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 第 8 页/共 13 页

又不令汝子送至其家,半途而返,与无干之王阿盛言之,何意?汝子无心一言,汝又何从而知?遂援引以作证据?其为汝改嫁,播弄机巧,无疑也。”   阿功呼天扑地哭曰:“父子至情,蔬水可甘,何必富?婿家催促再三,坚不之许,自觉过当;送还补过,理所当然。儿子尚幼,离家不敢太远,至于半途,则婿家亦已在近。我怪儿回太速,诘以未至半途。儿言已经过庙,有阿盛叔看见。今女无踪,是以牵连及之。我非不知女子从一而终,岂有婿在别嫁之理?”   唤阿居问之,则年方十岁,云:“送姊至庙前而返。”问:“何不送至其宅?”曰:“父命我回家牧牛,听姊自去。”吓之曰:“姊现在汝家嫁人,何敢欺我?汝不实言,断汝指矣!”阿居惧,哭而不言。再三饵之,总曰:“无此事。”问:“庙有僧否?”曰:“无有。”“有乞丐否?”曰:“无有。”“左右有人家否?”曰:“无有。”“有树林否?溪、河、池塘否?”曰:“无有。”问:“汝家左右邻何人?”曰:“左右俱无邻居。”   余终疑陈阿功,所卖较成机局。而阿功刁悍,阿居幼小,皆难于刑讯。思南人畏鬼,当以言试之。召两造谓曰:“汝两家俱无确证,难定是非。既道经庙前,则三山国王必知之。汝等且退,待我牒王问虚实,明日再审。”   越次日,直呼陈阿功上堂,拍案骂日:“汝大非人类,匿女改嫁,且听信讼师,欲以先发制人,汝谓人可欺乎?人可欺天不可欺,举头三尺有神明,三山国王告我矣,汝尚能强辩乎?汝改嫁何人?在于何处?得价几两?我俱知之。汝不赎还,今夹汝阿功俱不能答,伏地叩头求宽。余曰:“赎还,宽汝。”阿功曰:“是也。为穷饿所驱,嫁在惠来县李姓者,聘金三两。   愿鬻牛以赎之。”即将陈阿功痛杖三十,枷于市,命之曰:“赎还,释汝,不赎不还,枷死乃已。”   于是阿功使其妻王氏,往惠来求赎。李姓勒令倍偿财礼。   王氏鬻一牛及幼女,得六金赎之。林阿仲闻有六金,怼勤娘失节,遂私与王氏议和,得金更娶,而勤娘仍归李矣。陈阿功荷校两月,几毙命,谓其妻曰:“早知三山王多口,悔不将牛及幼女早卖,兔受此苦楚也。今事毕,宜禀官释我。”王氏以其言来告,余笑而释之。   译文有个名叫陈阿功的人,用为寻找女儿的下落前来告状。据他说,女儿名唤勤娘,嫁给邻乡的林阿仲为妻。出嫁三年,未生儿女。阿仲之母许氏生性酷虐,恨他女儿出身贫寒。九月十三日,到林家看望女儿,女儿已杳无踪迹。不知是被打死灭尸?还是嫁卖他人了?   问他:“你女儿曾来你家吗?”回答说:“八月里来过,九月初六才走,有王阿盛可以作证。”   将林阿仲母子拘捕讯问,林阿仲母亲许氏哀哀切切,鸣冤不已,说:“我守寡十七年,才娶下儿媳,而媳妇连月回娘家省亲。七月间往返两次,八月六日又回去。八月十七日、廿四日、九月初三接请她数次,都不回来,不知是何缘故?就这样到了九月十三日,陈阿功突然来到我家,声言要素女儿性命。   这一定是陈阿功存心不良,要让女儿改嫁,故意将她女儿隐藏起来了。”   我又问陈阿功:“勤娘在你家,是何日返回婆家的?是乘轿,还是步行?有谁和她同行?”回答说:“女儿九月初六回婆家,穷人家哪有轿子,只好让她弟弟送到半途,步行回去。”   我问:“你们两家相距多远?”回答说:“十余里。”听到这里,林阿仲母子大声喊道:“勤娘并没有回来,左邻右舍可以作证。”   我叫来王阿盛问:“你在何日何处遇见陈阿功女儿回婆家?”   他回答说:“我是听阿居说的,并未看到。离我家里把路的地方,有一座三山国王庙。我九月初六那天在道旁菜园锄地,看到阿居打庙里回来,说:‘我父亲让我送姐姐回婆家。’我问他:‘你姐姐在何处?’他说:‘已经走了。’我听到的就是这些罢了,其余的就不知道了。”我又问:“陈家家境如何?”王阿盛说:“穷极了!”再问:“到庙里有几里路?”他回答说:“三里左右。”“林家到庙里几里?”他回答说:“六七里。”   我叫过陈阿功来责问道:“你女儿既已嫁人,你家又不是很富,现在米薪腾贵,她天天回娘家做什么?况且夫家再三再四地催促她回去,你不许回,又是为什么?九月初三来请,你既然不准回去,岂有初六无故自行送回的道理?又不让你儿子送她到家,半路而返,偏偏和毫无干系的王阿盛说起此事,这是何用意?