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 第 137 页/共 187 页
赤氏,下士一人,徒二人。(赤犹言扌赤拔也,主除虫豸自埋者。
○赤,如字,一音采昔反。,徐音跋,畔末反,刘房末反。扌赤,采昔反,徐呼陌反。拔,畔末反,刘房末反,或蒲八反。豸,直氏反。)
[疏]注“赤”至“埋者”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墙屋”,注“除虫豸藏逃其中者”,《尔雅 释虫》云:“有足曰虫,无足曰豸。”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言“赤犹言扌赤拔”者,拔,除去之也。
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郑司农云:“蝈读为蜮,蜮,虾也。《月令》曰‘蝼蝈鸣’,故曰‘掌去{圭黾}黾’。{圭黾}黾,虾蟆属。书或为‘掌去虾蟆’。”玄谓蝈,今御所食蛙也。字从虫,国声也。蜮乃短狐与。
○蝈氏,音古获反,注同,刘又音国。蜮,刘音或,一音古获反。虾,音遐。蟆,音麻。蝼,音楼。{圭黾},户蜗反,又斛佳反。黾,莫幸反。蛙,户蜗反,刘斛佳反,沈和隹反。蜮,音或。与,音馀,下官与同。)
[疏]“蝈氏”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去{圭黾}黾”,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也。
○注“郑司”至“狐与”
○释曰:先郑以蝈为蜮,又以蜮为虾蟆,後郑不从,{圭黾}黾,虾蟆属,是其类也。云“书或为掌去虾蟆”者,於义可也。“玄谓蝈,今御所食蛙也”者,蛙、蝈为一物。云“字从虫,国声也”者,国与蝈为声,所谓左形右声者也。云“蜮乃短狐与”者,案庄公十八年“秋,有蜮”,服云:“短狐,南方盛暑所生,其状如鳖,古无今有。含沙射人入肉中,其疮如疥,遍身中蜮蜮,故曰灾,礼曰惑君则有。”案《五行志》,刘向以为蜮生南越,由齐姜淫惑庄公,故生於鲁。
壶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壶谓瓦鼓。涿,击之也。故书“涿”为“独”。郑司农云:“独读为浊其源之浊,音与涿相近,书亦或为浊。”
○涿,陟角反,又音浊。近,附近之近。)
[疏]“壶涿”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水虫”,亦是除恶之类,故在此也。
○注“谓”至“为浊”
○释曰:乃盛酒之器,非可涿之物,故知是瓦鼓。必知是瓦者,虽无正文,《考工记》有陶人、<方瓦>人造瓦器,驱水虫,非六鼓,故知瓦鼓也。先郑虽读涿为浊,声转字误,故为浊,犹从涿为义,故後郑引之在下。“浊其源”,《大玄经》文也。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庭氏主射妖鸟,令国中清如庭者也。
○射,食亦反。清,才性反,又如字。)
[疏]注“庭氏”至“者也”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射国中妖鸟”,亦是除恶之类,故在此也。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衔枚,止言语嚣ん也。枚,如箸,横衔之,为纟画结於项。
○嚣,五高反,一音许骄反,下同。灌,音欢。箸,直虑反。纟画,户卦反,又胡麦反。)
[疏]注“衔枚”至“於项”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大祭祀令禁无嚣”,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云“状如箸,横衔之,为之纟画结於项”者,纟画,谓以组为之,系著两头,於项後结之。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伊耆,古王者号。始为蜡,以息老物。此主王者之齿杖。後王识伊耆氏之旧德,而以名官与?今姓有伊耆氏。
○耆,巨之反。蜡,仕诈反。)
[疏]“伊耆”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共杖”,杖,老者所依,秋是长老之方,故在此。
○注“伊耆”至“耆氏”
○释曰:案《明堂位》云:“土鼓、蒉桴、苇,伊耆氏之乐也。”郑注亦云“伊耆氏,古天子有天下之号”。云“始为蜡,以息老物”者,《郊特牲》文。引之者,取息老物,证伊耆供杖於老者之事故也。云“此主王者之齿杖,後王识伊耆氏之旧德,而以名官与”者,言後王职伊耆氏之旧德,则周家以前为後王,至周又因之,故不指周而云後王也。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小行人,下大夫四人。司仪,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行夫,主国使之礼。
○使,所吏反。)
[疏]“大行”至“行夫”
○释曰:此四官在此者,皆主宾客严凝之事故也。亦谓别职同官,故四官各有职司,而共府史胥徒也。
○注“行夫”至“之礼”
○释曰:大行人、小行人、司仪皆掌宾客之礼,不见注解,至行夫独注之,以官独多於馀官,以主国使之礼,至於美恶无礼皆使之,故官多於馀官也。
环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环犹围也。主圜宾客、任器,为之守卫。
○环,户关反,刘户串反。)
[疏]注“环犹”至“守卫”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宾客舍则授馆,令聚拓”,亦是禁守之事,故在此也。云“主围宾客之任器,为之守卫”者,其职文也。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通夷狄之言者曰象。胥,其有才知者也。此类之本名,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译。今总名曰象者,德先致南方也。
○知,音智。,丁兮反。译,音亦。)
[疏]注“通夷”至“方也”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四夷之国使,以传宾主之语”,故亦连类在此也。云“此类之本名东方”已下,皆《王制》文。云“寄”者,宾主不相解语,故寄中国於东夷,又寄东夷语於中国,使相领解。云“象”者,传南方於中国,还象中国以传之。与南方人语,则还象南方语而传之。云“狄”者,郑彼注云“之言知也”,虽不训狄,狄即敌也,谓言语相敌,使之知也。云“北方曰译”者,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云“总名曰象”者,四方别称,经唯有一象,故云总名曰象。云“周之德先致南方也”者,即《诗》序所云“文王之德,被於江汉”是也。又《书》序云“巢伯来朝”,注“巢伯,殷之诸侯,闻武王克商,慕义而来朝”,此皆致南方,故象得总名也。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三十人。
[疏]“掌客”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宾客牢礼之陈”,亦是宾客严凝象秋,故在此。
掌讶,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讶,迎也。宾客来,主迎之。郑司农云:“讶读为‘跛者讶跛者’之讶。”
○跛,波可反。)
[疏]注“讶迎”至“之讶”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迎宾客”,故连类在此。先郑云“‘跛者讶跛者’之讶”,此《公羊传》文。时晋使克聘齐,克跛,齐使跛者往御。御亦讶,故读从之也。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一人。(主交通结诸侯之好。
○好,呼报反。)
[疏]注“主交”至“之好”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九禁之难”,有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货贿,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疏]“掌察四方”、“掌货贿”
○释曰:在此者,盖督察邦国之事,及掌邦国所致货贿,但二官阙,不可强言也。
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此王之士也,使主都家之国治,而命之朝大夫云。
○治,直史反。)
[疏]“朝大”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都家之国治”,因有邦国宾客在秋,都家之治亦在此。
○注“此王”至“夫云”
○释曰:此云“每国上士二人”,是王朝之士。以其主采地之国治,事重,则名之曰朝大夫云。畿内三等采地,地虽有百里、五十里、二十五里,总谓之国,若《王制》云九十三国也。云“庶子”者,盖亦主采地之诸子。今在府史之下,盖官长所自辟除也。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都则,主都家之八则者也。当言每都,如朝大夫及都司马云。)
[疏]注“都则”至“马云”
○释曰:此官已阙,郑知主八则者,《太宰》云“八则治都鄙”,此经云“都则”,故知则,八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