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794 页/共 1125 页

天禧四年三月十四日,右司谏、直集贤院祖士衡上言:「常朝起居日长春、崇德殿,假日后殿,中书、枢密文武合班,而有合门祗候一员在班前随班再拜,侧立赞喝。欲请自今令通班合门祗候在前殿则与内殿供奉官已下同起居,后殿与军头司官同起居,然后立殿庭赞喝。」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应军使至副都头自十月一日后三日一度 起居,赐茶酒。前、后殿起居,即依例喝赐。遇双日及放起居不坐,并亦给赐,至来年二月一日住赐。其文武百官每五日所赐茶酒,依旧例支给。」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诏:「殿前都指挥使蔚昭敏今后与免前后殿起居,只奏万福。」以昭敏患脚膝故也。 八月,诏:「合门应文武臣僚有服药并假故不赴起居,实时关报入内内侍省。」 二年八月十六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以下起居,多不整齐,或枢密使再拜未毕,后班先各舞蹈呼万岁,前后諠哗,略无次序,无觉举。」宣旨:「宜令合门差人整肃。仍晓示诸司使以下,应内殿起居臣僚等,每遇起居,入殿门并须端谨,不得喧哗,依班次排立。同枢密使起居,拜舞呼万岁,班退,亦须整肃。稍涉慢易,仰合门纠举闻奏,当行朝典。合门失于纠举,使、副使等并勘罪施行。」 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免常朝官屯田郎中闾丘梦松等七人称疾不赴朝参罪,诏御史台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论如法。 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东上合门使李昭亮等言:「今双日不坐,每月仍多假故。赴起居者不过十日,而臣僚请假不赴月有至五六次者。欲乞除请将治假外,请朝假过三度者依不赴起居例责罚。其三班使臣乞下宣徽院察举。」从之。 景佑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御史台言:「诸卫大将军、将军并系三品一行序立,诸卫率府率、副率并系四品一行序立。今新除皇亲诸卫大将军、将军八十五员,诸卫率府率、副率五十一员,缘皇亲大将军以下并内殿起居员数 稍多,殿庭难为排立,及非次曲宴,殿上窄隘,亦是一行座次不得。」诏大将军、将军、率府率、副率品序排立,如殿庭窄隘,即重行。 宝元二年六月四日,诏:「宗室遥郡并大将军以上遇朔望,令其长一人入内参起居。」 庆历三年八月六日,诏谏官日赴内朝起居。 皇佑三年八月,诏合门:「自今如有雨雪,便令上廊祗候,及开殿门引喝起居,永为定式。」 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诏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五日一赴内殿起居。 九月八日,彰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王贻永奉诏许朝朔望「永」下疑脱一字。,恩礼优绝。今足疾渐损,乞五日一奉朝。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诏:「枢密使王德用高年,日入朝谒,其特免拜。」 嘉佑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枢密使王德用罢,复兼同 牧制置使,听五日一诣崇德殿参起居,仍许其子若孙扶掖之。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据左右巡使邢梦臣等状:『内殿起居,文武百官虽于殿门外令本台引赞官依官位叙班立定,及入殿庭,引赞官无例入殿庭引揖,是致交杂,并不依序立班次。况殿庭立班,自系合门管勾祗应并诸般失仪弹奏。欲乞今后逐次起居,先以本台知班三五名依次排定,引拨入殿门;乞令合门祗候三五员于殿庭里管勾引接。仍乞于紫宸、垂拱两殿庭石位镌定班次。其诸般失仪,即令巡使同合门官员觉察弹奏。百官三次失宜,乞与理为过犯。』 诏下合门与御史台同详定以闻。今同参详到下项:文武百官起居日,本台知班、引赞官依官次排定,即序班入殿,同令合门祗候三员殿庭引(损)[揖],各依官位,从北为首,分定班次,听侧宣讫,揖,就北面位,并依上项序班就立。