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算全书 - 第 156 页/共 206 页

钝角既以外角之正为正即以外角之余为余如前图乙庚为外角【乙丙甲】余而即为钝角【乙丙己】余   捷法以正角【戊丙巳】减钝角【乙丙巳】得余角【戊丙乙】即得余   过弧   钝角之弧为过弧   巳戊为象限弧而乙戊巳为乙丙   巳钝角之弧是越象限弧而过之   也故曰过弧   大矢   钝角之矢为大矢   如前图以乙丁辛分全圜即全径亦分为二则丁甲为小半圜【乙甲辛】之径谓之正矢丁巳为大半圜【乙已辛】之径谓之大矢大矢者钝角所用也 钝角与外角同用乙丁正乙庚余所不同者惟矢【乙丙巳角用大矢丁已乙丙甲角用正矢丁甲】   捷法以乙庚【即丁丙】余加已丙半径即得【丁巳】大矢【若以余减半径亦得正矢】   正角以半径全数为正   八线起○度一分至八十九度五十九分并有正而九十度无正非无正也盖即以半径全数为其正故凡算三角   有用半径与正相为比例者皆正   角也【其法与锐角形钝角形用两正为比例同理并详后卷】八十九度竒之正至九九九九九   而极迨满一象限始能成半径全数是故半径全数者正角九十度之正也其数为一○○○○○   厯算全书卷五十   钦定四库全书   厯算全书卷五十一   宣城梅文鼎撰   三角法举要卷二   算例   三角形有三类   一曰句股形   即直角三邉形也有正方角一余并锐角   一曰锐角形   三角并锐   一曰钝角形   三角内有钝角一余并锐角   以上三类总谓之三角形其算之各有术   句股形第一术 有一角一邉求余角余邉   内分二支   一先有之邉为   一先有之邉为句【或先有股亦同】   假如【壬癸丁】句股形有丁角【五十七度】壬丁【九十一丈八尺】   求余角余邉   一求癸丁邉   术曰以半径全数比丁角之余   若壬丁与癸丁句【半径即丁乙余即甲丁   以丁乙比甲丁若壬丁比丁癸】   一率【原设】半径    一○○○○○为法   二率【原设句】丁角【五十七度】余 五四四六四【相乘】   三率【今有】壬丁邉   九十一丈八尺【为实】   四率【今所求句】癸丁邉   五十丈   法除实得所求一求壬癸邉   术曰以半径比丁角之正若壬丁与壬癸股   一率【原设股】半径    一○○○○○ 为法二率【原设股】丁角【五十七度】正 八三八六七 【相乗】三率【今有】壬丁邉   九十一丈八尺 【为实】四率【今所求股】壬癸邉   七十七丈  法除实得所求一求壬角   以丁角【五十七度】与象限九十度相减得余三十三度爲壬角   计开   先有之三件   癸正方角【九十度】 丁角【五十七度】 壬丁【九十一丈八尺】   今求得三件   癸丁旬【五十丈】 壬癸股【七十七丈】 壬角【三十三度】   右例先得以求句股也是为句股形第一术之第一支   假如【壬癸丁】句股形有丁角【六十二度】癸丁句【二十四丈】求余角余邉   一求壬角   以丁角【六十二度】与象限相减得余二十八度为壬角   【戊丙丁句股形以戊丙切线为股丙丁半径为句戊丁割线为   是丁角原有之线】   【今壬癸丁句股形既同丁角则其比例等】   一求壬丁邉   术为以半径比丁角之割线若癸丁句与壬丁   一【原设句】半径     一○○○○○ 为法二【原设】丁角【六十二度】割线 二一三○○五 【相乗】   三【今有句】癸丁邉    二十四丈   【为实】   四【所求】壬丁邉    五十一丈二尺 法除实得所求一求壬癸邉   术为以半径比丁角之切线若癸丁句与壬癸股   一【原设句】半径     一○○○○○为法   二【原设股】丁角【六十二度】切线 一八八○七三 【相乗】   三【今有句】癸丁邉    二十四丈   【为实】   四【所求股】壬癸邉    四十五丈一尺 法除实得所求计开   先有之三件   癸正方角 丁角【六十二度】 癸丁句【二十四丈】   今求得三件   壬角【二十八度】 壬丁【五十一丈一尺】 壬癸股【四十五丈一尺】右例先得句以求及股也或先得股以求及句亦同是为句股形第一术之第二支   句股形第二术 有邉求角   亦分二支   一先有二邉   一先不知正方角而有三邉【新増】   假如【壬癸丁】句股形有壬丁【一百零二丈二】癸丁句【尺四十八】   求二角一邉   一求丁角   术为以壬丁比癸丁句若半   径乙丁与丁角之余甲丁   一 壬丁邉  一百○二丈二尺 今有之为法二 癸丁邉   四十八丈   今有之句【丈相】三 半径   一○○○○○  原设之【乘为】四 丁角余  四六九六六  法除实得所求原设句   依术求得丁角六十二度【实以所得余捡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