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1008 页/共 1125 页
十月二日,殿中侍御史赵抃言:「京东路青、郓二州各带安抚使,近年差两制、前两府臣僚以镇抚之。今曹佾知青州,李端懿知郓州,御史言其不便,乞检会改差有才谋、经任使两制已上臣僚。」诏札示佾、端懿。
嘉佑元年三月,以三司盐铁副使李参、文思副使窦舜卿往荆湖北路安抚。初以本路转运使李肃之及知辰州宋守信讨蛮人彭仕羲,而知荆南王达与肃之数论事不合,互有奏论,(逐)[遂]遣参等往体量之。
六月,以知制诰韩绛为河北体量安抚使,《事文类聚》:韩康国献肃公绛,字子华。江淮、两浙岁饥,以公体量安抚江夏东西二路,到部则发仓
廪,赈贫乏,问百姓疾苦。西上合门副使王道恭副之。
二年四月,以右司谏吕景初景:原作「谨」,据《长编》卷一八五改。后同。、左藏库副使李绶为河北路体量安抚,以河北数地震故也。
七日,以侍御史朱处约为刑湖北路体量安抚,以下溪州蛮彭仕羲余党未附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左司谏吕景初言:「定州、高阳关置帅,至重其事,如刺探敌情、关报事宜、捕捉境贼奸细、屯田塘水等之类,付沿边安抚司,其它军政悉归帅府。」从之。
三年六月,命侍御史丁翊为夔州路体量安抚,以本路旱灾也。
五年七月,诏知许州兼京西北路、知邓州兼京西南路安抚使,以判许州贾昌朝、知邓州魏瓘领之。
嘉佑五年八月,以吏部侍郎余靖为广南西路体量安抚使。《言行录》:余襄公靖,字安道。嘉佑五年,交趾(冠)〔寇〕邕州,杀五巡检,驿召公以为广西体量安抚使。公至则移檄交趾,召其臣费嘉佑诘责之。嘉佑惶恐对曰:「种落犯边,罪当死,愿留取首恶以献。」即械送五人送钦州,斩于界上。襄公帅二广几十年,恩信被于异域,如交趾、大理、特磨、南诏之国,皆可以颐指承使,公之文武之才可谓具矣。
嘉佑六年七月,以起居人、同知谏院龚鼎臣为淮南路体量安抚,侍御史陈经两浙路体量安抚,以水灾故也。
治平二年正月二十六日,命知制诰王陶为陈许(颖)[颍]蔡州开封府界诸县安抚使,权三司户部副使张焘为南京宿亳曹濮济单州广济军安抚
使,以灾伤故也。益公集:张忠定公焘外和内刚,临事有仁者之勇。在蜀四年,尤着惠爱,百姓皆画像以事。后帅李璆赞云:「公昔在蜀,千载一人;公今去蜀,千百其身。愿公再来,以慰斯民。」盖实录也。
治平四年四月十九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命诸路体量安抚使:龙图阁直学士韩维陕西路,天章阁待制陈荐河北路,天章阁待制孙永京东路,三司度支副使苏痴京西路,并只往灾伤州军。维免,以(赵)邵亢代之。上以亢未尝历陕西任,以永代之,而差李中归京东。
是年十一月十九日,诏赐银三十万两,于永兴军封桩,听经略司支用。从韩琦请也。
熙宁元年五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近北界刺两属人户充义军,致人户逃避,来雄州存泊。及探到事宜甚多,沿边安抚司并关报高阳关路安抚司。安抚使总一道之寄,岂可都无关预!欲令今后关报到北界事宜,及理会两属人户、辨正疆封,以至榷场利害、塘水增损,或沿边安抚司处置未当,或淹久未决,并须移文,密切商议,不得转分彼我,务要协心,从长济务。或所见不同,即具利害以闻。亦不得迁延观望,致失事机。」诏可。
四年八月九日,置洮河安抚司,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一带地分,应招纳蕃部、市易、募人营田等事,并令同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等公事,王韶主之;调发军马及计置粮草,即令秦州经略司应副。
五年八月十六日,以武胜
军为镇洮军,以引进副使、带御器械高遵裕兼知镇洮军,依旧秦凤路钤辖、同管勾沿边安抚司公事。所有本军合置官,令安抚司奏举。
