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 - 第 40 页/共 71 页

论。已辨不与取当辨欲邪行。自下半颂。第三述成欲邪行。   论曰至亦犯邪行。总开四种行.不应行。如文可解。   论。有说若夫至方谓非时。叙异说。无评文也。   论。既不误言至而非业道 非道等者。等取非处.非时等 误皆不成业道也。   论。若于此他妇至成业道耶。问也。   论。有说亦成至于余究竟故。两说无评。正理亦同。   论。于苾刍尼至得业道耶。问也。   论。此从国王至况出家者。答也 此论引自妻.妾为例。而释从国王得。更无异解 正理论云。苾刍尼等。如有戒妻若有侵凌亦成业道。有说。此罪于所住王。以能护持及不许故。若王自犯。业道亦成。故前所说于理为胜。   论。若于童女至得业道耶。问也。   论。若已许他至皆于王得。答也 此。谓童女 余。谓他妻等 虽于别人得罪。一切并于王处得罪。不忍许故。此与正理不违。通说于王。别即不定。正理据别。此中说通。婆沙一百一十三云。问于寄客女人行不净行。彼于谁得罪。如是说者。于王处得。问于货女行不净行。于谁得罪。答若有与价。都无处得。若不与价。于王处得。   论。已辨欲耶行当辨虚诳语。自下第四明虚诳语 于中有二。前半颂。正明成虚诳语相。后一颂。非见.闻.觉.知。   论曰至成虚诳语。正释具缘成业道也。一于所说义异想发言。二及所诳者。解所说义。三染心。四不误。具此四缘成虚诳语。   论。若所诳者至此言是何。问也。   论。是杂秽语。答也。杂秽语宽。余所不摄即杂秽语摄。   论。既虚诳语至何时成业道。问也。   论。与最后字至皆此加行。答也 有二时成。一最后字俱生表声。及无表业。二随何时所诳解义表.无表业成此业道 后解为胜。解不定故。   论。所言解义至能解名解。两关问也。   论。若尔何失。问两关失也。   论。若据已闻至可名能解。出两关失也。   论善言义者至名为能解。释两关难也。取正闻时故通表.无表难 善言义者无迷乱缘故。通然未了知难也。   论。如无有失应取为宗。论主评取正闻能解成业道也。   论。经说诸言至名为圣言 经中有十六言。八非圣言。八是圣言 八非圣言。是虚诳语。谓定见等言不见等 八圣言。是实语。谓见等言见等。依集异门论第十二加。有实已见等起不见等想言我已见等。如是虽名非圣言。而不名不见言见等。彼实已见等故 又云 有实不见等而起见等想言我不见等。如是虽名非圣言。而不名见言不见等。彼实不见等故 又云 有实已见等起不见等想。而言我不见等。如是虽名圣言。而不名不见言不见等。彼实已见等故 又云 有实不见起见等想言我见等。虽名圣言。而不名见言见等。实不见故 准此论文。违想顺境非圣言摄。违境顺想是圣言摄。若想说于一见中有四。一实见见想言见。二实不见见想言见。三实不见不见想言不见。四实见不见想言不见。此四皆是圣言所摄。翻此四种名非圣言 闻.觉.知境应知亦尔。若想说四境。有十六圣言。十六非圣言。所以顺境.违想是非圣言。有诳心故。所以顺想.违境是圣言无诳心故。婆沙一百七十云。问何故此语名非圣耶。答以不善故名非圣。复次于非圣相续中现前故名非圣。复次非圣所成故名非圣。复次非圣所说故名非圣。复次非圣由此得非圣名故名非圣 圣言翻上。诸释可知。   论。何等名为所见等相。自下一颂因八义便明见.闻.觉.知。   论曰至偏立觉名。述婆沙释义也。婆沙一百二十一云。见.闻.觉.知是根非识。然举识者。显眼等根必由识助方能取境。以同分根能有作用非彼同分故。问何故眼等三识所受各立一种。而鼻.舌.身三识所受合立一种名为觉耶。尊者世友说曰。三识所缘皆唯无记。境无记故根立觉名。又以三根唯取至境与境合故立以觉名。大德说言。唯此三根境界钝昧犹如死尸。故能发识说名为觉 此论言无记性。是世友义。如死无觉。是大德义。此论说识意欲取根。如婆沙释。   论。何证知然。问。如何理教证知眼见.耳闻.意知三识觉耶。   论。由经理证。略答也。   论。言由经者至不尔大德。引经证眼见也 欲等七句此是贪之异名 阿赖耶者。