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611 页/共 737 页

《洞冥记》曰:汉武帝燃芳苡灯於ト上,有白凤黑龙[A11H]足来戏於ト上。芳苡草出奔卢国。 又曰:丹豹髓、白凤膏,磨青锡为屑,以淳苏油和之,照於神坛,夜暴雨灯光不灭。 《羊头山记》曰:汉有常满灯,不添常满,光明不绝也。 《法显山记》曰:舍卫国精舍道东有外道天寺,名曰影覆,与佛论议处,精舍夹道相对,亦高六丈许。所以名影覆者,日在西时,佛精舍影则照外道天寺,日在东时,外道天寺影北映,不得照佛精舍也。外道常遣人守天寺,洒扫烧香,燃灯供养,至明旦,其灯辄移在佛精舍中。娑罗门恚言诸沙门取我灯自供养佛。婆罗门於夜自伺候,见其所有天神持灯绕佛精舍三匝,供养佛已,忽然不见。婆罗门乃知佛神,即舍家入道。 《王子年拾遗记》曰:董偃常卧於室中,以画石为榻,高三尺,广六尺,石体甚轻,郅支国所献也。上设紫琉璃屏风,列金麻油烛,如屈龙形,杂采为之。侍人惟见灯明,以言无碍,乃於屏风外扇之。偃曰:“玉石岂扇而後消凉!”侍者乃以手摸之,知有屏风之碍。 又曰:穆王东至大戏(音奇。)之谷,起春霄之宫,集诸方士问佛道法。时已将夜,闻殷然雷声,伏蛰皆动,俄而有流光照於宫内。王更设常生之灯,一名恒明。亦有凤脑之灯,缀水莲冰谷之花,上去灯七八尺,不欲使烟光远照也。西王母来,乘翠凤之辇,共王饮会。 又曰:燕昭王时,海人乘霞舟,以雕壶盛龙膏以献昭王。王坐通云之堂,亦曰通霞台,以龙膏为灯,照耀百里,烟色丹紫。国人望之,咸言瑞光,遥加拜之。以火浣布为缠炷,光满於宫内。 《孙子》曰:火光明于天者,灯烛何施焉。 《符子》曰:不安其昧而乐其明也,是犹夕蛾去暗赴灯而死。 《秦子》曰:智惠多则引血气,如灯火消脂膏,炷大而朗,朗则膏消;炷小而暗,暗则息膏至久也。 《说苑》曰: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灯烛既灭,乃有人引美人者,美人挽绝其冠缨。 桓谭《新论》曰:余与刘伯师夜坐,灯中脂炷焦秃将灭,余谓伯师曰:“人衰老亦如彼秃炷矣!”伯师曰:“人衰老应自续。”余曰:“益性可使白发更生黑,至寿极亦死耳。” 王朗《秦故事》曰:五华灯树,正月朔,朝贺设於下三阶之前,月照星明,虽夜犹昼。 《淮南万毕术》曰:取亢脂为灯,置火中,即见诸物。 《语林》曰:嵇中散灯下弹琴,忽有一人面甚小,斯须转大,遂长丈馀,单衣革带。嵇视之既熟,吹其灯灭曰:“吾耻与鬼魅争光。” 烛 《记》曰:侍坐於所尊敬,烛至,起。(异昼夜。) 又曰:烛不见跋。(跋,本。烛昼则去之,嫌若烬多有厌倦也。) 又曰:曾子寝疾,童子隅坐而执烛。(隅坐,不与成人并也。) 又曰: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亲离也。”(亲,骨肉也。) 又曰:祭之日,泛扫反道,乡为田烛。(反道,铲合新士在上。田烛,田首为烛。) 又曰:凡饮酒为献主者,执烛抱ㄡ,(主人亲执烛敬宾,示不倦也。)执烛不让,不辞不歌。(以烛继昼,礼杀。) 又曰: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礼。治国而无礼,譬如终夜有求於幽室之中,非烛何见? 又曰:女子夜行以烛,无烛则止。 《周礼》曰:司几筵掌吉凶之事,祖庙之中,沃盥执烛。(吉事,四时祭也。凶事,后王丧,朝于祖庙之奠。) 又曰: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故书坟为ナ。