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信录 - 第 43 页/共 77 页
△八章
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於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农桑事毕之後何以复终之以此章也?此古圣人所以燮理阴阳而使无水旱之灾者也。何者?务农养蚕,人力尽矣,田畴可辟,百谷可成矣。然使雨不时,五谷不登,农夫将奈之何?故复继之以此章也。盖雨之不时有二,一由於天地之气不通,一由於上下之情不达。“凿冰”四语,所以通天地之气也。“肃霜”七语,所以达上下之情也。
雨也者,所化也。也者,地气之升焉者也。深山幽壑,人所不居,耕凿之所不及,此所由升也。隆冬冰坚,寒气凝结,则春分以後地气不得上升而为。,山多而地寒,层峦叠嶂之中必有积冰之处,故必“凿冰”以疏其气也。
“凿冰”於“二之日”者何?此冰坚之候也,“纳凌阴”於“三之日”者何?恐过此而冰泮也。“献羔祭韭”以启冰室於“四之日”者何?春分以後阳气日盛,恐阳气之烁阴,故渐启其冰以宣阴气。此所以阴不伏,阳不愆,而地气常升也。
然亦有密布空而雨不降者,何也?又气之烁之也。又气何以烁也?里巷之间,强陵弱,众暴寡,而上不之知,知之而不之禁,则怨且愤。怨愤之气盛,则虽升而不能成雨。是以东海孝冤妇死,三年不雨;神宗用郑侠言罢新法而天即雨。故欲和阴阳之气者,必务通上下之情。“朋酒”“羔羊”页“跻公堂”,所以通上下之情也。
曰:雨不时由於讼狱不平,以平讼狱可矣,羊酒而跻堂何取焉?曰:讼狱之平,既事之後则然耳,治民之道固有立於未事之先者,不待於讼狱也。古者诸侯之国,大者不过百里,如今一县然者,而其下有卿,有大夫,有上中下士,承流宣化者多矣,使其君如今县令长,高自位置,不屑轻与士民相见,民谁敢以朋酒羔羊跻其堂者!羊酒之济公堂,民之亲其君也,实由君之亲其民也。此其上下之间无异家人父子:民有所欲,皆可自言於上而与聚之;民有所恶,皆可自言於上而勿施之。不但暴寡陵弱上必知而禁之也?而众自不敢暴寡,强自不敢陵弱,无他,知其耳目周而<疒同>切也。兵法所谓上兵伐谋者,此也。
上下交而阴阳和,雨时而禾麦登,休矣盛哉!此《七月》一诗所以必终之以此章也!
△未然之虑
《七月》一诗,凡事智为末然之虑,不侍於临事也。“九月授衣”而先言“七月流火”者,见火已流,知衣之将授也。“四之日举趾”、而先言“三之日于耜”者,计田将耕,知耜之当治也。“于貉”、“其同”在子月後也,见“其获”、“陨”而已预戒之。“塞向堇户”为改岁计也,当“动股”、“振羽”而已递数之。至第七章末始明指其故曰:“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然後知前文之“流火”、“于耜”等语皆非泛言,诚为先事之虑故也。盖天下之事,未事而图之则有功,临时而计之则无及。计然所谓“旱则资舟,水则资车”者也。是以乐则虑忧,常则虑变,丰则虑荒,故有终岁之忧而无一朝之患。後世之民情则不然:田谷丰登则亻失快乐顿起,衣食态为好美,风俗务尚繁华,若丰登可以常恃者。一遇凶荒,非流离於道路,即劫掠於闾阎,亦复何济於事!甚矣古人风俗之美也!
