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义证 - 第 136 页/共 231 页

〔四〕 《左传》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杜预注:「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举中气以正月,有余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故言归余于终。」孔疏:「履,步也。谓推步历之初始,以为术历之端首。」又曰:「日月转运于天,犹如人之行步,故推历谓之步历。」又:「举月之正半在于中气。……归其余分置于终末,言于终末乃置闰也。」       《困学纪闻》卷六「《左氏》正时之义合《素问》言」条:「《素问》: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度毕矣。」注:「谓立首气于初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余闰于相望之后。此可以发明《左氏》正时(文元年)之义。」       古人制历,以十九年为一章,每章有七个有闰月的年,以一章为一单元,把节候月日分配均匀。步算历法的人,要从入章这一年的冬天开始,因为这个冬至是一章的开始,故称「履端于始」。从冬至到下一年的冬至,应为三百六十五日有余,但若以月圆月尽为标准,每年只能有三百五十四日。这样十二个月有了大小之分,每月所得的日子有多有少,很可能导至节气的不准确。节气不准,即月不正。于是只有取中气以正月。所谓中气,就是「节气」的「气」。二十四个节气,十二为节,在月初;十二为气,这个气应居于每月之正中(月半),叫中气。这个月的月半如果有了中气,便算正确。因为要取中气以正月,故称「举正于中」。每月剩一日有余,归之于终,积成一月,置作闰月,故称「归余于终」。       此处「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只是借用《左传》文公元年的话,作为首先、其次、最后的代词。与原来的含义无关。「履」,践,走。「履端于始」,即开始走第一步。 〔五〕 范注:「此谓经营之始,心中须先历此三层程序。首审题义何在,体应何取;次采集关于本题之材料;最后审一篇之警策应置何处。盖篇中若无出语(陆云《与元平原书》中数言出语,出语即警策语),则平淡不能动人,故云撮辞以举要。始、中、终,非指一篇之首中尾而言,彦和盖借《左传》文公元年语以便文词耳。」       刘永济《释刘勰的三准论》:「他所谓『三准』,乃是指从作者内心形成作品的全部过程中所必然有的三个步骤。这三个步骤都各有其适当的一定的准则,所以谓之为『三准』……       「他所谓『位体』,是说作者内心怀抱着的某种思想感情的整个体系,首先要将它建立起来,作为全篇的骨干,然后『酌事』方有所依据,所以说『设情以位体』。其次,作品中所用的事或理,又必须与他的思想感情极其相类,非常切合,也就是必须与形成他的思想感情的客观事物一致。所以说『酌事以取类』。再其次,有了与『情』相类的『事』,然后方能依据这些『事』的内容和性质,来『属采附声』。而这种『属采附声』的工拙,是关于作者的艺术手段的高下。作者的艺术手段高,则他的作品中的『事』与『物』,就能光辉灿烂,发生摇荡人们心灵的力量。……这样,必然是作品中所敷设的词句都是『事』与『物』的主要的部分,所以说『撮辞以举要』。刘氏的『三准』论,虽然看来似乎是三者平列的,但是却是以『情』为其余两者的根本。」(《文学研究》,一九五七年二期)       刘大杰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所谓『三准』,首先是指根据所要表现的情志即思想内容来确定体制,其次是善于引证事类即典故成语来表达内容,再次是运用警策语句,突出重点。」       寇效信:「『位』和『体』(本体),指思想内容在文章中的位置及其主干(主体)。所谓『设情以位体』,就是给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在文章中确立一定的位置,并确定其主干,就是说,为了避免『意或偏长』的毛病,为了使文章内容条科分明,首尾圆合,在构思阶段就要把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的内在逻辑搞清楚,把什么是中心思想,什么是中心思想下的分枝都考虑到,并给他们一一地确立明确的位置。」       