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 第 8 页/共 13 页

会者。领悟也。未会称会。是自欺不实。入耳出口。无契悟机。是欺他人。古人云。君子之学。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肢。形乎动静。小人之学。入乎耳。出乎口。耳目之间。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   年少沙弥。戒力未固。宜更学律。不得早赴讲筵。   讲筵。即法席。乃讲经处也。戒力未坚。则心志无定。足跟未稳。随风上下。况大小二乘。性相两宗。奚能融会。非舍此欣彼。则拨无因果。互相诋讟。致招无间重愆。固不可不慎也。五苦章句经。佛言。夫善知识。欲教新学。稍稍以渐。教语魔事。令护魔因缘。生死罪苦。五道分明。令信罪福。事事了了。乃可语道。   △习学经典第八   宜先学律。后学修多罗。不得违越。   学者觉也。觉悟所不知也。又学犹饰也。器不饰则无以成美观。人不学则无以成圣德。故学所以疏神达思。怡情治性。圣人之上务。古云木无枝。谓之瘣。人不学。谓之瞽。自古圣贤。犹务於学。况今凡夫。有不学而成人者哉。梵语修多罗。此云经。经犹径也。是三乘人游履。而通至涅盘之径路也。夫学必依圣教。不得违背越次而学。故先律后经。如得绳墨规矩在手。先经后律。如欠绳墨。则方圆失度矣。   凡学一经。须先白师。经完更白别学某经。   沙弥识见未广。不知法之次第。学之所宜。故须先白。师许然后学。必日有所进。温故习新。进业之暇。常在师侧。大律佛令二种学业。一诵解。二禅思。禅以寂妄显真。解以开发妙慧。般若经云。禅学谓之开智。讲学谓之演智。   不得口吹经上尘。   一口气臭秽。二失尊敬心。应以净物拂之。文殊问经云。庄严供养具。以口吹去灰者。堕优钵罗地狱。傍报作风神王。   不得经案上包藏茶末杂物。   以污桌轻经故也。清规云。私藏茶末。取笑傍观。亦不得以外书。及不净器物。乃至头帽扇等。安在佛经律上。   人阅经。不得近彼案前经行。   自失敬仪。乱他心念。   凡经籍损坏。宜速修补。   籍是经典。损即速补。无至坏烂。经如父母。父母有病。可速治之。无至於难疗。迟矣。   沙弥本业未成。不得习学外书子史治世典章。   本业未成者。谓十律未淳。威仪未具。及沙弥所应学之经法。如四十二章。遗教。法华。楞严经等。子史。子谓百家诸子。史谓诸国史籍。凡有一代君臣。必有一代之史。史者所以记当时法不法得失之迹也。如尧舜之德必书。跖蹻之行必书。天时人事。善恶臧否。莫不毕录。以警后世。取信将来。故谓之信史也。外书。如三皇五帝之典。孔子姬旦之籍。乃至四书五经。孝以治家。忠以治国。修身养性。辅国利民。故云治世典章。由其教止修身齐家。故名为外。三乘圣教。教静心惑。见自本性。名之为内。辅行云。若学外书。小乘教中。为伏外道。十二时。许一时习外典。若大乘中。初心菩萨。一向不许。且令进行。至六根净位。学应不难。而亦未晚也。古德云。多知多事。不如息意。多虑多失。不如守一。虑多志散。知多心乱。心乱生恼。志散妨道。英贤才艺。是谓愚弊。一技一能。日下孤灯。一能一技。空中蚊蚋。   附 不得拣应赴道场经习学。   凡学习经典。须求理会。或讽诵。或受持。若为应赴。则不应学。应赴者。谓彼执铙鼓等从事。以应他赴请。名为应赴。佛教中本无应赴之名。何有应赴之经。今言应赴道场经。是彼应赴僧为人礼诵之经忏。及水陆科文等。然经忏乃如来无上法宝。受持一句一偈。则罪灭福生。永为菩提种子。而将贸世间财利。诚为可痛。或有信心檀越请僧。欲求福以利存亡者。佛唯听比丘说偈咒愿。乃至为讽一经。足以利彼。殊无应赴之事也。   不得习学伪造经典。   如金刚纂。金刚论。血盆。妙沙。救苦。分珠。受生。北斗。法华三卷等。又梦授心经。无垢子注。太初语录。斯等皆是魔说。   