郑司农云:ナ烛,麻烛也。玄谓:坟,大也。树於门外曰大烛,於门内曰庭燎,皆所以照众为明也。) 《仪礼》曰:主人爵弁裳,从车二乘,执烛前马。(大夫已上亲迎,执烛前马。) 又曰:宵则庶子执烛於阼阶上,司宫执烛於西阶上,甸人执烛於庭中,阍人执烛於门外。 《尚书大传》曰:后、夫人将侍君,前息烛,後举烛。 《战国策》曰:甘茂去秦之齐,出门遇苏子,曰:“君闻夫江上夜女乎?夫江上夜女,有家贫无烛者,夜女相与欲去之。无烛者曰:‘妾以无烛之故,常先至扫室布席,何爱东壁之馀光照西壁者?幸以赐妾,何为去我?’诸女以为然而留之。今臣弃逐於秦而出关,为足下扫室布席,幸无我逐也。”苏子曰:“善”。 《史记》曰:始皇冢中,以人膏为烛。 谢承《後汉书》曰:巴为扬州刺史,与客坐暗冥之中,不燃官烛。 《晋书》曰:周ダ弟嵩尝因酒瞑目,谓ダ曰:“君才不及弟,何乃横得重名?”以所执蜡烛投之。ダ神色无忤,徐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 《齐书》曰:竟陵王子良常集学士刻烛为诗,四韵者具刻一寸,以此为奇。萧文琛曰:“烧一寸烛为四韵诗,何难之有!”乃与丘楷、江洪共打铜钵为五韵诗,响灭,皆可观览。 《後魏书》曰:高祖尝幸清徽堂,命黄门郎崔光邺、郭雅、邢峦、崔休等赋诗言志。烛至,公卿辞退。高祖曰:“烛至辞退,无同姓之礼,在夜载考宗族之义,卿等且还,朕与诸王宗室欲成此夜饮。” 《北齐书》曰:郎茂年十五,师事国子博士河间权会,受《诗》《易》、《三礼》、玄象、刑名之学,至忘寝食。家人恐成病,恒节其烛。 《唐书》曰:刘沔为忠武小校,从李光颜讨淮西,为捉生将,前後与贼血战,锋刃所伤几死者数四。尝伤重卧草中,月黑不知归路,昏然而睡,梦人授之双烛曰:“子方大贵,此行无患,可持而还。”既行,然有双光在前。自後破虏危难,每行尝有此光。及罢镇後,双光遂息。 又曰:柳公权充翰林侍书学士,每居堂召对,继烛见跋,语犹未尽,不欲取外宫人,以蜡泪揉纸继之。 《会稽典录》曰:盛吉拜廷尉,吉性多仁恕,务在宽矜。每至冬月罪囚当断,其妻执烛,吉手持丹笔,夫妻相对垂泣。 又曰:陈字奉迁,乌伤人也,为豫章太守。修性清洁,履约恭俭,十日一炊,不然官烛。 《神仙传》曰:汉章帝问刘冯曰:“殿下有怪,常著朱衣,被发持烛,相随而走,为可劾否?”冯曰:“可。”帝因使人伪为之,冯以符掷之,数人顿地。帝惊曰:“以相试耳。”乃解之。 《列女传》曰:齐女徐吾者,东海上贫妇人,与其邻妇李吾之属合烛夜绩。徐吾最贫而无烛,李吾曰:“徐吾烛数不属,请无与夜作。”徐吾曰:“妾以贫故,起常先,洒扫陈席,以待来者。今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益暗,去一人,烛不为益明,何爱馀光?”莫之能应,遂复与夜绩。 《西京杂记》曰:闽越王献高帝石蜜五斛,蜜烛二百枝。 又曰:匡衡勤学而无烛,邻舍有烛,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矣。 《王子年拾遗记》曰:融鼻西有销明之草,丛生千叶,阴覆地,夜视之如列烛,昼则灭矣。 又曰:昆仑者,西方曰须弥山,对七星之下,出碧海之中,有五色玉树,夜望水上,光焰如烛。 《抱朴子》曰:慕恶者,犹宵虫之赴明烛焉。 又曰:夫明烛宵举,则飞虫群起。 又曰:有自无而生焉,形须神而立焉。有者无之宫,形者神之宅。故譬之於堤,堤坏则水不留;方之於烛,烛尽则火不居也。 《文子》曰:鸣铎以声自毁,膏烛以明自销。 