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 第 6 页/共 13 页
余曰:“田土,细故也。弟兄争讼,大恶也。我不能断。
汝两人各伸一足,合而夹之。能忍耐不言痛者,则田归之矣。
但不知汝等左足痛乎?右足痛乎?左右惟汝自择,我不相强。
汝两人各伸一不痛之足来!”
阿明、阿定答曰:“皆痛也。”余曰:“噫!奇哉。汝两足无一不痛乎?汝之身,犹汝父也。汝身之视左足,犹汝父之视明也;汝身之视右足,犹汝父之视定也。汝两足尚不忍舍其一,汝父两子,肯舍其一乎?此事须他日再审。”
命隶役以铁索一条两系之,封其钥口,不许私开。使阿明、阿定同席而坐,联袂而食,并头而卧。行则同起,居则同止,便溺粪秽,同蹲同立,顷刻不能相离。
更使人侦其举动、词色,日来报。初悻悻不相语言,背面侧坐。至一二日,则渐渐相向。又三四日,则相对太息,俄而相与言矣。未几,又相与共饭而食矣。
余知其有悔心也。问二人有子否,则阿明、阿定皆有二子,或十四五,或十七八,年齿亦不相上下。命拘其四子偕来,呼阿明、阿定谓之曰:“汝父不合生汝兄弟二人,是以今日至此。
向使汝止孑然一身,田宅皆为已有,何等快乐。今汝等又不幸皆有二子,他日相争相夺,欲割欲杀,无有已时。深为汝等忧之,今代汝思患预防。汝两人各留一子足矣。明居长,留长子,去少者可也;定居次,留次子,去长者可也。命差役将阿明少子、阿定长子押交养济院,赏与丐首为亲男,取具收管存案。
彼丐家无田可争,他日得免于祸患。”
阿明、阿定皆叩头号哭曰:“今不敢矣。”余曰:“不敢何也?”阿明曰:“我知罪矣。愿让田与弟,至死不复争。”阿定曰:“我不受也。愿让田与兄,终身无怨悔。”余曰:“汝二人皆非实心,我不敢信。”二人叩首曰:“实矣。如有悔心,神明殛之。”知:“汝二人即有此心,二人之妻亦未必肯。且归与妇计之,三日来定议。”
越翼日,阿明妻郭氏、阿定妻林氏,邀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当堂求息。娣姒相扶携,伏地涕泣,请自今以后,永相和好,皆不爱田。
阿阴、何定皆泣曰:“我兄弟蠢愚,不知义理,致费仁心。
今如梦初醒,惭愧欲绝,侮之晚矣。我兄弟皆不愿得此田,请舍入佛寺斋僧,可乎?”余曰:“噫!此不孝之甚者也。言及舍寺斋僧,便当大板扑死矣。汝父汗血辛勤,创兹产业。汝弟兄鹬蚌相持,使秃子收渔人之利,汝父九泉之下能瞑目乎?为兄则让弟,为弟则让兄。交让不得,则还汝父。今以此田为汝父祭产,汝弟兄轮年收租备祭,子孙世世永无争端。此一举而数善备者也。”
于是族长陈德俊、陈朝义皆叩首称善教,阿明、阿定、郭氏、林氏悉欢欣感激,当堂七八拜,致谢而去。兄弟、妯娌相亲相爱,百倍曩时。民间遂有言礼让者矣。
译文已经过世的陈智有两个儿子;老大叫阿明,老二叫阿定。
二人小时候一起读书,长大了一起种地,兄弟之间极为友爱。
二人娶亲之后分家各住。父亲死后,留下七亩地,二人争起来,亲属们调解不了,以致打官司。
陈阿明说:“这地父亲给我了。”他把分家文书呈上来,上面有“老人过世之后,这七亩地传给大孙子”的话。陈阿定说:“这地父亲给我了。”他手中有他父亲临终时的批嘱为凭证。我说:“你们两人都有理,没理的是你们的父亲,应该把他棺材拿来砍开。”陈阿明、陈阿定都没话可说。
我说:“土地,这是小事。兄弟打官司,这是大恶。我设法给你们断案。这样吧,你们两人各伸一条腿,合着夹起来。
能坚持到底不叫痛的,这地就归他了。只是不知你们左腿疼呢?还是右腿疼呢?左腿右腿由你们自己选择,我不强迫。你们两个人,各自都把夹起来不疼的那条腿伸过来!”
