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 第 56 页/共 114 页

[28]书盘庚上云:邦之臧,惟女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 [29]又金滕云: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 [30]又洪范云: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尔家,凶于而国。——凡读有「之」字间者,皆有假设之意,而对句并无「若」字以为互文也,则又何说?以上所引诸读之有「之」字为间者,皆非起词与止词之读也。 读为起词。 [31]孟离上: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与存亡者亦然。——「三代之得天下也」,读之为起词者,故间以「之」字,且率以「也」字助之,所以跌宕其辞气也。「国之所以废与存亡者」,亦读之为起词者也;「之」字先乎「所」,定例也。 [32]又: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夫子之不援」,问句之起词也,无「也」字为助者,辨辞欲其急也。 [33]又梁上: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百姓之谓我爱也」,乃「宜」字之起词也,犹云「百姓之谓我爱也宜哉!」 [34]又公上:纣之去武丁,未久也。 [35]又: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纣之云武丁」,亦起词之读也。后句犹云「且王者之不作疏于此时者未有也。」故「王者之不作」五字,乃「疏」字之起词,而「疏于此时者」,又「有」字之止词也,下句仿此。①三句皆无「也」字为助者,②以述事之辞欲其急也。孟子七篇,读之助以「也」字者不可胜数,盖孟子之文欲其疏畅故耳。 [36]庄逍遥游: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 [37]论学而:夫子之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③ [38]齐语: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任其鄙。 [39]史李斯列传:彼贤人之用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 [40]又张陈列传:秦之灭大梁也,张耳家外黄。 [41]又商君列传: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 [42]蜀志诸葛亮传赞: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共引书七次,其读之为起词,各间「之」字而助以「也」字者,皆以记同时之事也。④如鹏之水击三千里,皆其徙南冥时之事也。余可类推。 [43]汉大宛传: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 [44]史日者列传:此之为德,岂直数十百钱哉? [45]楚策:楚王之贵幸君,虽兄弟不如。 [46]礼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 [47]汉艺文志: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所引诸读,皆有「之」字为间而无「也」字为助者,以全读字义皆为起词,故直接坐动,无令助字相间以缓辞气也。 [48]汉东方朔传:若夫燕之用乐毅,秦之任李斯,郦食其之下齐,说行如流,曲从如环,所欲必得,功若丘山,海内定,国家安,是遇其时也。 [49]礼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50]史李斯列传: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 [51]又黥布列传: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 [52]汉贾谊传:秦王之欲尊宗庙、安子孙,与汤武同。——所引诸读,惟间「之」字,以读之起词亦即坐动之起词,故不助「也」字,使辞气较直捷耳。「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一读,其起词即为「者」字,而复冠以「古」字者,欲「之」字有可间之地也。 至[53]庄子秋水云: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 ——四读所间「之」字,皆先「所」字。 读为止词。 [54]孟离下:吾将瞰良人之所之也。——「良人之所之也」者,读也,而为「瞰」之止词。间以「之」字,置先「所」字,助以「也」字,结句也。 [55]又万上: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瞽瞍之非臣」者,「问」字承读与,⑤不助「也」字者,非结句也。 [56]又: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虞公之不可谏」者,「知」字承读也,「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者,亦「知」字承读也。两读皆间「之」字,而「也」字则一助一否者,解同上。 [57]又告上: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 [58]又告下: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两读皆有「所」字,而「之」字先焉。两读又皆为止词,而置先于句;一则为「贱」之止词,而复以「之」字重指者,所以偶「贱」字,且正言也。一则为「识」之止词,而不复重指者,「不」状「识」字,已偶矣,又反言也。 [59]又: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两读一为起词,一为表词,皆有「之」字先乎「所」字,而两读之起词,各以「今」「古」二字代之,⑥所以为间「之」字之地也。 [60]左传僖公四年云: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61]秦策云:一年之后,为帝若未能,于以禁王之为帝有余。 [62]燕策云:今王使使者数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63]汉书孔光传云:有所荐辟,唯恐其人之闻知。 [64]赵策云:恣君之所使之。 [65]史记管晏列传云:知与之为取,政之实也。 [66]又大宛列传云: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 [67]又老子韩非列传云: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这所敬,而灭其所丑。 [68]又商君列传云: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 [69]庄子则阳云: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之所不知而后知,可不谓大疑乎? [70]韩送孟东野序云: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⑦——所引诸读,皆为止词,而各有「之」字间焉者也。 