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17 页/共 351 页

《书•咸有一德》: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 《日讲》:岂天之私于我商哉,惟我君臣咸有一德,夙夜寅恭,馨闻于上,而为天心之所眷佑耳。 三、天须暇之子孙 《书•多士》: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 《注》:纣虽昏愚,亦有可改过迁善之理,故天又未忍据绝之,犹五年之久。须待假宽于纣。 四、改过迁善无咎 《易•豫卦•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日讲》:此一爻,是戒人之终溺于豫,而勉其迁善也。若因天理萌动之机,一旦悔悟,痛革前非,事虽成而能有渝。改过不吝,自不罹纵欲败度之愆,何咎之有? 第二十三节 忠恕以爱人 上主命人爱人,以爱己为爱人之准。 一、己欲立而立人 《论语•第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日讲》:仁者,己欲成立,便思扶植人,使之皆得以自立。己欲通达,便不阻塞人,使之皆得以自达。如此立心,全然天理之公,毫无私欲之间滔天。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论语•第十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日讲》:凡人以非理加诸我,是己所不欲也。己所不欲而即不以施于人,此恕之至也。此天德之所以常存,而身世之所以咸善也与。 第二十四节 祸福由人自取 非上主之佑,人不能为善而得福。至於恶与祸,则皆惟人所自为所自召,不可归於气数。上主所降之灾,犹可转回;自所召者,万不可免。 一、孽非天降 《诗•十月之交》: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 《注》:下孽非天之所为也。 二、乱匪天降 《诗•大雅》: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 据天主《圣经》万民祖父母,男女二人。原生之时,最明天理,自顺上主所赋至善之性,初乎不文众人。原祖母被邪魔之感,非特自获罪,于天下平安不乱嗟罪,因遂连类後族众人,均染原罪,天并引己之夫,犯非自上主所降,乃自妇人所生,乃之污。由是万民患难,宇大乱,真原祖母,真为先後万罪乱之根。 三、人自取殃祸之命 《书•吕形》:非天不中,惟人在命。 注:此非天不以中道待人,惟人自取殃祸之命。 四、夏殷自取其亡 《书•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 《日讲》:夏殷之亡,皆其自取,非天有心于去之也。 五、为政不平召祸乱 《诗•小雅》:昊天不俑,降此鞠凶。昊天不惠,降此大戾。 注:夫为政不平,以召祸乱者,人也。而时人以为天实为之者。盖无所归咎,而归之天也。 六、民自速辜 《书•酒诰》: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惟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日讲》:天降丧乱于殷,而绝无爱恤者,惟嗣王纵酒自逸之故也。天岂有意於虐殷哉。亦殷人之荒亡沉溺,自速其罪耳。虽天心仁爱,至此不得不降威者,理之必然也。不甚可畏与。 七、灾眚不可幸免 《易•小过卦•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灾眚。 《日讲》:凡灾眚之来,如水旱、凶荒、日食、星变、山崩、地震之类,自天降者,类犹可逭;惟小人之凶孽由人作,是谓灾眚,不可幸而免也。 八、祸福自求 《孟子•公孙丑上》: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日讲》:仁不仁由己,则荣辱岂自外至?可见祸福无不自求之者。《诗》曰:为人君者,知天不易承。而反自克己,长思与之配合。则天心丕佑,盛大之福,皆其自所致矣。《书》曰:己无罪,而天降之灾,或犹可避。自为不善,而陷于祸,则决不可得生。可见天命不常,常于有德。降祥降殃,皆人事所感召,断断不可委之气数,以自宽其责。 九、满招损,谦受益 《书》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 《日讲》:大凡盈满者,必招损伤;谦虚者,定受利益,此乃天道之自然。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任平行善行恶,随其善恶而得其善恶行报之诸福诸祸。即众人之祸福,真由自致,万不可委恶于而得善恶所定之气,于久原所生一数也。 第二十五节 上帝赦免悔改之人 凡有罪之人,赖上主神佑。认悔己罪而自新,复己元善吉,上主之心亦回而赦之。罪人大幸,可善终而复己福之元。 一、尚赖匡救之德 《书•大卑中》: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底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初尚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既往背师保之训,弗克于厥初,尚赖匡救之德,图惟厥终。 