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第 78 页/共 81 页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韩康伯曰:众起而不比,则争无息。必相亲比,而后得宁也。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韩康伯曰:比非大通之道,则各有所畜,以相济也;由比而畜,故曰“小畜”,而不能大也。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   韩康伯曰:履,礼也。礼所以适时用也。故既畜则须用,有用须礼也。     履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荀爽曰:谓乾来下降,以阳通阴也。姚信曰:安上治民,莫过于礼。有礼然后泰,泰然后安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崔觐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所谓城复于隍。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韩康伯曰:否则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门同人,不谋而合。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崔觐曰:以欲从人,人必归已,所以成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崔觐曰:富贵而自遗其咎,故“有大”者“不可盈”。当须谦退,天之道也。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郑玄曰:言国既大而有谦德,则于政事恬豫。雷出地奋豫,豫行出而喜乐之意。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韩康伯曰:顺以动者,众之所随也。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利父事,备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于圣人。子修圣道,行父之事,以临天下,无为而治。     有事然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荀爽曰:阳称大,谓二阳动升,故曰“大”也。   宋衷曰:事立功成,可推而大也。     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虞翻曰:临反成观,二阳在上,故“可观”也。   崔觐曰:言德业大者,可以观政于人也。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虞翻曰:颐中有物食,故曰“合也”。   韩康伯曰:可观,则异方合会也。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虞翻曰:分刚上文柔,故“饰”。韩康伯曰:物相合,则须饰以修外也。     致饰而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荀爽曰:极饰反素,文章败,故为“剥”也。     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   虞翻曰:阳四月,穷上,消姤至坤者也。     故受之以复。   崔觐曰:夫易穷则有变,物极则反于初。故剥之为道,不可终尽,而使之于复也。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崔觐曰:物复其本,则为诚实,故言“复则无妄”矣。     有无妄物,然后可畜,故受之大畜。   荀爽曰:物不妄者,畜之大也。畜积不败,故“大畜”也。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虞翻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崔觐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则可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也。     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虞翻曰:人颐不动则死,故“受之以大过”。大过否卦,棺椁之象也。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韩康伯曰:过而不已,则陷没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韩康伯曰:物极则变,极陷则反所丽。     有天地,   虞翻曰:谓天地否也。     然后有万物。   谓否反成泰,天地壹壶,万物化醇,故“有万物”也。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谓泰已有否,否三之上,反正成咸。艮为男,兑为女,故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咸反成恒,震为夫,巽为妇,故“有夫妇”也。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谓咸上复乾成遁,乾为父,艮为子,故“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谓遁三复坤成否,乾为君,坤为臣,故“有君臣”也。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否乾君尊上,坤臣卑下。天尊地卑,故“有上下”也。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错,置也。谓天、君、父、夫象尊,错上。地、妇、臣、子礼卑,错下。坤地道、妻道、臣道,故“礼义有所错”者也。此上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