不得习学命书。   谓以阴阳七政五运六甲。占彼寿夭穷通之书。然天有可禳之灾患。人有可转之祸福。所以为善则降之百祥。不善则降之百殃。故云一念之善。祥风和气。一念之恶。妖星厉鬼。一言之善。则荧惑三移。稽古验今。足为诚鉴。况其事幽理微。罕能尽测。故汉桓谭曰。天道性命。圣人所难言。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况后世浅儒。能通之乎。纵能比知。实非释子所宜。有害自他。坏乱正法。祸非小也。   相书。   谓察形貌。观神气。以达祸福之书。寻其书。前后相传。共有二十七家。原无正宗。谬以达磨为始祖。欲取信后人。而诬谤圣人。罪若弥天矣。富贵贫贱好丑得失。皆由夙世自作善恶业因。故於今生报得总别依正之果不同。此乃第八识相分所变。既相分已定。天地鬼神不能移易。唯自作善恶则能迁之。故非人所能测。岂可以形貌观而知之耶。释子勿被斯惑。   医书。   谓治病方饵之书。东华始自神农。察草木寒温之性。辩君臣佐使之义。作药方以疗民疾。黄帝作内经。命俞附岐伯雷公。察明堂。究脉息。巫彭桐君处方饵。而医道斯立。嗣后华陀。扁鹊。葛仙公。孙真人。张仲景等所集。皆曰医书。西国则医方明论。及耆婆之书。原非释子所学。由乱道心。妨废正务。倘一错用。则自损损他。故如来有背痛之余报。扁鹊仓公。有不免之祸刑。纵得流水耆婆之妙术。实非圆顶方袍之宜习也。   兵书。   如太公之六韬。黄石公之三略。及孙武子之十三篇。斯皆征伐阵法之书。大非释子所当学习。如大灌顶经佛言。我灭度千岁后。当有比丘。乐习兵法。附近国王。及诸王子。辅相臣民。以毁吾法。因是以后。当遇恶心。断灭吾法。塔像毁坏。无有神验。善神不复营护。故使毁坏。无人遮制。我之法化。於是渐灭。   卜筮书。   龟曰卜。蓍曰筮。蓍草一生百茎。用此占之以决疑。故曰卜筮。晋臣颜含。郭璞尝欲与之筮。含曰。年在天。位在人。修己而天不与者命也。守道而人不知者性也。自有性命。无劳蓍龟。世儒尚不肯为。而释子何更返学。实可羞也。   天文书。   谓仰亲天象日月星辰。彗孛荧惑之变。以占国之丰险。人民之灾异。其始自黄帝。顼重。唐和甘石等书。而佛教中亦广明之。如摩蹬伽经。有旃陀罗。名帝胜伽。广说二十八宿。及七曜等。一一各出其星之名数。星之形状。及以星姓。祭法所须。日行度数。又有六宿。一日一夜共月俱行。谓毕井氐翼牛璧。七曜及罗睺彗。通为九星。又因於星行。离日近远。辩所生人。善恶之相。复占诸宿。离日近远。辩於起立成坏之相。复占月在某宿。天雨多少。并日月薄蚀。所主之事。复占日月所在地动。吉凶之相。后乃为佛广破其相。大论第十卷。亦略辩星法。谓若月至昴张氐娄室胃。地动。属水地神。是岁无雨。不宜麦。若至柳尾箕璧奎危。地动。属龙神。灾同前。若至参鬼星轸亢翼。地动。属金翅鸟。灾同前。若至心角房女虚井毕觜斗。地动。属天帝。安隐丰乐。宜五谷。余如星书。非今所要。亦非预释氏之流。故经云。不得仰观历数。推步盈虚。日月薄蚀。星辰变怪。山崩地动。风雨旱涝。岁熟不熟。有疫无疫。一不得知。有犯斯戒。非沙弥也。   地理书。   非明九州九道九山九泽国土之典。是今堪舆家择生居死葬之书。起自郭璞。璞得青乌子青囊经。故能卜筮地理。然祸福之定数。由於前因。前因虽定。修善可以灭其余殃。习恶即损其福佑。修善可补前非。岂容积恶而图地报之三多。仁义不修。而求枯骨授之五福。三代未所见有。孔老亦未尝言。故世云。风水人间不可无。全凭阴阳两相扶。富贵若从风水得。再生郭璞也难图。灌顶经云。释种童子白佛言。凡夫坟冢。何故有诸鬼神依附。佛言。皆是五谷之精。妖妹幻化。或横死之鬼。无所附着。依以为灵。或是树木山林之精。骨未朽烂。故有微灵。骨若糜烂。此灵即灭。无有气势。亦不能为人作诸祸福。或是乡亲新命终人。在世无福。又行邪谄。应堕鬼神。或为树木杂物之精。无天福可受。地狱不摄。纵诞世间。浮游人村。既无天膳及诸饮食。遂恐动於人。作诸变怪。扇动人心。凡夫闻见。