《韩子》曰:郑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而误书“举烛”,非书意也。燕相国受书而说之,曰:“举烛者,高明;高明者,举贤而任之。”国以治也。 《淮南子》曰:天下时有盲妄自失之患,此高烛之类也,火愈燃而消愈亟。(愈,益也。亟,疾也。) 《说苑》曰:晋平公问於师旷曰:“吾年七十,欲学恐已暮矣。”师旷曰:“臣闻少而学者如日出之阳,壮而学者如日中之光,老而学者如秉烛之明。老而不学,昧昧如夜行焉。秉烛之明,孰与昧行?”公曰:“善。” 《世说》曰:君夫王恺字,以饴糖澳釜,石季伦以蜡烛灼炊。 《玄晏春秋》曰:予读《汉书□匈奴传》不识撑黎孤涂之字,有故奴执烛,顾而问之,奴曰:“撑黎,天子也。盖匈奴之号单于,犹汉人有天子也。”予於是乎旷然发悟。 《潜夫论》曰:偶烛之施明於幽室也,前烛则尽照之,後烛而益明,二者相因而成大火。 《论衡》曰:《太公阴谋书》称武王伐纣,兵至牧野,晨举脂烛,权掩不备。 《地镜图》曰:相玉者见美女子载烛行坛,阴从其所出入处寻之,石中有玉矣。 蔡氏《化清论》曰:伏龙非我马,白日非我烛,藏之默之,保此小朴。 《楚辞》曰:室中之观多珍怪,兰膏明烛华容备。 古诗曰:人生不满百,常怀千载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魏明帝乐府诗曰:昼作不辍手,猛烛继望舒。 刘桢诗曰:天地无期竟,民生甚局促。为称百年寿,谁能应此录?低昂倏忽去,炯若风中烛。 傅玄《烛铭》曰:煌煌丹烛,焰焰飞光。取则龙景,拟象抚桑。照彼玄夜,炳若朝阳。焚形监世,无隐不彰。 炬 《东观汉记》曰: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阳县,骑皆持炬火,天地赫然尽赤。堂阳惊怖,即夜降。 《魏志》曰:满宠字伯宁,以前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孙权自将号十万至合淝新城。宠驰往赴募壮士十数人,折松为炬,灌以麻油,从上风放火烧贼。攻具射杀权弟子泰,贼於是引退。 《宋书》曰:王懿字仲德,太原人也。符氏之败,仲德年十七,与兄睿同起义兵。与慕容垂战,败,仲德被创退走。至滑台,复为翟辽所留,使为将帅。仲德志欲南归,乃弃辽奔太山。辽追骑甚急,夜行忽见前有猛炬导之,乘火夜行百里许,得以免难。 《六韬》曰:三军有行,临领士众,旦则有云梯远望,夜则设云火万炬。 《淮南子》曰:亡者不敢夜揭炬。(为人见也。) 又曰:宁戚欲干齐桓公,困穷无以自达。於是为商任车(任,载也。)商於齐。暮至於郭门外,桓公郊迎客,爝火甚盛(,爝火,炬火。)戚饭牛车下,望见桓公,击牛角而疾商歌。 《汝南先贤传》曰:许嘉字德珍,事郡功曹为小吏,常持剑侍功曹,日朝暮并令持炬。嘉於是忿然曰:“男儿为吏,不免贱役!”投火於池,以剑带槐树,趋诣府门。主者问其故,对曰:“本去刍牧,来入天朝观庠序之化,今右手持剑,左手把炬,此等之事,乞得受罚而归。” 《神仙传》曰:王遥字伯辽,夜大雨晦冥,遥出行不沾雨,有炬火常在於前。 《英雄记》曰:公孙瓒与破虏校尉邹靖俱追胡,靖为所围。瓒回师奔救,胡即破散,解靖之围。乘胜穷追,日入之後,把炬逐北。 又曰:周瑜败曹操於赤壁。密使轻船走舸百馀艘,艘有五十人施棹,人持炬火。 卷八百七十一 火部四 庭燎 《说文》曰:庭燎,火烛也。 《礼》曰: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僭天子也。庭燎之差,公盖五十,子、男皆三十。) 