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 第 136 页/共 187 页
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蜡,骨肉腐臭,蝇虫所蜡也。《月令》曰“掩骼埋<骨此>”,此官之职也。蜡读如狙司之狙。
○蜡,清预反,注同。蝇,以绳反。骼,更白反。,亡皆反,本又作埋。<骨此>,本又作,似赐反。)
[疏]注“蜡骨”至“之狙”。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骨此>”,又云“凡国之大祭祀,禁刑者、凶服者”,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引《月令》“掩骼埋<骨此>”者,案彼注“骨枯曰骼,肉腐曰<骨此>”。掩亦埋,但骼<骨此>不同,故别言也。言骼<骨此>者,凡人物皆是。云“蜡读如狙司之狙”者,俗有狙司之言,故读从音也。若然,《月令》所云是春时,今不在《春官》者,彼《月令》为春时阳,不欲阴之事,故在春,此取禁戒之事,故在秋也。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雍,谓堤防止水者也。
○雍,於勇反,刘如字,注同。堤,丁兮反。)
[疏]注“雍谓”至“者也”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沟渎浍池之禁”,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郑司农云“萍读为并,或为萍号起雨之萍”。玄谓今《天问》萍号作萍。《尔雅》曰:“萍,,其大者。”读如“小子言平”之平。萍氏主水禁,萍之草无根而浮取,名於其不沈溺。
○萍,音平,又蒲丁反。并,蒲丁反,《尔雅》云:“,黄并”。萍号,蒲丁反。萍,上音平。)
[疏]“萍氏”
○释曰:按其职云“掌国之水禁”,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注“郑司”至“沉溺”
○释曰:先郑读“萍”为“并”,取音同。云“或为萍号起雨之萍”者,亦《天问》之文。萍亦浮萍之草也。玄谓“今《天问》”者,《离骚》有《天问》篇,天不可问,故以《天问》为名。此就足先郑,音义同。引《尔雅》“萍,,其大者”者,此以义相晓也。云“读如‘小子言平’之平”者,俗读,取音同,皆取萍水草无根而浮不沉,禁人使不沉溺如萍也。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寤,觉也,主夜觉者。
○觉,音教,下同。)
[疏]注“寤觉”至“觉者”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言“寤,觉也,主夜觉者”,凡人之寐卧恒在寝,得禁之者,人有夜寐忽觉而漫出门者,故谓之为夜觉也。
司ピ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ピ,火也,读如卫侯毁之毁,故书“毁”为“垣”,郑司农云“当为ピ”。
○ピ,音毁,注毁同。ピ,刘音袁。)
[疏]注“ピ火”至“为ピ”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取明火,及以木铎修火禁”,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云“读如卫侯毁之毁”者,《春秋左氏》“卫侯毁灭邢”,《诗》云“王室如毁”,毁,亦火之别名也。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社子春云:“条当为涤器之涤。”玄谓涤,除也。狼,狼扈道上。
○条,音涤,徒历反,注同。)
[疏]“条狼”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当执鞭以趋辟”,凡誓仆及誓驭之等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注“杜子”至“道上”
○释曰:云“涤器之涤”者,读从《特牲》、《少牢》涤祭器等之涤也。云“狼,狼扈道上”者,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藉也。
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闾谓里门。)
[疏]注“闾谓里门”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比国中宿互橐”者,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云“闾谓里门”者,《尔雅》云:“巷门谓之闾。”故知是二十五家之里门也。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郑司农云:“冥读为《冥氏春秋》之冥。”玄谓冥方之冥,以绳縻取禽兽之名。
○冥,如字,又莫历反。縻,亡皮反。)
[疏]“冥氏”至“八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是冥然使之不觉,亦是禁守之事,故在此。
○注“郑司”至“之名”
