乃‘准’之误,准音近舜。”孙志祖读书脞录四曰:“案准舜音虽相近,然‘推行道德’,文义较明,若作准行,颇觉不古。白虎通号篇:‘舜犹● 也,言能推信尧道而行之。’可证推字之义。且广雅释诂三:‘●,推也。’●,古舜字,益可信是推非准矣。”案孙说是,五帝之名,应氏虽多以声近之字相训,然有二训以上时,其字亦有不以声近者为准,如黄者厚也、顼者信也、喾者成也之类,盖所以补声训字之不足也。此文既以声近字之循训舜,故以推行之义足循,而必欲改推为准,或且据此以改白虎通及广雅之文则凿矣。
〔一八〕意林“循”讹“修”。
〔一九〕旧本“推行道德”误植在“ 舜者”上,拾补依御览乙正,今从之;意林作“舜者,推也,修也,言推修尧之绪”,虽有讹脱,其文序固未颠倒也。王念孙广雅疏证、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引此文已移正。白虎通号篇:“谓之舜者何?舜犹●●也,言能推信尧道而行之。”陈立疏证引此文亦移正。刘师培白虎通论补释曰:“‘推’乃‘
准’字之讹,风俗通同。盖彼文所引书传,凡帝王之名,均以声近之字相训,故知彼推字当作准;知彼文推当作准,则此文亦然。广韵训舜为推,亦准字之讹。”案刘说失之凿,前已举正矣。
○三王〔一〕
礼号谥记说〔二〕:“夏禹、殷汤、周武王,是三王也。”尚书说:“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三〕”诗说:“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四〕”“文王受命,有此武功。〔五〕”“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六〕”春秋说:“王者孰谓?谓文王也。〔七〕”
〔一〕 汉书扬雄传注:“应劭曰: ‘三王:夏,殷,周。’”又百官公卿表上注:“张晏曰:‘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
〔二〕 意林无“记”字,未可据。
〔三〕 尚书康诰文。
〔四〕 诗大雅文王有声文。
〔五〕 诗大雅灵台文。
〔六〕 诗大雅文王,“国”作“邦 ”,此汉人避汉高帝刘邦讳改。
〔七〕 钟本“谓”字不重,非。此公羊传隐公元年文,疏引春秋元命包:“王者孰谓?文王也。疑(拟)三代,谓疑(拟)文王。”白虎通号篇:“三王者,何谓也?夏、殷、周也。故礼士冠经曰: ‘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也。’”陈立疏证曰:“案三王之名,定于后世。周人尊文王为受命祖,故孝经圣治云:‘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文王亲迎于渭,即以亲迎为天子之礼;文王造舟为梁,即以造舟为天子之制:是周人之尊文王,在武王之上,何得援论语服事之说,以相难也?诗文王序云:‘
文王受命作周也。’汉志引刘歆作三统历,考上世帝王,以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易干凿度云:‘入戊午蔀二十九年伐崇,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受箓应河图。’诗疏引我应说,文王之戒武王曰:‘我终之后,恒称太子,河、洛复告,尊朕称王。’又引元命苞曰:‘西伯既得丹书,于是称王,改正朔。’诗棫朴云:‘左右趣之。’笺云:‘左右之诸臣,皆趣疾于事,谓相助积薪,唯天子祭天始燔柴。’ 繁露亦引此诗,以说郊祭。据诸经纬之文,则文王在时,固已称王。孟子告子下:‘三王之罪人也。’赵注亦以禹、汤、文王当之也。”
谨案:易称:“汤、武革命。〔一〕”尚书:“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二〕,擒纣于牧之野。〔三〕”“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四〕”诗云“ 亮彼武王,袭伐大商。〔五〕”“胜殷遏刘,耆定武功。〔六〕”由是言之:武王审矣。论语:“文王率殷之叛国,〔七〕”“以服事殷。〔八〕”时尚臣属,何缘便得列三王哉?〔九〕经美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一0〕,王业始兆于此耳。俗儒〔一一〕新生〔一二〕,不能采综,多共辨论〔一三〕,至于讼□;大王、王季,皆见追号,岂可复谓已王乎?禹者,辅也,辅续舜后,庶绩洪茂。自尧以上王者〔一四〕,子孙据国而起,功德浸盛,故造美论〔一五〕。舜、禹本以白衣砥行显名〔一六〕,升为天子,虽复更制〔一七〕,不如〔一八〕名着,故因名焉。经曰:“有鳏在下曰虞舜”〔一九〕,“佥曰伯禹”〔二0〕,“禹平水土”〔二一〕,是也。汤者,攘也,昌也,言其攘除不轨,改亳为商,成就王道,天下炽盛〔二二〕。文、武皆以其所长。夫擅国之谓王,能制割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二三〕,王者,往也,为天下所归往也〔二四〕。
