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 第 14 页/共 53 页

〔三〕 后汉纪七同,后汉书本传、御览二六四引东观汉纪俱作“十月享会”。   〔四〕 古者,无故不饮酒,汉律且有“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之文(汉书文纪文颖注引)。此因冬飨,故百里内县,皆持牛与酒,到府合聚饮食也。至牛酒之赐,出自朝廷,见于汉书者,则习见不□也。   〔五〕 后汉书张湛列传注:“郡守所居曰府。”   〔六〕 后汉书欧阳歙列传:“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政称异迹。”东观汉纪:“歙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吏民从化。为大司徒,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 ”   〔七〕 通鉴一六六注:“教谓教令,州郡下令谓之教。”   〔八〕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五部谓中部、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也,本文之西部督邮即其一,怪神篇有北部督邮。   〔九〕 后汉书注:“繇姓,咎繇之后。繇音遥。”惠栋曰:“繇与谣同。孙勉引诗曰:‘ 我歌且繇。’潜夫论有谣姓,即繇也。注‘繇姓咎繇之后,见风俗通。’”   〔一0〕范书无此句,袁纪作“典部折衡”。器案:“冲”、“衡”古多互误,如御览八七七引吕氏春秋“天冲”,今本明理篇误作“天衡”,汉书扬雄传下“首冲”,萧该音义曰:“今汉书或误作‘ 衡’者,非也。”古今佛道论衡,日本国见在书目误作古今佛道论冲,俱其证,袁记误,当据应氏书是正。御览二五三引韦昭辩释名:“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盖汉时督邮之职如此。隶释八冀州从事张表碑:“初仕郡为督邮,鹰撮霆击,威德日隆,纠剔苛 ●,抵拂顽□,属城祗肃,千里折中。”类聚四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君以西部督邮上侯览祸乱凶国之罪,鞫没●奸,以巨万计。”所言与此文可互证。   〔一一〕“摧”,袁纪作“推”,误。“雄”,范书作“凶”。   〔一二〕皋陶谟文。   〔一三〕今论语为政篇作“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李赓芸炳烛编一:“古读以‘举善而教’ 为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下教云: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后汉书卓茂传:‘举善而教,口无恶言。’三国志徐邈传云:‘举善而教,仲尼所美。’顾劭传:‘举善以教,风化大行。’陆绩传裴松之注云: ‘臣闻唐、虞之政,举善而教。’”器案:自“书曰” 至此,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一四〕朝,汉人谓郡治为朝。本书十反篇:“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二朝乎?’”二朝,谓安定郡之新旧太守也。后汉书王堂传:“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又法真传:“太守请见之……曰:‘昔鲁哀公虽为不肖,而仲尼称臣;太守虚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 ’”尹宙碑言“纲纪本朝”,“ 正色立朝。”俱谓郡治为朝也。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御览二六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主诸簿书。簿,普也,普关诸事。”   〔一六〕范书“读”下有“书”字,袁纪无。惠栋曰:“‘书’字衍。”   〔一七〕范书、袁纪俱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一八〕袁纪同,范书、东观纪俱作 “恽于下坐愀然前曰”。   〔一九〕后汉书注:“司正,举礼仪者。觥,罚爵也,以角为之。”晋语:“晋献公饮大夫酒,今司正实爵。”注:“司正,正宾主之礼者,其职无常官,饮酒则设之。”案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乡射礼同)燕礼:“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大射仪:“请立司正,公许,摈者遂为司正。”是其职无常官也。说详胡匡衷仪礼释官。   〔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案明府之称,李贤所举,见汉书韩延寿传,外此其余,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皆有明府之称。又如御览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九三八引东观汉记吴良为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亦有明府之文。盖汉人多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之称,亦屡见不鲜,与此称太守为明府,正相类耳。   〔二一〕此二句,范书、东观纪无,袁纪有。   〔二二〕“资”,范书、东观纪同,袁纪作“质”。   〔二三〕后汉书、东观纪“圆”作“ 员”。李贤注:“言延外示方直,而内实柔弱也。孔子曰:‘色厉而内荏。’”器案:此谓延表里不如一也。盐铁论论儒篇:“孔子能方不能圆。”   〔二四〕“构”,原作“构”,校补校作“构”,案仿元本、郎本、钟本作“构”,范书、东观纪亦作“构”,今据改正。   〔二五〕“民”,范书作“人”,当出唐人所改。“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无。   〔二六〕汉书礼乐志:“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荒乱,谓荒年乱世也。   〔二七〕“虚”,袁纪作“虐”。范书无此句。   〔二八〕“怨”,袁纪作“冤”。   〔二九〕“苦”,袁纪作“怨”。范书无此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无。   〔三0〕此句,袁纪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   〔三一〕汉世郡县,犹古之诸侯(语本后汉书左雄传),自辟属吏,恩礼如古陪臣,故太守令长,于属吏得蒙君父之称,虽于朝廷,不以为嫌也。