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 - 第 25 页/共 33 页

义曰:既备五常,是谓和矣。复知其和,不可斯须离而常行之,斯谓於道益明,於理益达。理国以和为常,加以明达,所谓合天地之德,齐日月之华矣。以和御物,物无不顺,以和从道,道无不成。太上《五厨经》曰:和乃无不和,玄理同玄际。抱和守常,道可异也。   益生曰祥,   注:祥者,吉凶之兆。言人不知守常,而求益生过分,动之死地,是曰凶祥。   疏:祥者,吉凶之兆。不能全和於知常,而营生於分外。殊不知分外求益,所亡滋多,则求益生过分,是凶祥也。庄子云:常因自然而不益生。   义曰:人能知和知常也,为明达於道。更求益生过分,是必兆其凶祥。斯则求生之厚,为妖祥矣。而不益生者,《庄子□德充符篇》庄子谓惠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此庄子以是非为情,不以喜怒滑性,哀乐伤神,受之天然,不营分外,人理自具。何用情以益生乎?道与其貌,天与其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也。   心使气曰强。   注:心有是非,气无分别,若役心使气,是曰强梁之人。   疏:夫心有是非,而气无分别,故任气则柔弱,使心则强梁。今失道益生之人,役心使气,气为心使,是曰强梁。故庄子云: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   义曰:含德必任气而柔弱,益生则使心而强梁。柔弱合於真常,强梁乖乎修炼。理国亦以柔和为上,不以强大为能。弃柔任强,丧身败国矣。无听之以心者,《庄子□人间世篇》孔子谓颜回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於耳,心止於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此言心虚则嗜欲无入,神清则玄览无疵。遗其色声,忘其境智。境智忘而玄道自至,色声一而物相尽空。心止於符,气合於漠,此谓之心斋也。惟孔子颜回得之矣。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注:凡物壮极则衰老,故戒云矜壮恃强。是谓不合於道,当须早已。   疏:此明强梁失道之过。壮者,刚毅也。老者,衰惫也。夫物盛则衰,   是谓玄同。   注:五句解如道冲章。彼则约道,此则约人。言人能体道,是谓与玄同德。   疏:叹夫体道之人,既已不滞言教,又能和光混迹,行符於道,是谓玄同。   义曰:以上明四行体道,於人既彰其利,理身理国,克叶其功,是谓与道同德。玄谓道也。   故不可得而亲,   注:玄同无私,故不可得而亲。   不可得而疏。   注:泛然和众,不可得而疏。   疏:言玄同之人,心无偏私,不可得亲而狎之。和光顺物,不可得疏而远之。   义曰:心既玄同,亲疏混一。夫世俗之常者,偏爱则亲之,偏恶则疏之。有道之士爱恶不关於心,则亲疏不彰於物矣。理国之道,刑赏不滥,功过无欺,推之以公,则无偏亲偏疏之事矣。   不可得而利,   注:无欲故不可得而利。   不可得而害。   注:无争故不可得而害。   疏:恬啖无欲,故不可得从而利之;处不竞之地,故不可得犯而害之。   义曰:迹既玄同,利害不加矣。夫有道之士不可以利诱,不可以害加。以其无欲无为,惟清惟静,故利害无由而入矣。世人反於此,故利可诱之,势可移之。所以害可加矣。   不可得而贵,   注:体道自然,故不可得而贵。   不可得而贱。   注:洸然无滓,故不可得而贱。   疏:体道自然,非爵禄所得贵也。超然绝累,非凡俗所得贱也。   义曰:情既玄同,贵贱一矣。体道之士,荣禄不能劝,威刑不能沮,如玉投泥不能污也,岂贵贱干其虑哉?   故为天下贵。   注:体了无滞,言忘理畅,纷锐尽解,光尘亦同。既难亲疏,不可贵贱,故为天下贵。   疏:玄同之士,悟理忘言,塞兑闭门,根尘无染。纷锐既解,光尘亦同,其行如此,故为天下之所尊贵。   义曰:既彰四行,玄与道同。心不涉於亲疏,迹不交於利害,贵之不为喜,贱之不为忧,混合大道,为天下贵。人君弘此四德,以化万邦,与道混同,不言而理矣。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三十九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以政治国章第五十七   疏:前章明悟道之士能了言而无执。此章明以政之君失无为之自化。首三句标门以示义。次十句设问以明理。后五句反无事可以取天下尔。○ 义日:理国以政,其述必彰。用兵以奇,其诈非道。不若无事以聚万方,其或多忌讳,广机权,纵淫工,明法令,去道殊远,而国益危。惟可以无事临人,去欲归静,兵革不用,奇诈不施,政令不烦,刑法几措。此章之大义也。   以政治国,   疏:此下三句并标宗也。以,用也。政,教也。言有为之君矜用政教,而欲为理,不能无为,任物自化,欲求致理,未之前闻也。   义曰:以道理天下者,不言而民信,不令而民从,不刑而民威,不赏而民劝。夫何故哉?民化其上,皆归於善,不在赏而劝也。民禀於和,自革其恶,不待刑而威也;民复朴素,不待令而从也;民齐贞正,不待言而信也。此无言教而理矣。以言教理,民涉有为也,非道也哉。   以奇用兵,   疏:奇,变诈也。不祥之器,君子恶之,况加变诈之名,而无节制之用。是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故知奇变之兵,非制胜之道也。   义曰:以奇诈而用兵,乖於大道。何者?国以政刑为本,政在於简易因循。兵以变诈为先,变在於应权合理。政失於道则刑赏滥,诈失於道则杀害多。滥刑赏以为功,恣杀害而求胜,而欲兴邦致理,不亦难乎?与夫任物自化,有征无战远矣。