你儿子无心说的一句话,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你把这话作为证据,看来是为你女儿改嫁,故意耍弄的手段,这是没有疑问的了。”   陈阿功呼天抢地,哭叫道:“父女情深,吃点菜,喝口水也是甜的,何必富贵?女婿家再三催促,我坚持不许返回,自觉过分,送她回去理所当然。儿子还幼小,不敢离家太远。送到半路,则离女婿家已不远了。我还怪儿子回来得太快,盘问他有没有送到半路?他说已经过庙,有阿盛叔看到了。现在女儿无有踪迹,所以把阿盛牵连进去。我不是不知道女子应从一而终,岂有女婿还在就叫女儿另嫁的道理。”   叫来阿居讯问,只见他年方十岁,说送姐姐至庙前后返回。   我问他:“为什么不送到姐姐家里。”他回答说:“父亲让我回家放牛,让姐姐自己回去。”我故意吓唬他说:“你姐姐在你家嫁人了,你怎敢骗我?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砍断你的手指!”   阿居害怕,光哭不说话,再三诱他,总是说:“没有这回事!”   我又问他:“庙里有和尚吗?”他说:“没有。”我又问:“有乞丐吗?”他说:“没有。”我问他:“庙左右有人家吗?”他说:“没有。”我又问:“有树林、河流、池塘吗?”他还是说:“投有。”我又问:“你家左邻右舍是什么人?”他说:“左右都没有邻居。”   我始终怀疑陈阿功,卖女大概已成定局。但陈阿功刁悍,阿居幼小,都难以用刑审讯。忽然想起南方人怕鬼,何不用言语试探一下。于是召来原告和被告两方,说道:“你们两家都无确证,难定是非。既然说经过庙前,那么庙神三山国王必然知道这件事。你等暂且退下,待我投书三山国王探问虚实,明天再审。”   第二天,我直接叫陈阿功上堂,拍案骂道:“你简直不是人,竟然藏女改嫁。且听信讼师,要先发制人。你以为人可欺吗?人可欺而天不可欺,举头三尺有神明。三山国王已经告诉我了,你还强辩吗?你将女儿改嫁何人?嫁于何处?从中得多少银两?我全知道了。你若不赎还女儿,我今天就要动刑把你夹起来!”   陈阿功害怕了,不能回答,伏在地上,叩头求饶。我说:“把你女儿赎还就宽大你。”阿功说:“是!因为穷饿驱使,我将女儿嫁到惠来县一个姓李的人家,得聘金三两银子。我愿卖牛把她赎回来。”当即将陈阿功痛打三十板,上了枷,押到市上示众,对他说:“赎还女儿放你;不赎还,就枷死你才算完!”   于是,陈阿功让他老婆王氏去惠来县求赎。姓李的勒令加倍偿还彩礼。王氏卖了一头牛和小女儿,得六两银子,准备赎还女儿。林阿仲听说有六两银子,怨恨勤娘失节,遂与王氏私下议和,得到银子去另娶,这样一来,勤娘仍归姓李的了。陈阿功颈上带枷两个月,几乎死去,便对他老婆王氏说:“早知三山王多嘴,后悔没将那头牛和小女儿早卖了,也免得受这份苦楚了。如今事情了结,该禀告官老爷放我了。”王氏把这番话告诉我。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接着便把他释放了。 第十六则 西谷船户   潮为郡,故产谷之区也。三岁两饥,民生艰食。雍正五年,制、抚大吏请于朝,议发西谷十万石,匀贮潮属各县仓,备赈恤平粜之用。诏报可,兵民以手加额相庆慰。而是年夏禾半收,冬稔八分以上,谷价稍平。秋冬间,抚、藩派拨省仓西谷,发运惠、潮。   观察楼公,故广州郡守也。公在广府任内,平粜出入,存留未买谷价五万四千二百八十石。应买谷还新守补仓。而潮为公所属郡,乃议往高州买谷运潮,省劳费。   时岭东谷价石尚八钱。西谷上者不过五钱,中者、下者在三四钱之间,一举两美。制、抚以为便,于是运潮之谷。   楼公毅然任之,领出谷价,远近并买,遣潘田司巡检宋肇炯、乌槎司巡检张宏声、三河司巡检张德启、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分途押运。   潘田司素有干才,能权子母,将谷价于佛山购广锅、棉布之属,带往高州发市,然后买谷以归。稍延时日,误风汛,即在高州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又在香山海洋,报称被盗。   