鹖冠子 - 第 5 页/共 21 页
道所以通之。
约於事,
知道已而#26则荡。
正於时,
知事而已则差。
离或作杂於名,
离如附离之离。
成於法者也。法之在此者谓之近,其出化彼谓之远。近而至故谓之神,
明之在道者为神,神之在器者为明。
远而反故谓之明。
老子所谓:逝日远,远日反。
明者在此,其光照或作昭彼;其事形此,
其功成彼。
《都》诗曰:执辔如组。盖言此矣。夫为组者,总纰於此,成文於彼。言其动於近,行於远也。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政乎?执此法以御民,岂有不化哉?《干腌》之忠告至矣。
从此化彼者,法也。生法者,我也。
非我则无法。
成法者,彼也。
非彼则无所用法。
生法者,日在而不厌者也。
精神之运,随日以新。
生成在己,谓之圣人。
彼我玄同,盛德之至。
惟圣人究道之情,唯道之法,
非真混沌,孰能如此?
公政以明。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斗柄运於上,事立於下。斗柄指一方,四塞俱或作皆成。此道之用法也,
古之圣人不下席而天下治,颜如渥丹,肌肤若冰雪者,用此道也。而世之桔槁者朱此,以为黄帝肌色纡诲而黯尧舜如腊,此墨子之道也。
故日月不足以言明,四时不足以言功。
言其明与功更在四时日月之上。
一为之法,以成其业,故莫不道。
民咸用之。
一之法立而万物皆来属。
以出於一,故万物不能二也。
法贵如言。
无信不立。
言者,万物之宗也。是者,法之所与亲也。非者,法之所与离也。是与法亲故强,非与法离故亡。法不如言,故乱其宗。故生法者,命也;生於法者,亦命也。
莫非命也。
命者,自然者也。
莫能使之然,亦莫能使之不然,谓之自然。
命之所立,贤不必得,不肖不必失。
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尧舜之上而寿百,颜渊之才不出众人之下而寿十八,仲尼之德不出诸侯之下而困於陈蔡,殷纣之行不出三仁之上而居君位。盖言此矣。
命者,挈己之文一作父者也。
夫身在草莱而挈之浮荣之.上者,命也。然而俯仰百年,恍然如梦,是文也,非实也。
故有一日之命,有一年之命,有一时之命,有终身之命。终身之命,无时成者也。故命无所不在,无所不施,或作饱。无所不及。
言无适而无有命也。
时或后而得之,命也。既有时有命,
时者,天之运。命者,天之令。《南华》曰:讳穷久矣,而不免命也;求通久矣,而不得时也。
引其声,合之名,其得时者成,命日调;引其声,合之名,其失时者精神俱亡,命日乖。
夫吨其里一也,而丑人献之,更增其陋。
时命者,唯圣人而后能庾之。
《南华》曰:知通之有时,知穷之有命,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
夫先王之道备,然而世有困君或作居,其失之谓者也。
礼义法度,应时而变;时命不停,法亦随故。而昧者胶柱刻舟,守先王之腐余,其道虽备,而祗益困穷。此犹枕外刍狗而更以遭魇,岂易怛也哉。
故所谓道者,无己无己元作己无者也;
随之而已。
所谓德者,能得人者也。
亦不失己。
道德之法,万物取业,
所谓资而不匮者也。
无形有分,名日大孰或作敦。
不知其谁之子也。
故东西南北之道,踹一作端然其为分等也。
《南华》曰: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
阴阳不同气,然其为和同也。酸咸、甘苦之味相反,然其为善均也。
《南华》曰:租梨、橘抽,其味相反,而皆可於口。
五色不同采,然其为好齐也。五声不
同均,然其可喜一也。
几此五者,以譬先王之道,不矜於同
而矜於治。
故物无非类者,动静无非气者。是故有人将一本作一人将,一人之将得,一人气吉;有家将一家之将。得,一家气吉;有国将将一国者。得,一国气吉。
古人有言:战犹博也,钱多则气豪而胜,资少则心怯而输。然则将之吉凶在气。兵法曰:朝气锐,昼气隋,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隋归。
其将一本将字下有失字凶者反此。故同之谓一,异之谓道,相胜之谓执,吉凶之谓成败。贤一本贤字上有故字者万举而一失,不肖者万举而一得,其冀或作共善一也,然则其所以为者不可一也。知一之不可一也,故贵道。
异之谓道。
空之谓一,空一作同。
万物莫不无。
无不备之谓道。
万物莫不有。
立之谓气,通之谓类。气之害人者谓之不适,味之害人者谓之毒。夫社夫社元作天社,或作天杜不刻则不成雾,或作雾气。
剜之为言,犹日达也。此言亡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故无以成雾。盖大社不屋而坛,以受霜露之气,然后.雾生焉。正言社与雾者,社以申立之,谓气之义;雾以申通之,谓类之义。
气故相利相害也,
太公调曰: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
类故相成相败也。
夏者,春之类;冬者,秋之类。他皆放此。
积往生歧或作政,工或作王以为师。
跋,跛倚也。师如师巫之师。巫步多跛,故积往生跋,工以为师。杨子曰: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
积毒成药,工以为医。
此言药之述起而医生焉。盖天下之弊多缘故述而生,故大盗贷仁义以窃国,小儒借诗礼而发家。故曰:焉知曾史不为桀坏之哨矢也。
美恶相饰,命日复周。物极则反,命曰环流。
言其周流如环。
道端第六
天者,万物所以得立也。
万物待是而后存者,天也。
地者,万物所以得安也。
天父,道也。地母,道也。
故天定之,地处之,时发之,物受之,圣人象之。夫寒温之变,非一精之所化也;
五精化气,然后寒暑成焉。
天下之事,非一人之所能独知也;水广次,非独聊一川之流也。
尧十年九瞭而水不为加益,汤八七旱而水不为加损,是岂仰一川锺哉。
是以明主之治世也,急於求人,弗独为也。
与人共之。
与天一作人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