郅恽事而外,见于后汉书者,若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诩駮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公孙瓒传:“为郡小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祭辞先人……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便当长辞坟茔。’”刘表传:“遣从事韩嵩诣曹操,观望虚实,……嵩对曰:‘ 嵩至京师,天子假嵩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复为将军死也。’”景君碑:“府君欲养,臣子弗留。”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 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柰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高堂隆传:“隆为督邮,督军名泰山太守薛恺,隆按剑叱曰:‘临臣名君,义之所讨也。’”钟毓传:“入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听君父已后,臣子得为理谤,毓所创也。”晋书向雄传:“太守吴毅尝以公事罪雄,后迁黄门侍郎,武帝闻之,令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曰:‘向获诏命,君臣义绝如何?’于是即去,武帝闻之大怒。” 皆谓长官为君父。   〔三二〕袁纪作“孰举有罪”。   〔三三〕论语季氏篇:“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三四〕“君臣俱丧”以下五句,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三五〕东观纪无“再拜”二字。     谨按:礼谏有五,风为上,狷为下〔一〕。故入则造膝,出则诡辞〔二〕,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三〕;暴谏露言,罪之大者〔四〕。而歙于飨中,用延为吏,以紫乱朱〔五〕,大妨王命,造次颠沛,〔六〕不及讽谕,虽举觥彊歙可行也。今恽久见授任,职在昭德塞违〔七〕,为官择人,知延贪邪,罔上害民,所在荒乱,怨慝并作,此为恶积愆,非一旦一夕之渐也〔八〕。孔子以匹夫,朋徒无几,习射矍相之圃,三哲〔九〕而去者过半〔一0〕。汝南,中土大郡,方城四十〔一一〕,养老复敬〔一二〕化之〔一三〕。至延奸舋彰着,无与比崇。臧文仲有言:“见无礼于君者,若鹰鹯之逐鸟雀〔一四〕。”“农夫之务去草也”〔一五〕,何敢宿留〔一六〕?不即弹黜奸佞,而须于万人之中,乃暴引之,是为陷君〔一七〕。君子不临深以为高,不因少以为多〔一八〕,况创病君父,以为己功者哉?而论者苟眩虚声,以为美谈〔一九〕。汝南,楚之界也,其俗急疾有气决〔二0〕。然自君章之后,转相放式,好干上怵忮,以采名誉,末流论起于爱憎,政在陪隶也〔二一〕。   〔一〕 文选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下慎密章注引无“狷为下”三字,盖断章摘句耳。又臣轨注“风”作“讽”,古通。案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注:“五谏,谓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也。讽谏者,知祸患之萌而讽告也;顺谏者,出辞逊顺,不逆君心也;窥谏者,视君颜色而谏也;指谏者,质指其事而谏也;陷谏者,言国之害,忘身为君也。见大戴礼。”案今大戴礼佚此文。说苑正谏篇:“谏有五:一曰正谏,二曰降谏,三曰忠谏,四曰戆谏,五曰讽谏。孔子曰:‘吾其从讽谏矣乎。’”白虎通谏诤篇:“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顺谏者,仁也,出辞逊顺,不逆君心,此仁之性也。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此礼之性也。指谏者,信也,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此信之性也。陷谏者,义也,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此义之性也。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 ‘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 家语辨政篇:“孔子曰:‘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曰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唯度主而行之。吾其从讽谏乎。’”诸书言五谏,颇有出入,故详录其文。应氏引礼“ 狷为下”,盖即大戴礼、白虎通之陷谏,故下文以“陷君”言之也。   〔二〕 拾补曰:“文选注引下二句上有‘礼曰’二字。”   〔三〕 “膝”,拾补曰:“公羊传是‘辟’字,而后来承用皆作‘ 膝’。”器案:此谷梁传文公六年文,抱经偶失检。原注云:“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也。”韩诗外传三:“故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臣下之义也。”蔡邕集杨赐碑:“匡辅本朝,忠言嘉谋,造膝危辞,言听升纳,亦不敢宣,密识潜功,贻于帝躬,家无遗草,论者不见。”又郑固碑:“造膝佹辞。”危、佹与诡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造膝,谓近天子,纳谏言也。”   〔四〕 白虎通谏诤篇:“事君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去而不讪,谏而不露。”   〔五〕 论语阳货篇:“恶紫之夺朱也。”   〔六〕 论语里仁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集解引马融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七〕 左传桓公六年文。   〔八〕 易坤卦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汉书司马迁传:“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渐久矣。”   