又报漂没三舟,而私货毫无损失。或者疑之。   乌槎司亦在海丰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招宁司专在省城领运近买之谷一万五百五十石,全付潮阳。   范巡检以海船险苦,先由陆旋潮。拥运人役,各与船户串通,沿途盗卖,每卖谷一石,押运得钱百文,以为定例。所督八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开驾,至四月二十八日到潮邑之磊口。   余适会海门、潮阳、达濠三营将官,勘酌修造战船、木植,闻西谷备极不堪。兵以发饷为患,因檄行押运巡检范仕化,就八船中各起好谷一石,送至县堂。会同海门营参将许君讳大猷、潮阳营游击刘君讳廷俊、守备永君讳福达、濠营守备吴君讳昆,即于县堂之上,眼同风扬。每谷一石,有扇净八斗二三升者,有七斗五六升者,合计匀算,石可得净谷八斗。复令范巡检会同弁目碾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色黟且碎。   三营有难色。余谓范巡检曰:“闻西谷素佳,道宪轸念民瘼,岂忍以有名无实之谷,失嗷嗷待哺之人心?皆君辈不慎,致使船户舞弊至此!将奈何?”范愤然作色曰:“此皆道宪所买之谷,好丑唯道宪是问,船户不敢损毫芒也。”时道府檄催收谷甚急,且言船泊海上,风涛不测,万一有意外之虞,将谁任咎?余曰:“然!且受之。”   遣书吏黄遇、赵平、邱潮、黄辉、陈良、陈智等,带领小船数百,往磊口接运。则见船上高飘黄旗,大书“奉旨押运”。   宪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宁司外甥马相公、弓兵董明,皆正容端坐,作上司差员行径。舵梢水手,如虎如狼,指挥呵叱。   黄遇等相顾慑息,莫敢出声。先以水浸烂谷搀和量交,群吏以不堪贮廒为请。船户厉声曰:“大老爷发下之谷,虽粗糠沙泥,谁敢不受?汝主欲做官否也?”吏皆曰,“非敢不受,但湿谷另交,可以摊晒。干湿混杂,恐干者亦为所累。”船户曰:“我不管也!”吏不敢复言,亦屈意受之。   是时,船上诸人骄横无比,言必称“大老爷”。范巡检与吏言船户,必曰“大老爷船户”。言舵工水手,必曰“大老爷舵工”、“大老爷水手”。而船户水手,日日轮流置酒,与招宁司高宴,妓女顽童,昼夜不绝。   诸水手又设为欹量之法,将斛斜放,谷面不俟上满,辄尽力向下刮之。群吏曰:“如此则每斛少一升有奇矣,我等将何以交仓?”船户曰:“大老爷斛面如是,汝等上仓与否,我安知之?”   吏黄辉不能忍,出怨言曰:“如此,则我等每人须赔谷数十石。汝辈伤天害理,不存良心,动辄称大老爷。大老爷岂教汝如是乎?”   船户黄兆太怒,鸣锣党众,将黄辉楚挞破额。辉跳入小船逃生。兆遣王阿受、李阿二等追至小船,扑击之。小船户陈阿牡、蔡阿相皆被伤。   招宁司马相公目视之而无言。时五月十一日也。于是小舟尽逃,群吏踉跄归来,莫敢再往。尚有三千余谷在船未收。   余不得已,复雇募小船,于十三日檄委巡检范仕化,带领交收。范仕化不肯。余思仕化身为运官,船户其所管辖,又现任招宁司巡检,以潮邑之属员办潮邑之公事,有何推托之处?   于十五日再行檄催。至十七日,仕化犹不动,且言:“道宪系属至交,经连日具禀陈明,早晚谷船疏失,不知是谁之罪?”   余闻其语,为之毛发悚然。知此人奸险能干,为上宪腹心重用之员。既经连日具禀,恐夤夜将谷搬藏,凿舟入水,我咎其可逭乎?因胪列事由,详明列宪。即于十八日清晨,躬率小船出海接运。而西谷愈出愈丑,有水注烂者,有发热如火者,皆收而不问。惟秕扁太多,似非原谷,疑道宪所买未必至于此极。   而范巡检力争,称系道宪贱价所买。海阳、揭阳皆是此谷发付,不干船户之事。余亦不与之辩也。   越次日巳刻,吏复取扁谷来观,中多米粒。余思道宪买谷焉有搀米之理?此确系船户盗取碾米,仍将糠秕搀下耳。碾米必在附近人家,吾得其间而入矣。因闲问两岸有乡村否?舟子言:“树林内有之。东为松子山,西为棉花村。”余佯言舟中热甚,登岸乘风,坐于松荫之下。   少顷,有趋而过者,召问之,其人曰:“不知也。”余曰:“不知不已,今捉汝。”其人曰:“须问乡长。”余曰:“然。”   即遣役,唤棉花村乡长。