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114 页/共 159 页

三之气,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   二之气,终于七十五刻,故三之气始于七十六刻,三气之终,共一万八千二百六十二刻半。   四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   三之气终于六十二刻半,故四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四气之终,共二万四千三百五十刻。   五之气,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   四之气终于五十刻,故五之气始于五十一刻,五气之终,共三万零四百三十七刻半。   六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所谓初六,天之数也。   五之气终于三十七刻半,故六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六气之终,共三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刻,以成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所谓初六,此以六气而合天度之数也。   乙丑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   甲子之六气终于二十五刻,故乙丑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二十六刻,终于四万二千六百一十二刻半。   二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水下百刻。   二之气,加六千零八十七刻半,共四万八千七百刻,举其零数,则百刻也。   三之气,始于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   上文终于百刻,故此复始于一刻,纪其零数,复加甲子之初气。   四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终于七十五刻。   纪其零数,复如甲子之二气。   五之气,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   纪其零数,复如甲子之三气。   六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所谓六二,天之数也。   纪其零数,复如甲子之四气。此六气二周,所谓六二,以六气而合天度之数也。   丙寅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二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   二十五刻;三之气,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四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水下   百刻;五之气,始于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六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   终于七十五刻。所谓六三,天之数也。   此皆举其零数,六气三周,以六气而合天度之数也。   丁卯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二之气,始于六十二刻   六分,终于五十刻,三之气,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四之气,始于三十六刻   六分,终于二十五刻;五之气,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六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   终于水下百刻。所谓六四,天之数也。次戊辰岁,初之气,复始于一刻,常如是无已,周而复始。   此亦举其零数,以明六气始终相继之早晏也。四岁,则二十四步。次戊辰岁,初之气复始于一刻,亦如上文始于甲子初气之一刻,终于丁卯六气之百刻。常如是无已,四岁一小周,周而复始。   哉曰:愿闻其岁候何如?   岁候者,一岁一候,六十岁则六十候也。   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日行一周天,气始于一刻,日行再周天,气始于二十六刻;日行三周天,   气始于五十一刻;日行四周天,气始于七十六刻;日行五周天,气复始于一刻。所谓一纪也。是故寅   午戌岁气会同,卯未亥岁气会同,辰申子岁气会同,巳酉丑岁气会同,终而复始。   欲悉岁候,可以一纪而会同之。如上文甲子之岁,日行一周天,气始于一刻,一岁既终。乙丑之岁,日行再周天,气始于二十六刻,一岁既终,丙寅之岁,日行三周天,气始于五十一刻,一岁既终;丁卯之岁,日行四周天,气始于七十六刻,四岁已周,日行五周天,其气复如甲子之始于一刻。凡此四岁,所谓一纪也。是故四岁会同,则寅午戌、卯未亥、辰申子、巳酉丑,四岁一会,度数相同,是为岁气会同,岁气会同,则终而复始。   此一节,言六十度有奇为一气,四岁为一纪,三合会同,终而复始之义。   帝曰:愿闻其用也。   帝欲以天地阴阳之理,合于人身,故愿闻其用,用者,变化动静升降出入也。   岐伯曰: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气交。   天有天之用,地有地之用,人有人之用。故言天之用者,当求之本,本,太初也。言地之用者,当求之位,位,八方也。言人之用者,当求之气交,气交,合天地之气而交于人也。   帝曰:何谓气交?   帝欲闻人之用,故问何谓气交。   岐伯曰:上下之位,气交之半,人之居也。故曰:天枢之上,   天气主之;天枢之下,地气主之;气交之分,人气从之,万物由之。此之谓也。   分,去声。   上下之位,上天下地之位也。气交之中,天气之下,地气之上,是气交之中,而为人之居也。《六元正纪大论》云:岁半之前,天气主之;岁半之后,地气主之;上下交互,气交主之。枢者,上下之半,如枢楗之开阖也。故曰,天枢之上,天气主之,而春夏岁半之气,主乎开也。天枢之下,地气主之,而秋冬岁半之气,主乎闭也。上下交互,气交之分,人气从之。而生长壮老已,万物由之,而生长化收藏,即此气交之中人居之谓也。   帝曰:何谓国中?   天枢当岁半之中,然必由初而中,故问何谓国中。   岐伯曰,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气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