此云执藏 尼延底者。此云执取。或云趣入。或云沉滞 大母答言不尔大德者。贪是别相烦恼。必不于不曾见色不当见色等起贪等故言不尔。   论。诸所有声至不尔大德。重引经证耳闻.意知。广说乃至。同前眼见。   论。复告大母至何名所觉。此证能觉是三识也。前告鬘母云。眼见.耳闻.意知。虽不言三识能觉。复告鬘母。所见.所闻.所知.所觉。既离所见闻.知。外别立所觉。故知三境是其所觉。能觉即是鼻.舌.身三。若不许三是所觉者。色.声.法境定非所觉。是所见.所闻.所知境故。汝将何境为所觉耶。   论。又香.味.触。在所见等外。既非所觉。   论。于彼三境应不起言是名为理。前是经文。后是理也。   论。此证不成。论主总非经.理。   论。且经非证至爱.非爱相。释经非证。佛告鬘母。经不欲决判此是眼唯见。耳唯闻。意唯知等四所言相。此经欲令鬘母于六境中。及于见等四言事中。知但有所见等言。不应于境上增益爱.非爱相。爱.非爱相但是自心妄增益也。   论。若尔何故名所见等。有部问也。   论。有余师说至名为所知。此引经部余师释也。   论。于五境中至亦为无理。五根证五境总名所见。若他传说五境等名为所闻。若内心以种种理比度所许名所觉。若意现证名为所知(准此意识比知名觉。证知名知。由此五境皆容具四)。第六法境非五根现证故。不得名所见。有余三也。可传闻.比知.证知故。由此觉名目意比知。非无所目。香.味等三既许有四言说。非无言说。经有别意。经非证也。觉名有所目。三境有言说。理非证也。   论。先轨范师至名为所知。论主叙经部师义也。正理论云。今谓经主唯申自执。非我许此经判所言相故。但言经证三根所取名为所觉起所觉言(告大母经。色名所见。声名所闻。法名所知。复言所觉。故知即是三根)。故我师宗随此经立所见等相。于理无违(依大母经立所见等相。于理无违也)。虽说为遮于彼增益爱.非爱相。非不应理。言六四别于理不然。前经.后经义相似故(前经者佛告大母。汝意云何。诸有色非汝眼见等。后经是复告大母。汝等四中应知所见。唯有所见等。经部释云。前是六境。后是见等四境。正理不许由经别意)。我见此经所说义者。谓教大母。如于三时色等境中。若不见等。不希求故。欲等不生。如是若知所见等境唯有所见等。欲等亦不生。欲等但由自分别故。我随经义解此经文。非如经主随自分别(准经有两种不生欲等。一不见色等。二知所见色等但有色相无爱.非爱相。前经明不见故无欲等。后经知所见等无爱.非爱相。故不生欲。两经前.后同明不生欲等。非是前经明六境。后经明四所见等境。广引大母领解颂证) 又云。又何意趣朋彼二师违理教释。而偏憎背毗婆沙者顺理教言。且彼二师所释违教。所见等相佛于经中于色等境分明别说。而彼弃舍异建立故。亦与随教正理相违(经分明说色名所见。声名所闻。法名所知。随教理唯香.味.触是所觉。二师所立违大母经。无别教证。翻明为正也)。说五境中各具有四。第六境上唯有三等。然法最可立所见名。非声等中可名所见。如言佛见去.来世等。此皆意识不共境故。曾无圣教言耳见声。鼻见香等。如何五境皆名所见唯非第六。又彼自说。若意现证名为所知。法既所知。应名所见。现所证故。犹如色等。此有何理唯五所证立所见名 声.香.味.触名为所见无经妄立。法不名所见违经说无 又立比量。法定是所见。现所证故。犹如色等。就他宗比量 前师云。五根现所证境名为所见。既许法亦是现所证。如何非见 又后师释。自内所受及自所证名为所知。若尔眼见何缘非是自内所受。是则所见应即所知。又所觉.知应无差别。俱是意识自所证故。又诸比量.现量为先。达正理人皆所共许。若比量境方名所觉。不应所觉在所知先。故彼二师义无端绪。   论。且止傍言至布洒他时。三重问答如文可解。   论。若不动身至应设劬劳。论主难。欲无无表离表而生。若不动身。亦不发语。既无表业。无表从何可得。于此切难应设劬劳 正理论云。经主于此作如是难。若不动身。亦不发语。欲无无表离表而生。此二如何得成业道。于如是难应设劬劳。彼谓实无表无表业岂容不立此二业道。彼亦应辨触二罪因。非但起恶思有大过失故。若要依身.语二门转思起欲杀.诳心。即应成逆。