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 - 第 30 页/共 39 页

见阿閦佛品。世尊问曰。汝以何等观如来耶。此即答文。彼有多句。今此略引维摩。以中道观。观第一义谛真身如来也。如谓真如。来而无来。故曰如来。   无始无终。   彼云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亦不住前际寂灭故无始。后际寂灭故无终。则中间寂灭故无住。即三际而无三相故。无始终也。   六入已过三界已出。   彼云。六入无积。眼耳鼻舌身心已过。谓真身寥廓。不可以根识尘六积聚处所摄也。又非欲色无色界地所收。   不在方不离方。非有为非无为。   方所也。法性无住故不在也。无处不全故不离也。为者造作义。体非新生。不由修得故。非有为不似太虚色。外别有空豁之体。故非无为。   不可以识识。不可以智知。   缘虑不到其体故。不可以识识。五眼不见其形故。不可以智知。   无言无说心行处灭。   彼云。不可以一切言说分别显示。盖为言说诠表。心识分别。皆不及故。   以此观者乃名正观。以他观者非见佛也。   彼云。名为邪观。此者前诸义也。他者即始终六入三界有无等相。本觉真体。当以中道正观。而契不可以有无邪观。即知有名者。邪观未正。但认应化虚相。岂见真常佛体。   △二正明位体三。初标宗显义文二。初标宗中三。初引经。   放光云佛。   此云觉。法相教说。佛有三身。谓法报化。约理为法身。约智用为报身。约事用为化身。又报身有二。自受用他受用。终教合之为二。以自受用报合法为真身。他受用合化为应身虽说二身。而不一不二。以实教理智体用。虽有二义。而无二体。以始觉合本为真。全真起用为应。前难者。但执丈六化身。以为真佛。尚未知自报相续无穷。况法性真身湛然常住也。今但引经立实。以明不二之真佛。则权义自破疑执自除矣。   如虚空。   喻也。虚空有三义。横徧故。竖穷故。含容故。真身徧一切处。穷三际时。具河沙净功德故。   无去无来。   离有余无余去来相故。此上明真体也。下辨位。   应缘而现无有方所。   全真之应随缘而现。应以佛身得度者。而现佛身。乃至三乘天人八部等品类。无有方所。良由大悲愿力。称法性故。随一一根缘。现无方大用也。   △二释意。   然则(承上经意)圣人之在天下也。   此句总牒也。既曰全真而应。触事皆真。则圣人无处不周。此语亦用系辞。彼云。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寂寞虚无。无执无竞。   此释真身也。上句约理。寂寞者。无声色也。本自虚无故。若以色见声。求不能见如来。下句约智。执竞者。无明妄动我法潜兴。则有执着诤竞。今言无执竞者。始觉合本。无明粗细。俱离此则金刚位后一切种智圆满之时。故起信云。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以为真身也。此智与理。不一不二故。说自受用身土量周法界故。上经曰。佛如虚空。无去无来。   导而弗先感而后应。   此释应身也。导者接引也。机缘未熟故。无先导之事。机熟为能感之缘。圣人定有应现。此明应身定从缘起。既随缘各感故。有十重身土。及千丈丈六等别故。上经曰。应缘而现。无有方所。据前有名者。但以丈六之身为问。犹未知胜。应况真身耶。   △二喻释。   譬犹幽谷之响明镜之象。   以喻上真应身不一不二之旨。山谷深远曰幽。随召则有响。明镜当台随照则有象。谷唯幽镜唯明。本无声象。以喻真身。唯具性净功德。本无名相。召之则有响。照之则有象。以喻随缘应身。示现名相也。良由谷幽故能应响。镜明故能现象。则以喻由智合理为真。方能起应。又由应响。方知谷幽现象。始知镜明。则以喻由应化无方。始达理智究竟。以喻求法反覆可思。   对之弗知其所以来。随之罔识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   释镜像喻也。此明非唯真身。本无来去。应身来去之相。亦非实有。如镜中像。对之则现来无所从随顺也。顺而推求。求之既无。以何为往。但由外相对之。则恍有。有非定有。不对则惚无。无非实无。应身示现之相。理亦如是来。无所从去无所往。但由机缘感不感故。见生灭耳。   动而逾寂。隐而弥彰。出幽入冥。变化无常。   释俗响喻也。亦显应身去来之名。非实有也。在召者。见响曰动。谷本常寂。谷本无声曰隐。处召之应弥彰。但由召者呵之则出幽。不呵则入冥。故曰谷响。有无变化无常示现之名。理亦如是。但由根有感不感故。说佛有去来名也。   △二显义三。初约化体名相显。又二。初即名显义。   其为称也。(牒二涅盘名)因应而作。(作者立也)显迹为生。息迹为灭。生名有余。灭名无余。然则有无之称。本乎无名。   应本自真故。   无名之道。於何不名。   由无名故能顺一切名。故曰於何不名。   △二即相显义。   是以至人(牒上真应佛也)居方而方。止圆而圆。在天而天。处人而人。   前云方圆不写。