陈阿明、陈阿定回答说:“哪条腿夹起来都疼。”我说:“唉!怪呀。你们两条腿没有一条夹起来不疼吗?你们的身体,就好比你们的父亲。你们身体看待左腿,就好比你们父亲看待阿明;你们身体看待右腿,就好比你们父亲看待阿定。你们两条腿还不忍心舍掉一条,你父亲两个儿子,能舍得其中一个吗?,这案子等过些天再审。”
我命令衙役用一条铁链,把他们两人拴在一起,用锁头锁好,不许偷偷打开。让陈阿明、陈阿定同坐在一张席子上,联在一起吃饭,并着头躺卧睡觉。二人走路得一同起来,坐下得一同休息,大小便也得同蹲同站,一会儿也不能离开。
我再派人察看他们的举止言谈,每天向我报告。开始时,两个人气哼哼的,互相之间一句话不说,背靠背侧着身子坐着。一两天后,慢慢对着坐了。又过三四天,就相对着叹息起来,不久互相说话了。又过一阵,就一起吃饭了。
我知道他们产生了后悔的念头。就叫来二人,问他们有儿子没有。阿明、阿定都有两个儿子,有的十四五岁,有的十七八岁,年岁也不相上下。我派人把他们的四个孩子一起抓来,叫来陈阿明、陈阿定对他们说:“你们的父亲不该生下你们兄弟两个,所以现在弄到这一步。假如你们只是一个人,土地、房屋都归自己所有,多么快乐。现在不幸你们又都有两个儿子,将来相争相夺,要打要杀,没有完结之时。我深深为你们担忧,现在代你们想法预防。你们二人每人各自留下一个儿子就够了。阿明是老大,留下大儿子,不要小儿子;阿定是老二,留下二儿子,不要大儿子。我让衙役把阿明的小儿子、阿定的大儿子送到花子房去,赏给乞丐头儿做儿子,让他写出收管的具结存案。那乞丐家里没有土地可争,将来能够免掉祸患。”
陈阿明、陈阿定都连连磕头,边哭边喊着说:“现在不敢了。”我说:“不敢什么?”陈阿明说:“我知罪了。我愿意把地让给弟弟,到死也不再争了。”陈阿定说:“我不要这地。我愿意把地让给哥哥,终生不怨恨后悔。”我说:“你们二人都不是真心,我不敢相信。”二人又磕头说:“是真心。如有后悔,神灵会惩罚我们。”我说:“你们二人就是有这心,你们的老婆也未必能答应。先回去和老婆商量商量,三天后再来定案。”
到了第二天,陈阿明的妻子郭氏、陈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请族长陈德俊、陈朝义一起来到大堂,请求当堂结束官司。两妯娌扶在一起,趴在地上哭哭啼啼,说:从今以后,永远和睦相处,都不再舍不得那七亩地了。
陈阿明、陈阿定都哭着说:“我们兄弟蠢笨愚鲁,不懂得事理,以致让老爷操心。现在好比大梦才醒,惭愧得要死,后悔也晚了。我们哥俩都不愿意要这地,请把它施舍给庙里以供和尚斋饭,好吗?”我说:“胡说!这么办是不孝之中最厉害的。如要施舍给庙里,就应当用大板子把你们打死。你们父亲一滴汗、一滴血,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创下这点产业。你们弟兄二人鹬蚌相争,让秃和尚坐收渔人之利,你们的父亲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吗?作哥哥的让弟弟,作弟弟的让哥哥,互相谦让,谁都不肯接受,那就把地还给你们父亲。现在把这七亩地作为你们父亲的祭地,你们哥俩每年轮流收租,各办祭祀,子子孙孙永远不再起争端。这是一举数得的善事啊!”
