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凤三县简明总括图册 - 第 15 页/共 22 页
实在
旧管
一、年额应收大租榖六百四十八石四斗七升七合。
前件系绅册开报之数。新充番头目册造榖六百二十六石七斗二升四合,计少榖二十一石七斗五升三合。今以绅册数目为准。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绪□□年分租榖六百四十八石四斗七升七合;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粮榖二百五十九石三斗九升一合外,实收榖三百八十九石零八升六合。
开除
一、除番头目辛金榖六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一十一名每名口粮榖二十二石,共榖二百四十二石。
一、除义塾延师费用榖二十石。
一、除七月神福祭费榖一十石。
——共除榖三百五十二石。
实在
一、应存榖三十七石零八升六合。
前件准该头目自光绪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五石,付还上年包办汉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为止。以后,除发杂用榖二十石外,余榖无几;连同现余榖石,并准该头目开销公费。理合登明。
应裁各款
一、鹿厅册费榖二十石。
一、各庄捐缘榖一十石。
一、二月祭祖榖二十石。
前三件均应裁册。理合登明。
一、公馆费改作杂用榖二十石。
前件因所收租榖入不敷出,只得暂停。候七年之后,再准开支。理合登明。
八里坌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旧管
新收
开除
实在
应裁各款
旧管
一、年额应收大租榖三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七合。
又,应收租银八元四角三辨。
新收
一、收光绪□□年分租榖三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七合;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粮榖一百五十六石五斗三升外,实收榖一百三十四石八斗零二合。
又,收租银八元四角五办;内除贴小租户四成完粮银三元三角七办外,实收银五元零六办,折榖五石零六升。
——共榖二百三十九石八斗六升二合。
开除
一、除番头目辛金榖五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石。
一、除屯丁一十名每名口粮榖一十石,共榖一百石。
一、除公馆费改作杂用榖二十石。
一、除中元、中秋神福祭费榖一十石。
前件查原册开支榖三十石,未免浮多;相应核减,准支榖前数。理合登明。
——共除榖二百石。
实在
一、应存榖三十九石八斗六升三合。
前件准该头目自光绪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石,付还上年包办汉人改作原本,限付七年为止。以后,照数提公用。此外尚余榖石,并准该头目开销一切公费。理合登明。
应裁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