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 - 第 10 页/共 71 页
论。二根者谓至大善地法。正理论云。已得.未得境界。耽著希求相违。无爱染心名为无贪。于情.非情无恚害意。哀愍种子说名无嗔。
论。言不害者谓无损恼 正理论云。与乐损恼有情相违。心贤善性说名不害。
论。勤谓令心勇悍为性 正理论云。于诸已生功德.过失.守护.弃舍。于诸未生功德.过失令生.不生。心无堕性说名为勤。由有此故。心于如理所作事业坚进不息 依正理论。于善法中更立欣.厌。然不遍于一切善心。故彼论云。说二及言兼摄欣.厌。厌谓善心审观无量过患法性。此增上力所起顺无贪心厌背性。与此相应名厌作意。欣谓善心希求过患出离对治。此增上力所起顺其证修心欣尚性。此于离喜未至等地亦有现行故非喜受。与此相应名欣作意。此二行相更互相违。故一心中无容并起。是故此中不正显说。大善地法性不成故。亦有喜根.厌行俱转。定无有欣.厌行俱转。为表此二定不俱行。说二及言。行相违故 又阿毗达磨论云。欣谓欣尚。于还灭品见功德已。令心欣慕随顺。修善。心有此故欣乐涅槃。与此相应名欣作意。厌谓厌患。于流转品见过失已。令心厌离随顺离染。心有此故厌恶生.死与此相应名厌作意 又婆沙二十八云。评曰。有别法名厌。非慧非无贪是心所法。与心相应。此说在复有所余如是类诸心所法与心相应。然见蕴说。苦.集.忍智名能厌者。由彼忍智与厌相应故名能厌。非厌自性 又婆沙一百九十六评家。别说有厌体。与前文同。此厌唯善通漏.无漏 又婆沙一百四十三。亦别立欣.厌。然诸小论多不说者以非恒起不遍善心。不说以为大善地法 诸心.心所有相应起非自力起。有二十八。通中除慧。善大地十。烦恼地除无明一。不善地二。不定取二谓寻.伺 有自力起非相应起。有十六法。谓小惑十。不定中六。谓贪.嗔.慢.悔.睡眠.及疑 其睡眠所以是自力起者。由于睡位起贪.嗔等.及诸善心。此是贪等.善等随眠而起。非是眠睡随贪等起。故婆沙五十云。睡眠.恶作虽亦独立。而不离二不立结中 问若尔贪等应是亦自力起亦随从起 答于睡眠中若自力起。若他力起。或皆随眠故相无差别。所以不说。又虽随眠起性不随彼成不善等。故不别说 亦相应起亦自力起。谓有二法。谓大惑中无明.及通中慧。若作五见则自力起。余即相应无明。若与九种随眠十种小惑.及与悔俱则是相应。不共无明则是自力 非相应起非自力起。谓有一法。即是心王。
论。如是已说至彼法是何。自下第三明大烦恼地法。两重依主如文可知 此有四句。有唯染非遍。谓忿.覆等。及贪.嗔等。并无惭等 有遍染非唯。谓通中十 有遍亦唯。谓大惑地 非唯非遍谓即寻.伺.睡眠.恶作。唯善心所非染性故。染言已简。
论曰至无智无显。此释无明相也。正理论云。痴谓愚痴。于所知境障如理解无辨了相即是无明。无智.无显故说名愚。
论。逸谓放逸至所对治法 正理论云。于专己利弃舍纵情名为放逸 述曰。专己利者。如不放逸中释。
论。怠谓懈怠至勤所对治 正理论云。于善事业阙减胜能。于恶事业顺成勇悍无明等流名为懈怠。由此说为鄙劣勤性。勤习鄙秽故名懈怠。
论。不信者谓至信所对治 正理论云。心不澄净。邪见等流。于诸谛.宝.静虑.等至。现前轻毁。于施等因及于彼果。心不现许。名为不信。
论。惛谓惛沉至是名惛沈。此引对法释也。
论。此是心所如何名身。问也。既是心所。如何对法说身重等。
论。如身受言故亦无失。答也。如言身受非即是身而是心所言身惛沈义亦应尔。正理论云[夢-夕+登]瞢不乐等所生心重性说名惛沈。由斯覆蔽心便惛昧无所堪任瞢愦性故。由是说为轻安所治。