十月二十三日,龙图阁直学士、集贤殿修撰刘庠知成都府,罢兼安抚使。先是,以茂州边事,令冯京兼成都府利州路安抚使,至是渐平故也。
十一月七日,诏熙河经略安抚司,凡有差发军马,常切契勘,如非警急,并令计食调兵,不得与转运司辄分彼我,枉费军储,致缓急阙误。
政和三年七月十三日,诏京东路安抚使司可创置本司勾当公事一员,以京朝官或选人充,许从安抚司奏辟。其请给、人从,并依保甲司勾当官条例施行。
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移京西路安抚于河南府,京东路安抚于应天府。
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龙图闾学士、前梓州路计度都转运使、泸南招讨统制使赵遹言:「三省、枢密院同奉御笔:『晏州夷贼犯顺,王师出征,拓地千里,建置五城,悉隶泸州,接连交广,外薄南海,控制十州五十余县,团、纯、滋、祥州、长宁军属焉,边寄宜重,依河东代州置沿边安抚司。(安抚司)孙羲叟〔应副钱粮,颇闻宣力,特除〕集英殿修撰此节衍文、脱文,均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一删、补。、知泸州、泸南沿边安抚使、提举梓夔两路诸州军巡检兵甲公事;吴子厚充梓夔路兵马都监,同主管沿边安抚司公事,泸州驻札。』臣窃以元丰中以乞弟犯顺,移武臣钤辖知泸州,领沿边安抚司事, 因军兴权时之宜。比至事定已罢,后来因循,未
曾措画。其知梓、夔两路,节制于泸州,事权甚重,而朝廷付与甚轻。今日圣训所画,蔽自宸衷,平时责其抚绥怀柔,则易以文吏,缓急责其控捍制御,则付之武臣,一举可谓两得矣。乞赐详酌,泸州文臣知州,俾令依武臣知州例,带梓夔路兵马钤辖。仍乞(上)[止]以泸南安抚使为名,统隶两路内外诸州,更不带『沿边』二字,贵得开府置帅,事权归正。」诏泸南主管钤辖职事知州,可今带梓夔路兵马钤辖入衔,仍以泸南安抚使为名,去「沿边」二字。
宣和二年三月六日,诏泸州守臣带潼川府夔州路兵马都钤辖、南沿边安抚使。
十一月九日,大名府路安抚使邓洵仁言洵:原作「询」,据《宋史》卷三二九《邓绾传》改。:「近降朝旨,诸路监司及帅臣添置属官并罢。臣契勘河北、河东两路与诸路事体不同,欲望特令依旧存留。」诏大名帅司属官可特行存留三人,候籴买等事就绪日,依近降旨挥减罢。
十二月十五日,诏罢置辅郡,内(颖)[颍]昌府带京西北路安抚。
三年五月六日,臣僚言:「睦贼猖獗,大兵奉行天讨,已见平靖。虑班师之后,余孽尚在,理宜措置。窃闻太宗皇帝尝以蜀寇虽平,尚有残孽,因命赵昌言为安抚招讨之。神宗皇帝亦命刘瑾知虔州,兼江西安抚、兵马钤辖。今乞以杭、越知州并兼本路安抚使,镇抚一方。」诏抚、越州、江宁府守臣并带安抚使,两浙东西、江东路钤辖,并依本路选差。
九月二十一日,诏洪州守臣可依江宁府带安抚使。
六年四月十四日,诏潼川府守臣可带潼川府诸州路兵马钤辖,惟泸州止带管勾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仍差武臣。
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河阳、开德守臣并带管内安抚使,以知州兼充。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宰臣李纲言守备:「当于沿河、沿淮、沿江置帅府,皆带使名、要郡以控扼。其帅府文臣一员,充带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武臣一员,充副总管。要郡文臣一员,带兵马钤辖;武臣一员,充副钤辖。次要郡文臣一员,带兵马都监;武臣一员,充副都监。安抚使总一路兵政,许便宜行事,钤辖、都监参与。每朝廷调发军马,则安抚使措置办集以授副总管,率副钤辖、都监、总兵以行。如安抚使自行,即漕臣两员,一员留本路摄事,一员随军以治钱粮;提刑文武各一员,专切巡历,以治盗贼。见今路分钤辖、州钤辖可以改充今来新制,其不可倚仗人,令安抚司具名以闻。」从之。继而江南东路安抚钤辖司言:「被旨于沿江置帅府、要郡,本路帅府文臣一员充都总管,武臣一员充副总管。要郡江、宣州,文臣各一员,带兵马钤辖;武臣各一员,充副钤辖。次要郡池、饶、太平州,文臣各一员,带兵马都监;武臣〔各〕一员,充副都监。路分钤辖、州钤辖可以改充今来新制,江宁府知府见带一路安抚使,合与不合便以马步军都总管系衔 及要郡钤辖、都监,知府带钤辖、都监依此,所有置武臣副钤辖、都监,
