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112 页/共 159 页

所谓左右有纪者,在泉左气为间气加临之首。六气始于厥阴,厥阴司天,则少阳在泉,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为间气加临之首。少阴司天,则阳明在泉,故阳明之右,太阳治之,为间气加临之首。太阴司天,则太阳在泉,故太阳之右,厥阴治之,为间气加临之首。少阳司天,则厥阴在泉,故厥阴之右,少阴治之,为间气加临之首。阳明司天,则少阴在泉,故少阴之右,太阴治之,为间气加临之首。太阳司天,则太阴在泉,故太阴之右,少阳治之,为间气加临之首。在上为本,在下为标。今举在泉之气,故曰:此所谓气之标。位本在左,今曰右者,在泉面北,盖人则面南而待之也。   故《八正神明论》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即此面南而待之之谓也。   少阳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厥阴;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太阳之上,寒   气治之,中见少阴;厥阴之上,风气治之,中见少阳;少阴之上,热气治之,中见太阳;太阴   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   所谓上下有位者,六气有上中下之位也。承上文所举之次,而言少阳之上,火气治之,是火气在上而少阳在下也,少阳厥阴相为表里,故中见厥阴。阳明之上,燥气治之,是燥气在上,而阳明在下也,阳明太阴相为表里,故中见太阴。太阳之上,寒气治之,是寒气在上,而太阳在下也,太阳少阴相为表里,故中见少阴。厥阴之上,风气治之,是风气在上,而厥阴在下也,厥阴少阳相为表里,故中见少阳。少阴之上,热气治之,是热气在上,而少阴在下也,少阴太阳相为表里,故中见太阳。   太阴之上,湿气治之,是湿气在上,而太阴在下也,太阴阳明相为表里,故中见阳明。此火燥寒风热湿六气在上,所谓本也。厥阴、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太阳六气在中,是本之下而有中之见也。少阳、阳明、太阳、厥阴、少阴、太阴六气在下,是中之下而有气之标也。   本标不同,气应异象。   本在上,标在下,故本标不同。气有从本者,有从本从标者,有不从标本从乎中者,六气应病不同,故气应异象,象病形也。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过,何也?   上文言六气之上下左右,未言盛衰,故举岁气之不及太过以问。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来气不及也;未至而至,来气有余也。   至而至者,得其平也,故曰和。至而不至,乃时至而气不至,是谓不及,故曰来气不及也。未至而至,乃时未至而气先至,是至而太过,故曰来气有余也。有余不及即盛衰也。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如?   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以骄之?   岐伯曰:应则顺,否则逆,逆则变生,变生则病。   应者,时至物生,不先不后,有常序也,故应则顺。否则,物不应期,或后或先,失其常序,故否则逆,逆则变生,变生则为民病矣。   帝曰:善。请言其应。   时物相应则顺,帝故善之,复探其应。   岐伯曰:物生其应也,气脉其应也。   以天时之气而征于地,则物应四时,故物生其应也。物生其应,以明应则顺否则逆也,以天时之气而征于人,则脉应四时,故气脉其应也,气脉其应,以明逆则变生,变生则病也。   帝曰:善。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   天时之气,不但征诸物生,且验诸气脉,帝故善之,而天道六六之节应于地理,故问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   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   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   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步,君火治之。   地理,地之五方五行也。六节,时之六气六位也。以地理之五,而应六节之六,当分南北四隅,以定其位而应之。显明者,东方日出,厥阴木王之气也。厥阴位于东北,从东北而转于东南,则厥阴显明之右,少阴君火之位也。从东南而转于正南,则君火之右,退行一步,少阳相火治之。从正南而转于西南,则复行一步,太阴土气治之。从西南而转于西北,则复行一步,阳明金气治之。从西北而转于正北,则复行一步,太阳水气治之。从正北而转于东北,则复行一步,厥阴木气治之。从东北而转于东南,则复行一步,少阴君火治之,犹之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之谓也。此地理之南北四隅,以应天时之六气六位者如此。   六微旨大论附图 余注五运六气司天在泉,皆以辞达意,阐明经旨,并不绘图。兹地理应六节气位,并非六气主时之位,故绘此图以晓之。至六气主时,但以六气主岁,六气加临之次,比类例观总属一理,毋须余言之喋喋也。   愚按地理应六节,论南北四隅方位,非六气主时之位也。六气主时,以正月朔日平旦为始,一气主六十日,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太阴湿土,四之气少阳相火,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六元正纪大论》云:六气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其气当以立春为始,大寒为终,此三阴三阳之气从阴而阳由一而三,环转营运,天气如是,人气亦如是。前人图式,讹以地理相应之位,为六气主时之位,又扯大寒之气为六气之首,未免节气有乖,三气少阳,四气太阴,不无阴阳倒置。且于五常政,《至真要大论》诸篇,次序不合。前人因讹传讹,亟当改正。   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   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   少阳相火位乎南,太阳寒水位乎北,是相火之下水气承之也。   太阳寒水位乎正北,太阴湿土位乎西南,是水位之下土气承之也。   太阴湿土位乎西南,厥阴风木位乎东北,是土位之下风气承之也。厥阴风木位乎东北,阳明燥金位乎西北,是风位之下金气承之也,阳明燥金位乎西北,少阴君火位乎东南,是金位之下火气承之也。   少阴君火位乎东南,太阳寒水位乎正北,是君火之下阴精承之也。此四隅上下,气有承制,犹之春时木王,越夏与长夏,而秋金之气承之;夏时火王,越长夏与秋,而冬水之气承之;秋时金王,越冬春而夏火之气承之;冬时水王,越春夏而长夏之土气承之,其义一也。   帝曰:何也?   帝问下承何义。   岐伯曰: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   张隐 曰:古文制生则化,今文改为制则生化。   亢,盛极也。五行之气,盛极则害,下承乃所以制之。惟其制之,则生化无穷,而外列盛衰。制则生化者,如水制其火,而水之子木又生火也。外列盛衰者,盛已而衰,衰已而盛,四时之气可征也。若亢极而害则败乱内生,致生化大病。   帝曰:盛衰何如?   上文云,外列盛衰,故问盛衰何如。   岐伯曰: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邪则变甚,正则微。   当,去声。   盛衰者,有余不及之谓。非其主气之位,而或盛或衰则为邪。   当其所主之位,宜盛而盛,宜衰而衰则为正。邪气为病,则变异必甚,正气为病虽病则微。   帝曰:何谓当位?   上文云当其位则正,故问何谓当位。   岐伯曰: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   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