这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都磕头,称赞我善于教化。陈阿明、陈阿定、郭氏、林氏都欢欣感激,当堂磕了七八个头,一再道谢后离开了。从此,兄弟、妯娌之间相亲相爱,倍胜于过去。老百姓之间,也注意讲究礼义、谦逊了。
第十二则 卓洲溪
有饥民乘黄昏驾船在卓洲溪攘客。
适余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过贵屿,见一人拦舆号呼,自称:“我郭元藏也。晨往军埔墟贸易,暮从石港泛舟还。中流被盗,攫去铜钱八千,黄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同避难者,李启宣、黄朝盛也。”
问贼何情形,曰:“十余人驾八桨舟古母船,不新不旧。为篷四,前一篷破损。后载竹篙枪一束。”
余即于道中停舆,张灯草檄,调保正杨勋、李缵、苏赞卿、杨新等率丁壮八十名,沿溪飞捕。获者悬赏十金,纵者重杖浊百。越次日,尚寂然无踪也。
因思多桨舟古母船非内溪所有,乃隆津、练江运载私盐之具。
复调集水保方东升、姚万进、郑茂纪、姚子宁等,在于练江后溪港一带遍行访缉。
越三日,果在溪圩乡港内,弋获八桨舟古母船一只。系维草岸,内有竹篙枪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损。问主者,则郑长焕、郑阿清、郑侯器也。拘长焕等问讯,皆茫然不知,谓船式偶而相同。且自称因贫违禁,私置多桨舟古母船彩捕,有时窃载一二石私盐,亦不能免,实无攘夺卓洲溪情事。词甚可信。
余以郑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几,平日非善良、能攘窃有几,度无不了然者。数诘问,不以实告。
将刑之,阿清乃言乡人郑阿忠、郑阿邹于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桥边货卖番薯,见王阿协、范阿义驾八桨舟古母船,乘风飞驰,直入贵屿。其舟中有十许人,竹篙枪一束。正卓洲溪被抢之日,此其是矣。复唤郑阿忠、郑阿邹赴讯,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协等。则王阿协、范阿义相率昂然自行投讯,余心疑其为良民也。忽阶下有以乡音相语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盗贼,焉敢自来送死?”味其语意,似故使余闻之者。余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则为大盗,未可轻释,当从容讯之。阿协、阿义果不承,郑阿清等亦无以相难也。
惟保正郑茂纪言,阿协乃有名积盗。保正李缵、杨新言,范阿义素非善良。而郑长焕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绍聪舟古母船上住宿,寝食无他处。因复摄到姚绍聪鞫问,则绍聪佯为不识阿协、阿义二人也者。且自驾双桨小舟赴验,明非舟古母;情词亦似可信也。而姚族生监多人,林立阶下,请释善良,以安本业。
余曰:“且迟之。”
复有惠潮道差员李姓者扣扉请见。余不纳,遣阍者问所欲为,则言:“贫民乏食相攘窃,亦属细故,不可以大盗通详,恐于道宪考成有碍。”余曰:“灾黎元气未复,大事亦当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干连者疲于路。详解则牵累多人,吾不忍也。”李又言:“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皆善良,请早释。”余日:“良匪俟审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
越日将再讯。思此人出巨族,势力蟠结,堂上方发一言,外间已知趋避。百足之虫,扶之者众,恐未易得情。乃屏左右,于内堂询之,一切闲人皆驱逐,勿令窥伺语言。待质诸犯,亦分置各处,不使相谋面接耳。先呼保正郑茂纪责之曰:“汝职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纵人攘客,而不以实告,即是汝作贼也。汝乡中出为匪者几人?姚绍聪舟古母船今匿何处?此双桨小船又从何而来?不实言,先夹汝。”
茂纪乃言:“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此三人抢劫是实。
其余同伴,不知姓名。姚绍聪八桨舟古母船,前篷破坏,先在南塘乡池中。后因追求日急,潜令其兄姚绍贵于十五夜驾出海门猷湾,藉称彩捕,急则便于远扬。其双桨小船,乃事发之后在和平港内以二金购来抵塞者。我畏其族大强凶,是以不敢言也。”余叱退之。
呼王阿协至前,绐之曰:“汝乃为绍聪所欺,无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今绍聪已自不讳,谓此八桨舟古母船实所置造,前篷破损。先沉在南塘池中,后使其兄姚绍贵驾出海门,今在猷湾弋获矣。其双桨小船,乃在和平买来抵塞者,价银二两。
汝尚能代为掩讳乎?吾因知汝等穷民无家可归,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怜之事。汝等但勿作贼,何为并船而讳之?”