又介字后,读之为司词者,亦有「之」字间之,与读之为止词者同。盖司词、止词,两皆宾次也。 [71]孟子离娄上云: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舜之所以事尧」者,读也;「尧之所以治民」者,亦读也,⑧两读后乎「以」字,而为其司词,皆有「之」字间之。 ○1马氏措辞欠周,应云:「疏于此时者」合上「王者之不作」为「有」之止词。‘下句仿此’指「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 ○2‘三句’指[34]一句,[35]两句,其起词之读皆无「也」字为助。 ○3「之」字衍,马氏误记,章氏失校。 ○4读既记同时之事,则是用如状字,不应定为起词。 ○5「问」的承读应是「瞽瞍之非臣如何」。 ○6‘以「今」「古」二字代之’的意思是用「今」「古」二字填空。 ○7「草木之无声」一读,不是止词,「风挠之鸣」的「之」代「草木」,不代读。「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同此。 ○8[71]解说中,「舜之所以事尧」后原书涉上误衍「事君」二字,「尧之所以治民」后误衍「治民」二字,今删。 【7.1.4.3】其三,凡止词先乎动字者,倒文也。如动字或有弗辞,或为疑辞者,率间「之」字;辞气确切者,间参「是」字。 名字为止词先置参以「之」字。 [72]论里仁: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古者」句之起词,「不出」其坐动也,「言」则「出」之止词也。今止词先置,而「出」为「不」字所状,故间「之」字以明焉。① [73]又公冶:子曰:‘吾斯之未能信。’——「信」者「吾」也,所信者「斯」也,「能」乃助动,而为「未」字所状,故「斯」先置而间「之」字。至动字有弗辞者,其止词原可先置。故此句可易云「吾未之能信」,文义虽同,而辞气迥异。若云「吾未斯能信」,又不辞矣。故以「斯」为代字,间以「之」字,则神情勃然矣。学者其审辨之。 [74]又阳货: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犹云「今也或亡是也」。 [75]又: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犹云「何必之公山氏也」。 [76]又先进: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犹云「吾以为子所问之有异也,乃所问者由与求耳」,盖皆疑辞也。② 至[77]论语为政云:父母唯其疾之忧。——一句,无弗辞,无疑辞,而亦间「之」字者,盖有「唯」字先之也。如 [78]孟子告子上云:惟奕秋之为听。 [79]庄子达生云: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 [80]韩原道云:惟怪之欲闻。 [81]又与崔羣书云:少饮食而思虑,惟此之望。 [82]又送李愿序云:起居无时,惟适之安。 [83]又答李翊书云:惟陈言之务去。——以上六引,皆有「惟」字先焉。夫「之」字以间倒文,此种句法,左氏论语最所习见。后则韩文袭用者最多。 [84]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云: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85]又成公十七年云: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 [86]又昭公三十一年云:君与之归,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 [87]又云:寡君其罪之恐,敢与知鲁国之难? [88]又宣公十二年云:非子之求而蒲之爱,董泽之蒲,可胜既乎? [89]又僖公十五年云:君亡之不恤,而羣臣是忧,惠之至也。 [90]又桓公十三年云: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 [91]又隐公元年云:姜氏何厌之有? [92]论语子张云;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 [93]又述而云: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94]史记虞卿列传云:赵且亡,何秦之图乎? [95]又项羽本纪云:赵举而秦强,何敞之承? [96]又酷吏列传云: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97]韩文许国公神道碑云: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 [98]又孔公墓志铭:海道以年计往复,何月之拘? [99]又五箴云:余乎,君子之弃而小人之归乎! [100]又守戒云:贲育之不戒,童子之不抗,鲁鸡之不期,越鸡之不支。——以上所引,皆名字之为止词者先置,而或有弗辞,或为疑辞,故间以「之」字。③ 更有承动先置者。 [101]左传僖公七年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覆亡」动字也,以承「不暇」者。今倒置焉,犹云「郑将不暇于覆亡」也。 [102]又襄公二十四年云: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犹云「非患无贿而难无令名」也。 [103]韩郑尚书序云:及既至,大府帅先入据馆,帅守屏,若将趋入拜庭之为者。——犹云「若将趋入为拜庭者」。以上三引,皆承动先置,而间以「之」字者,盖非弗辞即疑辞耳。 至介字后司词,间亦先置而参以「以」字者。 [104]论先进: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为」介字也,「夫人」其司词也,犹云「非为夫人恸,将为谁乎?」 [105]左隐十一: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犹云「不唯为许国」也。 [106]越语: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故滨于东海之陂,鼋龟鱼鳖之与处,而蛙黾之与同渚。——犹云「与鼋龟鱼鳖处,而与蛙黾渚」也。 [107]昌黎上宰相书云:今所以恶衣食,穷体肤,麋鹿之与处,猿狖之与居,固自以其身不能与时从顺俯仰,故甘心自绝而不悔焉。——犹云「与麋鹿处,与猿狖居」也。原其句法之所自,则庄子庚桑楚有‘拥肿之与居,鞅掌之为使’(案:见[425])两句,始知「为」「与」两介字,其司词先置,而可间以「之」字也。 不宁唯是,状字必先所状,常也。而 [108]庄子养生主云: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乎!——「未尝」两字,所以状「经」字也,今后置焉,犹云「技未尝经乎肯綮」也。或云「技经者綮者未尝也」,亦通。则「未尝」两字用如表词,而「技经肯綮」则为读矣,亦无不可。 [109]汉书贾谊传云: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诸句内所谓「习与正人居之」者,犹云「习与正人居者」也。「之」当解如「者」字,于义;较顺。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