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676 页/共 1125 页
六月八日,诏广南、福建、江浙官无得乘轿出入,如山险及病跨马不得者听。
二十一日,筠州何申甫言:「临江军妇人沈误以鼠菵草杀夫,以移告管内辨此草锄根,窃意它州亦有,乞令 毁。」从之。
七月六日,上封者言:「外任臣僚有贪污不公、虐民害物者,转运使虽知事端,又未有论诉发觉,只以见更体量,别具闻奏。洎至中书,但以所奏送审刑院,准备他日断案,规免收理。若所犯人至替事不发觉,即无惩戒。欲望自今但为转运司体量者,即令审官、三班、吏部铨上簿拘管,纵不发露,得替到阙,亦与降等差遣。如应磨勘,亦脚色之内着其事。」诏从之。
明道二年四月十七日,诏:「比来 臣、宗戚、命妇广托进奉,干祈恩泽。自今例得进奉外,余一切止绝,委有司觉察其违。凡寺观所进干元节香合、山仪悉停,惟功德表疏许官司附驿腾奏,内东门司受接以闻。所当赐者,内东门司据例取旨。凡事有传宣指挥,许有司实封覆奏,官应升殿者,翌日面审进止。其内批改官若差任,或事应商量者,未得即行,委中书门下、枢密院审取处
分。凡中外表奏,不得缘亲戚于禁中投进,并合门、通进司、登闻 检院受而进奏,违者论罪。凡京都营壁、仓(军)[库]、邸店以时修缮,其它悉从三司计检功料,须旨乃行。天下寺观塔庙,不得奏求创始修建,其有废坏,以常住钱听加营补。凡 臣乞升殿奏事,容先陈启,须中书门下、枢密院进白可否,俟旨乃听。」是时(常)[帝]新总权纲, 臣属望,及降是诏,无不快跃,以为天子明察纤微,虽巘慝隐奸无所容其私焉。
五月十二日,诏:「卜相伎术、笃废残疾之人,妄言灾异,阴规禳厌,诳惑中外,冀取货财,并投隶远方。委官司严切禁止。」
三司催钱牒内带出左藏库阙钱数目,泄漏机事,及内中先将金银买舒州罗源等庄赐与灵仙观、干元寺充常住,乞赐禁止。」诏令三司,今后行出钱帛文字,不得泄漏见在数目;所买官庄,下转运司差官往灵仙观、干元寺标拨元买官庄并诸般物色,尽给人户,依旧耕佃。 八月三日,著作佐郎刘沆言:「伏
二十七日,审刑院详议官刘京言:「诸州军非朝旨不得擅有科率,如违,并从违制私罪定断。」从之。
十月四日,起居舍人、知谏院孙祖德言:「判襄州张耆造到私宅楼子,俯临社稷祠坛,伏乞毁拆。」诏耆放罪,楼子拆去,不得存留。
九(月)[日],太常丞、同监左藏库韩琦言:「今后有内臣传宣取索金银钱帛等,乞依自来条贯,候见合同凭由,即得支给。仍令本库次日覆奏,降下三司照
会除破。」从之。
十一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检会先诏,外任臣僚有贪污不公,被转运司体量闻奏者,候得替与降等差遣。欲今后显有不公,即依例施行。若别无显状,不降等差遣。」从之。
十二月二日,臣僚上言:「三班人吏抑屈使臣,贿赂公行,嗟怨之声,闻于道路,欲乞戒约。」诏三班院、审官院、流内铨人吏,今后如有受赃,并行决配。
景佑元年二月十五日,右谏议大夫、新授知泰州孔道辅言、父母年老,今暂到兖州宁亲,后立便赴本任。诏道辅昨降职任,差知泰州,不奏候朝旨,枉路赴兖州,免勘特放罪,令本州岛发遣疾赴任讫奏。
五月十一日,龙图阁待制燕肃乞今后内外官司合用宣敕条贯,写录厅壁,朝夕看读。从之。
十二日,上封者言:「在京尼师之辈,或入内庭;国亲之臣多接朝士,泄禁中之语,为外人所闻。乞今后入内师尼特赐一绝,国亲臣僚亦乞诫砺。」诏札与入内内侍省相度,及令诸宫司取知委状。
十八日,诏今后每丰稔,百姓不得率敛钱物建感恩道场。
六月九日,诏臣僚失仪,依条责罚,更不理为过犯。