兵犹火者,《春秋》隐公四年春,卫公子州吁弒其君完。初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为赋《硕人》之诗。娶于陈,曰厉伪。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璧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不纳於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早定之。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修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凌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石碏之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碏乃老。二月戊申,州吁弒桓公而自立。将修先君之怨於郑,而求宠於诸侯,以和其民,使来告於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弊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於是陈、蔡方睦於卫,故宋与陈、蔡、卫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宋公乞师於鲁,鲁辞之。隐公问於众仲曰: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理乱。理乱犹理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夫州吁杀其君,而虐用其民,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秘不免矣。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於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弒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於卫。九月,卫人使石宰丑杀州吁于#1濮。石碏使其宰孺羊肩杀石厚于陈。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预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所谓子从杀君之贼,国之大逆,不可不除。故云大义灭亲。明小义则兼爱其子也。   以无事取天下。   注:在宥天下,贵乎无为。若以政教理国,奇诈用兵,斯皆不合。唯无事无为,可以取天下。此三句标也。   疏:此示标也。有道之君,无为而理。夫无为则无事,无事则不烦,不烦则百姓自化,而天下太平矣。   义曰:政教理国,奇诈用兵,岂若无事无为而化天下,民聚国泰以致和平也。   吾何以知天下其然哉?以此。   注:以此下文知之。   疏:吾何以知,发问也。其然,犹如是也。以此,答也。老君详问我何以知取天下又须无事,以下文云多忌讳,则人弥贫,我无为而人自化,验可知矣。   义曰:以政教求理,以奇诈用兵,固不可以致理矣。上多忌讳下多利器,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皆非太平之本。唯无事无为,乃可化物。以此观之,理乱之道昭然矣。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注:以政理国,动多忌讳。人失作业,故令弥贫。   疏:此覆释以政理国也。为天下之主,不能敦清静以化人,崇简易而临物,政烦网密,下人无所措其手足,避讳无暇,动失生业,日就困穷,所以弥贫也。   义曰:上多忌讳,谓法令多门也。动有拘於忌犯则获罪,民不聊生,怨叛忧虞,农桑隳废,故其民弥贫。释曰无财曰贫。君上无为,法令宽简,人无拘忌,适性自安,凿井耕田,以饮以食,故民富而国昌矣。   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注:利器,谓权谋也。人主以权谋为多,不能反实,下则应之以诈谲,故令国家滋益昏乱也。   疏:此释上以奇用兵也。利器者,权谋也。夫权道在乎适时,不得已而方用。人君若多用权谋,不能反实,不必应之以诈谲,故云滋益昏乱。   义曰:昏乱,不明也。君好奇变,民尚欺饴,上下交诈,正道不明,故为昏乱也。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注:人主以伎巧为多,不能见素,下则应之以奢泰,故令淫奇之物滋起。   疏:伎,能也。巧,工巧也。奇物谓刻镂雕琢,宝货珍玩之属。言人君不尚淳朴而好浮华,百姓效上而为,奢泰驰竞,淫饰日以繁多也。   义曰:淫巧悦目,珍奇荡心。上耽玩而不除,下增饰而弥甚。华侈既作,朴素遂忘,固可戒矣。《春秋》丹桓宫之楹、刻桓宫之桷,书而讥之。臧文仲山节藻税,亦以为过。盖欲人君尚於俭素也。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注:无为既失,法令益明,窃法为奸,尽成盗贼。岂非多有乎?   疏:法,刑法也。令,教令也。君嗜欲以御人,而欲彰法令以齐物。人既苟免而无耻,窃法而为奸,上下相蒙,故令盗贼多有矣。   义曰:法令所以齐於民也,令烦则民奸生矣。奸诈既作,盗贼日多,谓之乱政。