〔一〕 周易革卦文。
〔二〕 拾补引孙志祖曰:“案书序:‘虎贲三百人。’孟子言三千人,本书卷二引书亦同,此云八百,讹。”器案御览二四一引汉官仪:“虎贲中郎将,古官也。书称:‘武王伐纣,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擒纣于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古有勇者孟贲,故改奔为贲。”后汉书顺纪注引汉官仪曰:“书称‘虎贲三百人’ ,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本书正失篇又引作“虎贲三千人”。按墨子明鬼篇下云:“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于牧之野。” 综上所述,则武王所率虎贲之士,有三百人、四百人、八百人、三千人四说,疑莫能明也。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书序第三十下曰:“‘三百人’,当是‘
三千’之误也。司马法云:‘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则虎贲即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乘则三千人矣。”
〔三〕 “擒”,拔萃本作“禽”,古通。书序:“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段玉裁撰异曰:“孟子尽心篇:‘ 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史记周本纪:‘遂率戎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吕氏春秋简选、贵因二篇皆云:‘武王简车三百,虎贲三千,以要甲子之事,而纣为禽。’韩非子(初见秦篇)、战国策(魏策、赵策,又见史记苏秦传)皆云:‘武王将素甲三千领,战一日,破纣之国。’江氏叔澐曰:‘三百人当为三千人,司马法曰: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乐记曰:虎贲之士说剑。然则虎贲,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两则三千人矣。’玉裁谓江说近是。此时周礼未备,不必泥于周礼‘虎士八百人’之数。虎贲,言其勇也,盖周以此勇士灭殷,后因之设虎贲氏。风俗通义皇霸篇:‘尚书,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擒纣于牧之野。’与今本异。孔晁注逸周书(克殷解)所言士卒虎贲之数亦未审。”器案:翟灏四书考异亦主三千人之说,梁玉绳史记志疑又从书序说,莫衷一是,盖亦难言之类,故应劭亦持两端之论也。
〔四〕 尚书洪范文。
〔五〕 毛诗大明作“凉彼武王,肆伐大商”,释文引韩诗“凉”作“亮”,与此合,仲远用鲁诗也。“肆”之与“袭”,亦毛、鲁之异。
〔六〕 周颂武文。
〔七〕 “文王率殷之叛国”,论语无文,而见于左传,襄公四年传云:“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殷。”应氏此书,同时引及二家之说者,率并为一文,而总出书名于前,疑“论语”上本有“左传”二字,而传钞者夺之也。后汉书西羌传:“及文王为西伯,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猃狁之难,遂攘戎、狄而戍之,莫不宾服,乃率西戎征殷之叛国以事殷纣。”李贤注亦据左传为说,亦可证也。
〔八〕 论语泰伯篇:‘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九〕 案辨文王不受命改元称王始于此文,其后,孔颖达尚书泰誓正义、周易正义卷一论卦辞爻辞谁作,及张守节史记周本纪正义俱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