按「先标三准」,就是标出炼意的三项步骤。《镕裁》篇开头说「情理设位」就是写文章首先由思想感情来奠定基础。「设情以位体」的「体」,是体制,既指文章的体裁,也包括对这一体裁的风格要求。所谓「设情以位体」就是在思想感情的基础上安排用什么体裁来写,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是什么。以赋为例,所谓「设情以位体」,除去说明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要用赋的体裁表现外,还要拟定对这篇赋的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这里面首先决定表现的是刚性的还是柔性的情感,这就是上文所说的「刚柔以立本」。刚性的或者柔性的情感,都有它不同的风格要求,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立本有体」。「设情以位体」就是根据情感的性质对作品体制作不同的安排。       以上所举五种解说,主要分歧在对「体」字的理解:一种认为指思想感情的主体,一种认为指体制。可以并存。       《文镜秘府论定位》篇:「凡制于文,先布其位,犹夫行阵之有次,阶梯之有依也。先看将作之文,体有大小(若作碑、志、颂、论、赋、檄等,体法大;启、表、铭、赞等,体法小也);又看所为之事,理或多少。体大而理多者,定制宜弘,体小而理少者,置辞必局。须以此义,用意准之,随所作文,量为定限。谓各准其文体事理,量定其篇句多少也。既已定限,次乃分位,位之所据,义别为科(虽主一事为文,皆须次第陈叙,就理分配,义别成科。其若夫、至如、于是、所以等皆是科之际会也),众义相因,厥功乃就( 科别所陈之义,各相准望,连接以成一文也)。故须以心揆事,以事配辞(谓人以心揆所为之事,又以此事分配于将作之辞),总取一篇之理,析成众科之义(谓以所为作篇之大理,分为科别小义)。」 〔六〕 《易系辞下》:「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次,取用正确的合适的材料,就要斟酌用典。       《事类》篇:「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酌事以取类」是斟酌选择事例来说明问题的时候,要选取类似的和内容贴切的典故。       祖保泉《事类谈屑》:「『事』指的是文章中所写的事物。所谓『酌事』,即提炼题材,所谓『取类』,即……取其与文情相类,或取其能体现文情。」(油印本) 〔七〕 两句说:归到余下的事,就是要用精炼的言辞来突出要点。「撮」,摄取。「举要」就是拟出要点或者列出内容提纲。       《札记》:「『草创鸿笔』以下八语,亦设言命意谋篇之事,有此经营。总之意定而后敷辞,体具而后取势,则其文自有条理。舍人本意,非立一术以为定程,谓凡文必须循此所谓始、中、终之步骤也,不可执词以害意。舍人妙达文理,岂有自制一法,使古今之文必出于其道者哉!近世有人论文章命意谋篇之法,大旨谓:『一篇之内端绪不宜繁多。譬如万山旁薄,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否则首尾冲决,陈义芜杂。』(按此见曾国藩《复陈右铭太守书》)其言本于舍人,而私据以为戒律。蔽者不察,则谓文章格局皆宜有定,譬如案谱着棋,依物写貌,戕贼自然以为美,而举世莫敢非之,斯未可假借舍人以自壮也。章实斋《古文十弊》有一节论文无定格,其论闳通,足以药拘挛之病,与刘论相补苴。兹录于左:       「『古人文成法立,未尝有定格也。传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无定之中有一定焉。知其意者旦暮遇之;不知其意,袭其形貌,神弗肖也。往余撰《和州志故给事成性传》,性以建言著称,故采录其奏议。然性少遭乱离,全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见文辞,而《猛省》之篇,尤沈痛可以教孝,故于终篇全录其文。其乡有知名士赏余文曰:「前载如许奏章,若无《猛省》之篇,譬如行船,鹢首重而柁楼轻矣,今此婪尾,可谓善谋篇也。」余戏诘云:「设成君本无此篇,此船终不行耶?」