《礼运》曰: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理,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春秋》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殷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民是以乱免而无耻者,《论语□为政篇》孔子曰:二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言为政者导民以法制,齐民以刑罚,民畏威,苟且百方,巧避求免脱罪辟,而不暇避於耻辱。故注云苟免罪也,民既免而无耻,必假窃法制以为奸诈,则弄法舞文,害於人矣。庄子云:大盗之生,则并窃圣智之法而盗其国,况於盗贼乎?蒙,蔽也。窃法作奸,下欺其上,上害其下,上下相蔽,恩化不行,大乱之本也。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   疏:此释无事以取天下也。我,谓圣人也。夫圣人之德不尚伎巧,体道之主所贵无为,无为之为,无所禁忌,下化上之无为,故云而人自化。   义曰:人化无为,自归於理也。夫有为则多事,多事则政烦。烦政事多,而民愈乱。无为则事简,事简则政清。政清事简,而人不待教令而化於善也。   我无事而民自富,   疏:上无赋敛,下不烦扰,耕田凿井,家给人足,故云而人自富也。   义曰:多财曰富。君无劳民之事,民得动而耕农。农功不妨,谷稼丰瞻。故人富也。凿井耕田者,古诗云: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此言唐尧在上,人遂无为,不知上之有君,不知君之养己,自饮自食,无患无忧,所以家自给而人自足也。   我好静而民自正,   疏: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上好安静无以动摇,则下被君德,率性而自正也。   义曰:《礼》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言人之禀生,本乎道气,六尘未染,六欲未侵,任以元和,体乎澄静。及既孩之后,爱恶生焉,喜怒形焉。若人君静以理之,天下之人复归简易,则自清而正也。   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无为则清静,故人自化。无事则不扰,故人自富。好静则得性,故人自正。无欲则可全,故人自朴。此无事取天下也。   疏:人君诚能内守冲和,外无营欲,则下之感化,自淳朴矣。   义曰:人君无欲於物,物遂其宜。无欲安民,民自朴素。此自然之理也。理身之道,莫大於无欲知足。理国之道,莫大於无事无为,诚能实而行之,身泰而国理矣。又一本有两句云:我无情,而民自清。此亦义理相符,而御注阙之,故辄详载於此。   其政闷闷章第五十八   疏:前章明以政之君失无为之自化。此章明以政必败,示祸福之所由。初标二政宽急不同。次明祸福二门,倚伏无准。人之迷下致众生之迷执。是以圣人下举圣德以劝修尔。○义曰:前明以政以奇用兵理国,法令伎巧,率下化人,既非无为,是皆资乱。此又明闷闷之政为是,察察之政为非,执於善则善反为妖、执於政则政反为谲,所尚者在於无滞无执,不有不为,不割不秽,不肆不耀,而能祛久迷之俗也。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注:政教闷闷,无为而宽大,人则应之,淳淳而质朴矣。   疏:闷闷,无心宽裕也。淳淳,质朴敦厚也。言无为之君政教宽大,任物自成,既无苛暴,故其俗淳淳而质朴矣。   义曰:政简则人淳,人淳则务省,务省则刑罚不用,赏劝不劳。君拱默而任贤臣,因循而顺物国泰。无为之理,渐於兹乎。苛者法细而急也,暴者不令而刑也。夫先令而后刑,民知教矣。法简而事缓,民知禁矣。苟犯其禁而后加刑,则刑一人而千万人惧矣。朝令夕刑,民未知法,得非暴乎?况不令而刑,害人甚矣。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注:政教察察,有为苛急,人则应之,缺缺然而凋弊矣。   疏:察察,有为严急也。缺缺,凋弊离散也。有为之君,其政峡急,以法绳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人则凋弊而离散矣。   义曰:政刑则民乱,民乱则国残。凋散之事,渐於兹矣。《素书》曰:国将衰者,人先弊。根枯则枝朽,人困则国残。固当宽政养人,而康其国也。察察者,伺人之过,强明而急也。缺缺,凋败不全,伤和害物也。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   注:倚,因也。伏,藏也。上言其政闷闷,俗则以为无政理之体,人乃淳淳然而质朴。此则祸为福之所因也。其政察察,俗则以为有政理之术,人乃缺缺然而凋弊。此则福为祸之所藏矣。   疏:祸兮福所倚者,前言闷闷之政,俗以为恶,而人反淳淳。质朴敦厚,岂非福因倚祸中而生也?福兮祸所伏者,伏,藏也。察察之政,俗以为善,物却缺缺而凋弊,岂非祸伏藏福中而发也?孰知其极者,夫失道丧德,习伪尚华,故祸福循环,倚伏无准,谁有知其穷极者。   义曰:天地有休否,日月有亏盈,此倚伏之数也。祸藏福中,福极则祸至;福隐祸内,祸尽则福来。拘彼俗,缠此为常矣。惟有道之士,上德之君,抱道体和,阴阳不能制;全真反俗,善恶不能移。故祸不能加,福不能利,超然出得丧荣衰之外矣。夫以国言之,亦贤哲不能料,倚伏不可穷。齐有仲孙之难,而桓公兴,遂霸其国。晋有里克之难,而文公起,乃统诸侯。是二国因祸而昌也。卫方宁静,狄人灭之;邢方晏安,卫人灭之。是二国无祸而丧也。故伏藏因倚,莫知其极,故《春秋》云:有祸而启其疆土,无祸而丧其守。守不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