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336 页/共 607 页
庚子,以才人宋氏为婕妤。二年十一月为才人,今年四月一日生皇子。
枢密院言:「河北等路副都总管以下兵官,衔位上带『驻泊』两字,理有未该,及尽列本路州军名额,尤为冗长。欲令在安抚、经略、钤辖司治所者,更不称『驻泊』,其所统地分职务止依旧。」从之。
诏诸路经略司,其尝立战功蕃官、羌人,引伴赴阙。
又诏熙河路,令所役义勇与免一次上番外,更免本户支移、折变物三石,如户下折变数少,即通于次年敷足。
诏降敕书奖谕权泾原路钤辖黄琮、河北缘边安抚副使刘升卿【一○】,以尝荐苗授可为主兵官,而授将先锋下河州城及救香子城,斩首四千余级故也。三月四日可考。
注 释
【一】案一道「案」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宋会要崇儒三之八补。
【二】义三道「三」,上引宋会要及通考卷四二学校考均作「二」。
【三】可累天德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七讨交趾引陈瓘论曰作「何累大德」,疑是。
【四】当私罪流该德音特有是命「流该」二子原倒,据阁本、活字本乙正。
【五】进银百两「百」上原衍「三」字,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之一一删。
【六】知泸州「州」原作「江」。按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九域志卷七,淯井监和江安县都属泸州;又下文及本书卷二四五、二四六均谓李曼知泸州。「江」显为「州」之误,故改。
【七】分往齐徐濠泗等十四州排定保甲「十四州」,阁本作「十二州」。
【八】新旧纪日录都阙按上文有「日录云授华州别驾」句,疑此处「日录」二字衍。
【九】蔡确「确」原作「雄」,据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本书卷二六三熙宁八年闰四月乙未条改。
【一○】刘升卿本书卷二四三熙宁六年三月丁未条李焘注作「刘舜卿」。据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七九,景德三年置河北沿边安抚使,以雄州知州充,又有副使,以诸司副使以上充。宋史卷三四九刘舜卿传载,刘舜卿曾在神宗时以西上合门使知雄州六年。疑此处「刘升卿」当作「刘舜卿」。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六年五月尽是年六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四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六年(癸丑,1073)
全 文
五月癸卯朔,御文德殿。
夔州转运判官曾阜言,播州杨贵迁在夷人中最强盛,以老,遣子光震、光荣献鞍马、牛黄、麝香。诏补光震三班奉职,光荣借职。
甲辰,枢密使陈升之兼髃牧制置使。
诏:「文彦博尝受先朝顾命,今罢枢府,宜依曾公亮罢相例,与子孙推恩。」御集乃十二日事,今从实录。
乙巳,诏诸路察访官,河东、两浙路许奏选举人充京官、职官、县令十二人,余路十人,升陟不限员数。
丙午,东上合门使、河州刺史、知德顺军景思立知河州,西京左藏库使苗授知德顺军,专管辖泾原正兵、弓箭手,策应熙河、泾原路,都监王宁副之。时河州未复,豫除思立知州事兼洮西安抚使,治事于香子城。九月一日,王安石云云。
诏名熙河路阿纳城为定羌城,香子城为宁河寨,康乐城为康乐寨,刘家川堡为当川堡,并隶河州。
诏出常平钱万缗赈贷延州诸县阙乏户。
