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辅行助览 - 第 9 页/共 40 页

盐醋之属   文句释信解品米面盐醋云。生空粗如米。法空细如面。此即正道四谛下十六谛。观无常如盐。苦如醋。此即助道。如米面难食。须盐醋和之。 十二因缘有十种   曾捡经。与今文全同。但无不二两字。 足数   上即六反。如受戒法。中国十人。边方五人。若十五中有一犯夷者。则十五之数不足。然足数者非唯犯夷。乱语人。愦闹人。入定人。痖人。聋人及未作白前睡人等。并不足数。 小无忏重之说   大乘经则有。小乘律则无。云无耳。南山钞忏六聚法。彼文云。初则理忏。二则事忏。此之二忏通道含俗。若论律忏。唯局道众。理忏者。观彼罪性由妄覆心。便结妄业。还须识妄本性无生。念念分心。业随迷遣。事忏者。严净道场。称叹虔仰。或因礼拜。或假持诵。又云。理忏者。恒观无性。以无性故妄我无托。事非我生。罪福无主。又云。诸法性空。此理照心。名为小乘。又事忏者。四分云。若比丘犯波罗夷。都无覆藏心。令如法忏悔。谓羯磨等(云云)。近世弘律师。形文斥荆溪小无忏重者。准钞文云有也。然大师玄文亦云。小乘戒藏。不许忏重。修多罗藏使犯重人念佛身。佛身者念空也。此与南山观罪性空是同也。钞文理忏。显是经部耳。 安用大乘忏夷。以足小乘僧数   此记后文引虚空藏经。得摩尼珠印印臂。作罪灭字。若得此相。还入僧中。如法说戒。南山行仪亦用此文。若准此意。足数可矣(云云)。今详此文云不足数者。是作法忏也。后云足数者。是取相忏也。 宝性论。缘生相坏   论云。二乘虽有无常等四对治。於如来法身复是颠倒。即是无明。住无漏界中有四种障。言缘者。无明住地与行作缘。相者。无明与行为因。生者。无明住地共无漏业。生三种意生身。坏者。三种意生身名不可思议变易生死。缘即无明支。相即行支。生即名色支。爱取有三支如前。坏即死支。 但推四句   彼云为因心故心。为不因心故心。为亦因心亦不因心故心。为非因心非不因心故心。 波利质多树法门   文在释签第八。 施己安处   安者。四事足也。以己四事施与令安。又从而安慰之。 有累之形   累者。婴缚之义也。文选云。秽物故多相累。虽今号比立。以寒暑身口房舍眷属。未有不为婴缚者。 受施为净   如比丘受檀越请者作净音。汉书以臣诣君曰请。亦净音也。故有朝请大夫也。 七言偈   偈云。我勑提颂赖咤王。慈心拥护受持经等。 准止例知观音之名   以释伏疑也。三业为应。若只曰观机边。似口业。故云约悉檀立名。 左手把杨枝   左表实。右表权。本是右把杨枝。左持净瓶。於权实与定慧义甚符合。今左杨右瓶。或恐写误。或别有意。 五阴四念   束五阴四念处想行属法。 加之以天方伏於人   自伏憍慢。能识理性者。方能伏人。君子之德。风偃草也。 根本既无。坐次安在   以犯夷人居大僧下。是无坐次。 一支一境虽复已坏   七支之中随犯其一。如身之一支犯淫之一境。不妨余支及杀盗余境。不曾犯者犹名清净。岂以余支余境未犯者而一例居大僧之下。 今言已未。约缘内外   已起约外。未起约内。 水龟   走兔下水字应作陆字。飞兔下陆字应作水字。 论。若无财物   有财物者。於财论檀。若无财物。於六作中能舍诸妄名檀。 毁戒如篇聚持犯中   五篇六聚。犯者报别。具如第一。犯夷报者。如他化自在天寿十六千岁。堕在泥犁中。於人间岁数计九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岁。乃至第五犯吉。如四天王寿五百岁。堕泥犁中。於人间岁数计九百千岁。 若齐圣断者   我与我所六十二见。初果断毕。 以礼亡财   如婚嫁之礼。但问名纳彩而已。不论财也。书云。取妻而论财者。商侣之事耳。 父母夫主佛法所护   在室为父母护。出嫁为夫主护。受戒者为佛法护。 动中规矩   规矩者。礼也。中字去声呼。非礼而动者小人也。 非谓施者及财物等   般若经颂云。能於所施物。施者及受人。等无分别心。是则施圆满。今文非彼所施物.能施人.所受者之三也。乃是根.尘及受者之三耳。 论。若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是名住相   若计有施物.施者.受人。是名为住。所得果报止在人天。若达三事皆空。名无住相。乃是不住能施。不住所施。不住施物故空。财物是色。音乐是声。乃是衣物是触。皆达能施心.所施尘.所受人皆不可得。名无住相布施。 离事即五见   文在二十三。经云。远离五事。所谓五见。一身见。二边见。三邪见。四戒取。五见取。因见生六十二见。 计八万劫   以劫为有神之始。 如去等者   涅盘疏释云。如去等者。乃计如来即色涅盘。毕竟永灭。此是如去。若身不灭。是不如去.亦如去亦不如去等。 大经中有四善事堕三恶道   一为胜他故读诵经典。二为利养故受持禁戒。三为他属故而行布施。四为非想故系念思惟。 乃至四运六十四句   文在第五记初。 不出十法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