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解(宋陈象古) - 第 5 页/共 11 页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败与失因有为,故执之所生矣。   故物或行或随,或吻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各从物性,安於分定,因无为无执而然也。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此过常脸分之谓也。如是者何?由为之执之,不知其要故也。   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佐,辅助也。辅助人主以治天下也,当不以兵强。昔苗民逆命大禹,舞干羽於两阶,七旬有苗格,是不以兵强者也。还,复也。兵虽杀害,不合於义,人情血气之所争胜,故报雠伺隙,洗怨乘间,日往月来,未易休息,此好还之明验也。   师之所处,刑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言兵强之害如此之甚。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侨。   善谓善佐人主者也。果,敢也,胜也,定也,克也。果而已者,果敢为之也。果者何?不矜不伐不侨是也。   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强。   既不矜不伐不侨,而敌强失道犹甚,则当兵革以平治之,是不得已而用之也。虽以兵胜,不自以为强,济之以柔和物壮则老   所以来远而有容矣。,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广演其道之义也。壮则无以加益,故曰老。老则否於发生,故曰不道。不道则物无所依,故曰已。已,止息也。物无变通,遂至止息,则败坏以随之,非道之妙用也。   三十一章   夫佳兵,不祥之器#3。   佳,大也。祥,吉也。以其大而不吉,故有道者不处也。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左,阳也。右,阴也。阴非道用之所宜也。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重言之者,明其实不祥,不可以为君子之器用也。   不得已而用之,恬啖为上。   此果而勿强者也。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兵必贵杀,非美事也。以为美者,违好生之德,张残贼之迹,非君子之器明矣。   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   害人者,人必害之,其事好还,故不可得志於天下也。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则以丧礼处之。   此言不可就凶而拾吉。就凶於哀伤,哭泣从之,非人情所乐。今迭言之者,明其兵不可恃,其理必然故也。   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   名不可定,非常名也。通变应用,不一其处,故曰无名。   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朴者,道未散之时也。未散则莫测其状,故可以小言之。化及於物,广大无所不被,故天下不敢臣。臣以喻下之义也。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如朴而守之,淳素不乱,万物伏从其化,如道之妙也。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相和合之至也。甘露言至和之及於下也。人莫之令,非人力能强也。自均则及物无偏无党矣。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天地既判,名从此制,必有资始。资生之繁,岂无名而可言乎?   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物既众而名既多,在知止以御之。不知止则物穷而塞,所以危亡之几生焉。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川谷之所容江海,所润於物,无纤毫之遗,故取以为喻。   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智与力,行於外者也。明与强,行於内者也。明则省己无遗,强则进道有渐。   知足者富,   得一不求二,自足於心,所以为富不在多也。   强行者有志。   在心为志,强行大道亦在内,明非志而何哉。   不失其所者久,   得其所则安於道,安於道则可久矣。   死而不亡者寿。   死不可免,形气斯尽,有生者之常也。其不亡者,因自知自胜,知足强行,不失其所而有存焉,此为寿之实也,非世人百岁之斯可同日而语也。   三十四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人能弘道,道不离於人,取之则来,行之则是,不逆於理,故曰其可左右。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   不言己之能生也。   功成不名有。   不自有其成功也。   爱养万物而不为主,   物由道生,不自为主,其施甚广。   常无欲,可名为小。   无欲观妙,乃道之几。可名於小,其朴若全。   万物归之不为主,可名为大#4。   万物归己之恩,不自侍其功, 冲而用之,物莫能测,故可名为大。   三十五章   执大象大象   天下往。大道之象也。执之则行之至也,非固执之谓也。天下从其不逆不忤也。   往而不害,安平泰。   从其象,顺其化,故获安泰而无危亡祸患矣。   乐与饵,过客止。   乐与饵,喻也,人之所共好者也。过客止,不敢以为主甚矣。过客虽止,明亦不可久也。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   出口则言之详也。假言以明道,明道必淳素为上,故淡乎不可以求其味也。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用之不可既。   道非常道,名非常名,故明目聪耳者无所施其功矣。用本在心,化必及物,与道默运岂有尽哉,故曰用之不可既。   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张极者必歙,强极者必弱,兴极则必废,与极者必夺,皆自然之理也。圣人先见前知,因於明照,故曰是谓微明。微妙用明,无幽不睹,众人之见难与雷同。   柔弱胜刚强。   古人有言:太山之雷穿石,覃极之统断干。亦自然之理也。   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示人。   喻也。鱼不可脱於渊,亦犹人不可离於道,一也。利器,以道为之者也。众人请於成事,固不可以晓近之迹示於人矣。   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万物自化,故无不为,非道之自有为也。侯王,治天下者也。与道合契则万物各正性命,顺而不逆矣。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将,大也。欲无穷限,随爱恶而生之,不镇则易反终乱。朴,淳一不动 之机也。上之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此镇之之要也。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无名之朴,不欲是也。   不欲以静不欲者   天下将自正。不失本来清净也。既清净,则无浊恶之邪以及万物也。   道德真经解卷上竟   #1也:疑应作『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