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 第 22 页/共 28 页

遇蓝则青,遇茜则赤;阴从于阳,无定质也。   “为长,为高”,木之性也;“为臭”,风也,入也;   臭因风而入,鼻不因形而达。   “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阳亢于阴,故躁。凡言为者,皆谓变化之象也。万物之形体才性,万事之变迁,莫非阴阳、屈伸、消长之所成,故《说卦》略言之以通物理,而占者得其事应,皆造化必然之效。然可以理通而不可以象测,执而泥之,则亦射覆之贱术而已矣。   “坎”为血卦,周流而劳,血之象也;   入于险阻,故劳。血经营身中,劳则溢。   “为赤”,其色也。   血亦水谷之滋,得劳而赤。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也。   “躁”,当作燥。一阴附于两阳,熯之而燥。   “艮为小石”,坚难入也;   阳止于上,下有重阴不能入。   “为径路”,通或寡也。   止则寡通。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   阳盛,阴虽附之,必为所决绝。   为毁折,物成则上柔者必折也。   一阴孤立于上,不能自固。   “坤”为文,众色也;“为众”,容载广也。   一色表著曰章,众色杂成曰文,坤广容物,多受杂色。   “乾为大赤”,其正色;   此取乾南坤北之象。   “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又取乾位西北之象。于此见八卦方位,初无定在,随所见而测之,皆可为方,故曰“神无方,易无体”,无方而非其方,无体而非其体也。分文王、伏羲方位之异,术士之说尔。   “震为萑苇”,“为苍筤竹”,“为旉”,皆蕃鲜也。   旉,花也。蕃盛鲜明,动则荣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一,奇画,读如奇。坎,阳陷阴中,入于坎宫;离,阴为主于内,二阳交附之。二卦皆以阳取义,不使阴得为主,扶阳抑阴之义。   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   卦有艮体,则系之以光明。   著则明之义也。   阳见于外为著。阳明昭示而无所隐,异于震之动也微,坎之陷也匿。   蒙无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初生始蒙,其明未著,无能遽通乎万事,惟九二得中,以阳居阴,循循渐启其明,则随时而养以中道,所以亨也。天之生人也,孩提之知识,惟不即发,异于雏犊之慧,故灵于万物;取精用物,资天地之和,渐启其明,而知乃通天之中也。圣人之教人,不能早喻以广大高明之极致,敷五教以在宽而黎民时变,循文礼以善诱而高坚卓立,不使之迫于小成而养之以正,圣人之中也。故曰“大学之教存乎时”。   “不终日贞吉”,言疾正则吉也。   善恶之几,决于一念;濡滞不决,则陷溺不振。   仲尼以六二以阴居阴,独无累于四,故其介如石;   欲而能反于理,不以声色味货之狎习相泥相取,一念决之而终不易。   虽体柔顺,以其在中而静,何俟终日,必知几而正矣。   小人之诱君子,声色货利之引耳目,急与之争,必将不胜,惟静以处之,则其不足与为缘之几自见,故曰“无欲故静”;静则欲止不行,而所当为之义以静极而动,沛然勇为而无非正矣。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难必济而往有功也。   阳在内,心象也。二阴陷阳,险矣;而阳刚居中,秉正不挠,直行而无忧疑,忠臣孝子之所以遂志而济险,行其所当为,泰然处之而已。   中孚,上巽施之,下悦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盖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中孚二阴在内,疑非施信之道;然以柔相感,如鸟之伏子,有必生之理,光武所谓“以柔道治天下”者,亦治道之一术也。敔按: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中孚者,养道也,必信乃能养也   物因雷动,雷动不妄,   以其时出则固不妄。   则物亦不妄,   雷出而物生必信。   故曰“物与无妄”。   雷之动也,无恒日,无恒声,无恒处,此疑于不测而非有诚然,阳气发以应天,自与物候相感而不忒;圣人之动,神化不测,出人亿度之表,而乘时以应天,天下自效其诚。皆天理物性之实然,无所增损也。   静之动也,无休息之期,   众人之动,因感而动,事至而念起,事去而念息。君子于物感未交之际,耳目不倚于见闻,言动不形于声色,而不显亦临,不谏亦入;其于静也无瞬息之怠放而息,则其动也亦发迩而不忘远,及远而不泄迩,终身终日不使其心儳焉,此存心穷理尽性之学也。   