今云随方圆。得方圆之相。在人天得人天之形。以方圆泛举天人正论故。又方圆约土。人天约身。非唯全真。起於应身亦乃全真。起於应土故。祖教明以缘就性。身土体同。以性就缘能所差别。今明以性就缘故。在方圆为依。人天为正故也。   原夫能天能人者。岂天人之所能哉。   反明也。岂有天人之所能能於天人之事耶。   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顺明不二也。由理绝天人故。能随天人之缘也。   △二约化用施为显。   其为治也。   治上呼。即前有无二用。   故应而不为。因而不施。   前云因应而作而体绝施为之相。施谓施设。为谓作为。示现身土出生入灭住世说法。皆施为也。   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广。应而不为故。为莫之大。   虽绝施为之迹。而施为应化。广大莫加。其能广大者。盖出真起故。   为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广故。乃归乎无名。   返小成者。以大用无方。回返丈六之身。一佛小成之劣用。以称真广大会。三乘有作之用。归无名之化源。此约法性宗。即真之应。收前二教也。   经曰菩提之道。   菩提约智。涅盘约理。理智无二体故。今引经说菩提义。意证涅盘义也。   不可图度。   此句为总离下诸句图度之相。   高而无上。广不可极。渊而无下。深不可测。大包天地。细入无间。   无上相故高。不能图度等极。谓边际相。水深曰渊。谓下尽相。此二句是一相。谓无高下是离竖穷相。无广极是离横徧相。此上遮相也。后二表相。言大则包藏天地。言细则入无中间。如邻虚尘。更无中间之位。亦全具道体故。入无间。   故谓之道。   结上所明不可图度是谓菩提也。   △三结成。   然则涅盘之道。不可以有无得之明矣。   以菩提绝图度。例涅盘亦绝图度。故不可以有无名相得之之义明矣。   △二结责惑情。   而惑者(不了真应之人)睹神变因谓之有。见灭度便谓之无。   此责前云。有余可以有称。无余可以无名。神变者。示现出世不测之用也。   有无之境妄想之域。岂足以标榜玄道。而语圣心者哉。   妄想者。倒心也。榜者示也。有名者。执有无名相。为返本真实神道妙称故。今责之。有无唯妄心所居。岂以此标示为涅盘。而语论圣人心智耶。又有无不可标玄道妄想。岂足语圣心心为能证玄道是所证。此责以妄为真也。   △三述意显解三初述解意。   意(解心)谓至人(证极曰至人。寄人以显法体)寂怕无兆(真体常寂本无声色)隐(无余)显(有余)同源(应全真起)存不为有(示现有余故非有)亡不为无(示现无余故非无)。   △二征释。   何则(双征上不有无义也)佛言。吾无生不生。虽生不生。无形不形。虽形不形。   先单释不有义。佛出现事。生必兼形。形不兼生。八相成道。则有受生。若千丈及十重身土现形非生。凡可示现处。无不受生。现形既曰示现。於生形则体常寂灭。故曰存不为有。   以知存不为有(结不有也)经云。菩萨入无尽三昧。尽见过去灭度诸佛。   此下单释不无义。智为能入。理为所入。三昧此云正受。亦云等持。从理之智。还契於理。理智不二。三际平等故。不可尽即诸佛之正体。示现之相虽灭。此不可灭故尽见也。   又云。入於涅盘。而不般涅盘。   般入也。示相入灭体本不生。何有入灭。故曰亡不为无。   以知亡不为无。   结不无也。下双述成。   亡不为无虽无而有。   示无而真体常住故。   存不为有虽有而无。   示有而真体虚寂故。   虽有而无故。所谓非有。虽无而有故。所谓非无。   即应而真。以显佛体本绝有无矣。   △三结定。   然则涅盘之道。果出有无之域。绝言象之径断矣。   径路也。故有无是言象之路。既出有无。则言象路绝断。定如是矣。   △三结责乖旨。文三。初牒前非理。   子乃云。圣人患於有身故。灭身以归无。劳勤莫先於有智。故绝智以沦虚(此牒前文)无乃乖乎神极。伤於玄旨者也。   神极玄旨。皆语深理也。圣人证此。尚无能所之迹况外有身智。为患难。而欲弃灭之事耶。然此下论文。古人多谓重破无余涅盘。以执有易遣滞无难除故。乍观可尔。细寻则局以下有顿赴殊对象出心生等义非一向破。无既迷上位体玄旨执生执灭。并为所破故。科曰结责乖旨。   △二以理推破三。初引经立理。   经曰。法身无象应物而形。般若无知对缘而照。   前说圣人以身智为患故。今引经立真应身智正义。以为能破。各有二句。皆上句明真。下句明应。又上约理。下约事。法者轨持义。身者体义。法性有真轨持义。为万法所依之体。圣人证此故曰法身。所谓湛然虚寂。本无色象故。金光明曰。佛真法身。犹若虚空。而能随缘应。现示种种形。经又曰。应物现形。如水中月。般若智体。本自无知。而能对缘不失鉴照既身智。即真而应。应本自真故。即身无身。即智无智。何有患难。而欲灭耶。   △二释成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