戊申,分命辅臣祈雨。
诏创水硙、碾、碓有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官司容纵亦如之。
己酉,诏熙河路建定羌、宁河、康乐等城寨及河州兴功防城器甲战具,令永兴军、秦凤两路转运司于近里州军应副。
庚戌,诏诸路经略司:「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赏罚候成序日取裁。其队伍及器甲之数,依泾原路牙教法。」十二月十一日庚辰、十八日丁亥当考。
又诏河州公使岁赐钱二千缗,仍权增千缗,候有杂收钱止。
诏永兴军等路转运司,给钱十万缗付秦凤路转运司,以助边费。
癸丑,岳州司户参军、崇文殿校书、编修三司敕式张谔为光禄寺丞、权检正中书户房公事。
命都官员外郎、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熊本,察访梓州路常平等事并体量措置泸州淯井监夷事。新纪但云遣熊本措置泸州夷。
先是,本及蒲宗孟皆言:「讨淯井蛮不当发西川兵,既弱又远,当发戎州兵而已。」又言:「淯井蛮,不当盛兵讨之,蛮急则恃山林,官军不能入也。然有田以为生,若以兵扰之,使不得田,即亦自困。今不务扰之使不得田,而盛兵讨之,我罢则彼出,我往则彼藏,泸州粮食难继,我师必困。」上以为然,欲即选遣此两人。王安石曰:「臣欲更与计议,续取旨。」时李曼建议欲以王命抚甫望蜐恕及晏子,安石又白上:「此两人皆以为甫望蜐恕、晏子不可以王命崇奖,成其气势,后不可制。臣愚以谓此二族多不过万人,夷俗以王命为重,今宠以爵命,岁时稍加优赐,约以勿相侵扰,彼若怀惠,乃所以绝其兼并之谋。今纵为生夷,即彼自相兼并,非我所能制,何由禁其弥强?」上谓曼失策,安石曰:「曼奏亦但云各领本部,不得相侵扰而已。抚二酋以王命,恐当如此。」上乃以为然。既而安石言本子细,必能了事,遂独遣本,仍令谕本此意。
河北路察访副使赵子几言,深州安平县及永宁军、祁州界开滹沱新河,其侵凿民田,乞除其税,从之。
诏泾原路经略司,以官钱偿德顺军蕃部所买马,毋增备价钱。
诏名硖州新城为安江寨,富州新城为镇江寨,龚溪新寨为龚溪寨。据九域志,安江寨乃硖、中胜、云、鹤、蠞五州,即唐睳州龙标县之东境;镇江寨乃富、锦、圆三州,即唐龙标县地;龚溪寨后为铺,属沅州麻阳县。南江传以此为六月事,今从实录。
赐泸州军前出战及淯井监宁远寨戍兵特支钱有差。
甲寅,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秘书丞、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章惇改礼房。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太子中允沈括详定三司令敕。
管勾都水监丞侯叔献覆检计白沟河。八月十六日事与此相关,明年正月二十七日罢。
诏泾原、秦凤、环庆、鄜延、河东五路并依泾原总管司令就粮指挥,有室家兵级分造干粮麻饼,量给茶酒柴水钱。盖裹粮军行所须,阵前火食未办,主将下令乃得食。旧例以配坊郭户,人以为扰,今令军中自办,公私便之。
鄜延路经略司言,新刺弓箭手教阅武艺已精,乞更番赴巡检下代正兵归京师,诏赵□再相度道里远近、分番更替日月以闻。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可考。
乙卯,斩两地供输人、北界探事百姓王千,家属送潭州编管。千坐放火燔日沟驿庙,诬北人以求赏也。
