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解(宋陈象古) - 第 3 页/共 11 页
旷兮其若谷,
旷,虚之义也。谷,幽深而有容故也。
浑兮其若浊。
不自分别能否善恶,若水之未清故也。
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
浊不能久,静之则浊者澄而清生。安不可极,久而必动,动则事理丛出。皆自然之理也。
保此道者不欲盈。
盈,满假之谓也。志自满假,道随而污,故不可盈。
夫唯不盈,故能弊不新成。
古人行道,其弊不生。今人若能如古,岂有新成之弊哉,恐其奉道之不至也。欲无弊者,其要在於不自盈而已。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
致,至也。笃,厚也。虚极,道之本也。虚极无有,恐流於薄,故必守之以静笃,此造道之妙旨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物极则复,复者自静,故可以观万物复生於微。万物虽多,安能离吾之道哉。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芸芸,众多不齐也。根,本也。各复归其根至於极者,皆如是而已。
归根曰静,
本自清静,因物有迁也。
静日复命,
命所察赋者也。
复命日常,
察赋各有定分,非常而何哉。
知常日明。
明见道之用,理之头也。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常则逆物理而乱其道之妙,非凶而何哉。
知常容,
安於本理,不复争竞,何有而不能容乎。
容乃公,
公者,不乱其物理,不私其己意,故能容。容者,至公之所在也。
公乃王,
王者尊崇,治天下之广,当如道而已。
王乃天,
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唯王者堪之。
天乃道,
符合於天,则道无不备於动静之间矣。
道乃久,
道之为用,无有穷已之时也。
殁身不殆。
止於一身者,在各能行其道者也,故身虽投而道未常投也。身因道在,死而不亡,故曰不殆。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淳和无为之时也,知者随万物以生。下其知者,各正性命,品物流形,正假强治,故日下知有之。
其次,亲之誉之;
情欲相生之时也,非教化则日有以乱,故亲之欲其奉己,誉之欲其从己也。
其次,畏而侮之。
法令兴行之时也,有畏在下之事也,有侮在上之事也。畏者避罪,侮者失正,非刑戮则不可以齐之也。
信不足,有不信。
情伪既生,各怀爱恶,信必不足,是以不信随之。
犹其贵言。
言者不知,知者必默。信之不足者,其在贵言之喋喋乎。
功成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功成者,万物得以顺成其性。事遂者,万物得以尽适其理。由下知有之,微妙玄通之所致也,故曰谓我自然。
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情欲竞生,是非淆乱之时也。仁义智慧,孝慈忠臣,强名之也,皆因情伪而起。情伪已萌,不得不如是也,故圣人保真养素,静以镇之,还淳反朴,以援天下之失道者。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弃,不用之义也。利百倍,则知止知足之所致也,百倍言其多也。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若只言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则义不尽而文不足也。属为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三事也,以此绝弃,属彼三事,义彰而道存矣。
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绝弃之几要也。
二十章
绝学无忧。
世俗所知者,得遂其爱乐。其不知者,仰慕而学之。故欲心愿止而不能,所以生忧多矣。绝学无为,然后可以全其道也。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学则云为不穷,绝学则清静自足,如是则不如绝学也。故唯与阿,善与恶,同归於一,强分别於其间者,则非也。唯阿其喻也哉。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所畏者,忧也。忧则损耗天真,故不可以不畏忧也。
荒兮其未央哉。
荒者,未治之谓也。央,尽也。未治则未能尽其理、达其道,此所以叹之也。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此因学而遂其爱乐之至也。
我独怕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
畏忧而无为,如未萌知识之时。婴儿无知无欲,孩则情欲已生,故喻以未孩矣。
乘乘兮,若无所归。
乘乘,厚重之貌。守真抱朴,满而不盈,岂非厚重之然哉。若无所归,众人之所不能见度也。
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
有余,自盈满者也。恃学而然,遗则常若不足,道之所贵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
大愚不愚,其心至纯,故白纯纯兮。
俗人昭昭,
自明也。
我独昏昏;
藏其明也。
俗人察察,
自恃能为,不贵宽恕。
我独闷闷。
无所用其能智也。
忽若晦,寂兮似无所止。
忽若则不可定求之谓也。以其不可定求,故似无所止。
众人皆有以,
以,用也,言学成而无不求其用者也。我独顽似鄙。内藏其用,人莫易知,外视不能,故顽似鄙。
我独异於人,
不同众人之所学故也。
而贵求食於母。
求食则实其腹之谓也。於母则取义始生之道也。
二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