王阿协叩头曰:“是也。我等实系善良,不敢作贼,止在姚绍聪舟中寄食而已。”余曰:“未也。绍聪言汝盗贼之性,不可与交。彼怜汝无归,以空船借汝安宿。汝遂潜招匪类范阿义等十余人,窃驾行劫。彼恨为汝所欺,致遭波累,是以令汝勿言以受刑法。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
王阿协仰天叹曰:“我等有何能为?不过从姚绍聪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实姚绍聪主之。同行者范阿义、范阿喜、姚阿胡、马阿弘、姚伯兰、许阿加、邱阿灶、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等,皆姚绍聪招来。所得郭元藏等钱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绍聪俵分。奈何独归过于我乎?”继呼范阿义至,亦如王阿协所言。
乃讯绍聪,绍聪犹支吾掩饰。以王阿协、范阿义供词告之,绍聪亦直受不辞,且悉数所得赃物,多猪肝、猪肺二者。郭元藏嘻嘻叩首曰:“有之,前赃单偶遗,后乃记忆,以细微不敢渎请。”今绍聪自言及此,其为此案真贼无疑矣。
方东升言,邱阿灶乃姚万进。哨丁先在姚绍聪家擒捕王阿协,为绍聪所阻,阿协得脱,乃自赴投讯。
又捕获阿义之兄范阿喜,故仇诬,非同党也。而许阿加、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皆与阿协、阿义有宿怨,且有多人公保良善。惟范阿喜、姚阿相等,迹甚可疑,难以掩饰。而亦有生监多人保结求宽,且有道差为之左右。稍一究诘,则波及富厚良民。必欲直穷到底,恐无辜株累者必多。
从宽将范阿喜、姚阿相、马阿弘等创惩示儆。而为首之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各予满杖,枷号三月示众。满日再责四十板,造入匪类册,朔望具结点卯。追赃给还郭元藏、李启宣、黄朝盛等。八桨、双桨大小船,即以充赏。仍于姚绍聪名下追银十两,分赏保正壮丁,示无失信。
自是溪河肃清,夜舟往来无窒碍。惟道差李姓者不悦,且渐渐有后言矣。
译文在卓洲溪上,发生了饥饿的百姓趁黄昏驾船抢劫过往客人的案件。
正好我从普宁去潮阳。二更天经过贵屿的时候,有一个人拦轿连喊带叫,据他说:“我叫郭元藏。早晨到军埔的集市上作买卖,晚上从石港坐船回家。在河中间被劫,抢去铜钱八千文,黄纸、白纸共四十捆,装着布衣布鞋的袋子、筐各一件。
船夫王阿象跳到水里逃命。和我一起逃走的有李启宣、黄朝盛二人。”我问他贼人情况,他说:“有十几个人,驾着一艘八桨舟古母船,船不新不旧,有四间篷,前面一间篷坏了。船的后面载着一捆竹篙枪。”
我就在道上停车,点上灯写公文,调当地保长杨勋、李缵、苏赞卿、杨新等人率领壮丁八十人,沿溪飞快去捕捉。并规定,抓到贼人的,赏纹银十两;放跑贼人的,重打一百大板。到第二天,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时我想,多桨舟古母船,不是这一带内河上该有的船,而是隆津、练江那边贩运私盐的工具。于是又调水上保长方东升、姚万进、郑茂纪、姚子宁等人,在练江后溪港一带寻访缉拿。