△资用不待外求
《七月》一诗,资用尽取之於国中,不待於外求也。五谷取之於田,不待言矣。其次莫如衣,而帛取之於桑,布取之於麻,裘取之於猎。又其次莫如室,而亦不过茅索以供其用。乃至酒取於稻,薪取於樗,无非国中之所自有。此外,惟历锻之属须涉渭取之耳。是以其民各自安於耕凿之天,无求於人,无慕於外;不待捐金於山而固无所用於金也,不待沈珠於渊而固无所用於珠也。夫惟不贪,是以无争。夫惟无争,是以宗族和谐,乡里姻睦。美哉俗乎!余幼时至乡中,见其俗尚有一二近古者,薪米取之於田,衣则市绵而纺绩以为布,罕有靡丽之饰,鱼肉之奉,而应酬亦殊少,即有之,亦多以饼饵为馈遗,以故人不蓄钱,亦不贪钱。壮年以後,乡民渐尚纷奢,需用日增,非钱莫能买也,由是人多贪钱,智者欺愚,强者陵弱,而风俗遂日敝。吾故读《豳风》而不能无今昔之感也。
△趋事之勤
《七月》一篇,自正月至十二月。趋事赴功,初无安逸暇豫之一时。男子耕耘於外,女子蚕绩於内,未“举趾”而已先“于耜”,甫“纳稼”而即“执宫功”,虽农隙之时而亦有“剥枣”、“断壶”、“采荼”、“薪樗”、“取狐狸”、“缵武功之事,乃至冰坚水涸,一切之事皆毕,而犹使之冒寒“凿冰”,毋乃过於劳乎?”曰:此先王之所以为忧深而虑远也。大凡人心不能无所用,不用於此则用於彼,不用於正则用於邪。日有所用而无休息,则心专於所营之事而不暇他有所及,以故无分外之思。一日无所事事,则其心遂放,而忄舀淫之念得以乘之而入。於是乎博奕、樗蒲、燕歌、楚舞、烟火、灯船、杂戏之属盛行於时,而民之心遂荡;荡则不复思义。於是乎子不思孝,弟不思友,而邻里亦不思任恤。且其用财既奢则必不敷所出,不敷所出则必取之於人,於是乎智欺愚,强陵弱,相争夺而不止,讼狱自是繁而风俗自是坏矣。是以楚庄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鲁敬姜曰:“民劳则鬼,思则善心生。”吾故读《七月》而知周之所以王,读《蟋蟀》而知晋之所以伯也。惜乎後世之学优而仕者之罕知此义也!
○《东山》诗解
《东山》一诗叙室家离合之情沈挚真切,最足感人;而绝无怨尤之意,尤足以见盛世风俗之美。余曩在京师时,滇南陈履和以其所作《东山诗解》贻余,余曾书其文後数十馀言,载於余文集中。暇中吟讽此诗,犹觉所论未尽。不能自己,复著此解,附载之於《七月》诸章之後。
△《卫序》之误
卫宏《毛诗序》云:“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四章乐男女之得及时也。”余按:首章自叙途中情形,次章代写家中景象,皆未归时事,谓之为“完”与“思”,尚属近之。至第三章明言久别乍逢之喜,故曰“妇叹於室,我征聿至”,而云“室家望女”,已为误解。若第四章,乃言夫妇聚首之乐而借新婚以形容之,然後以“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两句醒出主意,词意甚明;今乃以为“乐男女之及时”,是反以衬笔为正笔,失诗人之指矣。
△一章
我徂东山,忄舀忄舀不归(二句无韵)。我来自东,(韵)零雨其(叶东)。我东曰归,(韵)我心西悲(叶归)。制彼裳衣(叶归),勿士行枚(叶归)。者烛。(韵)在桑野(韵)敦彼独宿。(叶烛)亦在车下(叶野)。
首章先写未归之时途中情形,以为下文作势。“西”字直照下“妇叹於室”句。“独宿”、“车下”所以反跌三章“我征聿至”,四章“其旧如之何”句。不写未归时之苦,不见既归後之乐也。
△二章
我徂东山,忄舀忄舀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果之实。(韵)亦施於宇(韵)。伊威在室,(叶实)蛸在户(叶宇)。町重鹿场,(韵)熠宵行(叶场)。不可畏(韵,读平声)也,伊可怀(叶畏)也。