论。掉谓掉举令心不静 正理论云。亲里寻等所生令心不宁静性说名掉举。心与此合越路而行。
论。唯有如是至烦恼地法。总结数也。
论。岂不根本至掉举放逸。此举本论难也。本论六中不说惛沈。大地法中复取其五合成十数名大烦恼地法。今将本论难唯有六。
论。天爱汝今至不闲意旨。总非难也。汝但知本论说十之言。而不知彼后五即是大地法也。惛沈就胜虽障等持。明其体性谁无掉举。既同唯遍染心。如何非是烦恼地法也。
论。意旨者何。此却问也。
论。谓失念至及邪胜解。广答意旨。如文可解 问失念.不正知.邪胜解.心乱.及非理作意。何故本论说此五法。而许通入大烦恼地。受等五法而不入耶 答仰测论意由此五法。于善品中所起业用顺自名体。于染分中所起业用违自名体故。染位名失念.不正知.邪胜解.心乱.非理作意等相违名也。受.想.思.触.欲。于染.净位中所起业用。不失本名故不重说。论主将为有过。不劳广释。
论。故说若是至谓除前相。广作四句分别。如文可解。
论。有执邪等持至与此不同。叙异说四句也。
论。又许惛沉至于谁有过。通惛沉入大烦恼地与本论说不同难也。共许惛沈与余掉举等。通与一切烦恼相应其义是同。而不说在大烦恼地。于谁有过。此即乃是不立者过。非我有过。与余同故。
论。有作是言至非至掉举行。此叙异释惛沈不入大烦恼地所以。此是杂心等释。正理论释本论意云。然此惛沈无明覆故。本论不说为大烦恼地法。有言彼论说无明名唯目惛沈。相相似故。无明性是大遍行故。是此地法不说而成 准上论文。此云本论十烦恼地说无明者即是惛沈。惛沈相似无明。所以不说无明者。无明与一切染心相应不说而成故。正理有说此名总目二义。已上论文。此说本论大烦恼地法中。说无明者名一所目通二。谓无明.惛沈。
论。谁惛沈行至不俱行故。论主难杂心等释。谁有惛沈而无掉举。谁有掉举而无惛沈。此二未尝不俱行故。何得有惛沈行顺等持也。
论。虽尔应知随增说行。外人答论主也。虽掉举.惛沈二常俱行。而惛沈偏增者名惛沈行。
论。虽知说行至建立地法。此纵夺外人也。
论。故此地法至俱起非余故。总结成也。
论。如是已说至彼法是何。已下半颂第四释不善地法。有两重释如前可知。颂云唯遍不善心者。此有四句。有不善非遍不善。谓忿等七。及不定中嗔。有遍不善非唯不善。谓大地十。大烦恼六。不定中寻.伺。有遍不善亦唯不善。谓不善地二法。有非唯不善非遍不善。谓小惑三。不定之中睡眠.恶作.贪.慢.疑等。唯善心所不善已简。不劳唯.遍。
论曰至如后当辨。指下释也。
论。如是已说至彼法是何自下第五有一颂释小烦恼地法。有两重释如前可知。谓以小分染污心俱故名为小。
论曰至烦恼地法。释小义也。一唯修所断。二唯意识地起。三唯无明相应。四各别现行 大善地法不与一切染心相应。烦恼之名以简此法 寻.伺虽通染心阙四义故。不名为小烦恼地法 大烦恼地。大不善地。虽复唯与无明相应。阙三义故不得名小 慢.疑二种虽唯意地起。唯无明相应。各别头起。非唯修断。阙一义故不得名小 恶作一种虽唯修断。唯意地起。以非唯与无明相应。虽别头起。不名为小 睡眠一种虽唯意地。阙三义故不名为小 贪.嗔二种虽复唯与无明相应。各别头起。阙二义故不名为小 前之四地皆名为大。此之一地不得大名者。通大地法以遍一切心故名大。大善地法以遍一切善心名大。大烦恼地以遍一切染心名大。大不善地以遍一切不善心故名为大 又上四地法皆并头起故名为大。
论。此法如后至当广分别。指后释也。