即便设福。之为神。或妖邪之师。倚以为神。觅诸祸佑。欲得长生。愚痴邪见。杀生祠祀。死入地狱。饿鬼。畜生。无有出时。可不慎之。   图谶书。   是符谶之书。谓忏记来验。符合无差也。   乃至炉火黄白。   是丹灶黄白之术。淮南传云。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共二十余万言。道家炼真经云。丹砂炼之一返而成白银。二返而成黄金。昔汉道士李少君。奏曰。臣能凝汞铅。成白银。飞丹砂为黄金。金成服之白日升天。武帝信之。后悉无验。唐武帝好仙。道士赵归真。与金丹服之。药发躁闷失常。遂崩。斯等皆获欺君之罪。今有愚人。屡受斯惑。至於亡身破家者不少。然释子舍玉帛如弃涕唾。乃出家为道。长生异术。不识四大皮囊。弃自心性。求为守尸之鬼。万无一验。释子知身如幻。世不久停。悟自本心。真常不泯。岂可返生贪爱。学此陋术。诚为可耻。自惑惑人。玷辱法门。获罪非轻。   神奇鬼怪符水等书。   有福而灵曰神。无福而魅曰鬼。又鬼者欺也。欺人以求饮食也。此谓降神降鬼。画符噀水。治病治鬼。邪巫幻术诸书。妄说吉凶祸福。惑人取利。起自张道陵。自称鬼卒道。造符水醮录之术。传至张角。角以妖术种种怪异教民。妄咒符水以治病。众见怪诞。神而奇之。故曰神奇鬼怪。角后叛为黄巾贼焉。乃至圆光。扶机。外道安宅咒。肢节咒。知人生死吉凶咒。解诸音声咒等。自不作。不教他作。灌顶经云。阿难白佛言。如来所有言说。真实不虚。然末世中。多有诽谤。佛先说诸经法。有咒术者。或云应学诵持修行。或云不应修习禁咒。诸经法中。更互不同。反覆前后。故使末世诸比丘等。有信行者。有诽谤者。是故重问於世尊耳。佛言。我经中说诸禁咒术不应行者。谓诸异道邪见法术。惑乱万姓。但为利养。以活身命。我所不许。今吾所演灌顶章句。真实咒术。阿含所出。诸经杂咒。尽欲化导诸众生故。不同异道。为利养也。但为度脱众生危难。遭苦患者。令得苏息。故吾今听许。当来末世四辈弟子。入我法中。受持禁戒。多所缺犯。心不专一。急难之时。遭疾苦难。向诸异道邪见法中。以求福佑。欲脱众难。不可得离。不知宿对。前世业缘。而到异道所跪拜问讯。愿见救护。异道言。随汝所愿。吾当祈请。上通五官。下言地祗。令汝得福。救度危厄。不复遭苦。复言或汝先身犯诸过恶。或言七世殃咎所引。为王官所录。受诸谪罚。或言牵引灭及门族。或言汝七祖为九幽所罗。魂在太山。当以疋帛随方之色。救赎汝等七祖之魂。拔除汝等七世之过。又言汝为山树鬼神星宿之神所娆害。致诸病痛。当以白牛白马。种种肥美饮食。妓乐歌咏鬼神。可获大福。除汝危难。佛告阿难。末世众生。为诸邪师所惑。杀众生命。欲救危厄。杀者得罪。天神地祇。悉不啖食。是故我今广演灌顶章句真实咒术。化诸未信不解道者。汝当宣传。勿令毁失。   不得习学宣卷打偈。   即今无为教之金刚卷。一人宣之。众人和之。曰打偈。   不得习学外道书。除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可以涉躐。然勿生习学想。   躐亦作猎。躐践也。内外教。如前释。大经云。佛告诸比丘。出家人应修慧学。寻究经典。不得披读外书。我涅盘后。有愚痴破戒人。舍十二部经。读诵种种外道典籍。文颂手笔。畜不净物。言是佛听。如是之人。以好旃檀。贸於瓦木。以甘露易於恶毒。故论云。若菩萨於佛所说。弃舍不学。反学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若上聪明人。能速受学。得不动智。於日月中。当以二分受学佛法。一分学外典。若於世典外道邪教。爱乐不舍。不作弃想。是名为犯。法苑云。若一向废内寻外。则便得罪。纵解理行。唯可暂习。为伏外道。还须厌离。进修内业。务令增胜。若偏耽着。则坏正法。岂成僧宝。若专读外典。歌咏琴棋。讽诵诗书。徒消日月。内教法药。救生为急。文奥理深。辞华秘博。能解一句。演无量义。新旧经论。卷轴数千。