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凤三县简明总括图册 - 第 16 页/共 22 页

一、鹿厅完社费榖三十六石。   一、各庄神福捐缘榖八石。   前二件均应裁册。理合登明。   武朥湾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旧管   新收   开除   实在   应裁各款   旧管   一、年额应收大租榖一千七百五十九石一斗四升七合。   前件系绅册开报之数。新充番头目册造榖一千六百六十四石九斗八升二合,计少榖九十四石一斗六升五合。今以绅册数目为准。理合登明。   又,应征地饷银七十七元。   新收   一、收光绪□□年分租榖一千七百五十九石一斗四升七合;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粮榖七百零三石六斗五升九合外,实收榖一千零五十五石四斗八升八合。   又,收地饷银七十七元;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粮银三十元八角,实收银四十六元二角,折榖四十六石二斗。   ——共榖一千零一石六斗八升一合。   开除   一、除番头目辛金榖一百二十石。   一、除管事收租辛金榖四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二十石。   一、除番差辛金榖一十六石。   一、除屯丁三十二名每名口粮榖六石,共榖一百九十二石。   前件查原册每名开支榖一十二石。兹核绅册仅开榖前数,□应更正。理合登明。   一、除番丁二十三名共给功劳榖三百六十石。   一、除公馆费改作杂用榖五十石。   一、头二重庄、新旧塭庄设立收租馆费榖三十石。   一、除中秋、中元各节神福祭费榖二十四石。   前件原册分款开支榖四十石,未免浮多;相应核减,支榖前数。理合登明。   一、除义塾延师教读榖五十石。   ——共榖九百二十二石。   实在   一、应存榖一百七十九石六斗八升八合。   前件准该头目自光绪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一百六十五石,付还上年包办汉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为止。七年以后,照数提充公用。此外尚余榖石,并准该头目开销一切公费。理合登明。   应裁各款   一、鹿厅年贴社费六十石。   一、淡县年贴社费六十石。   一、淡县年贴形杖板费银四元。   一、淡县差带牛兔单费银一十二元。   一、各处演戏捐缘六石、又银一十二元。   一、福德神福做尾、牙费榖一十二石。   一、付办辛金榖六十石。   前七件均应裁册。理合登明。   一、淡县年完番丁一十八元。   前件应裁缘由,已于首社条下声叙。理合登明。   奎泵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旧管   新收   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