论。如是已说至寻伺等法。已下第六明不定也。言不定者谓不定入余五地故。故言不定 恶作.睡眠.寻.伺等法者。此举四法等余贪.嗔.慢.疑。婆沙四十五云睡眠.恶作.怖.寻伺.心。又七十五云评曰应作是说。此心所中应别说怖。所以者何。有别心所与心相应是怖自性。此即说在复有所余如是类法与心相应心所法内。非诸烦恼。复说怖唯欲界。上界言怖于厌说怖。又云。问若尔厌.怖有何差别。答尊者世友作如是说。怖唯欲界。厌通三界。复作是说。怖在烦恼品。厌在善品。复作是说。怖染污.无覆无记。厌唯是善(准上。怖不通善。厌唯善性)。正理论云。类言为摄不忍.不乐.愤发等义 准此论文不忍等法既是小烦恼类。亦是少分染心相应。各别头起。唯修所断。在意识地。唯无明相应。又此忿等大乘中说谓嗔分等。故是假法。此宗皆是实有性。故正理论云。如前所说一切心所应知其性皆是实有。所以者何。非一品类所缘义中种种行相俱时起故。一体同时。如所缘义。差别行相无容有故。然由余法所制伏故。见其相续变异而起。现见清油.垢.水.风等势力制持。灯相续中便有明.昧.声.动等故。已上论文 然诸心所差别功能难可了知。且如睡眠.恶作。非唯不善。而取一分入十缠中。寻亦虽通无漏而为道障。胜解.定.慧虽通三性而立五分法身。一种五根。三是通摄二是善地。如是等类法性难知。心所相翻义亦如是。古来相传废立。依此论有四十六种。谓大地法十至不定有八。于四十六中。如大地法十。寻.伺.睡眠.恶作。以通三性。或通二性。故此十四不别翻名。余三十二中总有二类。一净品有十。谓信等。二染品有二十二。谓大烦恼地法六。大不善地法二。小烦恼地十。及贪.嗔.慢.疑。若于染中通五断。遍六识者。即正翻入净。若不通五断。不遍六识者。但可傍翻 总有十法。谓大烦恼地法六。不善地法二。及与贪.嗔。大烦恼地法六中翻痴为无痴。无痴即是大地慧故。故于善中不立无痴。翻放逸为不放逸。翻懈怠为精进。翻不信为信。翻惛沈为轻安。翻掉举为行舍。不善地法二中翻无惭为惭。翻无愧为愧。不定中翻贪为无贪。翻嗔为无嗔。于小惑中害虽不通五断。非遍六识。而亦翻者以过重故。恼乱菩萨。障趣菩提。菩萨将证无上菩提仍起欲.恚.害觉。所以别翻 余九。及与慢.疑。二义不具。但可傍翻非正翻也。谓余九及疑。非通五断。非遍六识。慢虽通五断。而不遍六识。故不翻也 此十一种但可傍翻者。就中有二。一约等流门翻。二约行相相似门翻。言等流者谓是本惑等流果故。忿.恨.嫉是嗔等流果翻入无嗔。恼是见等流翻见取为正见。正见即是大地中慧。所以善中不可别立。覆或是贪等流翻入无贪。或是痴等流翻入无痴。无痴是慧故于善中不别立也。悭.诳.憍.欲贪等流翻入无贪。谄是诸见等流。翻入正见。正见还是慧数故善不立 约等流门但翻得九。慢.疑本惑非等流。故。二种不可翻也。害虽是嗔等流过重别翻。已如前释 言约行相相似翻者。如忿.恨.嫉.恼。与嗔行相相似翻入无嗔。覆若贪等流与贪行相相似翻入无贪。若是痴等流与痴行相相似翻入无痴。即是慧摄。悭.诳二种。与贪行相相似翻入无贪。谄谓谄曲。翻曲即为正直。正直是舍。品类足第三云。身正直。心正直 憍之与慢。憍自傲逸。慢陵蔑他不恭敬师。若不憍.慢心便恭敬。敬即是惭翻入无惭。疑谓犹豫不决行相。若能正决即是智慧翻入慧中。害虽似嗔过重别翻。已如前释。
论。此中应说至决定俱生。上来五颂辨大地法等。自下有四颂。大文第二辨心.心所决定俱生。于中有二。初三颂辨欲界俱生。后一颂明上界俱生。此三颂释欲界俱生。
论曰至无覆无记。此即总分欲界心可为五类也。下释五品即为五数。