次章极写家中萧条景象,暗含“三年”二字在内,首章所谓“我心西悲”者也。家中萧条如此,何以为情?不如是,不见归後之乐也。前两章纯用反跌,文势极佳。以“伊可怀”结之,神气直注末章“其旧如之何”句。
△三章
我徂东山,忄舀々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鹳鸣於垤,(韵)妇叹於室(叶垤)。洒扫穹窒,(韵)我征聿至(叶窒)。有敦瓜苦,(不入韵)在栗薪(韵)。自我不见。(不入韵;除首二句外,篇中单句惟此二字不入韵)於今三年!(叶薪。)
三章乃写夫妇相逢之乐。“妇叹於室”,“我征聿至”,两两相对。然使乍别即归,亦属常事,无足异者,故复借“瓜”点出“三年”二字,以见久别重逢之乐也。
△四章
我徂东山,忄舀々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仓庚于飞,(韵)其羽(韵)。之子於归。(叶飞)皇驳其马。(叶羽)亲结其缡(韵;读若罗),九十其仪(叶缡,读若俄)其新孔嘉(叶缡,读若歌),其旧如之何?(叶缡。)
此当写夫妇重逢之乐矣,然此乐最难写,故借新婚以形容之。“缡”,也而“亲结”之,“仪”也而“九十”之,凡其极力写新婚之美者,皆非为新婚言之也,正以极力形容旧人重逢之可乐耳。新者犹且如此,况於其旧者乎!一句点破,使前三章之意至此醒出,真善於行文者。大抵此篇多用旁敲侧击之词,最耐学者思索玩味,工於为文者也。孔子谓“不学诗,无以言”,读此篇,益信《诗》之有资於言者大也。
△言语之妙
“我征聿至”,“於今三年”两句,乃一篇之关目。篇首“忄舀々不归”一语,次章“果”“伊威”六句,皆暗含“三年”字在内。“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是撇笔,即补笔也。至第三章,始借见瓜点出“三年”二字,非瓜也,其人也。言语之妙可想。
按;此诗词意明甚,不知向来何以解为大夫美周公,与周公劳归士也?姑存此注,俟有深於《诗》者决之。
○通论读《诗》
《诗》之旨趣,前卷之言详矣。近觉其义有未尽者,复附论之於此。
△诗与政
孔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夫《诗》以写性情,《书》以道政事,《诗》之有资於言,可以专对,固也,若政事则莫如《书》,而圣人反责之诵《诗》者,何哉?余自近年始悟其理,盖其故有三焉。一则春秋之世卿大夫诵诗者多,观《传》所记赋诗引诗之事不可枚举,故圣人就所素习者言之。二则《尚书》所载皆帝王经世之大法,非寻常人所能,春秋之世贤士大夫尚未足以及此,故圣人亦不以过望於当时也。三则政以治民正俗为要,《尚书》所言乃朝廷兴革之大端,至於民情之忧喜,风俗之美恶,则《诗》实备之。故读《七月》而知周之所以兴;读《大东》而知周之所以衰;读齐、唐之风而知其立国之强;读陈、郑之风而知其享国之促。《车攻》、《夜如何其》,非不朝会仍其旧也,然诵《白驹》、《黄鸟》而知周之必微。《载驰》、《定之方中》,非不国家失其故也,然诵《淇澳》、《干旄》而知卫之必久。《诗》之有益於政大矣,无怪乎季札观於周乐而兴亡得失遂如指诸掌也。余尝观前代诸史书,亦自以为识其治乱之由;其後泛观前人诗集文集与野史之所载,士大夫之风气,民间之好尚,官府闾阎之利弊,所以兴亡盛衰之故皆了然如见,然後知始之所得尚浅,而史之未足以尽政也。圣人於诵《诗》者而望其达於政,其亦犹此意乎?惜乎世之诵《诗》者皆为《诗序》所误,强以事附会之,失诗人之本意,遂至与政不相涉也!