彼不成者仙等应同。既不动身。亦不发语。如何成业道。及依身.语门。应设劬劳释如是难。然我且释布洒他时。如由动身能表语义生语业道。若身不动能表语义业道亦生。然说戒时彼有所犯。默然表净令众减知。如何不生妄语业道。仙人意愤义等教他。彼于有情心无所顾。非人敬彼知有恶心。动身为杀彼生业道。仙以何表令鬼知心。彼由意愤身.语必变。或由咒咀必动身.语。有余师说。非于欲界一切无表悉依表生。如得果时。五苾刍等得别解脱戒。不善亦应然。然彼先时决定有表。余亦应尔。仙如前说。布洒他时得妄语者。谓不清净诈入僧中坐现威仪。或有所说此谓先表。余应思之。   论。已辨虚诳语当辨余三语。自下有一颂半。明余三语成道业相。   论曰至流至此中。释坏他语相。一染心欲坏他。二解义。三不误。若他坏.不坏俱成坏他语。若他不坏不成坏他语。应无坏圣。正领解时坏与不坏此成业道。   论。若以染心至业道方成。释粗恶语。一以染心。二发非爱语毁呰于他。三前人解义。四不误。所骂解时成其业道。   论。一切染心至流至此中。释杂秽语。于中有二释。一切染心所发诸语名杂秽语。染心所发皆是杂秽。唯前语字流至此中。解义.不误与前不同。前人不解误亦成故。此则前之三语通有二名。离前三语唯名杂秽。   论。有余师说至及耶论等。第二释也。前之三语从别得名。离前三语染心所发名杂秽语。   论。佞谓謟佞至所执言词。此重释也。如文可解。   论。等谓染心至杂秽语收。释颂等字。如文可解。   论。轮王现时至杂秽语收。问也。   论。由彼语从至非预染心。答也。有二。一以非染故。二以轻故。此初也。   论。有余师言至不成业道故。第二释也 正理论云。薄尘类故不引无表。非无无表可业道摄。   论。已辨语三当辨意三。明意三业道具缘成也。   论曰至名贪业道。释成第一业道相也。恶欲他财名贪业道。自余贪心不成业道。   论。有余师言至总说欲爱。余师引五盖经证一切贪此贪业道。   论。有说欲爱至成贪业道。此师以粗品为业道。不简贪财及贪余事。正理论云。此世间贪虽皆名贪非皆业道。由前已说诸恶行中摄取粗品。为业道故。唯于他物起恶欲贪名贪业道。若异此者贪著己物业道应成。轮王.北洲为难亦尔 准正理文。第一.第三二说为正。   论。于有情类至名嗔业道。释成第二业道相也。要于有情为伤害事。如是嗔恚方成业道。自余嗔者皆非业道。   论。于善恶等至邪见业道。释成第三业道相也。   论。如经说至阿罗汉。已下引经广释颂中等字摄也。总有十一不同。一无施与。二无爱乐。三无祠祀 婆沙九十八解此三云。一解无差别同显一义故。二解云 外论者言。无施与者。谓无施三类福。无爱乐者。谓无施别婆罗门福。无祠祀者。谓无施众婆罗门福(外论更有多说。如彼广说)。内论者言。无施与者。谓无过去福。无爱乐者。谓无未来福。无祠祀者。谓无现在福。复次无施与者。谓无身业福。无爱乐者。谓无语业福。无祠祀者。谓无意业福(云云多解) 四无妙行无恶行者。总拨妙行恶行也(已上四是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五无妙行恶行业所感果异熟 此谤果邪见见苦所断 六无此世间 七无彼世间(此通谤因.果见苦.集断) 婆沙释云。问他世是不现见谤无可尔。此世现见何故言无。答彼诸外道无明所盲于现见事亦复非拨。不应责无明者愚盲者堕坑。复有说者。彼诸外道但谤因果不谤法体。无此世者。谓无此世为他世因。或无此世为他世果。无他世者。谓无他世为此世因。或无他世为此世果 八无母 九无父(此二是谤因耶见) 婆沙释云。问世间父母皆所现见。彼如何见谤言无耶。答一解同前。一解。有说。彼诸外道。谤无父.母感子之业。不谤其体。或有说者。彼诸外道谤父.母义。不谤其体(若寻苦因而谤。是见集断。今谤因不寻苦因而谤是见苦断。如戒取等) 十无化生有情。婆沙释云。有诸外道作如是说。诸有情生因现在精血等事。无有无缘忽然生者。譬如芽生必因种子.水.火.时节。无有无缘而得生者。故定无有化生有情。或有说者。化生有情所谓中有。无此世他世者。谤无生有。无化生有情者。谤无中有(云云多解。