其引赞官一名,只依合门旧例,至殿屏照管。紫宸、垂拱两殿比旧来起居并侧宣位各 稍前,逐班镌定石位。合门觉察舍人依左右巡使东西分立,同觉察失仪者。其出班弹奏,并依旧仪。左右巡使与觉察舍人不纠,即依旧仪制。合门使弹奏百官起居班内诸班失仪,欲依庆历七年八月内本台起请,据勘到情理,分公私定断。私罪即理为过犯。文武百官起居仪制,并依官品序立。缘承久例,只(例)[依]官位序班,恐难更改。今只依旧以官位排定班次,员多者即许重行,员少者合作一班序立。」从之。 五年九月,诏:「今后差下陕西、河南、河东总管、驻泊、钤辖、都监并管勾兵甲、知州等,自授命后,便罢在京职务,更不赴朝参。限半月内朝辞进发。曾任中书、枢密院官,令奏赴起居。宣徽使、管军臣僚授外任差遣,且赴起居,候朝辞即不赴。已正衙辞,虽未朝辞,更不赴起居。应赴台参谢臣僚内有臣赴内殿起居者下「臣」字疑误。,先入起居讫,方赴朝堂参谢。」 八年二月十五日,合门言:「自来百官五日一次起居,如值放朝参,以次只日作起居。欲乞今后遇放朝之类,以放日为始,别实理五日。」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二十一日,诏曰:「夫尊尊而亲亲,人道之极也。有若诸父,保有贤德,以藩屏于王家。朕承大统,思广骨肉之恩,以风天下,匪尊遇之,何以见爱乎!皇伯东平郡王允弼、皇叔襄阳郡王允良、宁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允初其免常朝,五日一次赴起居。」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十一日,合门言:「知制诰吴充权三司使公事。会勘三司使合缀枢密使班起居,上殿侍立;制诰遇紫宸殿起居,缀中书门下班。」诏遇紫宸殿起居日,三司使令侍班,即缀枢密使班。 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合门言:「自来两制以上带外任差遣时暂到阙,朝见讫,并(并)[令]不赴起居。诸司使副即却并赴起居,体例不同。」诏并令赴起居。 九日,编修合门仪制言:「中书臣僚行事毕,并奏随班起居,自余臣僚无文。今(岑)[参]详应祠祭及诸行事毕,并命随班起居,并上奏。」从之。 十一月,枢密院言:「御史台申,旧制,诸司使副、承制、(察)[崇]班内差摄将军二十人,内有差遣者直申台,不赴立班,是致武班阙官。乞今后差摄将军,如授差遣,候别差到官,方得不赴常朝;如急速差遣,乞降指挥照会,方能免罢。」诏今后系将军使臣,如授差遣,须俟别差到人替,方得朝辞及不赴常朝。仍令审官西院限五日内差官承替。 四年五月六日,诏:「今后百官起居,令御史台将带引赞官并副引赞官共二人入垂拱殿,依合门承受体例,板壁外祗应。」 七月二十一日,合门言:「勘会三班使臣供奉官以下至殿直,并系逐日合赴起居。窃缘近岁人数倍多,趋就班列,殿庭壅隘,颇成宣冗。欲乞除排立使臣依旧外,余供奉官以下至殿直,并只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遇文德殿坐朝,缀枢密使以下大班,垂拱殿起居毕先退。」从之。 十月六日,诏:「中书、枢密院来日入东西府时辰有碍,与免起居,令以次官(挥)[押]班。」 十一月一日,诏:「中书门下自今文德殿常朝,候垂拱殿坐,令御史台一面放班。」 十二月十八日,诏:「诸伎术官除带升朝官及诸司使副各随所带官赴朝会起居外,余依供(俸)[奉]官例,并(令)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合门言:「前后殿祗应臣僚兵吏等,有执事御前并不起居者。欲乞应诸班职掌各着起居之次。」诏系卫士者并行起居。 元丰三年二月八日,诏:「高丽进奉使五日一赴崇政殿起居,班常起居后。」 五年四月十八日,殿前司言:「御龙骨朵直、弓箭直、弩直、东西班、招箭班日赴崇政殿祗候,遇放朝参改御延和殿,诸班都虞候、指挥使押班,在东华门謻门横门排立横:原作「权」,据《长编》卷三二五改。,距后殿且二里。乞依御龙直例,入拱宸门,赴延和殿迎驾起居。」从之。 五月二日,御史台、合门言:「开封府诸台官、左右军巡、两厢官、赤县丞系比类附班,得预朝参。其秘书省校书(初)[郎]、正字、太常寺协律、奉礼郎、太祝、郊社令、三学博士、五监主簿皆执事官,杂压亦在赤县丞之上,而独不预。欲自今并令朝参。」从之。 七月七日,诏:「开封府推、判官以下至开封府、祥符县丞,寄禄官未升朝者,比类在京职事官,并赴起居朝会。」 