七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内降札子,诸处承准宫闱教旨事件未得施行,次日面奏,审取指挥。不该上殿处,当日内实封申中书、枢密院,再取旨施行。」从之。
十月十九日,开封府请今后僻静无邻舍居止宰杀牛马,许人告捉给赏;无邻人处,以本住业主家财添给。依奏,业
主只罪勾当人。
二年二月五日,上封者言:「近日多有臣僚私入三司及开封府、御史台看谒。伏以三司掌天下钱帛,国家会要之司,御史总持宪纲,绳纠愆谬,开封府政事繁重,四方表则,岂容私入请谒!窃虑别有寄嘱,妨废公务。淳化、景德,明有条诏,并各禁止,许御史台纠奏,久无觉举,渐失遵禀。乞申明约束,其看谒、接见,监司并从违制论。」从之,仍令御史台、街司常切觉察,违犯具名闻奏。
十月九日,前广南东路转运使郑载言:「广州每年多有蕃客带妻儿过广州居住,今后禁止广州不得卖与物业。」诏知广州任中师与转运使相度以闻。
二十一日,臣僚上言:「驸马都尉柴宗庆印行《登庸集》中,词语僭越,乞毁印板,免致流传。」诏付两制看详闻奏。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等看详:「《登庸集》词语体制不合规宜,不应摹板传布。」诏宗庆悉收众本,不得流传。
十二月十四日,诏益、梓、利、夔路夜聚晓散,传习妖法,能反告者赏钱五万,以犯者家财充。
三年二月十三日,太常少卿、直昭文馆扈称言:「近岁士庶之家侈靡相尚,居第服玩,僭拟公侯,珠琲金翠,照耀衢路,约一袭衣千万钱不能充给。乞差近臣议定制度,以分等威。」诏曰:「如闻辇毂之间,士民之族罔遵矩度,争尚纷华,服玩僭奢,室屋宏丽,傥惩革之弗至,恐因循而滋多。宜专命于攸司,再申明于彝宪,酌其旧式,着此成规。其令两制与太常礼院
同详定以闻。」
二十一日,诏在京巡检人户铺分选内侍,与新旧城巡检同相度以闻。以屡有火灾也。
三月二十一日,天章阁待制李弦言:「官员使命往来,差防送人常一二百人,止在道路兵士,虽给口食二升,裹费不足。乞量官品高下,差十人已来给护。」诏依官位量差,违者并行朝典。
四月七日,河北转运司言:「沧州南皮县令朱谷,部民论取受不公,惧罪逃走,已行收捉。」诏将来遇赦不原,永不录用。今后命官使臣依此例。
二十五日,臣僚上言:「近日多有臣僚私入三司、御史台、开封府看谒,乞今后更有臣僚妄托公事,私入看谒,其接见者及监门使臣一等科罪,虑有合入省商量事者。」诏如实有公事,许赴省府商量。
六月十五日,福建转使言:「南剑州祅人饶曾托言鬼神,恐(赫)[吓]民财,已依法处死。曾二弟见在本乡,请从江南江阴军羁管。今后有犯者,许人告捕鞫罪,籍没家财。本县官不时觉察,即与冲替。」从之。
十一月三日,国子博士王正平言:「诸州官得替进发,逐处公文百姓用金银花送路,贫者不免作债,乞今后止许用草花献送。」从之。
十二月十七日,诏诸宫观、寺庙在城外合行朝拜处,今后只令知州军监、通判、职官轮赴,都监、监押更不得去。
四年四月四日,诏广南西路诸色人不得容留溪洞妇女在家驱使,见在者不问契约年月,并放逐便。
十月十六日,侍御史知杂事庞
籍言:「朝廷每差使臣、道士往建州武夷山设醮,差借人夫及般舡,准备迎送,来往劳役。乞自今以官物供办。」诏今后如遇设醮合用,并以官物充,不得非理扰民。
五年二月五日,殿中丞、通判建州高易简言:「每差殿头、道士到武夷山设醮,多置买物色,今后不得令入州,贵免骚扰。」诏今后每投龙设醮,不差内臣及差殿侍赍送,本处知州或通判往彼严洁设醮,投送龙简道士本州岛选差。
五月二十八日,监察御史张宗谊言:「向西诸路州军臣僚罢任,随行车乘多是所历州县差借人牛牵泄,乞行止绝。」诏申明前 。
六月三日,诏臣僚赴任、罢任,不得差店户百姓担擎物色及借车牛。
十一月四日,三司言:「乞差官点检宣借官宅,及自来曾宣借官中宅屋之家,未经店宅务取索元借文字者,许勾当人陈首。」从之。
