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第 67 页/共 81 页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   孔颖达曰:前章先须安身,可以崇德。胡此明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是有利也。故引解之上六以证之矣。      子曰:隼者,禽也。   虞翻曰:离为隼,故称“禽”。言其行野容如禽兽焉。     弓矢者,器也。   虞翻曰:离为矢,坎为弓,坤为器。     射之者,人也。   虞翻曰:人,贤人也。谓乾三。伏阳出而成乾,故曰“射之者人”。人则人,三应上,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   虞翻曰:三伏阳,为君子。二变时,坤为身,为藏器,为藏弓矢,以待射隼。艮为待,为时。三待五来之二,弓张矢发,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两坎象坏,故“何不利之有”。《象》曰:以解悖,三阴小人,乘君子器,故上观三出,射出隼也。     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后动者也。   虞翻曰:括,作也。震为语,乾五之坤二成坎弓,离矢动以贯隼,故“语成器而后动者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   虞翻曰:谓否也。以坤灭乾,为不仁不义。坤为耻,为义。乾为仁,为畏者也。     不见利不动,不威不徵。   虞翻曰:否乾为威,为利。巽为近利。谓否五之初,成噬嗑市。离日见乾,为见利;震为动,故“不见利不动”。五之初,以乾威坤,故“不威不徵”。震为徵也。     小徵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虞翻曰:艮为小。乾为大。五下威初,坤杀不行,震惧虩虩,故“小惩大诫”。坤为小人,乾为福。以阳下阴,民说无疆,故“小人福也”。     《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九家易》曰:噬嗑六五,本先在初,处非其位,小人者也。故历说小人所以为罪,终以致害,虽欲为恶,能止不行,则“无咎”。侯果曰:噬嗑初九爻辞也。校者,以木夹足止行也。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诫。乃福也。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   虞翻曰:乾为积善,阳称名。     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虞翻曰:坤为积恶,为身。以乾灭坤,故“灭身”者也。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   虞翻曰:小善谓复初。     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虞翻曰:小恶谓姤初。     故恶积而不弇,   虞翻曰:谓阴息姤至遁,子弑其父,故“恶积而不可弇”。     罪大而不可解。   虞翻曰:阴息遁成否,以臣弑君,故“罪大而不可解”也。     《易》曰:何校灭耳,凶。   《九家易》曰:噬嗑上九爻辞也。阴息初升五,所在失正,积恶而罪大,故为上所灭。善不积,斥五阴爻也。聪不明者,闻善不听,闻戒不改,故“凶”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   崔觐曰:言有危之虑,则能安其位不失也。     亡者,保其存者也。   崔觐曰:言有亡之虑,则能保其存者也。     乱者,有其治者也。   崔觐曰:言有防乱之虑,则能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   虞翻曰:君子,大人。谓否五也。否坤为安。危,谓上也。   翟元曰:在安虑危。     存而不忘亡,   荀爽曰:谓除戎器,戒不虞也。   翟元曰:在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乱,   荀爽曰:谓思患而逆防之。   翟元曰:在治而虑乱。     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虞翻曰:坤为身。谓否反成泰,君位定于内,而臣忠于外,故“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   荀爽曰:存不忘亡也。     系于包桑。   荀爽曰:桑者,上玄下黄。乾坤相包以正,故“不可忘也”。   陆绩曰:自此以上,皆谓否阴灭阳之卦。五在否家,虽得中正,常自惧以危亡之事者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   虞翻曰:鼎四也。则离九四,凶恶小人,故“德薄”。四在乾位,故“位尊”。     知少而谋大,   虞翻曰:兑为小知,乾为大谋,四在乾体,故“谋大”矣。     力少而任重,   虞翻曰:五至初,体大过,本末弱,故“力少”也。乾为仁,故“任重”。以为已任,不亦重乎。     尟不及矣。   虞翻曰:尟,少也。及,及于刑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孔颖达曰:言不能安身,智小谋大,而遇祸也。故引鼎九四以证之矣。     子曰:知几其神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