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凤三县简明总括图册 - 第 14 页/共 22 页

一、鹿厅社费榖四十石。   一、正月演戏神福猪羊杂费榖四十石。   一、八月祭祖猪羊杂费榖四十石。   一、淡县社费榖三十三石。   前四件均应裁册。理合登明。   一、淡县牛兔番丁榖一十七石。   坑仔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旧管   新收   开除   实在   应裁各款   旧管   一、年额应收大租榖三百一十四石三斗。   前件系绅册开报之数。新充番头目册造榖三百零八石九斗,计少榖五石三斗五升。今以绅册数目为准。理合登明。   又,应收租银八十三元五角。   新收   一、收光绪□□年分租榖三百一十四石三斗;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粮榖一百二十五石七斗外,实收榖一百八十八石五斗八升。   又,收租银八十五元五角;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粮银三十四元二角外,实收银五十一元五角,折榖五十二石三斗。   ——共榖二百三十九石八斗八升。   开除   一、除番头目辛金榖四十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八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八石。   一、除番差工食榖八石。   一、除屯丁一十六名每名口粮榖五石,共榖八十石。   一、除出庄赶租工食榖五石。   一、除催收小租工食榖一十石。   一、除公馆费改作杂用榖二十石。   一、除生员蓝燠章育才榖一十石。   一、除春、秋并中元各节神福祭费榖一十石。   ——共除榖一百九十九石。   实在   一、应存榖四十石八斗八升。   前件准该头目自光绪十四年起每年提出榖三十五石,付还上年包办汉人收作原本,限付七年为止。以后,照数提充公用。此外尚余榖石,并准该头目开销一切公费。理合登明。   应裁各款   一、遇鹿厅点卯并路费银二十四元。   一、淡县年贴牛兔银二元。   一、淡县社费银五元。   一、三处香灯榖二十六石。   一、正月众番牙祭并春、秋祀榖一十五石。   一、七月祭祖并普施榖一十五石。   一、坑仔内外庄及山鼻仔庄演戏费榖六石。   前七件均应裁册。理合登明。   一、淡县年完番丁银五元。   前件应裁缘由,已于首社条下声叙。理合登明。   圭北屯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旧管   新收   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