盖塾师讲授《四书》文义,谓之时文,必有法度,以合程序;而法度难以空言,则往往取譬以示蒙学;拟于房屋,则有所谓间架结构;拟于身体,则有所谓眉目筋节;拟于绘画,则有所谓点睛添毫;拟于行家,则有所谓来龙结穴;随时取譬,然为初学示法,亦自不得不然,无庸责也。惟时文结习,深锢肠腑,进窥一切古书古文,皆此时文见解,动操塾师启蒙议论,则如用象棋枰布围棋子,必不合矣。』」       以上为第二段,标举「三准」阐明在构思阶段如何进行镕意。 然后舒华布实,献替节文〔一〕。绳墨以外,美材既斲〔二〕,故能首尾圆合〔三〕,条贯统序〔四〕。若术不素定,而委心逐辞〔五〕,异端丛至,骈赘必多〔六〕。 〔一〕 「舒」,舒展。「华」,指辞藻。「布」,铺陈。「实」,指思想内容。       《校证》:「『替』,原作『赞』,徐云:『「赞」当作「替」,后有「献替」之句。』梅本、王惟俭本作『替』。黄注云:『疑作「质」。』」按《附会》篇云:「献可替否,以裁厥中。」作「替」字是。《注订》:「献者进也,替者废也。」       「节」,指节奏音韵;「文」,指文采。「节文」即音韵文采。《定势》:「虽复契会相参,节文互杂。」又「节」亦可解作调节。《考异》:「献替有兴废取舍之义,故曰节文。」       寇效信:「所谓『舒华布实,献替节文』,就是具体的写定工作。『舒华布实』就是在文章中具体舒写辞采,铺排内容,把头脑中的构思变成文章。『献替』,即取舍,『节文』指文章的语言辞采。『献替节文』就是选择或运用语言来表现思想内容,也就是『 讨字句』。」 〔二〕 「美材」,好的木材,比喻文章所用的好材料。「斲」,砍削。大意是:美材之在绳墨以外的,也去掉了。       《文心雕龙讲疏》:「以三准之术,经营篇章,则辞在绳外,虽美必斲。意有条贯,虽繁不乱。」       寇效信:「只有以『三准』为内容的工作做好了,『绳墨之外』的多余的骈赘去掉了,『美材』经过斲削,写成的文章就能『首尾圆合,条贯统序』。」       范注:「『然后舒华布实』至『美材既斲』,谓既形之于文,仍须随时加以修饰之功。」 〔三〕 「首尾圆合」,前后圆满吻合。 〔四〕 「统」,元明各本皆作「始」,黄本改「统」。「条贯」,有条理。「统序」,有次序,有层次。 〔五〕 《注订》:「三准不施,率尔操觚,即术不素定也。」 〔六〕 「异端」,指绳墨以外的东西。       《文镜秘府论定位》篇:「其为用也,有四术焉:一者,分理务周(谓分配其理,科别须相准望,皆使周足得所,不得令或有偏多偏少者也);二者,叙事以次(谓叙事理须依次第,不得应在前而入后,应入后而出前,及以理不相干,而言有杂乱者);三者,义须相接(谓科别相连,其上科末义,必须与下科首义相接也);四者,势必相依(谓上科末与下科末,句字多少及声势高下,读之使快,即是相依也。……)。理失周,则繁约互舛(多则义繁,少则义约,不得分理均等,是故云舛也);事非次,则先后成乱(理相参错,故失先后之次也);义不相接,则文体中绝(两科际会,义不相接,故寻之若文体中断绝也);势不相依,则讽读为阻(两科声势,自相乖舛,故读之以致阻难也)。若斯并文章所尤忌也。」 故三准既定,次讨字句〔一〕。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二〕。精论要语,极略之体〔三〕;游心窜句,极繁之体。〔四〕谓繁与略,随分所好〔五〕。引而申之,则两句敷为一章〔六〕;约以贯之,则一章删成两句〔七〕。 〔一〕 「字」,元明各本均作「定」,黄本改。 〔二〕 《史通叙事》篇:「又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如《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夫以钝者称敏,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句也。《春秋经》曰:『 陨石于宋五。』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其有反于是者,若《公羊》(当作《谷梁》)称]克眇,季孙行父秃,孙良夫跛,齐使跛者逆跛者,秃者逆秃者,眇者逆眇者。盖宜除『跛者』已下句,但云:『各以其类逆』。必事加再述,则于文殊费,此为烦句也。《汉书张苍传》云:『年老口中无齿。』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然则省句为易,省字为难。洞识此心,始可言史矣。苟句尽余剩,字皆重复,史之烦芜,职由于此。」       