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第 67 页/共 81 页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
孔颖达曰:前章先须安身,可以崇德。胡此明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是有利也。故引解之上六以证之矣。
子曰:隼者,禽也。
虞翻曰:离为隼,故称“禽”。言其行野容如禽兽焉。
弓矢者,器也。
虞翻曰:离为矢,坎为弓,坤为器。
射之者,人也。
虞翻曰:人,贤人也。谓乾三。伏阳出而成乾,故曰“射之者人”。人则人,三应上,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
虞翻曰:三伏阳,为君子。二变时,坤为身,为藏器,为藏弓矢,以待射隼。艮为待,为时。三待五来之二,弓张矢发,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两坎象坏,故“何不利之有”。《象》曰:以解悖,三阴小人,乘君子器,故上观三出,射出隼也。
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后动者也。
虞翻曰:括,作也。震为语,乾五之坤二成坎弓,离矢动以贯隼,故“语成器而后动者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
虞翻曰:谓否也。以坤灭乾,为不仁不义。坤为耻,为义。乾为仁,为畏者也。
不见利不动,不威不徵。
虞翻曰:否乾为威,为利。巽为近利。谓否五之初,成噬嗑市。离日见乾,为见利;震为动,故“不见利不动”。五之初,以乾威坤,故“不威不徵”。震为徵也。
小徵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虞翻曰:艮为小。乾为大。五下威初,坤杀不行,震惧虩虩,故“小惩大诫”。坤为小人,乾为福。以阳下阴,民说无疆,故“小人福也”。
《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九家易》曰:噬嗑六五,本先在初,处非其位,小人者也。故历说小人所以为罪,终以致害,虽欲为恶,能止不行,则“无咎”。侯果曰:噬嗑初九爻辞也。校者,以木夹足止行也。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诫。乃福也。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
虞翻曰:乾为积善,阳称名。
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虞翻曰:坤为积恶,为身。以乾灭坤,故“灭身”者也。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
虞翻曰:小善谓复初。
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虞翻曰:小恶谓姤初。
故恶积而不弇,
虞翻曰:谓阴息姤至遁,子弑其父,故“恶积而不可弇”。
罪大而不可解。
虞翻曰:阴息遁成否,以臣弑君,故“罪大而不可解”也。
《易》曰:何校灭耳,凶。
《九家易》曰:噬嗑上九爻辞也。阴息初升五,所在失正,积恶而罪大,故为上所灭。善不积,斥五阴爻也。聪不明者,闻善不听,闻戒不改,故“凶”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
崔觐曰:言有危之虑,则能安其位不失也。
亡者,保其存者也。
崔觐曰:言有亡之虑,则能保其存者也。
乱者,有其治者也。
崔觐曰:言有防乱之虑,则能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
虞翻曰:君子,大人。谓否五也。否坤为安。危,谓上也。
翟元曰:在安虑危。
存而不忘亡,
荀爽曰:谓除戎器,戒不虞也。
翟元曰:在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乱,
荀爽曰:谓思患而逆防之。
翟元曰:在治而虑乱。
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虞翻曰:坤为身。谓否反成泰,君位定于内,而臣忠于外,故“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
荀爽曰:存不忘亡也。
系于包桑。
荀爽曰:桑者,上玄下黄。乾坤相包以正,故“不可忘也”。
陆绩曰:自此以上,皆谓否阴灭阳之卦。五在否家,虽得中正,常自惧以危亡之事者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
虞翻曰:鼎四也。则离九四,凶恶小人,故“德薄”。四在乾位,故“位尊”。
知少而谋大,
虞翻曰:兑为小知,乾为大谋,四在乾体,故“谋大”矣。
力少而任重,
虞翻曰:五至初,体大过,本末弱,故“力少”也。乾为仁,故“任重”。以为已任,不亦重乎。
尟不及矣。
虞翻曰:尟,少也。及,及于刑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孔颖达曰:言不能安身,智小谋大,而遇祸也。故引鼎九四以证之矣。
子曰:知几其神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