到第三天,果然在溪猷乡的小河汊里,抓到了一只八桨舟古母船。船系在生满青草的岸边,里面有一捆竹篙枪,前面的一个船篷也破了。向人打听船的主人,知道是郑长焕、郑阿清、郑侯器。把郑长焕等人抓来审问,他们都茫然不知,说可能船的样式偶然相同。他们又说,自家由于贫穷,违背禁令,私自置办了多桨舟古母船出海捕鱼,有时偷偷装运一二石私盐,这都难免,但没有在卓洲溪抢劫。他们的供词,也甚为可信。
我知道郑阿清平素接近匪人,便问他:江上舟古母船有多少?平日之间不是善良之人,好抢劫偷盗的人有多少?估计他不会不清楚。可是问他好几次,他都不把真实情况说出来。
我将要对他用刑,他才说出,村子里郑阿忠、郑阿邹二人,二月二十三那天在下尾桥边卖番薯,看见王阿协、范阿义驾着一条八桨舟古母船乘风飞驶,一直向贵屿而去。那船里有十人左右,一捆竹篙枪。那天,正是卓洲溪上发生抢劫案的日子,看来,这条船就是作案的船了。我又叫来郑阿忠、郑阿邹审讯,供词和郑阿清说的一样。
于是,我发出了逮捕王阿协等人的命令。但王阿协、范阿义二人接连着昂首挺胸泰然自若,前来投案,我心里正琢磨,这两个可能是好人。突然听到台阶下有用当地土话交谈的人说:“这二人一定是好人。如果是盗贼,怎么敢自己来送死呢?”
按他的语气和话里意思,好像故意说给我听的。我想,这二人左右有人,如果不是好人,就一定是大盗,不可轻放,应该慢慢审问。王阿协、范阿义果然不承认,郑阿清等人说的那些情况也没有办法证实。
只是保长郑茂纪说,王阿协是有名的惯匪。保长李缵、杨新也说,范阿义平常就不是好人。而郑长焕又说,这俩人平日都在姚绍聪的舟古母船上住宿,睡觉、吃饭没有别的地方。于是,又把姚绍聪抓来审问,而姚绍聪假装不认识王阿协、范阿义二人。而且,他自己驾着双桨小船来等待察验,显示自己的船并不是八桨舟古母船;说话的神情与供词,似乎都很可信。并且,姚姓家捧之中,秀才、监生有多人,都站在台阶下,请求释放好人,让他安居本业。我说:“慢慢再说。”
这时惠潮道台衙门一个姓李的差人叩门求见。我没接待他,让看门的问他要干什么。差人说:“贫穷的百姓因为缺吃的,相互之间抢点、偷点,也是小事,不能按大盗呈文上报,那样做,恐怕会对道台大人的政绩考核有不好影响。”我说:“灾民元气未复,大事也应该化小。我只想让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罚,不想让受到牵连的人在路上劳累。呈文押解就要连累许多人,我不忍心这么做。”姓李的又说:“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都是好人,请早些释放。”我说:“是好人还是强盗,要等审问清楚才知道,这不是我能自己作主的。”
第二天继续审问。我想,姚绍聪这人出自大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大堂上刚说一句话,外面就已经知道,闻风躲避。这大姓人家如百足之虫,支持它的甚多,恐怕不易审出真情。我就叫左右退下,在内堂进行审问,一切闲人都赶开,不让他们窥探、说话。等待审问的犯人,也分开各在一处,让他们不能见面交谈。我先把保长郑茂纪叫出来斥责说:“你的责任在使地方平静,查办匪人,现在纵容贼人抢劫过往客商,而且又不把实际情况报告给我,就等于你自己作贼。你们乡中出了几个当土匪的人?姚绍聪的八桨舟古母船现在藏到什么地方?这条双桨小船是从哪里弄来的?不说真话,先把你夹起来。”