先是,雄州牒涿州捕贼,并指柴头、草秆、蜀黍为证,王安石言:「柴头、草秆、蜀黍岂独北界有之,纵非兵士失火,安知非本地分人与兵士及村耆有隙,故放火以累之乎?」及千事败,御史蔡确言:「放火罪重,千为钱三两千作此,恐非实。」上以语安石,安石曰:「幸于不败,故虽重法亦不惮。又报探一事实,即今后安抚司倚信,非特三两千之利而已。昨河东奏一报探人,尚云十数年前报探郭恩事得实,必可倚信。由此观之,即探报一事实所侥后利,非特三两千也。」放火事,日录差详,在五年十一月八日并十三日。又六年五月十五日或可删附。
上谓王安石曰:「东军近亦可使。」安石曰:「自陛下令训练,至今诚可使,向时即不然。臣未尝至西北,但见江宁屯驻虎翼、广勇,教之几及半年,都不能得成次第。在今日诚已可用,须更督责诸帅,各课其教阅殿最,不用意者与落职、降差遣。不过行遣一两人,自然各趋诏令,不患兵不精。又此事有数可考,非难知。苟不用心,无可逃罪。今边陲无事,将帅别无责,若教阅不能精,不知安用。」上以为然。上又曰:「近虽立教阅使臣赏罚,却未有兵士劝惩。」安石曰:「兵士即不过厚以银碗、楪子激劝,久教不能成就,即退作厢军而已。」上曰:「止当如此,若转资即可惜。」安石曰:「转资须留之,以赏战功也。」
丙辰,遣官谢雨。
诏降敕榜付察访熊本晓谕夷界,除元谋作过首领及手杀命官将校不赦外,余人如能自首归,并免罪。
审官东院请自今后殿引见京朝官差遣人,不限员数,从之。
丁巳,诏皇城司系教阅亲从官,比诸军例,支楪子教射。
梓州路转运司上泸州夷人作过因依,诏知州李曼具折勒夷人纳米以代柴茆事以闻。四月十三日张子瑾奏,可考。
太子少师李柬之卒。
庚申,开封府界提点司言,乞令监嵩、庆、懿三陵使臣兼监郭店镇税,省监税使官一员,诏以嵩、庆、懿三陵使臣专奉周朝陵寝弗许。
辛酉,河北路察访副使赵子几言:「自西山道口东至百济村二百余里,栽榆桑,科买桑椹,石数不少,种在民田,牛羊不敢牧。」察访使曾孝□亦言:「民诉植木占耕地,隔州借车牛载桑榆,甚扰。又科桑椹,及令村社监督浇灌,民甚苦之。」诏下程昉相度。先是,言者谓河北沿边可植桑榆杂木,以限敌骑,且给邦之材用。朝廷如其言,命文思副使霍舜封、供备库副使王鉴以彖□□杌栽种榆柳为名,置司于大名府,而昉实董其事。子几、孝□皆言其不便【一】,故再令相度以闻。元丰元年十月二十七日戊辰,乃罢舜封等。「彖□□」音「川」。朱史云其后曾孝□以为言。按子几副曾孝□察访,不应云其后,朱史误也。旧史既于此五月十九日书子几云云,下程昉相度,又于七月二十九日再书孝□云云,因改立法。旧史亦重复,失睳事之体。其实孝□、子几同时奉使,相先后各有言,其后立法,则或以孝□再请故也。今稍删润,令不相抵牾。
子几又言,程昉造镇州中渡浮桥不便,乞差监司体量。安石力主昉,谓不须体量,且曰:「奉使者本欲考察官吏情实,今李承之使两浙,乃特荐严君贶,君贶以不奉新法悦俗者也。赵子几使河北,专攻程昉,昉以营职奉公,为觽人所疾者也。奉使如此,则觽毁不至而觽誉归之,然非公家之利。此必由圣心未能不为游说所惑动,故人自为利害之计,辄出此涂,欲变俗使为忠实,此岂可长也!」
癸亥,太子中允、集贤校理、管勾国子监李定兼直舍人院。先是,上语王安石:「李定擢用先邓润甫辈,后别不除差遣,如此人盍收奖之。」安石曰:「方举天下言常平为百姓害,以欺陛下,独定缘孙觉所举至京师,具以道路所闻见直对,遂遭举朝诬罔。幸而得雪,后复起狱,其事情陛下必能具察。」上欲令判吏部铨,安石曰:「铨司今不阙人,如定吏能诚不过人,文字亦可取。」上曰:「何如张琥?」安石以为胜琥,故有是命。
枢密院言:「近立诸路勇敢、效用法,缘边诸路经略司勇敢、效用,皆以材勇应募从军,月给钱粮、战马、器甲,以时肄习,若无调发,皆听还家。其战斗劳效,依次迁补。凡四补至借职,比弓箭手有功迁转自押官至借职凡十四资,淹速特异,非朝廷第功均赏之意。先据泾原路经略司奏:『勇敢武艺,旧虽分等第,弓力多不中程,精□相参,疲弱几半。寻阅试,汰去□滥,粗为精勇。』今以河东、鄜延、秦凤、环庆、熙河路各三百人,泾原路五百人为额。第一等步射弓一石一斗,马射九斗,料钱千;第二等步射弓一石,马射八斗,料钱七百;第三等步射弓九斗,马射七斗,料钱五百。