曾不窥捡一句之义。外道不急之事。日夜勤学。若谓白衣笑我无知。不学世典者。何如俗人问我经义。不能答耶。居内不闲於外。未足可羞。在内不解於内。耻辱弥甚。良由时将末法。人命转促。无常交臂。朝不谋夕。恐一入冥途。累劫难出。再遇佛法。想见无由。虽经论许一分学外。为伏外道。此为上智聪睿者说。先谙於内。兼令知外。机辩锋芒。出言关典。内外博究。堪为师匠。得如经说。为伏外道。今自量身。触事无能。神识常闭。愚戆恒开。自救无聊。何能利人。色香不通。何辩菽麦。愿自思退。省己为学。亦不得以佛经糅杂俗典。如冥报记云。唐赵文信。遂州人。贞观元年暴死。三日复苏云。至阎王所。王问汝修何功德。答言。一生以来。不修功德。唯好庾信文章集录。王言。庾信是大罪人。现在受苦。颇曾识否。答言。虽读渠文章。未识其人。王即遣人引出庾信。乃见一龟多头。龟去少时。现一人身来云。我便是庾信。为在生时好作文章。妄引佛经。以杂俗书。诽谤佛法。谓不及孔老之教。今受龟身。苦之极也。   不得习学诗词。   志之所发於言曰诗。言之所吐於文曰词。记云。书算卜术。俗典文颂。俱是世法。非出家业。故不听学。   不得着心学字求工。但书写端楷足矣。   楷即楷书。乃上谷王次中所作。足以宣文显义。何更着心求工於草隶。今时出家多有不修正务。而昼夜求字精巧。终年苦心。迷不知省。纵饶学到锺王之妙。程盱之巧。亦何救於生死。诸佛不赞。阎王不受。终为废物。成何底事。警训云。律制杂学以妨正业。故学书不得为好。然古高僧亦多异学。或精草隶。或善篇章。或医术驰名。或阴阳显誉。皆为精穷内典。傍涉余宗。无非志在护持。助通佛化。今时释子名实俱丧。能书写则称为草圣。通俗典则自号文章。择地则名为山水。卜术则呼为三命。岂意舍家事佛。而随顺俗流之名。本图厌世超升。而翻习生死之业。沽名邀利。附势矜能。形厕方袍。心染浮俗。毕身虚度。良可哀哉。   不得污手执持经。   因果经云。触手请经。当堕厕中虫报。阿难请戒律论云。僧尼白衣等。因读诵经律论等。行语手执翻卷者。依忉利天岁数。受畜报二亿岁。堕獐鹿中。恒被折脊。苦痛难忍。若无记戏言。捉经律论。亦招前报。若安经像房堂檐前者。依忉利天岁数。八百岁受畜生报。二亿岁堕猪狗中生。若得人身。一亿岁恒常作客。栖屑不得自在。   对经典。如对佛。不得戏笑。   经是佛语。亦是佛师。故对经如对佛。一言一偈。千劫难逢。纵不解义。诵之亦种善根。故须特加尊重。律云。慎无卧诵经。若才觉疲倦。懈怠心生。即当痛念人命呼吸。如救头然。又何暇於懈怠哉。   不得案上。狼藉卷帙。   帙音妷。经卷编次成夹曰帙。狼藉谓参差杂乱。不齐整也。   不得高声动众。   凡读经。要知句逗声法。华梵了然。若随众讽诵。声宜调和。不得自恃。若自习学。声须低小。勿动众念也。   不得借人经看不还。及不加爱重。以致损坏。   经法是三乘人之父母。同加爱护。无有彼此。如有不敬损坏者。俱得慢法之罪。借而故心不还者。即得盗罪。经云。借取与。必分明。无违期约。以失信道。   △入寺院第九   凡入寺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左先左足。缘右先右足。   行中央则唐突。无尊敬仪。如世公府衙门。下官尚不得中进。况法王宝殿。而可不回顾左右乎。当随门夹举足出入。缘左手边。先举左足。缘右手边。先举右足。大律云。行时先下脚跟。后下脚指。平视直进。回时合身总回。西国寺图云。入出之时。悉转面向佛。若礼三宝。常念体唯是一。何者。觉法满足名佛。所觉之道名法。学佛道者名僧。则知一切凡圣体同无二也。若入寺时。低头看地。不得高视。见地有虫。勿悞伤杀。当歌呗赞叹。不唾僧地。若见草木不净。即须除却。言寺者。嗣也。谓治事者。相嗣续於其内。故天子有九寺。汉明帝永平十年。天竺摩腾法兰二法师。以白马驮经像至洛阳。勅於鸿胪寺安置。次年敕於雍门外别建寺。以白马为名。不忘其本。复名为寺。西国僧住处。名僧伽蓝。此云众园。