宝元二年三月十七日,左正言、直集贤院吴育言:「窃闻近岁以来,有造作谶忌之语谶:原作「纤」,据《长编》卷一二三改。、疑似之文,或不显姓名,暗贴文字,恣行毁谤,以害雠嫌。臣只传闻,未审虚实。若有此事,乞降出姓名,问其事状,情若涉于妖妄,意或在于倾邪,则乞严与行遣,以绝奸弊。」诏开封府、御史台常切觉察。
五月十四日,刑部言:「著作佐郎王师旦为于御街上行马,致军巡人申举,蒙开封府勘罪。检会中书札子,御路上只许近上臣僚行马,及海行条贯本条无指定刑名,并从违制失私罪。其王师旦从上条杖
一百,止私罪定断。省司再详,只言许近上臣僚行马,即不指定品位、职名。窃虑更有品位稍高,临时无由定夺,今欲自宣德至天汉桥北御路上,只许应合出节臣僚及正任观察使已上行马。如随从圣驾出入及宗室、内庭、宫院车骑,不在此限。」从之。
二十二日,右司谏、直集贤院韩琦言:「欲乞不以年分整齐,但见得官中支用显有虚费,即定夺减省。仍望先饬宫掖之间,务修节俭,凡奢靡之饰、奇巧之玩、无名支赐、无度取索,一切罢之。」诏三司计会,入内内侍省施行,余并依奏。
二十三日,(左)[右]司谏、直集贤院韩琦言:「在京故将相、两地、戚里、近臣之家,例合占留六军兵士,枉破衣粮,永为私家仆隶,但资冗食,久妨军役,乞定夺省。」诏依奏。
六月十九日,右正言、直集贤院吴育言:「条例之中,明有赏格,以巡检、县尉捉贼,使臣监务课利增盈,令佐存抚招携人户归业,设法催科,不行追扰刑责,此类皆等第酬奖。及得替到阙,所司并不举行。乞选官与法寺详定,自今应编 合有酬奖,除在任迁擢逐时便行外,自余本官到阙,各据劳绩,所司举行,不须待陈状叙理。仍立日限,免使延滞。」诏酬奖者有司疾速施行。
康定元年五月二日,诏:「访闻在京无图之辈及书肆之家,多将诸色人所进边机文字镂板鬻卖,流布于外。委开封府密切根捉,许人陈告,勘鞫闻奏。」
三日,中书门下言:「访闻近日无知之辈,妄
称官中括取人户钱物。请重禁言者,欲许人告捉给赏。」从之。
十一月四日,知万州马元颖言:「乞下川陕、广南、福建、荆湖、江淮,禁民畜蛇毒蛊药,杀人祭妖神。其已杀人者,许人陈告,赏钱随处支铜钱及大铁钱一百贯。」从之。
十二月六日,司勋员外郎马彝言:「昨判大理,累见诸州奏案,多有官员率吏出钱创置公用器物。望自今犯者重断,委按察官觉举。」从之。
(三)[二]年三月五日,诏:「今后举人不得以进献边机及军国大事为名,妄希恩泽。」
七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访闻浮薄小人撰长韵诗嘲讪大臣,令开封府密加察访,许人陈首,给钱三百千充赏。愿就官者,亦与补命。」
二十四日,诏枢密院,自今皇城司探事,相度事理,方得行下。
八月十六日,直集贤院、知谏院张方平言:「臣承乏谏省,及今未五十日,凡内臣、外戚、医官之类,迁转者且二十八人,大则防、团、刺史,小则近职要司。伏以边陲用兵,将士暴露,狂贼有凭陵之势,王师无尺寸之功,宜增爵赏,以待勋勤。彼矢石之下,锋刃之前,以首争首,以命争命,上功于朝,报赏之际,未尝有特恩殊命及之者。今帷幄密侍,肺腑近戚戚:原作「岁」,据《长编》卷一三三改。,坐受优宠,动沾厚赐。至于方伎杂类,恩泽过宜。伏愿慎兹威福之柄,深计安危之本,无容亲近之奸请,以挠公朝之法制。仍乞宣谕执政之臣,今后即有传宣内批,诸非次不正除授,必须详酌事体覆奏。其或侥求过分,宜为
条约禁止。」诏并依前降指挥,常切遵守常:原作「尝」,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十月二十六日,臣僚上言:「日近河北诸州军有停闲、丁忧、不及第人,亦非乡土,多经游边郡。停闲者不思己过,至犯律法。丁忧者不执亲丧,唯求经营谒托,稍不如意,便有诽谤。下第者不言文理纰缪,无由进取,凡得聚首,例生怨嗟。况国家西事未宁,宜杜绝此辈。望降指挥都转运司辖下州县,常令觉察,无致聚集。不是土居者,尽可断绝游边。」诏令河北、河东、陕西都转运司,依所奏。
