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学指南 - 第 5 页/共 18 页

周刑   墨 鲸也。割其面以墨湼之,使其守门,无妨禁卫也。   劓 截其鼻使守关,谓其貌丑远之也。   剕 即刖刑也。使守囿,谓断足驱卫,禽兽无急行也。   宫 淫刑也。男子则割势,女人则幽闭,使守内,谓其绝人道也。   大辟 死罪也。辟字从尸辛,所以制节其罪也;从口,用法也。有七等:一曰斩,诛之以斧钺;二曰杀,以刀刃弃市;三曰搏,去衣磔之也;四曰焚,烧杀也;五曰辜,磔之也;六曰踣,毙之于市肆也;七曰罄,缢之于隐处。   汉刑   笞 棰也。汉文以代肉刑,景帝自五百减至二百。   耏 音而,谓罪不至髡,完其耏鬓,止去其颊毛也。二岁役刑。   完 谓不加以肉刑,而髡剃为城旦舂。四岁刑也。   髡 孝文定律:“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   死 高帝约法“杀人者死”,有三等:一曰弃市,谓当斩右趾及杀人者;二曰磔,谓戮而张尸于市也;三曰三族,谓诛及三族也。 魏刑   赎 有十一等。罚金 有六等。杂抵罪 有七等。作 居役也。有四等。完 有三等。髡 有四等。死 有三等。   晋刑   输赎 用金绢赎罪也髡作 详见“汉刑”。弃市 详见“肉刑”。斩 详见“周刑”。枭首 详见“肉刑”。   梁刑   赎罪 用金绢赎罪也。笞 详见“汉刑”。耏 详见“汉刑”。髡钳 五岁刑。死 谓弃市、斩、枭首也。   北齐刑   杖 三等,自一十至三十。鞭 挝马杖也。有五等,自四十至一百。耏 五等,自一岁至五岁。流 鞭之百,役之边裔。重者鞭背,轻者鞭臀,有六等之刑。死 重者革□□之,轻者枭首。   后周刑   杖 自一十至五十。鞭 自六十至一百。徒 自一年至五年。流 自二千五百里至四千五百里。死 五等,谓罄、绞、斩、枭、裂也。   隋唐金宋刑   赎铜 即输赎也。自唐宋以来,定数不等。今国家定例,每一下罚钞一两,其赎例有四。   听赎 谓犯罪之人情有可矜者。罚赎 谓犯公罪而赎免者。收赎 谓老幼疾病之人应收赎者。荫赎 藉亲荫而收赎罪者,所谓藉荫亲属也。   笞 捶击也,耻薄也。言人有小过,法须惩戒,微加捶挞以耻之。汉时则用竹,今时用楚,即荆也。隋制五等,自一十至五十,唐宋金皆相同。   杖 持也。言人执持,可以击人者。古者用鞭,今时用杖。隋制五等,自六十至一百,唐宋金皆相同。   徒 奴也,盖奴辱之。《周礼》云:“其奴男子入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置之圜土而教之者是也。”隋制三等,自一年至三年。至唐增一年半,二年半,改为五等。金增四年五年,通为七等。   流 《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而窜于边裔,使其离别本乡,若水流远而去也。隋制三等,自一千里至三千里宋改为二千里至三千里,金相同。   死 二等,隋唐宋金皆同。一曰绞,谓身首不殊,缠缚而缢者。二曰斩,谓以刀刃杀诛其身首者。   肉 刑(余死罪附)   杀 戮也。神农氏杀诸侯夙沙氏。   戮 杀也。黄帝擒戮蚩尤。   剐 古瓦切。谓剔人置其骨也。唐安禄山反,执常山太守颜杲卿剐之。   凌迟 即剐也。谓碎脔肢体,身首异处。   支解 《汉纪》注:谓截其四肢也。   醢 葅其骨肉也。商纣醢九侯。   烹 鼎镬之刑也。齐哀公烹于周。   诛 《释名》曰:“罪及余人曰诛。”帝尧诛三苗君。   族诛 平除其族也。商纣有诛及九族之条。   