亦未审合与不合便行改充今来新置。」诏合带马步军都总管系衔,置武臣副钤辖、都监,合改充。
二十八日,宰臣李纲言:「沿河沿淮沿江诸路置帅府、要郡、次要郡,使带总管、钤辖、都监以寓方镇之法,许其便宜行事,辟置僚属、将佐以治兵,不数年间,必有可观。今日控御之策无大于此,佥谓帅府、要郡之制可行,但未可如方镇割隶州郡。」有诏:京东东西路、京西南北路、河北东路、永兴军路、淮南、江南路、两浙东西路、荆湖南北路皆置帅府、要郡,以要郡帅府为安抚使,带马步军都总管,要郡带兵马钤辖,次要郡带兵马都监,皆以武臣为之副。改路分为副总管钤辖司,许以便宜行军马事,辟置僚属依帅臣法,屯兵皆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则副总管为帅,副钤辖、都监各以兵从,听其节制,止官愿行者听。转运司一副一员随军,一员留本路,提点刑狱弹压本路盗贼,遇有盗贼则量敌多寡,出兵会合,以相应接。本路帅臣当职官措置兵马,先就绪者当优议旌赏。
二年三月八日,诏:「诸路虽各建帅府,然于一路见任官吏初无节制指挥,致翫习常态,缓急难以集事。宜令诸路安抚使便宜节制施行。」
五月十七日,诏:「应将副虽在他处驻札,随将兵住营或出戍去处,知州带管内安抚使,亦令听节制,并依本路安抚使法。」
九月十六日,臣僚言:「淮南西路已依祖宗制,庐州为帅府,带一路安抚使,而寿
春府又带管内安抚使。若以朝廷置帅之意,其管内安抚虽系要郡,亦合听从帅司节制。欲乞应受管内安抚使节制处,凡有军期,并专从本路帅司号令。」诏诸路管内安抚使,军期事并听帅司节制。如将兵屯戍就粮在本州岛,听管内安抚使节制。
三年五月三十日,尚书省言:「今相度,欲将江、池、饶、信州为江州路,知州带本路安抚使;建康府、太平、宣、徽州、广德军为建康府路,知州带本路安抚制置使。其节制江东路军马及江州知州带『江东湖北』四字入衔并除去,所贵名正事成,号令归一,任责稍专。」从之。
闰八月二十二日,臣僚言:「诸州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是特朝廷生杀之权。若行之于兵马边防之间,即为大利;若夺所隶州军财计,为害不细。欲乞依祖宗良法,止许漕使转输本路财用。」诏除用兵许依应便宜指挥,余不行。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温州见措置防托,捍御贼马,其守臣可令带管内安抚使。
五月二十四日,诏京畿等路州军既分为镇抚使,其逐路安抚使并罢。
二十七日,诏:「诸州守臣比年以来往往陈乞带管内安抚使,不过欲增置官吏,辟举亲识,无补事功。其诸州守臣见带管内安抚使可并罢。」
同日,三省言:「湖北路系分镇建帅地分,内鄂、岳州正在大江之南,与江、洪州接境,今欲拨属江南路。沿江一带道里阔远,若依旧只于建康、江州两路置帅,或
恐照管不尽,缓急有失机会。今欲将江南东、西路州军分置三帅总辖:内鄂州路安抚使于鄂州置司,拨鄂、岳、筠、袁、虔、吉、南安军为所隶;江州路安抚使于江州置司,拨江、洪、抚、信州、兴国、南康、临江、建昌军为所隶;建康府路安抚使于池州置帅,拨建康府、池、饶、宣、徽、太平州、广德军为所隶。契勘建康府本系置帅去处,缘本府至镇江府不满二百里,相去太近,而往江州计一千四百里,远近不伦。独池州正在镇江、江州之间,若置帅于江州,则沿江四帅相去道里甚均,实为利便。」从之。
六月九日,尚书省言:「临安府旧带两浙西路安抚使,昨降指挥权移于镇江府置司,其临江府见兼两浙西路同安抚使。今来防秋在近,窃虑帅臣事体不专,难以倚办。」诏临安府罢两浙西路安抚使,余依已降指挥。