○释曰:云《冥氏春秋》者,冥氏作《春秋》,书名,若晏子《吕氏春秋》之类,取其音读也。後郑云“冥方之冥”,亦取音同。云“以绳縻取禽兽之名”者,解冥是冥然使不觉之意也。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庶读如药煮之煮,驱除毒蛊之言。书不作蛊者,字从声。
○庶,音煮,又章预反。蛊,音古。)
[疏]注“庶读”至“从声”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毒蛊”,是除恶之事,故在此也。云“庶读如药煮之煮”者,俗读,意取以药煮去病,去毒蛊亦如是。云“书不作蛊者,字从声”者,除蛊者,庶是去之意,故为庶不为蛊也,是其取声。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穴搏蛰兽所藏者。
○搏,音博,刘音付。蛰,直立反。)
[疏]注“穴搏”至“藏者”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政蛰兽”,是除猛恶之事,故在此也。云“穴搏蛰兽所藏”者,凡兽蛰皆藏在穴中,故以穴为官名,使取蛰兽也。
{羽是}氏,下士二人,徒八人。({羽是},鸟翮也。郑司农云:“{羽是}读为翅翼之翅。”
○{羽是},音翅,失豉反,又吉豉反。)
[疏]注“{羽是}鸟”至“之翅”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攻猛鸟”,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云“{羽是},鸟翮也”者,羽本曰翮,凡鸟有羽{羽是}者皆有翮,故云“{羽是},鸟翮也”。凡{羽是}、翅皆作翅,不作{羽是},故彼从之也。
柞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柞,除木之名。除木者必先校剥之。郑司农云:“柞读为音声之,屋笮之笮。”
○柞,侧百反,注屋笮皆同。校,古饱反。)
[疏]“柞氏”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攻草木”,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
○注“柞除”至“之笮”
○释曰:知柞是“除木之名”者,见《诗》云“载芟载柞”,芟是除草,明柞是除木。云“除木者必先刊剥之者,见其职云:“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是先刊剥之。先郑读“柞”为“音声之”者,读从《春秋》“行扈”之。又为“屋笮之笮”者,俗读,皆从音同也。
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书“”或作“夷”。郑司农云:“掌杀草,故《春秋传》曰:‘如农夫之务去草,芟夷蕴崇之。’又今俗间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夷其麦,以其下种禾豆也。”玄谓“”读如剃小儿头之剃。书或作夷。此皆剪草也,字从类耳”。《月令》曰“烧行水”,谓烧所芟草乃水之。
○,字或作雉,同,它计反,徐庭计反。去,起吕反。芟,所御反。蕴,纡粉反,徐忧群反。剃,它计反。)
[疏]“氏”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杀草”,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也。
○注“书”至“水之”
○释曰:先郑从古书“”为“夷”,故引古今而为证也。《春秋》者,《左氏传》隐六年,“夏五月,郑伯侵陈。往岁郑伯请成於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人善邻,国之宝也。’又云:“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芟夷蕴崇之。’”注云:“芟,刈。夷,杀。蕴,积。崇,聚。”“玄谓读如剃小儿头之剃”者,俗读也。云“字从类耳”者,人发之剃从发,草还草下为之,故云类也。《月令》者,仲夏令,引之者,欲见草须烧之,又须水之意也。
{折石}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郑司农云:“{折石}读为レ,蔟读为爵蔟之蔟,谓巢也。”玄谓{折石},古字从石,折声。
○{折石},音摘,它历反,徐丈列反,沈敕彻反,李又思亦反。蔟,仓独反。)
[疏]“折蔟”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覆夭鸟之巢”,是除恶之类,故在此。
○注“郑司”至“折声”
○释曰:先郑读“{折石}”为“レ”,後郑不从者,先郑意以为杖レ破之,故从“レ”,後郑意以石物等投掷为义,故不从。先郑又云“蔟”为爵蔟之“蔟”者,爵蔟是雀窠,後郑从之。“玄谓{折石},古字从石,折声”者,以石投掷毁之,故古字从石,以折为声,是上声下形字也。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翦,断灭之言也,主除蛊蠹者。诗云:“实始翦商。”
○蠹,都路反。)
[疏]注“翦断”至“翦商”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院“掌除蠹物”,故郑云“翦,断灭言之也,主除蛊蠹者”,故在此。引《诗》者,证翦是翦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