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真经注疏 - 第 108 页/共 129 页

或使莫为,言之本也,与物终始。   〔注〕恒不为而自使然也。   〔疏〕本,犹始。各执一边以为根本者,犹未免於本末也,故与有物同於始,斯离於物也。   道不可有,有不可无。   〔注〕道故不能使有,而有者常自然也。   〔疏〕夫至道不绝,非有非无,故执有执无,二俱不可也。   道之为名,所假而行。   〔注〕物所由而行,故假名之曰道。   〔疏〕道大无名,强名曰道,假此名教,动而行之也。   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於大方?   〔注〕举一隅便可知。   〔疏〕胡,何也。方,道也。或使莫为,未阶虚妙,斯乃俗中一物,偏曲之人,何足以造重玄,语乎大道?   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   〔注〕求道於言意之表则足。   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   〔注〕不能忘言而存意则不足   〔疏〕足,圆徧也。不足,偏滞也。苟能忘言会理,故曰言未尝言,尽合玄道也。如其执言不能契理,既乖虚通之道,故尽是滞碍之物也。   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   〔注〕天道物之极,常莫为而自尔,不在言与不言。   〔疏〕道物极处,非道非物,故言默不能尽载之。   非言非默,议有所#51极。   〔注〕极於自尔,非言默而议之#52也。   〔疏〕默非默,议非议,唯当索之於四句之外,而后造於众妙之门也。   南华真经注疏卷之二十七竟   #1四库本、浙江书局本『之』均作『名』。   #2浙江书局本『挠』作『桡』。   #3四库本、浙江书局本『人』均作『而』。   #4浙江书局本『间』作『闲』,下注文同。   #5依郭庆藩引文及文意『约』当改作『幻』。   #6世德堂本『外内』作『内外』。   #7王孝鱼依世德堂本改『师』作『帅』。   #8『元』字依郭庆藩引文及上下文改作『无』。   #9王孝鱼依赵本改『其』作『而』。   #10郭庆藩引文改『夫』作『天』。   #11郭庆藩引文改『论』作『喻』,下同。   #12四库本『其』下有『体用其』三字。   #13王孝鱼依覆宋本及王叔岷说删『之』字,四库本无。   #14世德堂本『耳』作『而』。   #15王孝鱼依疏文及赵本『首』下补『公孙衍』三字。   #16郭庆藩引文改『绪』作『叙』。   #17此句不通,郭庆藩引文作『子,(者)有德之称』。   #18『夫』字依正文改作『季』。   #19『触氏』二字依正文补。   #20郭庆藩引文『斯』上有『因』。   #21『如』字依郭庆藩引文补。   #22赵本无『耳』字。   #23『快』字依郭庆藩引文及上下文改作『恨』。   #24赵本『损』作『捐』。   #25赵本『规』作『视长』。   #26郭庆藩引文『召谓』作『请召』。   #27『监』依郭庆藩引文及上下文改作『鉴』。   #28世德堂本『无为之至』作『无所不至』,赵本『所』作『为』。   #29世德堂本『致』作『至』。   #30赵本『至』作『致』。   #31『畅』字四库本作『伤』字。   #32浙江书局本『栢』作『柏』。   #33四库本『灾』作『菑』,与正文同。   #34『罪』字依郭庆藩引文改作『罹』。   #35赵本『责』下『有』也。   #36郭庆藩引文『剪』下有『千里来霖』四字。   #37原作『朱』,不通,依郭庆藩引文及文意改作『夫』。   #38世德堂本『甚』作『其』。下文『自尊』下又补『其』字。   #39王孝鱼依正文改『分别』作『不知』。   #40『此』下世德堂本有『则』字。   #41《阙误》引张君房本『滥』作『槛』。   #42王孝鱼认为依覆宋本及王叔岷说当改『不』作『亦』。   #43四库本『太』作『大』,下同。   #44【无』字依上下文改作『为』。   #45『太』字依正文改作』大。   #46《阙误》引刘得一本『大』作『广』。   #47『合』字依四库本改作『舍』。   #48『或』字依郭庆藩引文及注文改作『使』。   #49赵本『去』下有『所』字。   #50四库本『阻』作『徂』。   #51世德堂本『有所』作『其有』。   #52『之』字依世德堂本当删。   南华真经注疏卷之二十八   河 南 郭 象 注   唐西华法师成玄英疏   杂篇外物第二十六   外物不可必,   〔疏〕域心执固,谓必然也。夫人间事物,参差万绪,惟安大顺,则所在虚通,若其逆物执情,必遭祸害。   故龙逄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   〔注〕善恶之所政,俱不可必也。   〔疏〕龙逢比干,《外篇》已解。箕子,殷纣之庶叔也,忠谏不从,惧纣之害,所以徉狂,亦终不免杀戮。恶来,纣之佞臣,毕志从纣,所以俱亡。   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   〔注〕精诚之至。   〔疏〕碧,玉也。子胥、苌弘,《外篇》已释。而言流江者,忠谏夫差,夫差杀之,取马皮作袋,为鸱乌之形,盛伍员尸,浮之江水,故云流于江。苌弘遭谮,被放归蜀,自恨忠而遭谮,遂刳肠而死。蜀人感之,以匮盛其血,三年而化为碧玉,乃精诚之至也。   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   〔注〕是以至人无心而应物,唯变所适。   〔疏〕孝己,殷高宗之子也。遭后母之难,忧苦而死。曾参至孝,而父母憎之,常遭父母打,邻乎死地,故悲泣也。夫父子天性,君臣义重,而至忠至孝,尚有不爱不知,况乎世事万涂,而可必固者。唯当忠怀物我,适可全身远害。   与木#1相摩则然,金与火相守则流。   〔疏〕夫木生火,火克金,五行之气,自然之理,故木摩木则生火,守金则金烁。是以诚心执固而必於外物者,烁灭之败。   阴阳错行,则天地大弦#2,於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   〔注〕所谓错行。   〔疏〕水中有火,电也。乃焚大槐,霹雳也。阴阳错乱,不顺五行,故雷霆击怒,惊骇万物。人乖和气,败损亦然。   有甚忧两陷无所逃,   〔注〕苟不能忘形,则随形所遭而陷於忧乐,左右无宜也。   〔疏〕不能虚志而忘形,域心执固,是以驰情於荣辱二境,陷溺於忧乐二边,无处逃形。   螴蜳不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