十五日,尚书省言:「自来二品以上官为诸路帅臣,即与侍从官并职名稍高之人一等安抚使,显见无以区别。欲乞今后诸路帅臣如系二品以上,即为安抚大使,其系衔则镇抚使体式。」从之。
十六日,太尉、奉国军节度使、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兼知镇江军府事刘光世言:「今来创置安抚大使之意,是欲控制一路,不独治镇江一府而止。若使只守镇江,即与别郡太守同为守土之臣,缓急别郡有警,均碍常制,不敢离任。欲乞将镇江府别除守臣或添置通判一员,专主民事,光世专充浙西安抚大使,随宜
从便置司,惟不得出离本路。」诏镇江府特添置通判一员,令具名奏辟。余依。《名臣言行录》:刘光世为江东西安抚使,置背嵬亲随军,皆鸷勇绝伦、一以当百者。
七月二日,臣僚言:「今之帅府虽有一路安抚之名,一旦有(惊)[警],惟知城守自保,不相应援,则溃败必矣。契勘逐路帅守虽带总管或钤辖、都监之名,然既是守土,难以统兵出援。昨来朝廷措置,帅府有副总管,要郡有副钤辖,次要郡有副都监,而又将兵旧各有将副,此皆统兵之官,正欲以备急难,相为应援者也。然比年以来,所差除者多是不知兵之人,军中利害既不能语,出战行阵又不素习,或老耄而不任事,或以杂流滥居,或以技术超擢,徒冒其名,缓急之际不可倚仗,必至烦朝廷出师而后已。且其官不职,不过虚费禄廪而已;若统兵官不职,则生灵性命所系,其害甚大。欲望应逐路副总管、钤辖、副都监及将副等,并令枢密院置籍拘定。仍依祖宗差除将领故事,并以曾历边任、曾立战功、谙知兵略之人任其职。遇有(惊)[警]急,即以次就近起发属郡将兵策应。其土兵、弓手,即委提刑统领,协力救援。若邻路有警,坐视不救而致失利者,重行诛责。」诏令枢密院遵守。
十四日,知越州、兼主管两浙东路安抚司公事陈汝锡言,乞添置干办官一员。诏特许添差干办公事二员,令陈汝锡踏逐奏辟,其阙候任满日更不差人。
二十三日,诏江南
路已分三帅,逐路各置准备将领四员、准备差遣六员、准备差使八员、准备使唤十员。
八月一日,诏朝散大夫、(真)[直]徽猷阁范正己充两浙西路安抚司参谋官。先是,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正己系范文正公亲孙、范纯礼之子,趣操蕴藉,有父、祖风,劲正敢为,议论高远,众所推服,乞许于额外更置参谋官一员。」故有是命。
十五日,诏两浙西路安抚大使许置参谋、参议、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本司机宜文字官各一员,干办公事官五员,其请给令尚书省立定则例行下。尚书省言:「今定参谋、参议官,欲依本路提举茶盐官例支破;主管及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已上,欲京朝官依通判、选人依签判支给;准备将领、准备差使、使唤、使臣,欲并依本军逐等官见今所请给则例支破。」诏依拟定内支散,供给人更不支破驿券。
十一月六日,诏诸路安抚使兼知州者,安抚司事干监司,系职事不相统摄,合用关牒。有本州岛事干监司,其知州官系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应用申(伏)[状]者,书检不系名衔;知州官未至太中大夫、观察使,合用申状。
〔绍兴元年正月十日,诏:「建炎〕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江南分三路置帅并置都转运司指挥更不施行此处所补文字,据《宋史》卷二六、《建炎要录》卷四一所载相关内容。二书皆系于正月戊申日,是月己亥朔,戊申为十日。又二书皆述置江东西、荆湖东西凡四安抚之事,此处却只及荆湖东、西二路,显有脱文。读者阅此,当参考前引二书。。一、以鄂州、岳、潭、衡、永、郴、道州、桂阳监为荆湖东路,于鄂州置安抚司;以鼎、澧、辰、沅州、靖州、邵、全州、武冈军为荆湖西路,于鼎