论。然欲界心至至二十三。此第一释善心起数。如文可解。
论。恶作者何。自下便释恶作。此问起也。
论。恶所作体名为恶作。略释名体。
论。应知此中至心追悔性。广释体也。谓不称情所作事业名为恶作。非是不如理事名为恶作如不善悔缘善所作。能追悔心缘其恶作从境为名。即是有恶作故名为恶作。是多财释。准下三喻有三义释。一从所缘得名。二从所依得名。三从因受称也。
论。如缘空解脱门至说为不净。从所缘境立此名也。
论。又见世间至说为恶作。从其所依立此名也。
论。又于果体至名宿作业。此是从因受其称也。
论。若缘未作事云何名恶作。问也。谓若有所作此可说为从境等故名为恶作。若有追悔不作之事。何得相从名恶作耶。
论。于未作事至是我恶作。答也。谓即不作亦名恶作。如有人言我于今日不施此物是我恶作。此即是作此之不作亦名恶作。婆沙三十七云。此中恶作总有四句。一有恶作是善于不善处起。二有恶作是不善于善处起。三有恶作是善于善处起。四有恶作是不善于不善处起。
论。何等恶作说名为善。问也。
论。谓于善恶至二处而起。答也。谓于善不作于恶作中。心追悔性名之为善。于恶不作。于善作中心追悔者不善。恶作皆悉依于善.及不善二处而起 或皆依作.不作二处而起。
论。若于不善至谓寻与伺。此第二释不共心品。
论。何等名为不共心品。此问不共心品法也。
论。谓此心品至贪烦恼等。答也。谓不共心者。不与贪等烦恼相应名为不共。婆沙三十八有二说云。第一师说。唯见所断不与贪等.忿等相应。自力而起名为不共。以修所断忿等相应非自力起不名不共。第二师云通见.修断。不与贪等本惑相应皆名不共。忿等相应非自力起皆是不共 准此论文。第二师释。不与随眠相应起故。名为不共。此中俱起。依前师说。唯是见道 问此中所说不共无明于何位起 答若诸异生由胜解力。发起正见。或起邪见。心劳倦时数数间起迷四谛理不共无明。谓缘四谛不欲.不忍.不了行相。准正理论释颂唯字。即不共通二十一也。正理释颂中见俱唯二十云。颂唯言者是简别义。谓唯见俱定有二十。表不共品中容有恶作等。谓若恶作是不善者。唯无明俱非余烦恼。贪慢二种欣行转故。恶作然戚行相转故。嗔外门转行相粗故。恶作行细内门转故。疑非恶作俱。疑不决定。恶作决定。故不俱起。有身见等欣行转故。极猛利故。恶作不尔。然此恶作依善.恶行事处转故。诸见不尔。故不相应。邪见一分虽戚行转。而二因故非恶作俱。言二因者。谓极猛利。理处转故。是故恶作是不善者唯无明俱 详其恶作具六义。一愁戚行。违情方起故。二内门转。审察是非故。三行相细。谛思方起故。四决定故。解知方悔故。五不猛利。追恋心昧故。六但缘事。缘善.恶行故。邪见虽有四义无二义故非恶作俱。正理但云或恶作俱有二十一。即是不共无明通修所断。故知亦取后师义也。
论。于不善见至说为见故。释不善见同不共品有二十也。如文可解 论言不善见至或戒禁取。释三不善见也。
论。于四不善至贪等随一。此第二释贪等俱起。
论。于前所说至加忿等随一。第三释忿等也。
论。不善恶作至第二十一。此第四释不善恶作相应品也。
论。略说不善至有二十一。总结上也。
论。别于无记至谓寻与伺。第四释有覆无记相应品也。性是染污能有隐覆名为有覆。体非巧便无果记故名为无记。
论。欲界无记至应知如前释。此出有覆无记体也。
论于余无记至并不定寻伺。此第五释无覆无记。体非染污不障圣道。无果记故。名无覆无记。