《诗》曰:《庭燎》,美宣王,因以箴也。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声锵锵。 《周礼》曰: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中门,於内为中,若今宫阍门。)大祭祀、丧纪之事,设门燎,跸宫门庙门。(燎,地烛也。跸,止行者。庙在中门之外。)凡宾客亦如之。 又曰: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故书坟为ナ。郑司农云:ナ烛,麻烛也。玄谓:坟,大也。树於门外曰大烛,於门内曰庭燎,皆所以照众为明。)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为季春将出火也。火禁,谓水火之处及备风燥。) 《晋中兴书》曰:哀帝兴宁元年,诏庭燎树端门内。 《晋起居注》曰:成帝咸和八年十二月,有司奏:庭燎在公车门外,今更集议旧在端门内,依旧门内施。诏曰:“尚书奏九年庭燎当在端门内,明帝时在公车门外,可依旧安。” 《赵书》曰:石勒造燎高十丈,上盘置燎,下盘安人,以燎ㄌ缴上下。 《石虎邺中记》曰:石虎正会,殿庭中、端门外及阊阖门前设庭燎各二,合六处,皆六丈。 《说苑》曰:齐桓公设庭燎,为士之欲造见者,期年而士不至。东野鄙人有以九九之术见者,桓公曰:“九九足以见乎?”对曰:“臣非以九九为足以见也,臣闻主君设庭燎以待士,期年而不至。夫士所以不至者,以君天下贤君也,四方之士,皆自论不及君,故不至也。夫九九薄能耳,而君犹礼之,况贤於九九者乎?”桓公曰:“善!”礼之,期月而士至。 烟 《说文》曰:烟,火气也,然也。 《汉书》曰:元帝时有童谣曰:“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 谢承《後汉书》曰: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常食饭,不发烟爨。 沈约《宋书》曰:桓玄使桓谦屯东陵口,卞范之屯覆舟山西。高祖躬先士卒以奔之。东北风急,因命纵火,烟焰张天。 《许迈别传》曰:迈少名英,高平阎庆等皆就英受学,英曰:“阎君可服气以断谷,彭君宜饵药以益气。”庆等将去,英为烧香,有五色烟出,英亦自去,莫知所在。 《列仙传》曰:宁封子,黄帝时人也,为帝陶正。有神人遇之,为其掌火,能出五色烟。 《三秦记》曰:秦始皇葬骊山,牧羊童失火烧之,三月烟不绝。 《广古今五行记》曰:前凉御史宋诩房壁中烟出,掘而视之,别柱焦然。诩谓弟澄曰:“‘柱’之为字,左‘木’右‘主’,‘宋’字含‘木’,木焦,‘宋’破而‘主’存,此灾之大者也,宜思防之。”其後张邕诛宋混诸党。 《王子年拾遗记》曰:员峤之山四百里,有池周一千里,色随四时变。中有神龟,八足六眼,背负七星日月八方之图。复有四烛,时出烂石上,望之煌煌如列星矣。於冥昧当雨之时,而光色弥明。此石常浮於水边,方数百里,其色多红,烧之有烟,数百里外升天则成香云,香云遍润则成香雨。 又曰:晋文公焚林以求介椎,有白鸦绕绕而噪,或集介子之侧,火不能焚。晋人嘉之,为立台,号曰思烟。 《列子》曰:秦之西有义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烟上,谓之登遐,然後成为孝子。 《抱朴子》曰:伯喈识弦音於烟烬之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