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 第 26 页/共 28 页

官长,六官之长,诸侯自命者亦如之。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   引《周礼》以证《礼记》达官之义。   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   官皆统于六官为之长,而达官又各有长,如今制钦天监行人司遥属礼部,而监正司正又为之长。   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周礼》“小事则专达”,天子之官也。诸侯亦有达官之长,故以《周礼》推之,知其亦有专达之官,而有长有贰,长上士,贰则中、下士,故达官之长,于诸侯为贵臣。   “赐官”,使臣其属也。自注: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   明非但诸侯得有其臣,卿大夫既赐官,亦得臣其室老士。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   女子许嫁,教之三月。   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女子既然,则男子可知。诸侯绝期,而云有服者,以士礼推之,五世内服属也。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自安于不能,让道也。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   鹄,栖皮于布,侯之中也。布易贯,革难贯,至革而坠,中可知矣。   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有力则贯,无力则否,先王因材取人而不求备,于《射礼》见其一。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伤,哭也。   畏、厌、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   畏,兵死;厌,木石厌死;溺,没水死。   不吊生者以异之。   虽知生亦不吊,盖哀致于死者,则不暇及于生者。而致其亲之死于畏、厌、溺,则不孝慈矣,虽与相知,绝之可也。为君父战而死者,非畏也,不在不吊之科。   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有故而死,无容问之。此旧注文,申释之以明情与文之必称。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   习其音调也。   “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近,犹习也。音调文仪,非礼乐之至,然器由道设,舍器而无以见道。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   大要,谓褒贬寓刑赏之权。   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胡氏之说备矣。   “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一说,犹言一章。 张子正蒙注卷八终 张子正蒙注卷九 乾称篇上   此篇张子书于四牖示学者,题曰订顽;伊川程子以启争为疑,改曰西铭。龟山杨氏疑其有体无用,近于墨氏,程子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义,论之详矣。抑考君子之道,自汉以后,皆涉猎故迹,而不知圣学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为《太极图说》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实,而以其神化之粹精为性,乃以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无非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有不可违。然所疑者,自太极分为两仪,运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资生资始;则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几。则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与《六经》《语》《孟》之言相为蹠盭,而与释氏真如缘起之说虽异而同。则濂溪之旨,必有为推本天亲合一者,而后可以合乎人心、顺乎天理而无敝;故张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说,诚得其立言之奥而释学者之疑。窃尝沉潜体玩而见其立义之精。其曰“乾称父,坤称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从其大者而言之,则乾坤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从其切者而言之,则别无所谓乾,父即生我之乾,别无所谓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统天以流形,故称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顺天而厚载,故称之曰母。故《书》曰“唯天地万物父母”,统万物而言之也;《诗》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德者,健顺之德,则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尽敬以事父,则可以事天者在是;尽爱以事母,则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亲,则所以存心养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妇之义、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则所以体天地而仁民爱物者在是。人之与天,理气一也;而继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理在气之中,而气为父母之所自分,则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于天地也,无有间矣。若舍父母而亲天地,虽极其心以扩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动于所不可昧。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诚之必几,禽兽且有觉焉,而况于人乎!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乾、坤之谓也;又曰“继之者善,成之者性”,谁继天而善吾生?谁成我而使有性?则父母之谓矣。继之成之,即一阴一阳之道,则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与之亲,而父之为乾、母之为坤,不能离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张子此篇,补天人相继之理,以孝道尽穷神知化之致,使学者不舍闺庭之爱敬,而尽致中和以位天地、育万物之大用,诚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横流,真孟子以后所未有也。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发,未能洞示来兹也!此篇朱子摘出别行,而张子门人原合于全书,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张子学之全体。   