州置安抚司。其荆湖南北路转运司改为荆湖东西路转运司,通管两路财赋。其湖南提刑并提举茶盐官,并改充荆湖东路。其荆湖西路,合创置提刑并提举茶盐官,管干职事。」
同日,尚书省言:「昨措置江南分置三帅,系以某州路安抚使为名,今来鄂、岳既已拨隶荆湖东路,及江南仍旧分东西、路,其帅臣亦合随所拨路分系衔。」诏吕颐浩充江东路安抚大使,兼知池州;朱胜非充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兼知江州;高卫充荆湖东路安抚使,兼知鄂州。余依已降指挥。
八月十六日,福建路安抚司言:「福州改为帅府,本府移文江南西路安抚使司,取会到改置帅府合差置准备差遣五员,准备差使一十员,准备将二员。乞许依江南西路安抚使司已得旨挥差置,从本司踏逐奏差。」诏特许依江南西路安抚使司,置准备将领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五员,余依。
九月一日,诏全州今后遇有军期,许听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节制,互相应援。时广南西路兵马都钤辖兼主管本路经略安抚使司公事许中奏:「广西路桂州系置帅去处,北至本州岛界百余里,地势平坦,无甚险固。自界首至全州八九十里,重冈复岭,多有险阻,缓急可以措置把托。缘全州系属湖南路,于广西经略司未有节制,若割全州隶广西路,实为经久利便。」故有是诏。
同日,中书门下省言:「江东东:原作「南」,据《宋史》卷二六《高宗纪》三改。、西路旧以建康府、洪州为帅府,置两路
安抚大使。今东路大使兼知池州,西路兼知江州,二州地势僻隘,非建康府、洪州之比,有失祖宗分道置帅、增壮国势之意。」诏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西路兼知洪州。所有洪、池守臣,今后选差武臣,其绍兴元年正月十日江、池州帅司并安抚大使兼知逐州指挥更不施行。
十一月四日,诏承事郎王趍充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干办公事,专一提举左右江峒丁及收买战马等公事。
十二月二日,知江州、兼沿江安抚使胡舜陟言:「本州岛与池州并带沿江安抚使,今池州已依王进所乞,辟差主管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各一员,准备差遣共五员,今欲令依池州例。」诏江州安抚司属官依池州例,许差五员,前降辟差七员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四月十二日,诏江南东西路、两浙东路安抚大使司,准备差遣以辟文臣,不得过十五员;准备差使以辟武臣,不得过十五员。为定额。其见差下人限指挥到日,并令依条减罢。先是,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吕颐浩言,本州岛准备差使、差遣元有不限员数指挥,故有是命也。
十一月二十三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司言:「得旨,诸路帅司带宣抚者并罢。契勘本司所兼德安府、舒、蕲、光、黄、复州、汉阳军七州军,系以宣抚使司行移文字。今来既置宣抚使名称,未(当)[审]只以大使司称呼,唯复以德安府舒蕲光黄复州汉阳军安抚使司为名。兼所管七州军职事仍
旧,所有属官一员、人吏五名,仍乞依旧存留管干。」诏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司称呼,余依。
三年三月十一日,诏舒、蕲州今后控守事务,听江州沿江安抚司约束措置,仍依旧隶属江西帅司,应大事从帅司处置。内黄州遇盗贼窃发,就近委湖北安抚司遣兵应援。其岳州系长江上流紧切控扼之地,可依江、池州例,守臣带沿江安抚,并候盗贼宁息日依旧。从知江州、主管沿江安抚司公事(从)孙佑请也。