赤族 《汉书》注曰:“流血赤其族”。颜师古曰:“见诛杀者必流血,故曰赤族。”   诛夷 《赋释》曰:“诛者,罪连一宗;夷者,杀及九族。”周刑。   爰及五属 谓刑及五服之亲也。汉灵帝党锢五属。   典 没罪过也。   具五刑 汉令曰:“黥、劓、斩趾、枭首、殖骨,曰具五刑。”秦法。   五虐 蚩尤性酷毒,作五虐之刑。谓车裂等类。   车裂 杀而分尸也。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分尸 支解其体也。汉分王莽尸。   凿颠 谓刃凿人脑顶也。秦商鞅法。   炮烙 商纣造熨斗、火坑之刑。   抽胁 谓抽人胁肋之类。秦商鞅法。   枭 斩首悬于木上也。汉枭彭越之首。   腰斩 以刃断腰也。秦腰斩李斯。   剿 劳师诛杀也。《书》曰大用剿绝其命。   轘 《左传》注:“车裂曰轘。”   弃市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弃市,秦法。   傌 音骂。汉贾谊曰弃市之法也。   肆 《文选》注:“杀人陈其尸也。”   斫 斩击也。蜀张飞欲斫严颜首。 炙 晋大将军颖炙杀长沙王艾。   扑 以囊盛人而杀。秦法。   脯 杀人以肉为乾。商纣脯鄂侯。   锯 以木解人也。李克用锯孙揆。   僇 音溜,戮也。秦法。   捣 几舂也。梁侯景以犯法者捣杀之。   坑 陷也。秦白起诈坑赵降卒。   剭 汉诛大臣于屋南下,谓不露天也。   横分 颜师古曰身首分离也。   刭 《文选》注:“以刀割曰刭”。   格 击死也。汉蔡遵格杀舍中儿。   拉 摧折也。宋武帝拉杀诸葛长民。   天 暌卦,《释文》:“刺凿其额曰天。”   抵死 《汉?文纪》:“细民之愚,无知抵死。”颜师古曰:“抵,触也,亦至也。”   沉命 应劭曰:“沉,没也,没其命也。”   斧质 《项籍传》:“身伏斧质。”颜师古曰:“质,鍖也。古者斩人加于鍖上而斫之也。”鍖,竹林反切。   首级 秦法,斩首一者进爵一级,故曰首级。   殊死 汉律,斩刑也。   钳灼 《江充传》:“烧铁钳灼强服之。”   剥皮 《后晋纪》注:“刻割也。”   瘐 汉注:“囚以饥寒死曰瘐。”   累 《扬雄传》注:“诸不以罪死曰累。”   杂 刑   腐 宫刑也。谓丈夫割去势,不能复生子,犹如腐木不生实也。   三族 秦文公法有三族罪,谓父母、兄弟、妻子,或曰父族、母族、妻族。   髡钳 谓去犯人发,以铁束项也。《周礼》注云:“货财积于隐处,使髡者守之。”   奴属 周时为奴者,男子入于罪隶,任之以事,谓治城隍也;女子入于舂槁,谓作米也。凡有爵,及年七十以上,未龀者,皆不为奴。   挞 击也。《周礼》曰挞其怠慢。   加杖 谓犯徒役,家无兼丁者,加杖准徒决放。   刑措 措,罚具也。谓将犯法之人肆于市令众,使人不复犯法,则刑具措置而不用,是用刑以期无刑也。   令众 即刑措也。   薰胥 晋灼曰:“从人得罪,相坐之刑。”若今之于连人也。   <杀米> 音蔡。流放罪人曰<杀米>。周法也。   魑魅 老物精也。王莽复井田,非其议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籍没 谓断没家私也。隋制。   抄劄 即籍没也。   鬼薪 汉令役人取薪给宗庙,三岁刑。   谪运 梁徒役也。男子谪运,女子质作。   配役 宋文面流刑。今带镣居作。   白粲 汉令役人坐择粲,使之上。三岁刑也。   顾山钱 汉妇人犯罪,当于山伐木,听使入钱顾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