郑茂纪才说实话:“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这三个人参加抢劫属实,其余的同伙,我不知道姓名。姚绍聪的八桨舟古母船,前边船篷破了,原先停在南塘乡水池之中。后来,因为追查的风声一天比一天紧,他悄悄让他哥哥姚绍贵驾船到了海门外的猷湾,借口说捕鱼,实际上准备情况紧急驾船远逃。他那个双桨小船,是事情发生后在和平港内用二两银子买来,准备用来掩饰搪塞的。”我喝叱他退了下去。
我又把王阿协叫上前来,诓他说:“你是被姚绍聪欺骗了,无缘无故用父母生就的身体替人家受刑。现在姚绍聪自己已经供认不讳,说这八桨舟古母船实际是他置办的,前面的船篷有破损;先在南塘乡水池之中,后来让他哥哥驾出海门,现在猷湾中被拿获了。那条双桨小船,是在和平港买来掩饰搪塞的,花了二两银子。你还替他掩盖吗?我当然知道,你们这种穷人,无家可归,在别人船里生活,也是极为可怜的事。你们并非真盗贼,何必连船都要替人家隐瞒呢?”
王阿协磕头说:“是这样。我们真的是好人,不敢作强盗,仅仅在姚绍聪的船上混口饭吃而已。”我说:“未必。姚绍聪说你是盗贼的品行,不可和你结交。他可怜你无家可归,把空船借给你住,你就暗中招集盗匪范阿义等十几个人,偷偷驾船出去抢劫。他非常生气,说以致因此受到波及,所以让你不说真话以免受刑。你现在还要受刑,以使他心里高兴吗?”
王阿协仰天长叹说:“我们俩人有什么能耐,不过是听从姚绍聪指挥罢了。在卓洲溪抢劫的事,实际由姚绍聪主持。同伙范阿义、范阿喜、姚阿胡、马阿弘、姚伯兰、许阿加、邱阿灶、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等人,都是姚绍聪招来的。抢到的郭元藏等人的一万二千七百五十文铜钱,都由姚绍聪分给大家。为什么只把罪过记在我头上呢?”接着把范阿义叫到,口供和王阿协所说的一样。
这时我才审讯姚绍聪,姚绍聪开始还支吾掩饰,当把王阿协、范阿义的供词告诉他以后,他也就直接承认,不再推卸,而且把所得赃物全报了出来,比郭元藏等人报的失单还多猪肝、猪肺两样。郭元藏高兴地磕头说:“有这两样东西。当初报失单时偶然漏掉了,后来才想起。因为是小东小西,不敢再麻烦老爷。”对照姚绍聪自己说出的这两样赃物,进一步证实他是这一案件中的真正罪犯,那是毫无疑问的了。
方东升说,邱阿灶就是姚万进。兵丁先在姚绍聪家逮捕王阿协,被姚绍聪拦住了。王阿协得机会脱逃,才又装出自行前来投案的样子。
接着,抓来了范阿义的哥哥范阿喜,实际上他是因为有仇诬陷,并非真的同伙。许阿加、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几人,是和王阿协、范阿义仇怨很深,又有许多人出面担保他们是好人。只有范阿喜、姚阿相等人,样子挺值得怀疑,难以掩饰。