《日讲》:此一节书,是太甲致敬于伊尹,而求善终之道也。予小子向者昏迷沉溺,罔识天性之本善,而不明于德以自入于不肯。嗜好无节,坏其奉身之度;纵肆不恭,坏其修身之体礼,以自速罪戾于其身。夫天欲降灾,尚赖人事可以修救。若人所为不善,则孽自我而作者,又安可逃乎? 二、恶人斋戒沐浴以祀上帝 《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日讲》:虽有丑恶之人,苟斋戒沐浴以自洁,亦可以祀上帝。《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自新之谓也。 三、悔改成吉 《易•复卦》: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日讲》:初当意念方萌,即白省悟而改图,亦可至于悔乎。复至此,则心体粹然,不为人欲所累,而适还其天理之本初,大善而吉之道也。 四、改过自新以回天意 《诗•大雅》:藐藐昊天,无不克巩。无忝皇祖,式救尔後。 《注》:惟天高远,若无意于物,然其功用神明不测。虽危乱之极,亦无不能巩固之者。幽王苟能改过自新,而不忝其祖,则天意可回来者。犹不可救,而子孙亦蒙其福矣。 第二十六节 上帝降罚不悔之人 人为不善,上主先以真福之逸率也。若仍不善,不合于上主之心,上主不忍绝之,暂以灾异警其悔改。若终不悔不改,然後震怒,绝其永命,而弃之於至畏至罚。 一、上帝降罚夏桀 《书•多方》: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法罚。 《日讲》:上天生人,莫不予之以可安之理,使人循理而行,亹亹而不能自已。所谓作德日休,即上帝引之于逸也。夏桀昏德,丧失良心,自趋于危,而不适于逸,固已拂帝心矣。然帝犹未遽绝也,降格灾异,以示意向于桀,使桀能翻然改图,安在帝意之不可回乎?乃桀不知省惧,弗能敬用帝命,大肆淫,徒为矫诬之词。天子是赫然震怒,弗念弗听,遂废其大命,降致其罚。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以暂生于世,今世生安之小,即废已终後,天主永安。终後常生于天,人独思用其永远之逸乐、永命之大。故爱人之主,以劝善而惩恶焉。 二、商纣自绝于天 《书•多方》: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天惟五年,须腵之子孙,诞作民主,罔可听念。 《日讲》:圣狂之机,系于一念转移。纣虽昏愚,亦有可以迁善悔过之理。又为殷先哲王之子孙,故天心未忍遽绝。惟以五年之久,须待而宽假之,犹冀其一旦悔悟。然纣终不知改图,无一善行可回天念,无一善言可感天听,自绝于天而亡,岂天之有心于去殷乎? 三、益之用凶事 《易•益卦》:益之用凶事,无咎。 《日讲》:天心仁爱,生人,则出灾异以儆之。必反修身德,然後可仰答天意,而变灾为祥。 四、天命去桀 《书•多方》: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 《日讲》:昔夏王桀无道,上帝未忍遽绝之,降示灾异,以谴告格正子桀。桀不恐惧修省,大肆逸乐。然而日用动静莫非上帝所以启迪斯人者。桀虽纵逸,苟能稍自劝勉,则天心犹可回也。乃大淫乱昏迷,即终日之暂,不能劝勉于上帝之所启迪,况望其循乎天理,久而不违耶?桀惟殃民逆天如此,故天命去之。 第二十七节 上帝警恶劝善 雷风等之大变,乃上主警恶劝善之效。恶人不敬惧之,实有可畏;善者心亦敬惧之,无所可畏。 一、鲧汩陈其五行 《书•洪范》: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 《日讲》:鲧逆水性,汩乱上帝所陈列之五行,故上帝怒震。 二、商王弗敬上天 《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 《日讲》:天之立君,原是为民父母。今商王受居元后之位,乃侮慢自恣,不敬上天,肆行无道,降灾下民,是以皇天震怒。命我先人文考,敬将天威,往我其罪,以救民于水火之中。 《大全》:陈氏大猷曰:人至愚,犹知敬天。今纣天且不敬,宜其众恶日深也。 三、昊天疾威于上下 《诗•小雅》昊天疾威,敖于上下土。 四、敬天之怒 《论语•第十》:迅雷风烈,必变。 《日讲》:迅雷风烈,天变之大者。夫子当此,必变其常色,惕然恐惧。盖敬天之怒,而不敢逸豫以自安也。其容貌之见如此。 五、敬天之谕 《易•震卦》:震惊百里,不丧七鬯。 《日讲》:惟惧乃可以不惧,惟危乃可以不危。诗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言其敬也。 六、天彰周公之德 《书•金滕》: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 《日讲》:今天动风雷之威,以昭公勤劳之德。 七、大雷电以风 《书•金天》:大雷电以风。 《日讲》:天忽大雷电,而加以烈风,此可见公之忠诚,能上格天心。而未孚于其君,故天出灾异以昭雪之。上帝之所以保佑忠良、启悟人主者,至矣。 第二十八节 上帝立大圣全德之君 上主爱人,怜其有私,不能自治,特将生一大圣全德者,命之为君、为师,以治之、教之,而为天地神人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