△人心风俗之固
大抵国家之所以久,惟在人心风俗之固;而人心风俗之固,惟赖都邑大夫之贤。观《大田》之诗,“遗秉”、“滞穗”以济人,诵《无衣》之篇,“同袍”、“同仇”以结友,不惟无争而且相恤?不惟衣裘可共而且患难可同。俗何以如是美也?无他,大夫廉勤自励,修明政事,扶弱抑强,奸豪有所畏惮,故民得以相安。相安则不争,不争则相恤,是以如此。若贪惰自恣,则政皆失宜,徇私而鬻狱者有之,告於上而不为理者有之,豪强由是肆行,而平民皆无以自保,非附会同党以求其庇,则别倚豪强而与相抗,风俗安得而不坏乎!吾故读《黄鸟》而知周道之衰,读《硕鼠》而知魏俗之敝也。何者?笃实守分之人决不肯为济恶之事,他乡寄居之客断不能敌土著之民,势必至於“食黍”、“啄粟”,惟所欲为而无如何。“莫我肯顾”,“不可与明”,言人皆视为当然,不以为异也。非乐土而复邦族,更有何策?良民去而旅人归,则所存者皆败俗之人耳,岂复能有固志!一旦疆场频惊,势必土崩瓦解;无怪乎其避而迁於洛,折而入於晋也。此治乱兴亡之大要。学者熟此二篇,则授之以政而无不达者矣。《硕鼠》,《诗序》以为刺君,《朱传》以为刺有司。今以《黄鸟》观之,“贪黍”、“食麦”何异“啄粟”、“啄粱”之喻?盖亦困於豪强之陵藉者。但因有司失政,是以至是;不必定以“硕鼠”属之有司也。说已见《魏风》中。
△说经之轻信人言
古之人主有轻信人言而误用奸人,误杀贤臣者。读史者辄讥其不明,固也。然此亦人之通病,非独人主然也。虽说《经》亦如是而已矣。孟子曰:“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後察之。见贤焉,然後用之。”至於曰“不可”,曰“可杀”,亦然。必待国人之言佥同,然後察之;必待察之见其果然,然後去之杀之。若是乎其不肯轻於信人也!今说《经》者则不然。《卫序》、《郑笺》之说《诗》也,不过一家如是言耳,《齐诗》不如是也,《鲁诗》不如是也,即《韩诗》亦不如是也;是何异一二人如是言,而诸大夫国人皆不以为贤,不以为不可,不以为可杀乎?且考之《史略》、《汉书》,不合也,考之《春秋经传》、《国语》,不合也,即细玩本诗之词意而亦不合也;是何异一二人如是言,及察之而实未尝资,未尝不可,未尝可杀乎?然而说者皆不之问,有如不见不闻然者,此何故哉?夫诸大夫国人之言皆同,尚犹不敢尽信而必察之,况仅一家言之,而遂曰“《诗序》近古,必非妄言者”,然则古人之受诬者可胜道哉!此可为长太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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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辨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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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古文尚书》真伪源流通考
△《伪古文尚书》之成立
唐、宋以来,世所传《尚书》凡五十八篇:其自《尧典》以下至於《秦誓》三十三篇,世以为《今文尚书》;自《大禹谟》以下至於《ぁ命》二十五篇,世以为《古文尚书》。余年十三,初读《尚书》,亦但沿旧说,不觉其有异也,读之数年,始觉《禹谟》、《汤诰》等篇文义平浅,殊与三十三篇不类;然犹未敢遽疑之也。又数年,渐觉其义理亦多剌谬,又数年,复渐觉其事实亦多兴他经传不符,於是始大骇怪:均为帝王遗书,何独悬殊若此?乃取《史》、《汉》诸书覆考而细核之,然後恍然大悟,知旧说之非是。所谓《古文尚书》者,非孔壁之《古文尚书》,乃齐、梁以来江左之《伪尚书》;所谓《今文尚书者》?乃孔壁之《古文尚书》也。