二十七日,翰林学士苏绅言:沿边臣僚筵会,自今并不得以妓女祗应。」从之。
庆历二年正月二十八日,杭州言:「知仁和县、太子中舍翟昭应将《刑统律疏》正本改为《金科正义》,镂板印卖。」诏转运司鞫罪,毁其板。
六月十五日,详定减省所言:「请今后宗室及郡县主、两地臣僚、节度使、殿前马步都知押班母妻,依旧赐冠帔,两府许乞长女或长子之妻,余并不许。僧道紫衣、师号,除御前恩赐外,臣僚不得奏荐。如于延州纳细色军粮一百万石,赐衣或师号。」诏中书、枢密、郡王、使相、宣徽、管军、节度并皇亲正刺史以及长公主,许依旧奏荐,余如所请。
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臣僚上言:「益州每年旧例,知州已下五次出游江,并山寺排当,从民遨乐,去城稍遥。窃以军资、甲仗、钱帛、军器、法从以至粮仓、草场等库藏,须藉官员在城管勾,欲乞下本州岛,今后遇此筵设,更(牙)[互]常轮通判、职官各
一员在州照管,及提举监官专防守仓库。」从〔之〕。
四年八月七日,度支判官李参言:「自今在京作过人该徒配外州者,无得差驾纲接送诸般名目上京,其在京场务亦不得指定抽差及招填影占。如违,干系官吏严行勘断。」从之。时内东门司胥史犯自盗赃,决配慈州,有姻戚内侍为求纲役上京,作(方)[坊]指射为甲匠,三司觉其(都)[奸]妄故也。
十一月十七日,诏曰:「朕夙承先训,恭绍丕基,赖二圣之贻谋,奉三灵之眷命,必藉众贤之助,以跻至治之风。详刑之局,掌法之臣,宜尽(京)[哀]矜,务从平允。牧守之任,绥养为先;漕挽之司,澄清是寄。至于令宰,实字吾民,所宜抚恤疲羸,蠲除苛察,布宽大之诏,流恺悌之声。布告遐迩,知朕意焉。」
五年五月七日,皇城司言:「访闻在京诸色军人百姓等,讹言云道:『四月不戴皂角牙,直到五月脚沙。』恐是不祥之言,乞行禁止。」诏开〔封〕府严切禁止,如敢狂言,依法施行。
七月十六日,知延州梁适言,保安军榷场虑有官员于场内博买物色,乞科违制之罪。从之。
六年十二月一日,判大(明)[名]府夏竦言:「准朝旨,封下定州王德基所奏,近边无图之辈,有游堕拳勇,乞与羁管。欲望遇边防警急,长吏籍名羁管,的有材武,许保明,与殿侍散直。」从之。
四日,臣僚上言:「益州路州县,乞今后诸色人不得远诣转运、提刑司举留官员,候逐司巡历到处陈状。」从之。
七年六月二日,谏官上言:「风
闻近年官员中有不修士检,不畏物议,锐于进取,纷然驰骛,遂有『五鬼』之号出焉。日近复闻有『六耗』、『七虚』之说,虽事类不一,良由被此名者更相(纔)[谗]愬,伺察出入,指定为疵。以是分曹成党,非议诋欺,渎我盛明,嫚我盛际,伤败风教,无甚于此。唐长庆中,八关、十六子者,于时朝政不纲,奸邪并进,是使 小得以朋比。自张又新、李续之窜斥之后,此风寝息。岂公朝盛际,宜有此事!伏乞下御史台觉察,特行禁止。如今后更敢妄以名闻上者,望于法外严行治罪。」诏令开封府密切觉察,如有浮薄之人撰写上件文字,许人指定姓名,具实封文字陈告,登闻 院、检院、开封府画时收接投进。勘鞫不虚,所犯人有官者重行贬削,无禄者便与决配;告首人优与官资,不愿身事者,官给赏钱五百贯。知情及同撰之人,首告并与放罪,亦依上项酬奖。」
十月九日,判北京贾昌朝言:「河北诸州军及总管司等争饰厨传,以待使客,肴馔果实,皆求多品,以相夸尚。盖承平日久,积习成风,稍加裁损,遂兴谤议,为守将者不得不然。近永静军收买公用羊夌,剩取数目,偶因发擿,遂至彰露。其如诸处州县似此者多,衙前公人亡家破产、市肆商贾亏本失业者,不可胜数。欲乞应河北州军有公使钱,除管领军校接待信使,不得辄有减刻外,其余筵会迎送,并从简约,不得令衙前公人远诣诸处求买珍异之物。所买诸般公用物色,