论。外方诸师至心所俱起叙异师说。异师意云。忧如喜根非唯有记。由此恶作亦通三性。此相应品便有十三心所俱起。正理论云。然此恶作通善.不善不通无记。随忧行故。离欲贪者不成就故。非无记法有如是事。然有追恋。我顷何为不消而食。我顷何为不画此壁。如是等类。彼心乃至未触忧根。但是省察未起恶作。若触忧根便起恶作。尔时恶作理同忧根。故说恶作有如是相。谓令心戚恶作心品。若离忧根谁令心戚(名省察误) 论。应知睡眠至如例应知。此述睡眠遍前一切心品中故皆悉无遮。睡眠无梦。性唯无记。据有梦说故通三性。即不定中总有四例。一贪.嗔.慢.疑唯自力起。二恶作善及不共俱起通二。不善自力。善即共起。三睡眠有时亦容与一切心品俱起。四寻.伺定与欲界一切心品俱起。
论已说欲界至当说上界。自此已下一颂第三明上界也。
论曰至如欲界说。文中有三。一明初定。二明中间。三明二禅已上。此文第一明初定也。不定除嗔.恶作.睡眠。小惑除七。不善地二。余皆同欲。以于上界无不善法。眠.恶作故。
论。中间静虑至余皆具有。此第二明中间禅也。此地除寻与初禅异。自余心所皆同初定。
论。第二静虑至如前具有。此第三明二定已上。文中有二。一正释。二引证。此文初也。二定已上如前所除兼伺.谄.诳。自余皆与中间定同。
论。经说谄诳至令还问佛。第二引证。如文可解。梵王不知四大。若无漏定依六禅地皆容可尽。皆悉能断第四静虑修烦恼故。若有漏定唯空处近分。唯此近分能尽色故。
论。如是已说至差别云何。自此已下有两颂。大文第三简相滥也。
论曰至所敌对法。此释第一对中无惭相也 于诸功德。谓尸罗等 及有德者。谓亲教等。此二是无惭境故言于也。于此二境不尊敬故名为无敬。不崇重故名无崇也 或如次第各属其一。于德不敬。于人不重。于诸功德无所忌难。于有德者无所随属。此无惭相 即是恭敬所敌对者。明能治也。
论。为诸善士至能生怖故。此释第二无愧相也 为诸善士所诃厌法说名为罪者。出罪体也。即不善法无愧境也 于此罪中不见怖畏者。明无愧行相也 此中怖言显非爱果能生怖故者。释怖名也。此之怖言因受果名。以不善果能生怖故。故名为怖。即是无愧不见恶果名不见怖。恶果有二。一是现果讥毁谪罚等。二异熟果三恶道等。
论。不见怖言至名不见怖外问。无愧行相名不见怖。为见怖果而不生怖名不见怖。为不见怖果名不见怖。
论。若尔何失。反问。
论。二俱有过至应显无明外出过也。若见而不怖应显智慧。正理论意慧是邪见。慧为体故名为智慧。邪见虽见三恶道等。而拨因果相属之理故无怖也 若不见彼怖应显无明者。无明无智。不了因果名不见也。
论。此意不显见与不见。论主答也。不见怖言不显见与不见。
论。何所显耶。外人问也。既不离二。更何所显。
论。此显有法至说名无愧。论主答也。此显无愧别有体性。非是无明。亦非邪见。与二为因名为无愧。即是无愧与邪见无明为因。令虽见不怖。或不见彼怖。
论。有余师说至说名无愧。述异说也。此师意说造罪之时。观自无耻是无惭相。观他无耻是无愧相。无耻是同。就自.他别。
论。若尔此二至云何俱起。外人难。观自即缘自。观他即缘他。此二境别。云何俱起。
论。不说此二至说名无愧。余师答也。就胜而说。非是别缘。
论。惭愧差别至说名为愧。翻第一释。可知。
论。翻第二释至说名为愧。翻第二释。可知。正理论云。趣向如理。自.法二种增上所生。违爱等流心自在性说名为惭 述曰惭以不作恶为义。圣道.涅槃皆名如理。善心趣彼举所依也 自增上者。即恐自落三涂 法增上者。即恐废传法。二增上力所生举其因也 爱等流即无惭。违无惭即明对治 由此不为恶法所牵名自在 性指其体也 正理又云。爱乐修习功德为先。违痴等流厌恶劣法。说名为愧。有说怖畏谪罚.恶趣.自.他谤因说名为愧 述曰愧以灭诸恶为义 爱乐功德为先举所依也 痴等流即无愧。违无愧者即明对治 劣法谓诸有过失法。于中生恶即作用也 有说已下。叙有别释 现遭屈辱为谪罚 当来三恶为恶趣 己遭尘点为自谤 令他受谤为他谤。此四法因。谓诸烦恼于如是因生怖畏亦举作用。