《今文尚书》者,伏生壁中所藏,凡二十八篇(後或分为三十一篇),皆隶书,故谓之“今文”;与今《尧典》以下三十三篇,篇目虽同而字句多异。《古文尚书》者,孔氏壁中所藏,皆科斗字,故谓之“古文”。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得多十六篇。其二十八篇,即今《尧典》以下三十三篇,原止分为三十一篇,马融、郑康成之所注者是也。其十六篇,残缺不全,绝无师说,谓之《古文尚书逸篇》。西汉之时,《今文》先立於学官。迨东汉时,《古文》乃立。自是学者皆诵《古文》,而《今文》渐微。永嘉之乱,《今文》遂亡,《古文》孤行於世,伪《尚书》者出於齐、梁之间而盛於隋世,凡增二十五篇;又於三十一篇中别出《舜典》、《益稷》两篇;共五十八篇,有《传》及《序》,伪称汉孔安国所作。唐孔颖达作《正义》,遂黜马、郑相传之《真古文尚书》,而用《伪书》、《伪传》取士。由是学者童而习之,不复考其源流首尾,遂忄吴以此为即《古文尚书》,而孔壁《古文》之三十一篇反指为伏生之《今文》,遂致帝王之事迹为邪说所淆诬而不能白者千有馀年。余深悼之,故於《考信录》中逐事详为之辨,以期不没圣人之真。然恐学者狃於旧说,不能考其源流,察其真伪,循其名而不知核其实也,故复溯流穷源,为“六证”、“六驳”,因究作伪之由,并述异真之故,历历列之如左,庶伪者无所匿其情云尔。
△六证之一──孔安国古文篇数
一,孔安国於壁中得《古文尚书》,《史记》、《汉书》之文甚明,但於二十九篇之外复得多十六篇;并无得此二十五篇之事。
“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馀篇。盖《尚书》滋多於是矣。”(《史记儒林列传》。《汉书》文同,不复举)
“《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於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後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於学官。”(《汉书艺文志》)
按:二十九篇者,《尧典》(今《舜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皋陶谟》(今《益稷篇》在内)、《禹贡》、《甘誓》、《汤誓》、《盘庚》(三篇合为一篇)、《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在内)、《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凡二十八篇,并《序》为二十九篇,与《今文》篇数同,《史记》所谓“以今文读之”者是也。其十六篇,《舜典》、《汨作》、《九共》(後或分为九篇,故《正义》谓之二十四篇)、《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允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ぁ命》,《史记》所谓“起其家,《逸书》得十馀篇”者是也。而今所传二十五篇,则有《仲虺之诰》、《太甲》三篇、《说命》三篇,《泰誓》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十有六篇,而无《汨作》、《九共》、《典宝》、《肆命》、《原命》,五篇;惟《舜典》等十有一篇,与汉儒所传篇目同,而《舜典》、《益稷》又皆自《尧典》、《皋陶谟》分出,非别有一篇。篇目既殊,篇数亦异,其非孔壁之书明甚。使孔壁果得多此二十五篇,班固何以称为十六篇,司马迁何以亦云十馀篇乎?盖撰《伪书》者闻有五十八篇之目(刘向《别录》云五十八篇,盖分《盘庚》为三篇,《九共》为九篇,出《康王之诰》,而增河内女子之《伪泰誓》三篇也)。不知其详,故撰此二十五篇,而别出《舜典》、《益稷》二篇,以当其数。惜乎,学者之不察也!