此亦可通谤因果也) 十一世间无有沙门。或婆罗门。或阿罗汉。此是谤圣邪见。见道所断。   论。彼经具显至等言摄后。总结可知。婆沙等言更说谤灭邪见。广如彼说。   俱舍论疏卷第十六   保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午后于东廊禅公旧居点了   目暗贫僧觉树   以黄园本一交了 义证   交了   俱舍论疏卷第十七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业品第四之五   论。如是已辨至名业道。已下半颂。大文第二。释业道之名。   论曰至而造作故。释后贪.嗔.邪见三业道也。贪等体非是业。与思相应思是业性。依贪等转。依贪等行。依贪势力而造作故。如人依道。由此贪等体虽非业。是业道也。   论。前七是业至立业道名。释前七业道。前七业道是业性。故名之为业。思业依托为境转故名业道也。此七是业。是业之道。立业道名。   论。故于此中至俱极成故。释此中业道名通两类。前七具二。谓业。业道。后三唯一。谓但业道。虽不同类。而一业道名通两处。余故两类总得名为业道 如世典者。正理论云。世记论也 世记论中亦不同类。而一为余得通名故。如在天.地类别同名形等。   论。离杀等七至类此应释。类不善业道释善业道。   论。此加行.后起何缘非业道问也。加行.后起应名业道。思亦缘彼为境转故。   论。为此依此至异此不然。答也。此有三答。正理论云。理亦应说。而不说者。为本。依本彼方转故(述曰。为根本起加行。依根本有后起。本得此名。末不名道) 第二解云。根本粗显说粗品为业道 第三释云。令内.外物有减.增故。如.杀.盗等令物增.减。前.后二分不尔。由此二分不名业道。婆沙一百一十三云。所居名外。寿等名内 婆沙云。问何故名业道。答思名业。业所游履究竟而转为业道 问若尔一切无记。   论。应问彼师。论主意云。非此是我义。因何问我。应问彼师。   论。然亦可言至皆名业道。论主为彼师释。此贪.嗔等是恶趣因。因是道义。与恶趣为道 或贪.嗔等互相因起。更互相乘皆名业道也。   论。如是所说至差别云何。已下两颂。第三义便明断善根。   论曰至能断善根。此举初句答。前问。诸断善根由何业道 答云。唯上品邪见业道此释能断。   论。若尔何缘至最初所除。难也。若谓唯邪见断善根者。即违本论云何上品不善根。谓能断善根者。不善根体谓贪.嗔.痴。邪见非不善根如何说能断善根。   论。由不善根至被贼烧村。答。于能引处说所引业。   论。何等善根为此所断。问所断善。   论。谓唯欲界至先不成故。答也。将欲断善欲界中思。色.无色善先退不成。邪见不能断上界善等。   论。施设足论至三界善根。难不断上二界善根。   论。依上善根至非彼器故。断欲善。上二界善得更远故。此身不是上善器故。   论。何缘唯断生得善根。问欲界加行不断所以。   论。加行善根先已退故。答。正理论云。加行善根将断善时最初舍故。   论。缘何邪见能断善根。问也。   论。谓定拨无至彼果异熟。答也。正理论云。此断善根何因何位。谓有一类先成暴恶意乐随眠。后逢恶友缘力所资。转复增盛故。善根减不善根增。后起拨因拨果邪见。令一切善皆悉隐没。由此相续离善而住。此因。此位断诸善根。   论。有余师说至解脱道别。叙异断。分拨因果邪见。二道别也。   论。有余师说至势力劣故。叙异师说。无漏缘.他界缘.随眠缘中不增。唯相应中增。由力劣故不能断善。   论。如是说者至有强力故。述正义。烦恼不定。有准因中增者亦得至上品。强力故。无漏缘.他界缘亦至上品能断善根。   论。有余师说至见所断惑。叙异说也。   论。如是说者至邪见所断。述正义也。   论。若作是说至名断善根。引本论证九品断善正也。既有最后所舍者。亦有前品舍者。故知非一品断。   论若尔彼文至能断善根者。余师引本论难。本论既云上品不善根能断善根。故知唯一品断。本论二文便自相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