乡长病,其母来日:“欲究窝接西谷,则我老人知之,不必问病儿也。吾乡中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皆为碾米数十石,或接往达濠发卖。对面松子山,李阿家、谢朝士等,更多窝接。朝士家中,闻尚有西谷未卖,急掩取无不获者。”   余立刻遣役,趋松子山谢朝士家,果有西谷四包在焉。连人及谷俱获以来,问何船之谷?则曰:“邓文兴也。”命捉文兴,舟中言文兴已往府。锁其舵工汤广万讯之,则诸舟无不然者。   余谓范巡检曰:“何如?”范曰:“固知之。”余曰:“知而不言何也?”范无言可答。余将两岸窝接之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李阿家,并八船船户黄超成等,尽拘入邑。当堂确讯,则谢朝士于被获四包之外,另为碾米十三石。钟阿信代碾十六石,钟阿兴代碾十四石,皆载往达濠发卖。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又为载米六石,往达濠发卖。又代买扁谷二石。   余曰:“噫!磊口两村之弊,不过如此矣。”讯船户黄超成,则侃侃宣言,在天字马头买扁谷五十石,虎头门买扁谷十石,至九龙又买扁谷十石,达濠买扁谷六石二斗,棉花村买扁谷一石二斗。沿途碾米盗卖,共去好谷一百二十余石。除搀下扁谷七十七石四斗,今尚缺少额谷五十一石五斗。问:“汝舟并无破损,何以谷皆涨热?”据供系量交之前一日,恐谷石短少,将扁谷用滚水泡湿搀下。不虞黄兆等众人角口数日不来盘收,此所以发热也。   讯船户麦长,据供在天字马头买扁谷二十石,汕尾买扁谷十石,平海买扁谷六石。沿途碾米换菜食用,共去好谷八十余石,除搀下扁谷三十六石,尚缺少谷五十八石。   讯船户谢胜,据称:“实名王光嵩,乃代谢胜押船。其买卖谷石,皆谢胜自为之事,我不能知其详。只在天字马头卖去好谷五十石,随买扁谷五十石搀下。将开船时,又卖去十余石。   平海、汕尾卖去十六石,庵埠卖去五石,皆随买扁谷搀下。其它处盗卖及沿途碾米换鱼、换莱,出去好谷不知几何,大抵亦有百余石。除搀下扁谷一百二十余石之外,尚缺少谷九十石五斗。”问:“汝谷亦发热何也?”据称:“我等亦于将交之谷先用滚水泡下,使谷涨多。不虞固黄兆众人角口,数日不来盘收,是以发热。”因问:“汝八船皆泡水乎?”曰:“然也。”   讯船户黄兆,则黄兆揽载未回,而所获者,乃舵工林家相也。据称,黄兆在天字马头买下扁谷五十石,虎头门峡西买扁谷二十石,九龙买扁谷十五石。沿途盗卖及碾米换莱食用,共去好谷一百三十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五石,尚缺少谷四十七石五斗。   讯船户李德,则系黄奇昌、黎阿二公共之名。黄奇昌在府未获。据黎阿二供:在庵埠买扁谷十石,在潮邑买扁谷二十三石,达濠买扁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换菜,共去好谷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六十三石,尚缺少谷三十四石五斗。   讯舵工汤广万,据称,船户邓文兴买卖之谷,不能深知其详,止五月初五、初六两日,在磊口有小船载扁谷两次。文兴共买二十余石搀下,沿途盗卖、碾米大约不及百石,搀下扁谷不知多少,今尚缺少谷四十五石。   讯船户谢永兴,据称:“永兴在府未回,我乃舵工李昌桂也。永兴雇小船,在东莞县买来扁谷五十石,天字马头买扁谷三十石,庵埠买扁谷四斗,沿途盗卖、碾米、换菜,亦不过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余石,尚缺少谷三十三石五斗。”   讯船户陈裕兴,据称:“裕兴在郡未回,我乃舵工黄志成也。裕兴于二月十七日夜,用小船三只,驳载好谷五十石回家。   在东莞县买来扁谷五十余石,虎头门买扁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食用大约亦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余石,尚缺少谷五十石。”   