△六证之二──东汉古文篇数
一,自东汉以後传《古文尚书》者,杜林、贾逵、马融、郑康成诸儒,历历可指,皆止二十九篇;并无今书二十五篇。
“杜林,茂陵人,尝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宝爱之;每遭困厄,握抱叹息曰:‘古文之学将绝於此邪!’建武初,束归,征拜侍御史。至京师,河南郑兴、东海卫宏皆推服焉。济南徐兆始事卫宏,後皆更从林学。林以所得《尚书》示宏曰:‘林危厄西州时,常以为此道将绝也,何意东海卫宏、济南徐生,复得之邪!是道不坠於地矣!’”(《後汉纪》光武帝第八卷)
“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於世。”(《後汉书儒林传》)
“《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九卷(郑玄注)。《尚书》十一卷(王肃注)”,“後汉扶风杜林博《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亦为之注。然其所传唯二十九篇。”(《隋书经籍志》)
按:王莽之末,赤眉焚掠,典籍沦亡略尽,是以杜林死守此书以传於後。其二十九篇者?即《史记》所谓“以今文读之”,本纪世家之所引者是也。马、郑皆传杜林之书,而止二十九篇,然则非但《仲虺之诰》等十有六篇为《古文》所无,即《大禹谟》等九篇亦非杜林、贾逵所传之《古文》矣。如果二十五篇出於孔壁,经传历历惧全,何以杜林漆书无之,贾、马、郑诸儒皆不为之传注乎?然则二十五篇决非安国壁中之书明矣。
△六证之三──《伪书》文体
一,伪书所增二十五篇,较之马、郑旧传三十一篇文体迥异,显为後人所撰。
大禹谟与《皋陶谟不类;篇末誓词亦与《甘誓》不类。
《五子之歌》、《胤征》摭拾经传为多;其所自撰则皆浅陋不成文理。
《泰誓》三篇,誓也,与《汤誓》、《牧誓》、《费誓》皆不类。
《仲虺之诰》、《汤诰》、《武成》、《周官》,皆诰也,与《盘庚》、《大诰》、《多士》、《多方》皆不类。
《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旅獒》,皆训也,与《高宗肜日》、《西伯戡黎》、《无逸》、《立政》皆不类。
《说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陈》、《毕命》、《君牙》、《ぁ命》九篇,皆命也,与《顾命》、《文侯之命》皆不类。
按:《皋陶谟》高古谨严;《大禹谟》则平衍浅弱,《汤》、《牧》二誓和平简切;《泰誓》三篇则繁冗愤激,而章法亦杂乱。《盘庚》诸诰,诘曲聱牙之中具有委婉恳挚之意;《仲虺》三诰则皆浅易平直。惟《武成》多摘取传记之文,较为近古,然亦杂乱无章。训在商者简劲切实,在周者则周详笃挚,迥然两体也,而各极其妙。《伊训》、《太甲》诸篇,在《肜日》、《戡黎》前数百馀年,乃反冗泛平弱,固已异矣;而《周书》之《旅獒》乃与《伊训》等篇如出一手,何也?至於命词九篇,浅陋尤甚,较之《文侯之命》,犹且远出其下,况《顾命》乎!且三十一篇中命止二篇,而二十五篇命乃居其九,岂非因命词中无多事迹可叙,易於完局,故尔多为之乎?试取此二十五篇与三十一篇分而读之,合而较之,则黑白判然,无待辨者。无如世之学者自童子时即连属而读之,长遂不复分别,且多不知其孰为马、郑所传,孰为晋以後始出者,况欲其较量高下,分别真伪,此必不可得之数也。其亦可叹也夫!