乾称父,坤称母;   谓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实也。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顺,故不忍忘,而推致其极,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则太和絪緼,中含健顺之化,诚然而不可昧。故父母之名立,而称天地为父母,迹异而理本同也。朱子曰:“天地者其形体,迹之与父母异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   混然,合而无间之谓。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帅,所以主持而行乎秩叙也。塞者,气也,气以成形;帅者,志也,所谓天地之心也。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父母载乾、坤之德以生成,则天地运行之气,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与父母无二,即天地无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由吾同胞之必友爱,交与之必信睦,则于民必仁,于物必爱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叙,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居是邦则事其大夫之贤者”,皆不容已之诚,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长幼,必敬而慈之,故心从其类,有触必感。此理人皆有之,最为明切。   圣,其合德;贤,其秀也。   合德,谓与父母之德合;秀者,父母所矜爱之贤子孙也。希圣友贤,成身以顺亲,即所以顺天。   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   颠连无告而无恻隐之心,则兄弟亦可不恤,故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生理之明昧而已。   “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   守身以敬亲而事天,则悦亲而乐天,无小大之异也。   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惟肖者也。   父母继健顺之理以生成,吾所求肖者此也。亲志以从而无违为顺,然有可从、不可从之异,而理则唯其善而从之者为顺。不从其善而从其不善,或至于残害天理,则贼所生之理矣。济恶而不能干蛊,父母成乎恶而为天之蠹矣;故必践形斯为肖子,肖乾坤而后肖父母,为父母之肖子,则可肖天地矣。故舜所践者瞽瞍之形,而与天合德。   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   化者,天地生物之事;父母之必教育其子,亦此事也。善述者,必至于知化,而引伸之以陶成乎万物。神者,天地生物之心理,父母所生气中之理,亦即此也善继者,必神无不存,而合撰于乾坤以全至德。   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   止恶于几微,存诚于不息,圣功之至,亦止以敬亲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   恶旨酒,崇伯子之顾养;育英才,颖封人之锡类。   惟遏欲可以养亲,可以奉天;惟与人为善,则广吾爱而弘天地之仁。   不弛劳而底豫,舜其功也;   不可逆者亲,而有时不能顺,舜尽诚而终于大顺,以此知天地之变化剥复无恒,而大人拨乱反治,惟正己立诚而可挽气化之偏。   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   道尽则安命,而不以死为忧,盖生我者乾、坤之大德,非己自有生而天夺之。故身为父母之身,杀之生之无可逃之义;德未至于圣,无如自靖以俟命。   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   全形以归父母,全性以归天地,而形色天性初不相离,全性乃可以全形。   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   勇于从,不畏难也。乾坤之德,易简而已,而险阻该焉。故父母无不爱之子而不无苦难之令,勇于从则皆顺矣。   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   乾坤之德至矣,或厚其生,或玉于成,皆所以成吾之德;父母之爱与劳,体此者也。无往而不体生成之德,何骄怨之有!   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有一日之生,则受父母之生于一日,即受天地之化于一日,顺事以没,事亲之事毕,而无扰阴阳之和以善所归,则适得吾常而化自正矣。   此章切言君于修身立命存心养性之功,皆吾生所不容已之事,而即心以体之,则莫切于事亲,故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事亲之中,天德存焉,则精义以存诚,诚有不容自诿者。若其负父母之生我,即负天地之大德。学者诚服膺焉,非徒扩其量之弘,而日乾夕惕之心,常有父母以临之,惟恐或蔽于私,以悖德而贼仁,则成身之功,不待警而自笃矣。程、朱二子发明其体之至大,而未极其用之至切,盖欲使学者自求之,而非可以论说穷其蕴也。 乾称篇下   此篇张子书之东牖以示学者,名曰砭愚,盖以砭二氏之愚而明圣道之要,程子改曰东铭。旧说唯“戏言出于思也”以下为东铭,今按十七篇之数,则此二篇合为一篇明矣,正之。   凡可状,皆有也;   实有其体,故可状。   凡有,皆象也;   天地之间所有者,形质虽殊而各肖其所生,皆天之所垂象者也。   凡象,皆气也。   使之各成其象者,皆气所聚也,故有阴有阳,有柔有刚,而声色、臭味、性情、功效之象著焉。   气之性本虚而神,   性,谓其自然之良能,未聚则虚,虚而能有,故神。虚则入万象之中而不碍,神则生万变之质而不穷。   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自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神;自其化之各成而有其条理,以定志趣而效功能者,则谓之性。气既神矣,神成理而成乎性矣,则气之所至,神必行焉,性必凝焉,故物莫不含神而具性,人得其秀而最灵者尔。耳目官骸亦可状之象,凝滞之质,而良知良能之灵无不贯彻,盖气在而神与性偕也。   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遗也。   鬼神者,气之往来屈伸者也,物以之终,以之始,孰能遗之。此言天下当有之物,皆神之所流行,理之所融结,大而山泽,小而昆虫草木,灵而为人、顽而为物,形形色色,重浊凝滞之质气皆沦浃其中,与为屈伸。盖天包地外而入于地中,重泉确石,天无不彻之化,则即象可以穷神,于形色而见天性,所以辟释氏幻妄起灭,老、庄有生于无之陋说,而示学者不得离皆备之实体以求见性也。   至诚,天性也;   至诚者,实有之至也。目诚能明,耳诚能聪,思诚能睿,子诚能孝,臣诚能忠,诚有是形则诚有是性,此气之保合太和以为定体者也。   不息,天命也。   天之命物,于无而使有,于有而使不穷,屈伸相禅而命之者不已,盖无心而化成,无所倚而有所作止,方来不倦,成功不居;是以聪明可以日益,仁义可以日充。虽在人有学问之事,而所以能然者莫非天命。惟天有不息之命,故人得成其至诚之体;而人能成其至诚之体,则可以受天不息之命。不然,二气之妙合自流行于两间,而时雨不能润槁木,白日不能炤幽谷,命自不息而非其命,唯其有形不践而失吾性也。   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   有至诚之性在形中而尽之,则知神之妙万物也。凡吾身之形,天下之物,形质嗜欲之粗滞,皆神之所不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