余曰:“噫!是矣!”登即移行达濠营,并檄招宁司官吏,将八船驾往达濠港内,严加看守。将船户黄超成等诸人羁禁通详。一面关移海洋县,提拿船户黄兆、谢永兴、陈裕兴、黄奇昌、邓文兴各正身,赴县质审。六月初十日皆至。   复讯之,则黄兆实名林有德。据称:天字马头、虎门、九龙共买搀扁谷八十五石,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林家相所供若合符节。   谢永兴实名滕有兴,据称:省城、东莞、庵埠共买搀扁谷八十石四斗,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李昌桂所供若合符节。   陈裕兴自言东莞、虎门买搀扁谷八十余石,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黄志成所供若合符节。   邓文兴乃汤广万,向之汤广万乃邓文兴。所供买搀扁谷、碾米、盗卖缺少之处,亦两人如出一辙。   黄奇昌诡名刘阿进,据称:买搀扁谷于黎阿二所供六十三石之外,尚有天字马头买搀扁谷九石,虎门买搀扁谷五石,达濠多买扁谷五石,共搀下扁谷八十二石余。供亦如一辙。   至问其有无给与高光、马若愚等每石百钱之陋例?则八船户合口齐声,并称一钱不少,无一人有异词也。   余掩卷叹曰:“诸船户经审数次,不用动刑,先后口供弗差铢黍,此尚何疑义哉?彼行佣贸易之细民,贪小利无足怪。   向非押运官役养成骄纵,亦何遽至于斯?猫鼠同眠,嫖饮浪费,公然以贱买丑谷,勒抑属员之恶声,加之公忠为国之道宪。非平日深受宪恩之人所宜出此也。   据招砂都约保邱朝、黄经等禀称:松子山、棉花村盗出谷石,招宁司马相公、弓兵董明、宪役高光等诸人皆预焉。约长王琼林、船长邱兆美、保正王朝等禀,查盗接西谷小船,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等之外,尚有招宁司巡船私自载运。而脚夫吴阿孙自言,范巡检之子大相公,令将西谷代为挑至米铺碾米几石,人巡司衙门食用者二次矣。约保将吴阿孙解到,讯之果然。一时几不能忍,欲将范仕化、高光等问成盗首,通详参究。   念系上台钟爱信任之人,投鼠忌器,有伤宪心,恐非自全之道。   再四思维,是以中止。只将搀和盗卖情节,申宪究追。但思范仕化等护庇船户,竟以丑谷尽诿道宪,置身事外,是诚何心?   今水落石出,八船船户搀下扁谷六百余石,缺少额谷四百余石,则此中情弊了然矣。   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两巡司运到高谷,在澄海县溪东巷,遭风淹没殆半。其谷或在水中捞起,和泥晒之,咸水浸淫,外干内败。奉宪谕,各县四六匀拨,余者尽归潮阳。是以潮邑又于四六之外,多收水谷三百余石。计接受潘田司好谷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水谷一千三百八十石。三河司好谷二百七十九石,水谷二百七十八石。水谷颜色黯黑,触手成灰。经宪委招宁、三河两巡检,勘估前运西谷之暇,并取一石晒干,碾出灰米三斗六升。米户以为无用,及早设施赔补八百石可已;迟之,则归无何有之乡。全为交盘大累矣。   统计潮阳一邑,共收海运西谷一万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或交代风扬,或碾米给饷,均应赔补三千二百石。县令为道宪属员,自分代赔二千二百石,其搀和盗卖缺额一千余石之谷,应于各船户名下追补,此大公至正之道也。   上宪檄行海阳、潮阳二县,会审究追,将其船变卖赔补。   而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屡藉称道宪之命,请释船户。余以事经通详,案未会审,不敢私释。而范仕化背出危言,余佯为弗知。   比闻制、抚题明西谷兑拨沉失情由,将四巡检参革发讯,仕化愈怀怨怼,每于道宪之前播弄是非。   余适奉檄召至郡,促出仓收,面请宪示。道宪仍命审明,将船变价赔补。余思范巡检监守自盗,已经漏网,倘将船户尽释,则千石将问何人?