皆用入阵短箭,仍兼走马射頾桩,轮弄枪简。不刺手,不置营。每季首赴经略司阅试及本军注籍,遇有边事,追集给口食,借官马,给草料。其教习日,依甲分分射亲及野战中者有赏,全不中者减料钱,次季又不中勒停。遇战有功以八等定赏:一、给公据,二、甲头,三、守阙军将【二】,四、军将,五、殿侍,六、三班借差,七、差使,八、借职。其弓箭手有功,亦以八等定赏:一、押官,承局;二、将虞候,十将;三、副兵马使,军使;四、副指挥使;五、都虞候;六、都指挥使;七、三班差使;八、借职。其指挥遇阙排连【三】,即依旧单转。」从之,仍颁行诸路。本志与实录同,但稍删润其辞,今依实录。
诏自今郡、县主亡,陈乞有官亲属迁官,无得迁至内殿崇班。
章惇言:「权发遣荆湖南路转运副使蔡烨元奏梅山利害及措置梅山、武冈猺人,得主客万四千八百九户,丁七万九千八十九口【四】,田二十六万四百三十六亩,起税租及修筑武阳、关硖城寨,其提点刑狱孙颀、权发遣提点刑狱朱初平、管勾常平司乔执中、知潭州潘夙【五】并协力同议。」诏各迁一官,蔡烨仍直集贤院。
初,议赏,陈升之请烨转一官,余减年,上以为薄。王安石请烨更升一任,余转官。□充、冯京谓烨首议,赏未称,上曰:「朝廷已自有成议。」既而曰:「烨要可使,勿升任,即除馆职。」已而蔡挺辞烨恩命,安石因白上:「烨沮章惇,以为不可仓卒,又言梅山不可便取,陛下必能记忆。」上曰:「烨第恐功在章惇耳。」安石曰:「如此人既除馆职,则朝夕便望修起居注矣。」上良久曰:「烨与刘瑾不相远。」佥言烨心巧非瑾比,上曰:「烨差险也。」
熙河路经略司言,钤辖张守约领蕃部兵修筑康乐城,秦州通判陈纮应副军须有备。诏守约迁引进副使,纮迁一官,仍升一任;优等使臣转三资,第一等两资,第二等一资,第三等获首级者一资,余减磨勘三年。初,王韶乞优与陈纮酬奖,王安石曰:「纮曩修敕,修敕了日,自合酬奖。缘郭逵与诸属官沮挠韶事,故臣选纮往佐韶。」□充言:「纮内行不可道。」上以问安石,安石对不知,陈升之亦言不知,冯京曰:「臣闻之,然晻昧难明。」佥议纮转一官,上令更升一任。安石曰:「恐止合转官,俟有省府阙,以人望如纮,亦可进拟。」上曰:「此自当酬奖,既专遣往,更与升一任,无伤也。」
录故忠武军节度推官王回子汾为郊社斋郎。先是,右正言、同判国子监常秩言回学术行义:「臣自蒙召对,陛下尝问及回之为人,而臣亦恨回不及并升朝列。近又被旨进其遗文,在朝廷宜加旌劝。先王之法,善善及子孙,致仕者世禄,下逮汉、魏管宁之徒,盖一时之笃行,被召不至,而犹得拜子为郎,况回非特今之所谓贤者,不幸物故,今有子汾,望特赐甄录。」上曰:「秩素行为吕公着、程颢等所师仰,方公着等纷纷之时,秩乃出就禄,必其所见有异故也。比以言事多不听,故屡求去。今乞官回一子,回有文行,譬之常人,官至正郎,即可奏子,则以一官与之不为过。」故有是命。
甲子,上批:「常秩在病告已满百日,闻有司以例停俸。秩家素贫,父子卧病,僦居京师,复罢官俸,则遂绝粥药之资,甚无以称朝廷遇秩之意。可自停给月皆给之。」
王安石与上论塘泊,上以为王公设险守国,安石曰:「诚如此,周官亦有掌固之官,但多侵民田,恃以为国,亦非计也。太祖时未有塘泊,然契丹莫敢侵轶。」上曰:「与之和。」安石曰:「彼自求和,非求与之和也。周世宗即不曾与之和,然世宗能拓关南地,彼乃不能侵轶。」上又以为世宗胜契丹,适遭睡王,安石曰:「李景非常睡,亦为世宗取淮南。八年四月五日,安石又言睡王事,附注在萧禧入辞下。今契丹主岂必胜李景?其境内盗贼不禁,诸事废弛,若陛下异时有以胜之,然后乃可以言其无以胜李景尔。天锡圣质甚高,天相助陛下甚至,若陛下力行先王之政,以兼四夷、宁中国为己任,即强敌无不可制服者。」上又称世宗善驾驭,安石曰:「乘天下利势,岂有不可驾御之人臣、不可制服之强敌?世宗斩樊爱能等,则兵不得不强;选于觽,举李谷、王朴,则国不得不治。李谷、王朴虽不足方古人,然要之一时之选也。但此二事,足以成大业矣。」冯京言世宗酷暴,上曰:「闻世宗上僊,人皆恸哭。」安石曰:「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人悦德乃在于罚行,罚行则诞谩偷堕暴横之人畏戢,公忠趋事之人乃有所赴愬,有所托命,此世宗上僊,人所以哭也。」