△六证之四──《史记》引《尚书》
一,二十九篇之文,《史记》所引甚多,并无今书二十五篇一语。
《五帝本纪》,《尧典》之文(《舜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全载。
《夏本纪》,《禹贡》、《皋陶谟》(《益稷》在内),《甘誓》之文全载。《伪书》之《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三篇,无载其一语者。
《殷本纪宋世家》,《汤誓》、《洪范》(今在《周书》中)《高宗肜日》、《西伯戡黎》之文全载。《微子》载其半。《盘庚》略载大意。《伪商书》凡十篇,无载其一语者。《汤诰》颇载有数十言,乃今《伪书》所无。
《周本纪鲁世家》,《牧誓》、《金》之文全载。《无逸》、《吕刑》、《费誓》皆载其半。《多士》、《顾命》(《康王之诰》在内)略载大意。《燕世家》之《君》,《卫世家》之《康诰》、《酒诰》、《梓材》,《秦本纪》之《秦誓》,皆略载大意。《伪周书》十二篇,无载其一语者。
按:《真古文尚书》二十八篇,《史记》全载其文者十篇,载其半者四篇,略载其大意者八篇;其未载者,《周书》六篇而已。盖此十四篇者,诰体为多,文词繁冗而罕涉於时事,故或摘其略而载之,或竟不载,从省文也。然所载者亦不可谓少矣。《伪书》二十五篇乃无一篇载者,何也?《皋陶谟》载矣,《大禹谟》何以反不载?《甘誓》、《汤誓》、《牧誓》皆载矣,《泰誓》何以独不载?《吕刑》,衰世之法,犹载之;《周官》,开国之制,而反不载。至於《武成》乃纪武王伐商之事,尤不容以不载。然则司马氏之未尝见此书也明矣!夫迁既知有《古文》而从安国问故矣,何以不尽取而观之?安国既出二十八篇以示迁矣,即何吝此二十五篇而秘不以示也?然则此二十五篇之书不出於安国,显然易见。惜乎後儒之不思也!
△六证之五──《汉书律历志》引逸书
一,十六篇之文,《汉书律历志》尝引之,与今书二十五篇不同。
《伊训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於先王,诞资有牧方明。”(《汉书律历志》)
《武成篇》:“惟一月壬辰<勹方>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於征伐纣。”“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勹方>生霸,粤六日甲戌,武王燎於周庙。翌日辛亥,祀於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於周庙。”(并同上)
“《尚书逸篇》二卷。”“《尚书逸篇》出於齐梁之间。考其篇目,似孔壁中书之残缺者,故附《尚书》之末。”(《隋书经籍志》)
按:《汉志》所引《伊训》、《武成》之文皆与今书《伊训》、《武成》不同,则今之《伊训》、《武成》非孔安国壁中之书明矣。《伊训》、《武成》既非孔壁《古文》,则《大禹谟》等七篇亦必非孔壁《古文》矣。况《仲虺之诰》等十有六篇乃孔壁之所本无者乎!盖所得多之十六篇,文多残缺难解,故《汉志》虽间有征引,而学者皆罕所诵习,马融所谓“《逸》十六篇,绝无师说”者也。既无师说,则日益以湮没,是以迨隋仅存二卷;至唐以《伪书》取士,人益不复观览,遂并此二卷而亡之耳。由是言之,《尚书逸篇》即马融之“《逸》十六篇”,刘歆、班固所引《伊训》、《武成》之文,此乃孔壁之《真古文》,而二十五篇为後人所伪撰,不待言矣。
△六证之六,──东汉、吴、晋诸儒道逸害
一,自东汉逮於吴晋数百馀年,注书之儒未有一人见此二十五篇者。
“《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注:“《书》,《尚书》逸篇也。”(赵岐《孟子注》)
“《书》曰:‘汤一征,自葛始。’”“《书》曰:‘我後;後来其苏!’”注:“此二篇皆《尚书》逸篇之文也。”(同上)
“《书》曰:‘洚水警余。’”注:“《尚书》逸篇。”(同上)
“《兑命》曰:‘念终始,典於学。’”注:“兑当为说字之误也。高宗梦传说,求而得之,作《说命》三篇;在《尚书》。今亡。”(郑康成《学记注》)
“《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於内;女乃顺之於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於乎,是惟良显哉!’”注:“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也?名篇;在《尚书》。今亡。”(郑康成《坊记注》)