并须依准市价,不得亏损百姓。」从之。
十二月十二日,诏:「访闻贝州来投军民,多行杀戮,以邀功赏,其令贾昌朝朝:原作「期」,据《长编》卷一六一改。、王信等严切约束,违者以军法从事军法从事:原作「运法从之」,据《长编》卷一六一改。。」
八年正月十日,诏:「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编 所许者,限一月送官,如敢有匿,听人告捕之告:原作「造」,据《长编》卷一六二改。。」
十二日,秘阁校书、知相州杨孜言:「进奏院逐旬发外州军报状,盖朝廷之意,欲以迁授降黜示赏功罚罪,勉励天下之为吏者。积习因循,将灾异之事悉报于天下,奸人赃吏、游手凶徒喜有所闻,转相扇惑,遂生观望,京东逆党未必不由此而起狂妄之谋。况边禁不严,细人往来。欲乞下进奏院,今后唯除改差任臣僚、赏罚功过、保荐官吏,乃得通报,自余灾祥之事,不得辄以单状伪题亲识名衔以报天下。如违,进奏院官吏并乞科违制之罪。」从之。
三月四日,诏诸传习妖教非情涉不顺者,毋得过有追捕。初,王则之乱,州郡大索妖党,被系者不可胜数,帝恐滥及良民而宽之。
皇佑元年三月十二日,〔判〕北京贾昌朝言,乞依定州韩琦奏,定州界以北一概禁上采伐林木。从之。
二年八月七日,环庆走马承受公事元舜言,乞禁绝边臣养放鹰鹘,如差兵士飞放,以违制论私罪。从之。
九月二十七日,诏:「中书门下:朕绍承骏烈,祗服先猷,蹈道以临庶邦,谨宪而持大柄,驭其予夺,正以赏刑,悉任至公,靡容紊法。(此)[比]有憸幸,肆兴妄图,或违理觊恩,或负罪希贷,率求
内出,间亦奉行,蠹政亏风,莫斯为甚。虽屡颁于诏约,曾未绝于祈求。兼虑臣庶之家,贵近之列,交通请托,巧诈营为,阴致货赇,密输珍玩,寅缘结纳,侵挠权纲。方务澄清,当严禁约;傥复逾犯,断在必行。重念成汤以六事责躬,女谒包苴之先戒;管氏以四维正国,礼义廉耻之具张。矧宗祀之(消)[涓]成,属祥厘之均被,嘉与中外,绌此非衷,勉于自新,以隆至治。今后应内降指挥(将)[特]与恩泽及原减罪犯者,并仰中书、枢密院并承受官司具前后诏条执奏,不得施行。及臣庶之家,如有巘行贿赂、结托贵近者,并令御史、谏官觉察论奏。咨尔丞弼,体朕意焉。」
三年二月十九日,诏:「近侍之臣,考决大议,令利害晓白。尚虑轻肆之人陈舞空言,幸挠其端。夫利百而法乃变,令下而议不起,然后民听不眩而宪度行焉。自今有依前项事为议者,并须究知厥理,审可施用。若其事已上而验问无状,一当施之重罚。」时河北入中粮草既更用见钱法,恐要利者扇其事,故下是诏。
四年二月四日,诏开封府:「比闻浮薄之徒作无名诗,玩侮大臣,毁訾朝士,及注释臣僚诗句以为戏笑。其严行捕察,有告者优与恩赏。」
六月十一日,诏河北、河东、陕西沿边,今后不得夜间筵会。及令逐路经略安抚使、转运、提刑司觉察,如违奏裁。
九月十七日,诏:「访闻诸州进奏官日近多撰合事端腾报,扇惑人心,及将机密不合报外之事供
申。今后许经开封府陈告,如获,进奏官不候年满,优与授官出职,余递迁职掌;不愿本院转职,当议比类安排。本犯人特行决配,同保人等第断遣。同保觉察告首捕获,亦与免罪酬奖。监官不举觉,致有败露,当行冲替降官。仍今后只得以枢密院送下报状供申,逐处施行。」
至和元年九月五日,诏:「比闻差官缮修京师官舍,其初多广计功料,既而指羡赢以邀赏,故〔所〕修不得完久。自今须实计功料申三司。如七年内损隳者,其监修官吏及工匠并劾罪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