〔九〕 拾补云:“‘哲’与‘誓’ 同,逸周书商誓解,‘哲王’作‘誓王’。”   〔一0〕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注:“‘延’或为‘ 誓’。”器案:应氏所据礼记,与郑氏所引或本正合,正义亦以誓众言之。   〔一一〕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俱言汝南郡三十七城,此言四十,举成数言。两京本“ 方”误“万”。   〔一二〕“敬”,拾补曰:“疑‘教 ’。”   〔一三〕拾补曰:“或有脱字。”   〔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一五〕此左传隐公六年所载周任之言也。细玩应氏此文,似误揉合此二文为臧文仲之言,非是。   〔一六〕宿留,汉人常语。史记封禅书:“宿留海上。”补武纪:“ 宿留之。”索隐:“音秀溜,宿留,迟待之意。”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王音因雉雊上言:‘……其宿留晓告人,具备深切。’”郊祀志:“宿留海上。”师古曰:“宿留,谓有所须待也。宿音先欲(马班字类作“就”)反,留音力就反。”李寻传:“ 宿留瞽言。”后汉书来历传:“此诚圣恩所宜宿留。” 东观汉纪和帝诏:“且复宿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黄香留为尚书令,上疏云:‘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治要引桓谭新论:“如遭上忽略,不宿留而听行其事,则当受强死也。”公羊传僖公元年注:“宿留城之。”孟子万章篇赵岐注:“宿留以答之。 ”又公孙丑篇:“故且宿留。”音义:“宿留,上音秀,下音霤。”列子黄帝篇释文:“留之,力救切,谓宿留而视之也。”   〔一七〕案左传僖公十五年:“陷君于败。”又昭公二十五年:“陷君于难”,“陷君于大难”,即此文“陷君”之义。   〔一八〕礼记儒行篇:“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大德本“ 因”误“囚”,宋本及余本俱作“ 因”。   〔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二0〕管子水地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史记货殖列传:“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 ”汉书地理志下:“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风剽以悍,气锐以刚。”释名释州国:“ 楚,辛也,其地蛮多而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初学记八引河图:“荆、扬角征会,气漂轻人声急。”论衡率性篇:“楚促急。”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荆州其气燥刚,禀性彊梁,故曰荆,荆,彊也。”阮籍乐论:“楚、越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刘昼新论风俗篇:“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   〔二一〕本书十反篇:“未离陪隶,不与宾于王。”后汉书袁绍传:“拔于陪隶之中。”注:“陪,重也。左传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又曰:‘是无陪台也。’陪隶犹陪台。”器案:左传云云,见昭公七年,正义云:“隶,隶属于吏也。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昔毛遂赵之陪隶,犹假锥囊之喻,以寤主立功。”     司空颍川韩棱,少时为郡主簿〔一〕,太守兴〔二〕被风病,恍忽〔三〕误乱,棱阴扶辅其政,出入二年〔四〕,署置教令无愆失。兴子尝出教,欲转徙吏,棱执不听,由是发露被考,兴免官,棱坐禁固〔五〕。章帝即位,一切原除也〔六〕。   〔一〕 范书棱本传、袁纪十四俱谓为郡功曹,与此异。案汉代郡吏,主簿与功曹,并称要职,盖总省众事,职亲地近,秩位虽卑,而委任在诸曹之右,故当时往往以之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为汝南太守,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自是委诚求当,不复妄有辞教,郡内称治。”又王涣传:“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进能,主簿镡显以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和帝大说。”应氏与范、袁二氏互异之故,或即以其时常以之并称耶。   〔二〕 范书、袁纪俱云葛兴,此当补“葛”字。   〔三〕 “忽”,郎本、钟本作“惚 ”,下同。   〔四〕 “出入二年”,范书同,袁纪作“辅助经年”。   〔五〕 “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 “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 “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案左传成公二年:“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正义:“说文:‘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   〔六〕 范书云显宗,与应氏异。     谨按:易称:“守位以仁。〔一〕”尚书:“无旷庶官。〔二〕”诗云:“彼君子不素餐兮。〔三〕” 论语:“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四〕”汉典,吏病百日,应免〔五〕。所以恤民急病,惩俗逋慝也。今兴官尊任重,经略千里,当听讼侍祠〔六〕,班诏劝课,早朝旰食〔七〕,夕惕若厉〔八〕,不以荣禄为乐,而以黔首为忧,位过招殃〔九〕,灵督其舋,风疾恍忽,有加无瘳。棱统机括〔一0〕,知其虚实,当听上病,以礼选引;何有上欺天子,中诬方伯〔一一〕,下诳吏民,扶辅耄乱,政自己出,虽幸无阙,罪已不容于诛矣。为人谋而不忠〔一二〕,爱人而以姑息〔一三〕,凡人不可,况于君子乎?上令兴负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问汹赫,父子湮没。执事如此,谓礼义何!棱宜禁固终身,中原非是。   〔一〕 系辞下文。   〔二〕 皋陶谟文。   〔三〕 魏风伐檀文,今本“君子” 下有“兮”字。   〔四〕 季氏篇文。   