为道宪赔补两千余石,固所甘心。为船户赔补一千余石,无此情理。范仕化言:“此等谷石何须赔补?   即使新官交代,有道宪泰山为主,谁敢不接受哉?”然余心终未敢安。   仕化退谓人曰:“招宁司虽暂时落职,总有开复之期。潮阳县亦在旦夕,且祸烈于我百倍。直张目俟之耳。”寅僚以告。   余曰:“仓谷颗粒皆关民命,未便有名无实,欺诳朝廷。况道宪大人,长者,为国为民,断断乎无此事也。”越数月,其言果验。   译文潮州府作为一个大郡,过去曾是个鱼米之乡。但如今三年倒有两年饥荒,民生艰难。雍正五年,总督、巡抚大人请示朝廷,准备调十万石西谷,分散贮存在潮州府各县,以备赈恤平粜之用。朝廷下诏许可,当地兵士百姓以手加额,欢欣庆幸。   而这一年,夏季有五成收成,冬季在八成以上,谷价渐渐平下来。秋冬之际,巡抚、藩台大人拨发省仓西谷,发运惠州、潮州。   惠潮道台楼大人是原来的广州知府。他在广州任职期间,遇荒年卖出平价谷五万四千二百八十石,应买回交还新任知府以补充米仓。潮州是楼大人下属府郡,就打算到高州买谷运往潮州,以节省劳费。   当时,岭东一带谷价每石八钱银子,而西谷上等的每石不过五钱,中、下等则在每石三四钱之间。可谓一举两美,总督、巡抚以为很合适,于是楼大人毅然承担向潮州运谷之事,领出谷钱,远近并买,派遣潘田司巡检宋肇炯、乌槎司巡检张宏声、三河司巡检张德启、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分路押运。   潘田司巡检素有才干,很会做买卖。他用买谷款从佛山购买广锅、棉布之类,带往高州去卖;然后买谷返回。因为拖延时日,耽误了风汛之期,竟在高州海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   又报称在香山海面被盗,还报漂没了三条船,然而私货毫无损失。对此有人怀疑。   乌槎司巡检也在海丰海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招宁司专门在省城领运从近处所买之谷一万零五百五十石,全部发付到了潮阳。   范巡检因为海上行船危险艰苦,先从陆路返回潮州。负责押运西谷的差役,各与船户串通,沿途盗卖西谷。每盗卖一石西谷,押运差役得钱一百文,作为定例。范巡检所督运的八只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启航,至四月二十八日方才到达潮阳县的磊口。   适逢我会合海门、潮阳、达濠三营将官,勘查商量修造战船、木栅。听说运到的西谷极不成样子,难以作为军粮发下,甚为担忧。因而发文书给押运巡检范仕化,让他从所押八船之中,各拿好谷一石,送至县堂。会同海门营参将许大猷、潮阳营游击刘廷俊、守备永福达、濠营守备吴昆,就在县衙大堂之上,当众扬簸。每一石谷,有的扬簸后净剩八斗二三升,有的净剩七斗五六升,合计起来一算,平均每石可得净谷八斗。我又令范巡检会同兵弁头目把稻谷碾成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米又黑又碎。   三营将官面有难色。我对范巡检说:“听说西谷向来质量很好,道台大人深切怜念百姓疾苦,怎么用这次谷充数,这不失去人们的信赖之心吗?都因你们这班人做事不慎,使得船户们营私舞弊到这种程度,这事该怎么办呢?”范巡检生气变了脸色说:“这都是道台大人所买之谷,是好是坏只能去问道台大人,船户不敢有丝毫损害。”这时,道里和府里行文催促收谷十分紧迫,并且说,停泊海上,风涛难测,万一有意外的忧患,谁来承担责任?我说:“既然如此,暂且将稻谷收下。”   我派书吏黄遇、赵平、邱潮、黄辉、陈良、陈智等人,带领数百只小船,开往磊口接运西谷。只见船头黄旗高飘,上书“奉旨押运”四个大字。道台衙门差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宁司巡检的外甥马相公、弓兵董明,都正襟危坐,面容严肃,摆出上司差员的架势。舵工水手,一个个如虎似狼地呵叱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