皇城司乞增禄,行重法,冯京欲如内臣所奏,王安石以为不须尔。上从安石言,且曰:「此常人见之以为末事,然能使吏皆不敢受赇,奸雄以此观政。」安石曰:「宾至不求有司,前史所以称仲尼也。」上曰:「只恐因此有留滞事处。」京曰:「前言三班留滞事,案验乃都无一事留滞。」安石曰:「开封以不受赇故,乃更各要速了,不肯故作枝蔓,狱讼为之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有增禄都数,恐合附此,更详之。「宾至不求有司」,五年五月三日已尝言之,此又再言之,今仍两存之。安石云「不须尔」,当考。
乙丑,诏察访京东路常平等事邓润甫等,博访本路士人行义卓越,为乡党所服者以名闻。
梓、遂州走马承受张宗望等言,西京左藏库副使景思忠等攻烧夷囤,与夷贼战,路隘险,思忠及孙暠、潘信、傅表臣四人并军士二百九十四人皆死之。诏熊本考实以闻。后本以死事人名来上,录思忠子昌符等凡七人为三班奉职至殿侍,余军士各赐其家钱帛有差。思忠,普人,以遂州都监领卒五百,从钤辖张承佑为先锋。贼据险薄官军,思忠战不利,左右劝思忠逃去,思忠不听,奋剑疾战而死。旧无录子孙例,而本为思忠等陈乞,上怪其军行次第极狼狈,但各与一人恩泽。录思忠等乃十一月三日事,今并书之。
诏熊本速进发,本路见经制夷事官吏且案兵守御出入道路,未得轻进。
又诏差崇仪使、成都府利州路钤辖田諲权发遣泸州措置夷事,所须犒赏钱帛令转运司应副。又诏发阶、成、凤三州士兵权驻泸州。又诏李曼及转运、提点刑狱司与田諲从长措置。
提举两浙兴修水利郏亶追司农寺丞,送吏部流内铨,仍罢修两浙水利。
初,亶言苏州水利,具书与图,以为环湖之地稍低,常多水,沿海之地稍高,常多旱,故古人治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又有门、堰、泾、沥而碁布之,亶能言者总二百六十余所。今欲略循古人之法,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又因出土以为堤岸,用二千万夫【六】,水治高田,旱治下泽,要以三年,而苏之田毕治矣。朝廷始得亶言,以为可行,遂真除司农寺丞,令提举兴修。然亶徒能言之尔,至苏兴役,民大以为扰,论议沸腾。会吕惠卿被召,言其措置乖方,又违先降朝旨,故有是命。上谓王安石曰:「亶似非妄作者,今乃如此。」又曰:「吕惠卿极以为不可修,言无土。」安石曰:「臣尝遍历苏州河,亲掘试,皆可取土,土如堑,极可用。臣始议至和塘可作,苏人皆以为笑,是时朝廷亦不施行。后来修成,约七八十里,高岸在深水之中,何尝以无土为患?」上又以为圩大不可成,车水难,安石曰:「今江南大圩至七八十里,不患难车水,但亶所为仓卒,又妄违条约尔。」郏亶受命在去年十一月八日,今年四月十八日,苏州云云。
丙寅,诏赐河州修城役兵作袄。
丁卯,遣带御器械王中正括麟府路旷闲侵冒地,募弓箭手及点阅番兵。上既令王宁策应熙河,已而追取前诏,欲用中正代宁。王安石曰:「中正与王韶不咸,不如且用宁。」上曰:「中正首宣力,今又欲自效,与韶亦无它。」遂改命中正。安石又白上:「中正不宜往。前中正欲往青唐助韶,数为臣言之,然闻中正与往熙州者言,乃极摇动韶事。缘中正初与韶协谋,一旦韶皆□之,事功皆为李宪所收,其怨韶宜出死力以报,且熙河新造,易以口语摇动,诚不可使中正往。」冯京、王珪又言:「策应六千人,恐中正不能将。」上曰:「但为与韶不咸,若将兵,则中正善抚士卒,非不能也。然中正亦止求边任,不专要将策应军。」于是复用宁如故。安石因言:「麟府事合经制,宜使中正往。」上亟召中正问状,中正请行,故有是命。