〔五〕 史记汲黯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集解:“如淳曰:‘杜钦所谓病满赐告,诏恩也。’”汉书汲黯传同。沈钦韩曰:“病满三月则当免,故优假之,复赐告也。唐会要八十一:‘职事官假满百日,即合停解。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疾病,假满百日,合停。敕严绶年位俱高,须加优异,宜依旧秩未要举停。’此则出自特恩,其常员百日例罢,沿汉制也。皇甫湜集韩文公神道碑云:‘病满三月免。’”器案:史记高纪集解:“孟康曰:‘汉律,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也。’”(又见汉书高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 “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册府元龟九0六:“魏李丰曰:‘台制,病满百日当解禄。’”当亦沿汉制也。   〔六〕 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四姓侍祠。”汉书郊祀志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侍祠,犹言陪祭。   〔七〕 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八〕 易干卦文。   〔九〕 钟本“殃”作“破”。   〔一0〕庄子齐物篇:“其发若机括。”成疏:“机,弩牙也;括,箭括也。”   〔一一〕盐铁论除狭篇:“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专制,宰割千里,不御于内。”   〔一二〕论语学而篇文。   〔一三〕礼记檀弓上文。     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一〕佐〔二〕发党过于人中辱之〔三〕。党学春秋长安,闻报雠之义〔四〕,辍讲下辞归报雠,到与乡〔五〕佐相闻,期〔六〕斗日,乡佐多从正〔七〕往,使乡佐先拔刀,然后相击。佐欲直,令正击之,党被创,困乏,佐服其义勇〔八〕,箯舆养之〔九〕;数日苏兴,乃知非其家,即径归。其立勇果,乃至于是。   〔一〕 “乡”,元误作“卿”,据孙校改正。   〔二〕 器案:范书党本传、御览四八一、四九六引东观汉纪俱作“ 乡佐”。拾补曰:“续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案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三〕 御览四八一引东观纪作“乡佐尝众中辱党父”,误。范书亦以为辱党,与应氏同。   〔四〕 范书李贤注:“春秋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五〕 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   〔六〕 范书“期”下有“克”字。   〔七〕 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 ”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   〔八〕 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   〔九〕 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 “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     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   〔一〕 开宗明义章文。   〔二〕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   〔三〕 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 ‘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   〔四〕 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   〔五〕 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 ”   〔六〕 “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   〔七〕 御览四四一引杜预女记:“ 申屠蟠奏记外黄令梁配云:‘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又见后汉纪二五。     汝南陈茂君因〔一〕,为荆州刺史〔二〕,时南阳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三〕,引车到城东,为友人卫修母拜,到州。〔四〕恂〔五〕先是茂客,仕苍梧还,到修家〔六〕,见修母妇,说修坐事系狱当死,因诣府门,移辞乞恩,随辈露首〔七〕,入坊中,〔八〕容止严恪,须眉甚伟。太守大惊,不觉自起,立赐巾延请,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阳士大夫谓恂〔九〕能救解修。茂弹绳不挠,修竟极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阳疾恶〔一0〕杀修,为之语曰:“卫修有事,陈茂治之〔一一〕,卫修无事,陈茂杀之。”   〔一〕 谢承后汉书:“汝南陈茂,尝为交址别驾。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刺史周敞欲到珠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听,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拔剑诃骂水神,风即止息,方得济。 ”( 书钞七三、类聚八、白帖六、御览六0、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引)当即此人。   〔二〕 御览二五五引黄泰交广记: “秦兼天下,改州牧为刺史,朱明之时,则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则还诣天府表奏。刺史,言其刺举不法,史者,使也。”   〔三〕 宛城,南阳郡治。   〔四〕 拾补曰:“此下叙次舛错,甚不明白,今欲稍加改易,未必尽如原文,但略使情事分明而已。此数语先叙茂之本意如此,然后到州也。”   〔五〕 拾补校“恂”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