故地雷为卦,言“反”又言“复”;   地,静体也;雷,动几也。反,止于静也;复,兴于动也。   终则有始,循环无穷。   事物有终始,心无终始。天之以冬终,以春始,以亥终,以子始,人谓之然尔;运行循环,天不自知终始也。谓十一月一阳生,冬至前一日无阳者,董仲舒之陋也。复之为卦,但取至静而含动之象,岂有时哉!卦气之说,小道之泥也。   入,指其化而裁之尔;   入,非收视反听,寂静以守黑之谓也;化之未形,裁之以神而节宣其化,入者所以出也。“入”,坊本作“人”,盖误。   深,其反也;   极深以穷其理,反求之内也。   几,其复也;   几,动而应以所精之义,复于外也。   故曰“反复其道”,   反而具复之道。   又曰“出入无疾”。   其人不忘,故其出不妄,动静一致,而静不偏枯,动不凌竞矣。   “益长裕而不设”,益以实也;   益,损外卦四爻之阳以益初爻,使群阴得主,阳以富有之实而益人,故施之可裕,而非所不可损者强与之。盖益者否之变,益之以阳,所以消否。敔按:三阳三阴之卦,皆自否、泰而来,故曰“益者否之变”   妄加以不诚之益,非益也。   非所当得而益之为不诚。   井渫而不食,强施行,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叹与!   强施行,不忍置也;恻然,不食而情愈迫也。作《易》者,谓周公。周公尽心王室而成王不受训,心怀耿忧,所以叹也。其后孔子于鲁,孟子于齐,知不可而为之,世终莫知,圣贤且无知之何。故竭忠尽教而人不寤,君子之所深恻也。   阖户,静密也;辟户,动达也;   阴爻耦,辟象也;而言阖户者,坤之德顺,以受阳之施,阖而纳之,处静以藏动也。阳之爻奇,阖象也;而言辟户者,乾之德健而发,施于阴者无所吝,而动则无不达也。阴、阳,质也;乾、坤,性也;阖辟之体用,互用不倚于质之所偏,此乾、坤之互为质性,不爽夫太和也。   形开而目睹耳闻,受于阳也。   形,阴之静也。开者,阳气动而开之,睹闻乘其动而达焉。虽阴魄发光,而必待开于阳,故辟者阳之功能,寐则阴函阳而閟之于内,阴之效也。静以居动,则动者不离乎静,动以动其静,则静者亦动而灵,此一阖一辟所以为道也。敔按:庄子曰:“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张子盖取交言,而以《易》阖其辟之义通之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   指,示也;所之者,人所行也。吉凶存乎命而著乎象,人所攸往之善,存乎性而亲其所趋。圣人正天下以成人之美、远人之恶者,其情于辞而见。故《易》之《系辞》,非但明吉凶,而必指人以所趋向。   指之以趋时尽利,顺性命之理,臻三极之道也。   指示占者使崇德而广业,非但告以吉凶也。趋时,因时择中,日乾夕惕也;尽利,精义而行,则物无不利也。能率吾性之良能以尽人事,则在天之命,顺者俟之,逆者立之,而人极立,赞天地而参之矣。盖一事之微,其行其止,推其所至,皆天理存亡之几。精义以时中,则自寝食言笑以至生死祸福之交,皆与天道相为陟降。因爻立象,因事明占,而昭示显道,无一而非性命之理。《易》为君子谋,初非以趋利避害也。   能从之,则不陷于凶悔矣,   因所占以进退精义,则无不利矣。   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   变动,谓占者玩占而徙义;利者,利用而合于义也。   然爻有攻取爱恶,本情素动,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变者;   时位不相当,阴阳不相协,故天数人事,有攻取爱恶之不同,性情动于积素以生吉凶悔吝,旦夕莫可挽回者,非天数之固然,攻取爱恶,所酿成者渐也。   乃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   君子之情豫定,则先迷而后必得;小人之情已淫,则恶积而不可掩。故履信思顺,则天佑而无不利,迷复则十年有凶;非理无可复,情已迁则不可再返也。   能深存《系辞》所命,则二者之动见矣。   命,告也,爻所告人者也。二者,尽利之道,迁变之情也。情迁者,君子安命而无求,利告者,君子尽道以补过,惟深察乎《系辞》,则自辨其所之矣。   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者,当吉则居富贵而不疑,当凶则罹死亡而不恤,当否则退藏以听小人之利,当亨则大行而司衮钺之权。   圣人不使避凶趋吉,一以贞胜而不顾。   辞明示以凶而不为谋趋吉之道,贞胜则凶不避也。   如“大人否亨”、   虽否而亨。   “有损自天”、   祸福忽至而不知所自来。   “过涉灭顶凶无咎”、虽凶无咎。   损益“龟不克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