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20 页/共 351 页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惟圣君以是为法,好恶不蔽于私,赏罚皆当于理,一如天之聪无不闻,明无不见也。君成至公,则臣之奉令守职,而禀承于下者,莫不敬顺而亮天之工;民之心悦诚服,而鼓舞于下者,莫不从治而顺天之则。 二、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书•皋陶谟》: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日讲》:典礼之叙秩,皆出于天则。民之由乎典礼者为有德,即天所眷命者也,人君代天赏善。民之悖乎典礼者为有罪,即天所责讨者也,人君代天罚恶。 三、上天孚佑下民 《书•汤诰》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天命弗僭。 《日讲》:成汤曰:我既请夏桀之罪,与尔众人之命于天。天果垂怜无辜,佑尔百姓,故使罪人窜亡屈服于南巢之地。上天祸淫之命,毫不僭差。天以生物为心,未有不爱下民者,人君以天之心为心,则顺天而应人矣。 四、惠迪吉,从逆凶 《书•在禹谟》:禹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 《日讲》:凡人行事,能顺道理而行,天必降之以福,凡吉庆皆集于其身。若背道理而行,天必降之以殃,凡凶祸皆集于身。犹之表正而影随,声出而响应,不可易也。 五、上帝必福善淫 《诗•小雅》: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既克有定,靡人弗胜。有皇上帝,伊谁云憎。 《注》:民今方危殆疾痛,号诉于天。而视天反梦梦然,若无于分别善恶者。然此时其未定之时尔,及其既定,则未有不为天所胜者也。夫天岂有所憎而祸之乎,福善祸淫,亦自然之理而已。 第三十九节 敬是真福真祸之机 凡人或自始至於终为善;或先不善,然後悔悟,而终为善者。皆为敬主,为有德,为义人也。终後上主一定怜之,以永年之吉,真福其命。若不终己善,终而有辜,此为不敬主,为无德,不义人也。终後上主一定不怜之,不但绝己永命,亦致至畏之天罚于己躬。即敬主与不敬主,真福真祸之机也。 一、天监下民 《书•高宗形日》: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 《日讲》:天之监视下民,其祸福予夺,惟主于所行之义与不义耳。如其义,则天降之年,必然长久;如其不善,则天降之年,必然不永。故人之不获永年者,非天无故夭折其民,乃民之所行不义,而中道自绝其命耳。 世乃众人暂生之所,天之主宰。置之于此。惟欲其行善始终无间,至于出世,必得永命,否则绝其命,世之暂生岂足为永命哉。 二、天佑有商 《书•太甲中》: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 《日讲》:幸赖皇天眷顾佑我有商,使嗣王王幡然悔悟,能终其德,是举商家之基绪将坠者。今日自是其可久,子子孙孙皆得以享灵长之庆矣,岂不为万世无疆之休乎? 三、天降灾祥在德 《书•咸有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 《日讲》:人君之德,诚能纯乎天理,而无私欲之间,杂碓乎有常,而无始终之迁改,则德惟一矣。以此而格天保民,举动之间,罔有不吉者。天心无私,惟德是视德惟一,则为嘉祥之所集;德二三,则为灾患之所丛。天未尝有意于其间也。欲祈天而永命,合德何以哉。 四、敬乃祸福之机 《书•多士》: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于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日讲》:此示以祸福之机,而期以安享之利也。尔若凡事循理,而一出于敬,则必为天之所与,而天且矜恤之。尔若凡事悖理,而出于不敬,则天之所弃,不但不得享有土田,予亦捋明致天罚,以刑戮加于尔躬。祸福之机,由于敬不敬者如此。 今世为人暂居之所,非本乡可享之土。今之本乡,本乃善人终後之灵,所归永安之天国。 五、元吉在上 《易•履卦》: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日讲》:元吉而得之在上,则自始之终,无少欠缺。非常之福,自天佑之,不亦大有庆乎。盖人生之善否,实与天命相流通。故一事不修,即致天行之沴;一时不谨,即于上帝之怒。 第四十节 永福永祸 凡圣德者去世,其灵不死,而归于天,上主收之,以享万世无疆之福。凡恶重者,其灵不但不得常生之福,上主绝其命,而弃之于永罚之畏。