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 「准诏,辽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宜起居权罢。二十六日,紫宸殿辽使见,来年正月六日垂拱殿朝辞。若各用本殿,即见日望参班赴,辞日六参班赴。」诏并用望参班。 七年六月十四日,户部尚书王存句首原衍「诏」字,据《长编》卷三四六删。言:「自官制行,户部尚书、侍郎领三司长贰职事,止赴前殿起居,惟知开封府依旧赴后殿。缘知府于后殿非供奉职司,而实废决事时刻。」诏自今知开封府免后殿起居。 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诸三司、御史台官、寺监长贰、开封府推、判官六参,职事官、赤县丞以上、寄禄升朝官在京厘务官望参,不厘务者朔参。」 八月六日,诏:「朔望皇帝御前殿,合赴起居官,次日赴延和殿垂帘起居。」从御史中丞黄履请也。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自今北朝人使见辞日,令朔望官起居。」 十二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元丰五年四月七日条,契丹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合起居权罢。」诏今后人使见辞,前后三日内除朔望参外,起居权罢。 四年十月十八日,户部尚书吕公孺言:「朝谒之制,曰日参、六参、望参、(朝)[朔]参。其未有差遣升朝官并(朝)[朔]参,系每岁朔参此句疑有误。。除假故外,遇视朝日方赴。其朝臣中,颇有自元丰年出外,近到京参部未久,复授差遣出外者,于朝仪元不知习。乞以望参为六参,朔参为望参,别不增损仪制,于职事不无妨废。」诏礼部、御史台、 合门同共详定以(开)[闻]。其后诏朔参官兼赴望参,望参官并赴六参。 【宋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殿中省官并赴内朝参,假日亦赴。」 大观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臣僚上言:「伏见近日六参官及厘务望参官遇起居日辄以病免,以致班列萧疏。欲乞今后六参及厘务望参官非在病假,不妨入局;止是为免朝请假连三次,及一岁通计及五六次者,本台闻奏,乞与外任差遣。有因请免朝参假,其日不废看谒,许本台觉察弹奏。」从之。 高宗绍兴二年正月一日,合门言:「车驾移跸临安府,沿路遇忌辰日,臣僚并免起居。」 二十九日,御史台、合门言:「车驾移跸临安府,百官趁赴朝参,若值雨雪,殿内向无南廊,其四参官系于南阁子内起居。若更令百官立班,委是窄隘。今相度如值雨雪,宰执、使相、前宰执、太尉于檐下立班,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管军、横行御带、合门应奉官等于南面合子内立班。内文(武)[臣]卿监、郎官以下,(文)[武]臣武功大夫以下,并于殿门外立班。」诏文臣卿监、郎官以下,武臣武功大夫以下并于东西两廊立班,余并依。 十二月六日,太尉、定江昭庆军节度使、神武右军都统制张浚言:「见系管军职任,望许依三衙管军例,每遇朝参,(内)[由]皇机北门入出机:疑当作「极」。。」奉御宝批依。 五年闰二月二十五日,诏管军遇救火日免朝参。 三月九日,诏天宁节、干(隆)[龙〕节〔开]启满散道场,权免常参、六参官起居。从宰相赵鼎请也。 九月五日,诏御试唱名,六参官免赴起居。 九年二月三日,御史中丞勾龙如渊言:「比来每遇朔望或六参日,令赴官类多托疾在告不赴,小者因循,大者偃蹇,班列萧 ,甚非所以恭臣职、隆朝序之意。望申戒在位,以肃廷仪。仍从本台将在告最多之人(刻)[核]实奏弹。」诏依表,仍出牓朝堂。 二月二十六日,御史台言:「准条,朔参用厘务、不厘务通直郎以上,望参用厘务通直郎以上,宣制、非时庆贺以望参官,余并以朔参官赴。昨申请添用行在承务郎见任寺监主簿以上职事官,缘即今殿庭窄狭,及值雨上廊有拥阻,拜跪艰难,欲依条止告厘务通直郎以上趁赴。」从之。 五月十三日,诏:「今后带军职非主管三衙公事,遇合赴起居立班,令履笏(主)[立]本官班。」时以张中彦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故有是诏。 十二年三月二日,诏:「普安郡王出外第,朔望日赴起居,于太尉后、外官节度使前起居。」 八月十八日,诏:「人使见辞,不作常朝,今后依此。」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诏张俊、韩世忠、韦渊并特令趁赴六参起居,皆以在京宫观奉朝请故也。