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膳正要 - 第 28 页/共 39 页
驼峰治虚劳风。有冷积者,用葡萄酒温调峰子油,服之良。好酒亦可。
卷第三兽品
熊肉
味甘,无毒。主风痹,筋骨不仁。若腹中有积聚,寒热羸瘦者,不可食之,终身不除。
熊白凉,无毒。治风补虚损,杀劳虫。
熊掌食之可御风寒。此是八珍之数,古人最重之。十月勿食之,损神。
卷第三兽品
驴肉
味甘,寒,无毒。治风狂忧愁不乐,安心气,解心烦。
头肉治多年消渴,煮食之良。乌驴者,尤佳。
脂和乌梅作丸,治久疟。
卷第三兽品
野驴
性味同。比家驴鬃尾长,骨骼大。食之能治风眩。
卷第三兽品
麋肉
味甘,温,无毒。益气补中,治腰脚无力。不可与野鸡肉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令人病。
麋脂味辛,温,无毒。主痈肿恶疮,风痹,四肢拘缓。通血脉,润泽皮肤。
麋皮作靴能除香港脚。
卷第三兽品
鹿肉
味甘,温,无毒。补中,强五脏,益气。
鹿髓甘,温。主男女伤中,绝脉,筋急,咳逆,以酒服之。
鹿头主消渴,夜梦见物。
鹿蹄主脚膝疼痛。
鹿肾主温中,补肾,安五脏,壮阳气。
鹿茸味甘,微温,无毒。主漏下恶血,寒热惊痫,益气强志,补虚羸,壮筋骨。
鹿角微咸,无毒。主恶疮痈肿,逐邪气,除小腹血急痛,腰脊痛及留血在阴中。
卷第三兽品
獐肉
温。主补益五脏。《日华子》云:肉无毒。八月至腊月食之,胜羊肉;十二月以后至七月食之,动气。道家多食,言无禁忌也。
卷第三兽品
犬肉
味咸,温,无毒。安五脏,补绝伤,益阳道,补血脉,浓肠胃,实下焦,填精髓。黄色犬肉尤佳。不与蒜同食,必顿损人。九月不宜食之,令人损神。
犬四脚蹄煮饮之,下乳汁。
卷第三兽品
猪肉
味苦,无毒。主闭血脉,弱筋骨,虚肥人。不可久食,动风。患金疮者,尤甚。
猪肚主补中益气,止渴。
猪肾冷。和理肾气,通利膀胱。
猪四蹄小寒。主伤挞诸败疮,下乳。
卷第三兽品
野猪肉
味苦,无毒。主补肌肤,令人虚肥。雌者肉更美,冬月食。橡子肉色赤,补人五脏,治肠风泻血,其肉味胜家猪。
卷第三兽品
江猪
味甘,平,无毒。然不宜多食,动风气,令人体重。
卷第三兽品
獭肉
味咸,平,无毒。治水气胀满。疗瘟疫病,诸热毒风,咳嗽劳损。不可与兔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