论。已说无惭至谓除前三相。释第二对爱.敬相别。与忻相应信名之为爱。即是爱乐可忻尚法。贪染前境亦名为爱。即是染著爱也。由此爱妻子等是染著爱。爱师长等是信爱也。缘灭.道谛忻相应故亦信.亦爱。缘苦.集谛厌相应故是信非爱。染爱贪故是爱非信。
论。有说信者至谓有敬等。述异说也。此师意说。信是忍许有德。由此为先方生爱乐。故信非爱。信因爱果故。敬谓敬重。以惭为体。
论。有惭非敬至谓缘灭道惭。此第二师成两句也。于忻上境名敬名惭。于厌劣境是惭非敬。故成两句。
论。有说敬者至故敬非惭。此第三师释惭.敬。此师意说。敬是有所崇重。由此为先方生惭.耻。即敬为惭因也。
论。望所缘境至谓除前三相。四句分别。如文可知。
论 如是爱敬至无色界无。此明界通局也。无色界中无色身故不能缘他起敬爱也。亦不缘下佛世尊等故无有敬。
论。岂不信惭至无色亦有。问也。论爱敬有二至无色界无。答文。可解。
论。如是已说至差别云何。已下一颂第二明寻.伺慢.憍别也。
论曰至细性名伺。此释寻.伺二别相也。
论。云何此二一心相应。经部问也。粗.细相违如何许二一心俱起。
论。有作是释至俱有作用有部答。如文可解。
论。若尔寻伺至体非凝释。此是粗.细之因。体非粗.细。第一难也。
论又粗细性至应有寻伺。第二难也。此即应至上地亦有。如何唯至初定有耶。
论。又粗细性至以别寻伺。第三难也。粗.细无体。何得有实寻.伺体耶。
论。复有释言至于理何违。叙异释也。
论。若有别体至俱时起故。难也。粗.细一法上下不同。如何俱起。此经部宗不许有别体性。
论。若言体类至别相云何。纵释征也。
论此二体类至显其别相答也。
论。非由上下至有上下故。此重难也。
论。由是应知至一心相应。总结难也。
论。若尔云何至具足五支有部难经部也。
论。具五支言至故无有过。经部答也。正理论云若尔粗.细性相违故。不应寻.伺一心俱生。虽一心中二体可得用增时别故不相违。如水与酢等分和合。体虽平等而用有增。粗心品中寻用增故。伺用被损有而难觉。细心品中伺用增故。寻用被损有而难觉若谓酢用一切时增故非喻者。此言非理。我不定说以酢喻寻伺喻于水。但有用增者。即说如酢故若心品中寻.伺二法。随用增者即说如酢。微便喻水。由是寻.伺虽 心中体俱可得。用时别故。而无一心即粗即细。如贪痴性虽并现行而得说心为有贪行。随何心品有法用增。由此为门总标心品。
论。如是已说至故名为慢。自此下释慢.憍差别。此即慢相。正理论云。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胜.劣若实不实。心自举恃陵蔑于他故名为慢。
论。憍谓染著至无所顾性释憍相也。正理论云。憍谓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于自勇健.财.位.戒.慧.族等法中。先起染著心生傲逸。于诸善本无所顾盻故名为憍。于诸善本无所顾者。谓由心傲于诸善业不欣修习。是谓憍.慢差别之相。
论。有余师说至差别之相。自此已下叙异说也。如文可解 准上论文。慢谓方他。憍唯自傲。是谓慢.憍二相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