诏:「河东就粮马军四十七指挥,自今轮差七指挥赴鄜延路上番,岁一替。仍委鄜延路都总管司抽减屯泊马军内十指挥归。」
成都府路转运司言:「嘉、邛州罢铸钱累年,民间见钱阙乏。乞下三司详度,减半铸,与交子相权。」从之,仍令转运司岁终具所铸钱数,比较本息以闻。志有此,七月四日。
戊辰,手诏:「泾原路经略使王广渊近举官类多泛滥,或绮纨子弟,或府史胥徒,使主兵捍敌,必误国事。虽多已留中不下,尚虑广渊未体寄委之重,犹妄荐论,可坐此札子,令自今依公选择。」
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奏:「应开封府委官监分财产,当官议定,或令探分,毋得辄差行人。官司下行买物,如时估所无,不得创立行户。今觽行愿出免行钱,乞从本所酌中裁定,均为逐处吏禄。」从之。新、旧纪诏:官市于民,吏辄抑而不受,求取百出,民以重困,其令民输免行钱,官自市。熙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中书札子,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奏,准中书札子节文:奉圣旨,详定到行户利害,先次闻奏。今先详定到下项节文数内一项,据行人徐中正等状,屠户中下户二十六户,每年共出免行钱六百贯文赴官,更不供逐处肉。今据觽行人状,定到下项中户一十三户,共出钱四百贯文,一年十二月分,乞逐月送纳,每户纳钱二贯七十文;下户一十三户,共出钱二百贯文,一年十二月分,乞逐月送纳,每户纳钱一贯二百九十文。右奉圣旨:宜令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计会三司同共相度闻奏。札付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准此,于当年九月初三日中书省札子,奉圣旨:依奉。此据编录册宣和七年九月【七】二十一日讲议司札子内所载,今附注此。当时指挥盖据此也。绍圣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可考。
己巳,知制诰兼侍讲吕惠卿兼权知谏院。
庚午,提举在京市易务、殿中丞吕嘉问为国子博士,仍升一任;监上界、屯田员外郎刘佐为都官员外郎,仍减磨勘二年。并以市易务岁收息钱有羡也。初,议嘉问转一官,王安石以为宜更升一任,上曰:「嘉问功诚多。」遂更升一任。
辛未,西南龙蕃贡方物。四月二日,龙、罗、石来贡。
诏自今汉户典买夷人田土者,听之。先是,王安石论泸州夷事,因言:「汉户不得典买夷人田土,此条贯合废。」上曰:「自来有此条贯,何故?」安石曰:「必缘典买相混争,致开边隙,故立法禁止。苟能变夷为汉,则此非所恤也。又淯井两边地,若捐数万缗官钱市得,令汉户住佃,即淯井更无夷事矣。」上以为然,遂降此诏。此据王安石日录四月二十二日所载,朱史系之九月二十八日,非也。听典买夷田,据法册乃五月二十九日指挥。五年九月三日,初诏陕西缘边蕃部土地许典买租赁,九月二十八日,熊本云云。王安石日录: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呈中丞言李曼事,上曰:「邓绾颇为李曼分说,李曼致变,杀却许多人,恐不可无罪。」蔡挺曰:「彼言张荀龙私书,荀龙在远方,无所告诉,以书与臣,欲得上达,岂是私?今营救李曼,乃却是私。」安石曰:「曼措置边事,恐须有事。如荀龙言其受边户财利,因别奏恩泽,即恐是诬罔。据邓绾奏,即曼前未尝到泸州,曼既行义为觽所称,不容有此。」陈升之亦曰:「曼治民甚好,人极爱之。」上曰:「绾所言夷事多是。」乃令送熊本相度。安石曰:「汉户不得买夷户田土,条贯便合废。」上亦以为然,曰:「自来有此条贯,何故?」安石曰:「必是为因典买相混赖,致争斗起边事,故立此条贯。然若能变夷为汉,此事非所恤。又淯井两边地,若捐数万贯官钱买得,令汉户住佃,即久远淯井更无夷事。」上曰:「本带一罗才进随行,云夷人可以利开说其党,使为我用,内相攻击。果如此,最为上策。」