十二日,诏沿江三大使司许置参谋、参议官、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三员,文臣准备差遣、武臣准备差使、准备将领各以五员为额,其溢额人并依省罢法施行。以中书门下省言「昨除沿江三大使,所辟官属缘当时(今)[金]人尚未北去,兼李成、马进贼马在近,所以增置员额数多。今来边报宁静,别无 寇,其属官理宜裁损」故也。
二十六日,知扬州、淮南东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汤东野言:「今来总管一路军马,并令听帅司节制,其淮东泰州知州张荣、承州知州王林见各带浙西安抚大使司统制,未审合与不合改听淮东帅司节制。」诏并合听淮东帅司节制。
四月十三日,淮南西路安抚胡舜陟言:「乞依汤东野已得指挥,置回易,及差使臣回易,所过州县免税。」诏许踏逐文臣两员主管,仍令礼部给降江东、两浙空名度牒共二百道,充本路支用。余依汤东野已
得指挥。
五月二十日,诏新差知池州、兼主管沿江安抚公事陈规改充沿江安抚使。以规系从官,故有是命。
七月,知庐州军州事、兼淮南西路安抚使胡舜陟言:「本州岛近来作镇抚使日隶属江东安抚司,今来已罢镇抚,依祖宗旧制,带一路安抚使。往年本路安抚即与江东安抚统属,况是本司取禀军务,上有都督府,又有淮南东、西路宣抚使司,欲乞本州岛免隶江东安抚司。」从之。
十二日,知扬州、兼淮南东路安抚使汤东野言:「自到郡,上下空匮,凡仓场、府库、吏舍之类,并是创建。役人顾直、官吏俸给,皆仰给所赐钱物。昨朝廷所赐金银,专以赡给军兵,今将罄竭,其它皆是逐旋经营支用,委是不足。窃虑将来监司不恤本州岛系是兴复之初,将平时事体一例根刷钱物、拘占粮食,使本州岛措置不行。欲乞札下本州岛,应干经画到些少钱物,许那移支用一年,仍免监司根刷拘占。」从之。
六月二十一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赵鼎言:「本路昨兼管江北七州军,内舒、蕲、黄三州见今分屯本司军马,那移钱粮等应副,即目兴葺渐成次第。近据报到,淮南西路安抚使胡舜陟乞节制舒、蕲、黄三州人马,有旨依。本司契勘,上项逐州军马既听淮西帅臣节制,若本路不合兼管,其钱粮乞从淮西应副。并江西系与淮西相接,今蒙将舒、蕲、黄三州拨归淮西,万一上流有警,则沿江一带并无军马应援。本司相度,
遇有沿江探报,即乞许本司时暂勾索逐州人兵权行使唤。」诏令江西帅司依旧那融应副钱粮,遇盗贼窃发,令听淮西帅臣措置。应大事(兼)[并]依旧听江西安抚大使司节制。
十月十二日,三省言:「江州守臣见带沿江安抚,今来岳飞充本路制置使,江州驻札,其守臣难以更带安抚使。」诏江州守臣衔内权不带沿江安抚,候岳飞班师日申取朝廷指挥。
四年正月十五日,都省言:「江西安抚大使司昨来置司日,屯养官兵数广,遂降指挥,岁支二十万石应副本司支遣。近本司已有拨隶军马,今将去年九月十日申到兵帐见管一万五千七百人,除将佐、使臣系破券不该支米外,且以见在 用将校、兵级、民义兵、蒿稍手一万四千五百一十三人,约度一岁共合支米一十二万五千五百三十三石八斗,理合据实用数宽剩支拨。」诏令江西漕司据本司合用米数,每岁支拨十五万应副。其权拨赴岳飞下官兵,如内有岳飞见管认钱粮数目,却于本司今来合得米内计数除豁施行。
三月一日,诏两浙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通旧额许辟置三员,从知镇江府沈与求请也。
二十八日,诏广西路经略安抚使司额管准备差遣、差使旧额合破员数,许于大小使臣内通融踏逐奏辟。先是,本司额管准备差使二员,依条奏举大使臣外,准备差遣一十二员,系奏小使臣。至是,陈乞依江东、浙西、湖南等路
安抚司已得指挥,许本司于文武升朝官、选人、小使臣内通融踏逐,指名奏辟施行,庶几边防缓急,得人分头干办,不致误事。下部勘当,故有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