十七日,诏:「殿前司统制、统领、将佐、使臣等系从军差遣,每日趁赴阅教,多在城外置寨。见、谢、辞已依议外,应朝参特免趁赴。」拜表、国忌行香、开启满散等并同此制,步军司亦依此。 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臣僚面上有刺大字双旗等或烧炙之人,遇合朝参,并许趁赴。」时以李用任罢朝见,元军功出身,面上尝刺双旗,合门(中)[申]审,故有是命。 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诏:「今后遇集英殿宴,其需云 殿起居班,权移在集英殿后幄起居。今后准此。」 二十年正月五日,诏:「自今后使人朝辞,并依见宴,于后幄引起居班并上殿(殿)[班]。」十四日,诏:「今后使人朝辞,依见宴于后幄引起居班并上殿班,权于知合门官以下内侍、知省、御带以下并诸司应奉官等一班起居讫,次管军一班,次引宰执奏事,次引上殿班。次皇帝紫宸殿坐,宰执以下赴坐官一班起居讫,分东西相向立。次馆伴起居,次引使人起居讫,西序立。次坐官并使人班谢坐,两拜讫,引升殿。次引三节人从起居谢坐。余起居班并权免赴。」 三十年二月六日,诏:「军头司见趁赴后殿起居祗候军员,今后与忠佐作一班起居。」 三十一年十二月八日,太常寺言:「车驾巡幸视师,礼门,行宫官僚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欲乞权免礼门:疑误。,其表文付递投进。」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十二日,孝宗即位,未改元。上御垂拱殿,四参官起居。 十二月三日,诏:「张焘、辛次膺许朝谒、常朝等假,依时入局治事。如有面对,于午后令内殿引见。」 孝宗干道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德寿宫起居门内淳熙十二年上。」,诏:「来年正月一日人使入贺毕,车驾诣德寿宫起居。应从驾臣僚祥曦殿免奏万福。内不该赴坐臣僚,与免祥曦殿起居。今后准此。」 二年八月三十日,诏:「自九月六日垂拱殿坐,遇四参日,依旧制令四参官起居。如值雨沾湿,令合门取旨,改日参。」 九月七日,合门奏:「垂拱殿四参,四参官,谓宰执、侍从、武臣正任、 文臣卿监员郎、监察御史以上。皇帝坐,先读奏目知合以下,次御带环卫官已下,次忠佐,次殿前都指挥使已下,次殿前司员僚,次皇太子,次行门。已上逐班并常起居。次枢密学士、待制、枢密都承旨已下,知合并祗应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枢密升殿侍立。次亲王,次马步军都指挥使,次使相,次马步军员僚。已上逐班并常(居)[起]居。次殿中侍御史入,侧宣大起居讫,归侍立位。次宰执已下并两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大起居讫,凡常起居两拜,大起居七拜。三省升殿侍立。余官分立。次两省官出,次殿中侍御史对揖出。有弹奏如仪。三省、枢密奏事,次引见、谢、辞,次引臣僚奏事讫,皇帝起。」诏今后遇四参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御史及宰执以下百官班,令次枢密已下班起居。却令亲王并殿前都指挥使以下、殿前司员僚逐班于宰执已下班后起居,余并从之。 十二日,诏:「合赴四参官于今月十七日赴垂拱殿习仪。」 淳熙三年,始诏习仪于都亭驿。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御后殿,四参官并随大班起居。时圣体初康复。 十一月十七日,臣僚言:「今后如遇四参等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覆)[核]实弹奏。」从之。 七年九月,诏:「自今垂拱殿日参宰臣特免宣名。」 十月六日,诏:「太尉曹勋落致仕,提举皇城司,特令趁赴六参起居。」 十一月十三日,诏:「左朝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侍讲陈良翰令止赴六参起居。」 九(月)[年]正月二十 五日,诏:「自今每遇驾出御后殿,宰执百官并仪卫等并赴后殿起居。」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二 德寿宫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