是月,废复州为景陵县,隶安州;仍以玉沙县为镇,隶江陵府监利县;省施州永兴寨,置夷平寨。
六月癸酉朔,诏自今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勾当公事止差一员。
诏永兴军、秦凤路转运司发北城兵二千付景思立。时将城河州,思立犹在宁河寨也。
乙亥,章惇言:「湖南已团成保甲。全、邵二州各□□馽溪洞,土丁、弩手人员等,乞并以旧职名兼都副保正、保长,习学武艺。」诏司农寺、兵部同详定以闻。其后听充保正、长,罢习学。
丙子,上谓执政曰:「昨洮西香子城之战,闻官军贪功,有斩巴毡角部蕃兵以效级者,人极嗟愤。此为害不细,不可不察。盖李靖阵法,以汉兵为一队,蕃兵为一队,用人如此,自无纷乱。可令王韶详度,具条约以闻。」王安石曰:「武王用庸、蜀、微、卢、彭、濮人,但为一法,今欲用夏变夷,则宜令蕃兵稍与汉同,与蕃贼异。」王珪言当别给衣为号,上疑别给衣费用,安石曰:「今欲用,必先用其豪杰,所谓『蕃敢勇』者。既收其用,岂可惜费?计比招军,其费亦不为多。蕃敢勇既乐为用,则其余渐皆慕向,乐为用矣。」
审刑院言:「登州沙门□罪人,以二百人为额,有余即移配过海,恐非禁奸之意。乞配沙门□罪人并配琼、崖、儋、万四州牢城,其见在人依例随赦量移。」诏自今以三百人为额。七月十八日,又治平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李庆事可考。
丁丑,诏徙秦州茶场于熙州,以便新附诸羌市易故也。
提举在京市易务奏:「三班借职张吉甫为上界勾当公事,吉甫辞以见为李璋指使,璋方在降谪,一旦舍去,义所不安。」上叹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吉甫虽小人,陈义甚高,贤于李清臣远矣,可遂其志。」王安石曰:「如闻吉甫极有干材,今所陈乃其私义,朝廷取用人正当用此耳。」初,韩绛宣抚,清臣从辟,会绛无成功被贬,清臣规自全,多毁绛,故上薄之。
中书礼房进相度事目,上批:「五房催促行下文字及参勘未圆未明事,自可拟进取旨,不必相度。」盖置条目时,兵房误也。上虽摘其误,不即以为罪。朱本削去,云小事不足书。新本从朱本。今仍存之,恐必有谓。
先是,章惇言:「冯宗道欲往新寨,为兵少,形势弱,恐蛮人窥见,遂止之。」枢密院具所遣兵,言不少,上曰:「或兵未到。」密院言已到,上嘿然,良久曰:「宗道都无一纸文字奏彼中事情,可怪也。」此据日录四月十九日事。王安石云:上盖察知密院沮章惇。今节取附见。宗道乃正月二十八日遣去。
是日,上谕王安石令惇勿轻易,盖宗道言惇所修寨不坚固,又点集丁夫,并不从州县,后无由知存亡数;又言狤狑与懿、洽合,元未归附,惇但令人告喻而已。安石言:「今告喻每斫蛮一级,即与绢五匹,能诱降亦然。懿、洽必无如此事力购募狤狑,狤狑又见官军盛,即必不敢为懿、洽出力。今以重兵临之,以精兵击之,以厚利诱降,其人必诱狤狑及归明人,所诛者元恶数人而已。官军按据要害,不妄动,即百全无害而坐取胜。」上曰:「若如此,即善。」安石曰:「已与熟议,李浩等意亦以为宜如此,必无虞也。」此日录六月四日、五日事,今附见。
己卯,诏:「自今灾伤年分,除于法应赈济外,更当救恤者,并豫计合兴农田水利工役人夫数及募夫工直,当赐常平钱谷,募饥民兴修。如系灾伤,辄不依前后敕赈济者,委司农寺点检奏劾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