“《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注:“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忄吴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郑康成《缁灾注》)
“《夏书》有之曰:‘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注:“《夏书》,逸书也。”(韦昭《国语注》)
“《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注:“逸书。”(杜预《春秋左传集解》)
“《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於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注:“逸书。”(同上)
“《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注:“《周书》,逸书。”(同上)
右十则,皆见於今《伪书》,而赵、郑、韦、杜诸儒皆注以为“逸书”,或云“今亡”。然则自汉逮晋,无一人之见此书也。无一人见此书,则此书不出於安国明矣。此四书中所引《尚书》之文尚多,不可悉载;姑举数则,以见其凡。
孔氏《正义》云:“刘向作《别录》,班固作《艺文志》,并不见《孔传》。刘歆作《三统历》,引《泰誓》、《武成》,并不与孔同。贾逵奏《尚书疏》,与孔亦异。马融《书序》云:‘经传所引《泰誓》,《泰誓》并无此文。’又云:‘《逸》十六篇绝无师说。’是融亦不见也。服虔、杜预注《左传》‘乱其纪纲’,并云:‘夏桀时作。’服虔、杜预皆不见也。郑玄亦不见之,故《仲虺之诰》、《太甲》、《说命》等篇见在而云亡,其《汨作》、《典宝》等十三篇见亡而云已逸,是不见《古文》也。”余按:自孔安国以後学之博者,西汉无过向、歌,东汉无过赵、班、贾、马、服、郑,吴、晋无过韦、杜。之数人者皆不见,天下岂复有见此书者!藉令安国果有此书,一人偶未之见,遗之可也,必无四百年中博学多闻之士竟无一人见之之理。然则当时原无此书,而此书为後人所伪撰,不待言矣。
△传《伪书》者之自解五说
据此六端观之,此二十五篇者乃後人所伪撰,非孔壁中之书,不待明者而知之矣。然自隋、唐以来,学者皆信之而不疑,何也?盖缘传《伪书》者恐人之不之信,巧为之词,曲为之解,学者不复考其源委,遽信以为实然故也。其说大抵有五。其一谓马、郑所传乃《今文》,非《古文》,故与伏生之篇数同,而无二十五篇,──由是学者遂真以三十一篇为《今文》,而不复疑此书晚出之非真矣。其二谓《今文》乃伏生之女所口授,因齐音难晓,而晁错以意属读之者,故多艰涩难解,不若二十五篇平易,──由是学者遂真以三十一篇为口授,而不复疑此书文体之不类矣。其三因《汉书》有张霸伪作《百两篇》一事,遂诬《汉志》所载安国多得篇目乃霸伪书之目,所引《伊训》、《武成》篇文乃霸伪书之文,──由是学者遂不复疑东晋以後出者非真,而反谓西汉之时得者为伪矣。其四因《汉书》有“武帝末未列学官”一语,遂诬终汉之世不列学官,以故不行於世,儒者皆不之见,──由是学者遂不复疑此书为晋以後之书,而反谓司马、赵、郑、韦、杜诸儒为未尝学问矣。至其尤诬妄者,《正义》引《晋书》云:“皇甫谧於姑子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又引《晋书》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宏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於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由是学者遂以此二十五篇为真有所传,而不复疑其为後人之伪撰矣。而岂知其莫非子虚乌有之事也哉!嗟夫,两汉、晋、隋之书昭然在耳目间,非天下之秘书,世所不经见也,何为皆若不见不闻然者,而惟伪说之是信乎?故今复采汉、晋诸书之文足证其伪妄者列之左方,学者一一核之可矣。
△六驳之一──古文、今文篇第不异
一,《古文》、《今文》分於文字之同异,不分於篇第之多寡:马、郑所传虽止二十九篇,与《今文》同,而文字则与《今文》异,两汉之书所载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