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词学》:「刘氏此议非也。夫齐人类逆,事本滑稽,故传文特作烦言,以增兴趣,若如刘氏所改,文词虽省,韵味索然矣。魏伯子《论文》:『如刘说,简则简矣,于神情特不生动。』是也。」 〔三〕 《书记》篇:「随事之体,贵乎精要。意少一字则义阙,句长一言则辞妨。」《春觉斋论文用笔八则》「用省笔」条:「刘彦和曰:『精论要语,极略之体。』试问不精不要,又何能略?学者为文欲求略,当先求精。惟蓄理足者,始有眼光;有眼光,始知弃取;知弃取,则尽我所为,全局在握,省于此则留详于彼,伏于前必待应于后。要之,详处非难,省处难也。」 〔四〕 「游心」,游荡心思。「窜句」,窜改文句。《庄子骈拇》:「骈于辩者,垒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释文》引司马彪云:「窜句,谓邪说微隐,穿凿文句也。」王先谦《庄子集解》:「案窜易文句游荡心思于坚白同异之间也。」       《校注》:「按此谓文之繁略,各有其体。『极略之体』,则『精论要语』不见其少;『极繁之体』,则『游心窜句』未嫌其多。」       杨明照《刘勰论创作过程中的炼意和炼辞》:「『精论要语,……极繁之体。』『极』之云者,谓能尽其能事的意思。这几句是说:繁略各有所尚,贵于能得体。极尽略之能事的作品,则『精论要语』未见其少;极尽繁之能事的作品,则『游心窜句』不嫌其多。如《水经江水注》所描绘的三峡,与李白的《下江陵》,一繁一略,但都各尽其妙。……这说明『极略之体』与『极繁之体』在创作上都需要,未可偏废。」(《四川文学》一九六二年十月号)       《斟诠》:「舍人所谓『游心窜句,极繁之体』,即锺嵘《诗品序》所谓『意游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是也。」       范注:「《文选》载干宝《晋纪总论》与《晋书元帝纪》所载详略不同,亦可以观翦裁之法则。」 〔五〕 《注订》:「所谓繁略随分所好者,随分际之所当施,应繁则繁,应略则略也。」       「随」,元本、弘治本以下各本皆作「适」。《校证》:「王惟俭本、黄本作『随』,今据改。」       《校注》:「按『适』字是。《明诗》篇『随性适分』,《养气》篇『适分胸臆』,并以『适分』为言,可证。」按「适分」、「随性」义同。       张严《文心雕龙文术论诠》:「如太史公写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一言一动,一笔不漏,咸足示相如之性格与胆识,故专用重笔。写廉颇三伐齐、二伐魏、一伐燕,功劳莫大,而太史公仅以三四十字表出,以为此乃兵家常事,军人本分,是良将所共有,不必辞费也。至廉颇为何嫉忌蔺相如,为何负荆谢罪,与失势得势时之对待宾客,与晚年亡命,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下马,示尚可用等情节,则又刻划精细,使读者知廉颇之为人。短处是度量褊狭,长处是重义气,识大体,此太史公之笔法也,是知『适分所好』亦言繁略并可,随作者性之所好,固不必拘执也。」       《论衡自纪》篇:「充书文重。或曰:『文贵约而指通,言尚省而趋明。辩士之言要而达,文人之辞寡而章。今所作新书出万言,繁不省,则读者不能尽;篇非一,则传者不能领。被躁人之名,以多为不善。语约易言,文重难得。玉少石多,多者不为珍;龙少鱼众,少者固为神。』答曰,『有是言也。盖寡言无多,而华文无寡。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如皆为用,则多者为上,少者为下。累积千金,比于一百,孰为富者?盖文多胜寡,财寡愈贫。世无一卷,吾有百篇;人无一字,吾有万言。孰者为贤?今不曰所言非而云泰多,不曰世不好善而云不能领,斯盖吾书所以不得省也。夫宅舍多,土地不得小;户口众,簿籍不得少。今失实之事多,华虚之语众,指实定宜,辩争之言,安得约径?韩非之书,一条无异,篇以十第,文以万数。夫形大衣不得褊,事众文不得褊。事众文饶,水大鱼多。帝都谷多,王市肩摩,书虽文重,所论百种。按古太公望,近董仲舒,传作书篇百有余,吾书亦纔出百,而云泰多,盖谓所以出者微,观读之者不能不谴呵也。河水沛沛,比夫众川,孰者为大?虫茧重厚,称其出丝,孰为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