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膳正要 - 第 28 页/共 39 页

驼峰治虚劳风。有冷积者,用葡萄酒温调峰子油,服之良。好酒亦可。   卷第三兽品   熊肉   味甘,无毒。主风痹,筋骨不仁。若腹中有积聚,寒热羸瘦者,不可食之,终身不除。   熊白凉,无毒。治风补虚损,杀劳虫。   熊掌食之可御风寒。此是八珍之数,古人最重之。十月勿食之,损神。   卷第三兽品   驴肉   味甘,寒,无毒。治风狂忧愁不乐,安心气,解心烦。   头肉治多年消渴,煮食之良。乌驴者,尤佳。   脂和乌梅作丸,治久疟。   卷第三兽品   野驴   性味同。比家驴鬃尾长,骨骼大。食之能治风眩。   卷第三兽品   麋肉   味甘,温,无毒。益气补中,治腰脚无力。不可与野鸡肉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令人病。   麋脂味辛,温,无毒。主痈肿恶疮,风痹,四肢拘缓。通血脉,润泽皮肤。   麋皮作靴能除香港脚。   卷第三兽品   鹿肉   味甘,温,无毒。补中,强五脏,益气。   鹿髓甘,温。主男女伤中,绝脉,筋急,咳逆,以酒服之。   鹿头主消渴,夜梦见物。   鹿蹄主脚膝疼痛。   鹿肾主温中,补肾,安五脏,壮阳气。   鹿茸味甘,微温,无毒。主漏下恶血,寒热惊痫,益气强志,补虚羸,壮筋骨。   鹿角微咸,无毒。主恶疮痈肿,逐邪气,除小腹血急痛,腰脊痛及留血在阴中。   卷第三兽品   獐肉   温。主补益五脏。《日华子》云:肉无毒。八月至腊月食之,胜羊肉;十二月以后至七月食之,动气。道家多食,言无禁忌也。   卷第三兽品   犬肉   味咸,温,无毒。安五脏,补绝伤,益阳道,补血脉,浓肠胃,实下焦,填精髓。黄色犬肉尤佳。不与蒜同食,必顿损人。九月不宜食之,令人损神。   犬四脚蹄煮饮之,下乳汁。   卷第三兽品   猪肉   味苦,无毒。主闭血脉,弱筋骨,虚肥人。不可久食,动风。患金疮者,尤甚。   猪肚主补中益气,止渴。   猪肾冷。和理肾气,通利膀胱。   猪四蹄小寒。主伤挞诸败疮,下乳。   卷第三兽品   野猪肉   味苦,无毒。主补肌肤,令人虚肥。雌者肉更美,冬月食。橡子肉色赤,补人五脏,治肠风泻血,其肉味胜家猪。   卷第三兽品   江猪   味甘,平,无毒。然不宜多食,动风气,令人体重。   卷第三兽品   獭肉   味咸,平,无毒。治水气胀满。疗瘟疫病,诸热毒风,咳嗽劳损。不可与兔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