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195 页/共 368 页

2、娶妾未必有子 今娶妾未必有子,而徒违上帝之严命,何如安命而自求多福哉? 第六十节 祭祖与独身 问:不娶妾可也。若西士终身守童并不取妻,则免先祖祀,理难通矣。 一、先祖不须后人祭祀 1、世人须饮食 曰:世人缘带肉躯,故饥须食,寒须衣,渴须饮。 2、死人不待饥食 既死则脱肉躯,而存神灵。无饥无渴,不待饥食。 3、祭祖只为尽孝 则先祖岂藉后人祭祀哉?特子孙自尽其孝思耳。 二、独身非绝先祖三祀 且其兄弟各有继嗣,特绝一身之祀,非绝先祖之祀也。 三、天教与佛教独身不同 故守西士之说,但为克一己之欲;充佛教之类,且至于灭天下之人。其离家则同,而立教之旨则异。不诟彼而反疑此,何欤? 第六十一节 天教中的独身 问:天教原训人婚配,其守童身者何? 一、婚配是天教正道 曰:一夫一妇,此教中通行正道。 二、天教独身之用 1、祭司须独身 其有登高位、司祭祀者,必须贞洁。祭事不容一日不举,即一刻不容近色。 2、传教须独身 ⑴无妻子以便传教 且无妻孥之累,更便远游敷教。微西士之童贞,吾辈得坐而闻道乎? ⑵视四海如一家 且彼视万民如一体,四海如一家,但使宇内之人类不绝,即吾之孙子绳绳。 三、天教独身之喻 况天下犹一身然,一身不可皆耳目而无手足,亦不可皆手足而无耳目。故天下不可无娶妻生子之人,亦不可无守贞傅道之人。 四、不应诟病天教独身 况今世俗之人,亦有贫乏而力不能婚嫁者,亦有孤僻而性不爱婚嫁者,不诟彼而反疑此,又何欤? 第六十二节 独身与人类灭绝 问:若人咸慕贞德而不娶妻,则人类不几绝欤? 一、教导与实际不符 曰:教人以贞,犹自淫者多,贞者少;教人以廉,犹自贪者多,廉者少。 二、守贞者只占少数 彼童身者,特千万之一二耳,无烦吾子作如是忧也。 第六十三节 人类起源 问:一夫一妇,人类始生之道若何? 一、天主造天地 曰:天主厥始,化成天地,六日而毕。 二、天主造元祖 1、亚当 爰取土造人躯,赋以灵性,名曰亚当。 2、厄袜 复取亚当一肋骨造为女躯,赋以灵性,名曰厄袜。是为人类元祖。 三、元祖的堕落 1、天主对人的安排 主置元祖于地堂,许以不死,期至升天。指一果,禁勿食。 2、人对天主的违背 元祖违禁信魔,超性美好,倏尔堕失。 四、罪恶的兴起 1、人都有原罪 凡我人类咸厥子孙,自出母腹便染厥污。 2、人的不幸 故世上含灵,往往愚者多于智者、恶者多于善者、忧患者多于安乐者。 犯罪非天主之意 岂上帝降衷之意则然哉?夫有所招之也。 第六十四节 原罪性质 问:一果之违,罪亦甚细,何降罚若是之重乎? 一、原罪违命背主 曰:罪迹虽轻,罪情则至重。先祖聪明,圣智,迥绝后人。明知上主之不可拂,而违命信魔,有背主之意,有匹主之心。 二、原罪如叛逆篡弑 譬之臣子,是谋叛逆谋篡弑也。罪尚有大于此者乎? 第六十五节 原罪后果 问:帝王之道,罚不及嗣,况于天主?元祖违命,元祖受罚可也,而因以传于后人可乎? 一、 原罪之喻 1、万民如同大木 曰:吾辈分此分彼,自上主视之,万古生民,皆同一类,辟如大木。 2、元祖如同其根 元祖二人,则其根也。 3、枝叶皆体其根 纳毒于根,则开花结枝,皆体是根之毒,理之自然,无足怪者。 二、原罪不禁人为善 1、人能奋励升天 况原罪流传,但夺超性之美,未失因性之好,人能奋励,卒致升天。 2、人能为善立功 且人染原罪,禀性虽少弱劣,然弱劣而能为善,则功德愈大。 三、藉原罪显明天主爱人 而天主爱人无己之心,亦於此大显也。盖使原罪不传染,则上主未必降生,即降生未必受难死。惟定义不容己之罚,而又愿自屈自苦以代赎之,则其爱我人类为何如乎? 第六十六节 耶稣降世救赎罪人 问:人犯罪,人自赎之可也,上主何必代为偿责? 一、人不能自赎其罪 曰:人类至卑,天主至贵。以人类之至卑,而获罪于至贵之主,则虽极至卑者之功德,不足以赎违背至贵之罪。 二、天主降生代赎 而天主甚爱吾人,又不忍听其沉沦也,故自降为人以代赎之。 1、天主三位一位 盖天主一性而含三位:一曰父、二曰子、三曰圣神。 2、耶稣降生 子以己之愿,奉父之命,繇圣神之功,于汉哀元寿二年,择如德亚国贞童圣女曰玛利亚者,取其洁血,造为人躯,畀以人性,而合于主之第二位。孕九月而生,名曰耶稣,译言救世,时冬至后四日也。 3、耶稣生平 居世三十三岁,固守困穷。卒受万刑万辱,钉十字架而死。死三日复活,居世复四十日,乃登天云。 第六十七节 耶稣是天主 问:天主宰制乾坤,既欲降生,曷不择取帝王之家而固守困穷乎?生死之权,上帝握之,乃至其身之不能保乎?则耶稣或有德之士,未必即天主? 一、耶稣不是自封为天主 曰:耶稣之为天主,非特自言之,亦非徒侣夸奉之。 二、耶稣是天主的徵兆 1、先知预言 其未降生也,有先知圣人,以预纪其事。如梅瑟、达味所载之类是也。 2、降生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