劝惩天下善恶,无如祸福之永也。 一、无坠天降之命 《书•金滕》: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 二、万世无疆之休 《书•太甲中》: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 三、文王在上 《诗•大雅》:文王在上,于昭于天。 《注》:文王既没,而其神在上,昭明于天。 四、文王在帝左右 《诗•大雅》: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注》:文王之神在天,一升一降,无时不在上帝之在右。 五、三后在天 《诗•大雅》:三后在天。 六、殷多先哲王在天 《书•召诰》:兹殷多先哲王在天。 《日讲》:自成汤以後,世有令主,其灵爽在天。 七、天有显道 《书•泰誓下》: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今商王受,乃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 《日讲》:上天有明白显著之道。今商王受乃狎侮五常之道,荒弃怠惰,全然不敬。上则自绝于天,而天弃之。 八、天剿绝其命 《书•甘誓》:天用剿绝其命。 九、永畏惟罚 《书•吕刑》:永畏惟罚。 《注》:长可畏,惟天之罚。 十、上帝不蠲 《书•吕刑》:上帝不蠲,降咎于苗。苗民无辞于罚,乃绝厥世。 十一、永言配命 《孟子》: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日讲》:言人常作思维,务合天理。于是天心佑助,多福聿臻,是乃自求以致之耳。 十二、不敢宁于上帝之命 《书•书奭》: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弗永远念天威。 《日讲》:天无常亲,今日之眷命,焉知他日不知威罚乎?故我亦不敢苟安于上帝之命,而不永远天之威罚。 第四十一节 全福极祸 上主所备,报应善终恶亡者之功罪,乃全福极祸之吉凶。 《书•洪范》:九畴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 《日讲》:畴之九为福极。盖言人之善者,天必报之一福;而恶者,必报之祸也。 一、五福之目 1、寿 五福之目,一曰寿。人多年寿,而後能享诸福,故先之。 据天主《圣经》,永年之寿,生命之长,乃大吉之本,诸福无疆之根。故论真福,必以此先之。 2、富 二曰富,财禄充赡,所以资生也。 据天主圣经,人之心容,过天之广大,如无限也。万物乃世禄有限,不足以名心。能充之者,为无限上主所赐,以福人天禄之神惠。得此者,大富也。乃以养己心,而存己寿,至于万世无疆。故论真福者,先寿而後富也。 3、康宁 三曰康宁。体无疾厄,心无忧患。 据天主《圣经》,凡在世善人,皆属上主之宠爱,而系于天之永命。然在世之时,其命不常,非小心翼翼,守上主之戒,易堕其天禄之福,而去其真福之永命。惟己去世而升天,其天禄及,其永命之吉,至康至宁,绝无以夺之。此时之心,自然安宁,无以毫之忧虑。故论真福者,天禄之富,以康宁次之。 4、攸好德 四曰攸好德。所谓心逸日体,自求多福也。 据天主《圣经》,惟德,能乐上主之心。故有德,上主报之以休福之乐。故人无其得,即无以乐,上主之心。若上主白白加之天禄之福,人受之,其心何能安逸,而宁乐于其富哉?则非德必不得其之吉。故论真福者,接康宁以攸好德。 5、考终命 五曰考终命。德足致福,尤必善终,以成其顺受之命,乃为福之备也。 据天主《圣经》,世人不成厥德厥善,至于终,不足以致真福。能终厥德厥善者,考之于终,其真福永命之吉备也。故论真福者,故攸德,接之以考终命。 此五者,皆天所以福善人。 据天主《圣经》,此福之五,若缺其一,非真福也。五者已全,真福之吉备也,以终後永报善人之功德。 二、六极之目 1、凶短折 六极之目,一曰凶短折。遭凶害而夭殁,祸莫大焉。 据天主《圣经》,寿乃永命大吉之本,真福之根也。若遭绝命之凶之害,短折其受而夭之,其夭乃示畏凶之本、真福之根,祸莫大焉。故论真福之凶,以短折首之。 2、疾 二曰疾。身多苦也。 据天主《圣经》,人永为之凶,虽由绝其命,夭其寿而起。造此凶之恶党,不惟不系善人所享天主常生之永命。恶人之体,真死而灭。盖死而灭者,无以受疾而苦,乃实其体,尚存尚活。因永绝其常生之望,先为夭,而後受万疾万苦之凶。故论真祸之凶,首以短折,次以疾接之。 3、忧 三曰忧。心常戚也。 据天主《圣经》,遭于真祸之凶者,其恶党之体,一聚集万疾万难之苦,其心即生万忧之戚,至于无穷。故论真祸之凶,疾者,以忧心常戚接之。 4、贫 四曰贫。俯仰无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