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 第 93 页/共 114 页
[96]其桓公六年云: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所引「褊小」「耄矣」「趾高」「固矣」「为大」「随张」与「楚之利也」,皆表词而为句之语词,②此公例也,诸引句皆可证焉。
① [91]「宰我对曰」的「对」亦内动字。
② 作为表词,「耄」「固」不应连「矣」,「高」不应连「趾」,「大」不应连「为」,「楚之利」不应连「也」。
系一
【10.2.1】咏叹语词,率先起词。
[97]论语泰伯支:大哉,尧之为君也!——「大哉」语词,「尧之为君也」,起词,而反后焉。此已散见于助字篇矣。
[98]左传襄公二年云:免寡人,唯二三字。①
[99]又成公二年云: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
[100]论词雍也云:难乎免于今之世矣!
[101]庄子徐无鬼云:久矣夫,莫以眞人之言欬吾君之侧乎!
[102]鬼谷子与苏秦张仪书云:夫女爱不极席,男欢不卑,痛哉夫君!——所引皆咏叹之句,其语词率助动字,而先乎起词。经生家以论语学而‘鲜矣仁’三字为句法之奇,然「鲜矣」助字,②与前引同。
惟[103]左传宣公二年云: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睅」与「皤」皆只字为表词而先乎起词者,是为奇耳,经籍中未之重见。
[104]周语因之云:民所曹好,鲜其不济;民所曹恶,鲜其不废。——犹云「民所同好,其不济者鲜矣。」下句仿此。
○1章云:此例似不类,疑有误。 今案:此句无咏叹词语,误入此节。又,下【10.2.5】节[135]又以「唯三三子」为表词,亦非。
○2‘「鲜矣」助字’意为‘「鲜」助以「矣」字。’
系二
【10.2.2】「何」字询问,有先起词者,惟为表词则然。
[105]孟子梁惠王上云: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106]公羊隐元年云: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
——二引「何」字,皆为表词智后置,常也。
[107]论语子路云:何哉,尔所谓达者?
[108]孟子梁惠王下云:何哉,君所谓踰者?
——所引「何」字,皆表词,先置,已见代字篇矣。①
○1此指【2.4.3.1】节。
系三
【10.2.3】排行句读,坐动同者,一见而已,下句可省。凡内外动字,以言起词之情者,曰坐动。
[109]左传僖公十五年云: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侯许」三字,「晋侯」起词也,「许」坐动也。所许者,「赂中大夫」与「赂秦伯」也,而「赂秦伯」之坐动字为「许」字同乎首句,故删之。
[110]孟子万章上云: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烹也。——「吾闻」后两排读,坐动字即「要汤」也。故第二读内删去。①
[111]左传隐公元年云: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是犹云「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都不过五国之一,小都不过九国之一」也。今以三句同式,故后二句,凡与首句同者尽删矣。
[112]又襄公二十一年云:若大盗,礼焉以君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三读坐动皆「礼焉」,外动字,故只一见。
[113]史记自序云:年十岁,则诵故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不曰「年二十」者,「年」字已先见也。
[114]汉书高帝纪云:吕后具言:‘客有过相子母,皆大贵’。高祖问,曰:‘未远。’乃追及,问老父。老父曰:‘乡者夫人儿子皆以君。’——犹云「皆以君贵」也。不言「贵」者,已见于前也。
[115]史记吴王濞列传云:能斩捕大将者,赐金五千斤,封万户,列将三千斤,封五千户,裨将二千斤,封二千户,二千石千斤,封千户,千石五百斤,封五百户,皆为列侯。——首句「能斩捕」三字,读之坐动也。「赐金」,首句之坐动也,皆一见耳,后从删。
[116]史记屈原列传云: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省一「约」字。②
[117]庄子庚桑楚云:蹍市人之足,则辞以放骜,兄则以妪,大亲则已矣。——第一读与第一句皆全,以后两读两句,凡同者皆删矣。不删则云「蹍兄之足,则辞以妪,蹍大亲之足,则不辞矣」。如此句法,原不概见,兹举数则以示隅耳。
又所谓坐动者,即句读之语词也。
① [110]「吾闻」后只有一读,即「其以尧舜之道要汤」,另一读「以割烹」则在「未闻」之后。又,坐动字是「要」,非「要汤」。
② [116]「不闻」后省「与王约」三字,非仅一「约」字,只是可以只重出「约」字而不重出「与王」而已。
系四
【10.2.4.】比拟句读,凡所与比者,其语词可省。此节已散见于前,今特为发明语词之可省耳。
[118]史记货殖列传云: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其与「王」「侯」「君」比者,「匹夫编户之民」也,其语词省而不书,是犹云「而况匹夫编户之民,能不患贫乎?」
[119]汉书李广传云:如浞野侯为虏所得,后亡还,天子客遇之,况于将军乎!——犹云「况于将军还,天子又当何如乎?」
[120]又陈汤传云:夫犬马有劳于人,尚加帷盖之报,况国之功臣者哉!——犹云「况国之功臣,其应得之报尝何若哉?」
[121]燕策云:隗且见事,况贤于隗者乎!