谓生长佛子之道芽也。   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   殿安圣像。敬像如佛在。岂得无事游行。   不得无故登塔。   塔无舍利佛像。尚不宜登。而况有乎。若为供养花幡灯等。登上无犯。故古德云。无事不须登佛殿。等闲莫向塔中行。不因扫地添香水。纵有河沙福也倾。   入殿塔。当右绕。不得左转。   右绕名吉。左绕名凶。凡绕佛绕塔。自东而南。即成右绕。非用自手为右。夫旋绕以敬慕佛为义。故当以佛为右也。文句记云。左回偏僻。以表恶也。右回便易。以表善也。佛发右旋。凡人左旋。故当从佛。   不得殿塔中涕唾。   僧护经云。在佛僧净地涕唾污地。以是因缘。入地狱中。刀刖己鼻。火烧受苦不息。详如经说。   绕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匝。须知遍数。   凡敬绕塔像遍数。皆有所表。三匝表供三宝。除三毒。净三业。灭三恶道。得值三宝。七匝除七支罪。得七菩提分。十匝除十使。得佛十力。百匝除百烦恼。得百法门。提谓经云。长者提谓白佛言。散花烧香然灯礼拜。是为供养。旋塔得何等福。佛言。旋塔有五福德。一后世得端正好色。二得音声好。三生天上。四得生王侯家。五得涅盘道。何因缘得端正好色。由见佛像欢喜故。何缘得声音好。由旋塔说经偈故。何缘得生天上。由当旋塔时。意不犯戒故。何缘得生王侯家。由头回礼佛足故。何缘得涅盘道。由有余福故。华严经旋塔偈云。始欲旋塔。当愿众生。施行福佑。究畅道意。绕塔三匝。当愿众生。得一向意。不绝四喜。   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   沙弥本无畜杖法。或远行及老持之。入寺必须去笠敛杖。若见二师上座尊宿。皆投杖笠於地。然后问讯。若为二师持杖。师有顾问。必抱杖然后答之。吕氏春秋曰。孔子弟子。抱杖而问其父。拄杖而问兄弟。曳杖而问妻子。盖尊卑之有分也。若以杖倚殿壁。即得轻慢之罪。故昔二十五祖。七劫以前。当证二果。由以杖倚殿壁。缘斯过慢。遂失二果。宝梁经云。有一贤者。面上有国王文。相师见已。嫁女与之。后时贤者入寺。杖倚寺壁。生憍慢故。失国王文。堕大地狱。可不慎哉。   △入禅堂随众第十   单上不得抖衣被作声扇风。使邻单动念。   此具三过。一自粗躁。二扇尘污人。三令他动念。又凡入堂。律教令具五法。一须慈敬尊重於人。二应自卑谦下如拭尘巾。三知坐起俯仰得时。四在众中不为杂语。五不可忍事应默然。   下床默念偈云。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於足下丧身形。愿汝即时生净土。   念偈已。复应念咒七遍。唵地利日利莎诃。   不得大语高声。   沙门出言。语须恭慎。声要柔和。方称释子之仪。   轻手揭帘。须垂后手。   此离二过。一无粗躁。二不坏物。卷时须面向里。令两头齐整。   不得拖鞋作声。   行护云。凡着履屐。先令脚跟着地。勿使有声。   不得大咳[口*敕]作声。   无痰有声曰咳。无声有痰曰嗽。   不得邻单交头接耳。讲说世事。   佛法。尚不宜交头接耳。况其世事乎。   或有道伴亲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话。相邀林下水边。乃可倾心谈论。   虽许倾心。只宜道话。不可恣谈世情。慈受禅师箴规云。若是旧时道伴。远地亲情。相引林下水边。方可倾心谈论。至於交关买卖。引惹杂人。尽非衲子所为。   若看经。须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声。   玩。观习也。此明三业肃清。身端则念正。心澄则理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