可是也有秀才、监生多人担保具结,请求从宽处理,还有道台衙门的差人替他们活动。看来,再进一步追问,一定会涉及到家境富裕的老实良民。如要穷追到底,恐怕无幸而受牵连的人还会很多。
于是,我把范阿喜、姚阿相、马阿弘等人从宽惩处一下,以示警戒。对为首的姚阿聪、王阿协、范阿义三人,各打一百杖,带上枷示众三个月。期满之时,再打四十大板,编进匪类册里,让他们每月初一、十五点卯,写保证书。追回的赃物,发还给郭元藏、李启宣、黄朝盛等人。那八桨、双桨大小二船,就用作赏给众人的费用。还在姚绍聪名下追要出纹银十两,分赏给贵屿的保长、壮丁,以不失信用。
从此,大小河流平安宁静,夜里船只往来毫无阻挡。只有那个姓李的道台衙门的差人不高兴,而且不久就有了后话。
第十三则 改甲册
潮属词讼,好牵告多人相磨累以示武。或捏造花名,居奇网利,或行赂改匿,移向他人。盖讼师、蠹役乐此为利。余方厉禁之而未止也。
一日,有郑娘宝殴死林嘉柱命案,牵连助殴之人甚多。郑阿袒一名与焉,注系梅花村人。遣役摄讯,阖村并无阿袒。据尸母陈氏柬称,即郑启亮。
随呼启亮赴讯,自言“小名阿清,并非阿袒。”尸兄林嘉树力争:“此人实是阿桶,如系阿清,我甘反坐。”盖潮邑乡音,“袒”与“桶”两字如一,并无分辨。余异之,谓启亮曰:“今日所重,在有无助殴。汝即阿桶,亦何妨?”启亮呼天抢地言:“若是阿桶,便助殴是真。”林嘉树亦指天誓日言:“启亮要不是阿桶,我便诬告是真。”
余曰:“噫!此易辨耳。”命兵房取家用册来观之,则郑启亮小名乃“阿称”也,字画浓淡一色,浑然无间。余曰:“若是阿清,则无疑义。此‘称’字可疑,恐系‘桶’字所改。”
再取五年旧甲册观之,亦是“阿称”,但中间小点,墨色加浓,不似一笔书成者。且阅其兄弟小名,旁皆从”木”,岂有启亮一人独从“禾”边之理?拍案呼曰:“郑启亮,好大胆也!汝小名实系阿桶,敢改阿称以欺我,将谓我可欺乎?今助殴是真矣。且问汝家甲册作何改法?为汝改着为谁也?”
启亮知不可隐,乃言实名阿桶,托兵书林集贤代改者。拘林集贤对质,则得其赂钱三盲文,代为盗改家甲册是实。将林集贤痛责四十板,革退兵书,荷校于市者两月。
启亮亦加重责。审无助殴情事,余叹曰:“郑启亮弄巧成拙,深可笑也。汝家住梅花,离县二十里。郑娘宝致死林嘉柱之日,汝实未尝在场。风马无干,本县自能审释。使无串通蠹役盗改官册,此刻宁家去矣。汝何以深心揣度,知我必吊观甲册?又何以深心善谋,连旧册亦并添改?作弊如神,可畏殊甚。岂料我之独奸亦如神,即弥缝至精至巧,终难以相欺乎?”
众人皆叩首称神明。郑启亮以头触地,乞矜释。余曰:“弄法蒙蔽,非常大恶。吾方为潮邑除奸弊,此事断不可宽。
亦荷校于市,使吾民知法纪,可也。”
自是作弊者稍敛。余亦严禁代书,不许牵告五名以上。而习俗为之一变矣。
译文潮阳县打官司,好株连告进许多人,牵累磨折,以显示强大。有的捏造人名,以此求得利益,有的行贿改名,把罪名移向别人。讼师、奸邪衙役以此为业,从中得到好处。我正准备严加禁止,但是出了问题。
一天,出了一件郑娘宝打死林嘉柱的人命案子,告状时牵连到帮助打人的甚多。一个名叫郑阿袒的也在其中,并注明说是梅花村人。我派差役去抓他来审讯,可是,全村并没有叫郑阿袒的。据死者母亲陈氏禀告,郑阿袒也就是郑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