[122]庄子人间世云:鬼神将来舍,而况人乎!——同上。
[123]史记刺客列传云:诚得刼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犹云「若曹沫之与齐桓公,使反鲁地」也,今省「使反鲁地」四字。如此句法,已见于六卷状字、九卷助字矣,①故不繁引。
又凡差比、平比,其所为比之字,寓于其中,概不言也,所为比者即语词也。故比拟之句,语词可删者,此也。
[124]孟子公孙丑上云:以齐王,由反手也。——犹云「以齐王之易,犹反手之易也」。「易」静字,而为表词,即两比之语词也。此平比也。
[125]论语先进云:季氏富于周公。——犹云「季氏之富,更富于周公之富」也。两人之「富」,即所以比也,皆省而不书。此差比也。亦已详于三卷论比章矣。
○1九卷指【9.1.1.5】节。 六卷盖指【6.4.4】节,但彼处未触及此处所论句式。
系五
【10.2.5】句读表词,往往以名、代、顿、读为之者,而起、表两词之间,无断辞为间者,常也。此亦散见于前卷矣,而特详于三卷之表词篇。
[126]左传隐公元年云:公曰:‘制,岩邑也。’——「岩邑」本名而为表词也,①「制」其起词也。中无断辞如「为」「是」「即」之类,惟「非」字不省。
[127]又云:今京不度,非制也。——「制」公名而为表词,加「非」字以决其不然。
[128]孟子公孙丑上云: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何」,询问代字而为表词,起词一读,无断辞间焉。
[129]左传隐公十一年云:我,周之卜正也。——「我」起词,「周之卜正」,偏次之顿,表词也,中无断词参焉。
[130]又宣公十二年云: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武」一字起词,下七动字与其止词各为一顿,同为表词也。
[131]又闵公二年云: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大子之事也。——此句起词三顿,表词一读,中无断词为间。末句「太子之事」一顿,表词间以「非」字,决其不然。
是则名、代、顿、读之可为表词而无断辞加焉者,观所引而已明。前卷类此者多矣,可检阅焉。惟所引类皆有助字者。今姑引表词之无助字无断辞者以为则。
[132]论语先进云: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
[133]又八佾云:其争也,君子。
[134]孟子公孙丑下云:知其罪者,惟孔距心。
[135]左传襄公二年云:免寡人,唯二三子。
[136]管子枢言篇第十二云:日益之而患少,惟忠,日损之而患多者,惟欲。
——诸引表词,无助无断。加「惟」字者,专辞也。
①「岩邑」非本名。
彖三
【10.3】凡为外动止词者,位其后。外动字或为语词,或为散动,其止词必位其后。而为止词者,不外名、代、顿、读四者而已。
[137]左传桓公二年云: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其上,而下先觊觎。——计九句,其坐动皆外动字,而止词则皆句字,各附于其后者。
[138]赵策云: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弃礼义」「上首功」六字内,「弃」「上」两外动字,而止词名字,各位其后,以为「国」字之偏次。又两「使」字皆外动字,止词后置。
[139]左传隐公十一年云:山有木,工则度之,实有礼,主则择之。——「度」「择」两外动字,其后止词皆代字也。
[140]史记伯夷列传云:孔子序列古之仁圣贤人,如吴太伯伯夷之伦,详矣。——「序列」两字,外动字也。「古之仁圣贤人」一顿,止词也。
[141]又曹相国世家云:参见人之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见」外动字,其后止词一读。又「之」乃代字,止词,位诸外动字后。
统观诸引,外动字之止词,常位于后,而名、代、顿、读可为其止词。顿读不一其式,未能枚举,故各引一则,举隅云尔。
系一
【10.3.1】外动字之止词而为意之所重者,率先弁诸句首。其外动字无弗辞者,则其后加代字以重指焉。有弗辞者,则不重于外动字后,而有重于其先者焉。①
[142]论语公冶长云: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此一节,「耻」外动字,其止词一为「巧言令色足恭」,一为「匿怨而友其人」,以其为意之所重,弁诸句首。「耻」上既无弗辞,故后各加代字为止词以重指焉。
[143]又云: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见」字后加「之」字,以指句首之「圣人」。「不得」两字,虽有弗辞,而「圣人」非其止词也。
[144]论语八佾云: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不」字状「欲」字而不状「观」字,「禘」为「观」之止词,先置,复加「之」字以重指。「自既灌而往者」一读,用如状字,以言时也。②
[145]又云:夏礼,吾能言之。
[146]又述而云: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147]孟子公下云: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
[148]又滕文公上云:学,则三代共之。
[149]又告子上云: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
[150]又云:万锺,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151]又云: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
[152]左传闵公二年云:是服也,狂夫阻之。
[153]又僖公四年云:五侯九伯,女实征之。
[154]又昭公四年云:诸侯,君实有之,何辱命焉?
[155]又成公二年云: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
[156]又哀公十三年云:佩玉繠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
[157]周语云: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158]秦策云:夫徒处而致利,安坐而广地,虽古五帝、三王、五伯、明主、贤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势不能。
[159]庄子齐物论云: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