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 第 12 页/共 13 页
正月初旬,余因公赴省,蔡阿尾复控于郡,请饬邻县检验。陈兴觐亦往郡控,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皆不平公愤,赴府佥呈,蒙檄发县审理。
陈兴泰恨甚,竟率其叔兄弟侄陈曰寿、陈阿和,并拳师张福等多人,执械直拥陈孟发家中,将陈孟发、陈绍赞擒曳痛打,顶门、腮颊,臀足皆重伤。而孟发左臂棍伤尤重,至骨为之折。衣服酒瓶等类,尽皆抢夺,不复知其为三代叔祖也。复驾船伏械截陈兴觐于和平桥,剥衣丛殴,夺去铜钱一千五十文及鱼肉杂物。兴觐赤身奔逃,诉于保正马孟端,及孟端追至,则船已摇去江心矣。
余省旋,饬差拘讯。兴泰又似有所惮,不欲赴审,止令其母吴氏,混禀陈绍赞围捉抄家,衣服抢讫,冀掩其统众殴夺之罪。潜踪抗延,直至五月初六日,始拘到案。
庭讯之下,蔡阿尾仍执前说,不肯吐实。呼蔡阿辰、蔡阿完来前,以天理良心耸动之。则并称伊兄阿灶,委系病死庙中。遂将兴泰给米移尸图赖,并诱养阿尾在家始末实情,丝毫不讳。余日:“直哉!汝二人大有良心,当不至饿死也。”
兴泰利口强辩,坚供并无养藏阿尾,其阿辰、阿完乃系兴觐诱养在家者。兴觐叩头力争。余曰:“噫,此易辨耳!阿辰、阿完,面有菜色,半青半黄,纯是饿殍之气,其乏人养赡无疑。阿尾与辰、完同胞,同无家室,同宿庙中乞食,何以其面独有红白之色,竟似数月饱食不饥不寒,其被兴泰诱养在家,又无疑也。”
网辰又言:“半年不见阿尾之面,今在兴泰家中出审,非养藏而何于是?”蔡阿尾知不可欺,亦遂将兴泰教唆、窝养情由,及图赖吓诈深心直供不讳。且言兴泰曾骗过陈绍浩钱三千文,保正郑悦分去二百。
问兴泰、兴觐有何深仇?阿尾曰:“无之,因我父有地基鬻与兴觐多年,兴泰向我重买,兴觐不肯让,是以恨之。然意在图赖得财,亦不关恨不恨也。”
问陈曰功、陈廷凤,皆言得阿辰等米六升,代埋阿灶尸是实。
问蔡滋茂、蔡光辅、蔡立兴、干证林可兴、保正马孟端及陈孟皆、郑奕可等二十余人,皆言陈兴泰伤天害理,平空架祸唆讼。殃民不容于尧舜之世,宜正法以靖地方。陈兴泰亦俯首服罪,不待动刑,将唆嘱阿辰、阿完移尸图赖;及诱留阿尾写状代告;并殴抢陈孟发衣服、酒瓶,打伤孟发折臂,截殴兴觐于和平桥,夺其布衣二件;及索诈陈绍涪三千钱,皆直认不讳。
余曰:“噫!讼师之恶至此极矣!”命拽下责之四十。差役押令起出原赃,律拟招解。而兴泰竟尔潜逃,又以“贼劫”、“县讳”等事,用血书呈奔控道宪。蒙批海阳县查审。兴泰扬扬得志,日在道辕游衍,不复归来。
余以命案不敢迟滞,严比原差周瑞、添差萧岐、蔡静,于六月廿一日在郡城西门外缉获陈兴泰前来。追比原赃,兴泰坚不交出。乃命羁禁。兴泰潜使其父陈曰贵,往海阳县禀关移提,又连赴道辕喊冤。
檄行数次,余见其刁健非常,呼而问之,曰:“汝何时为贼所劫?本县何案讳报?汝以‘贼劫’、‘县讳’,诳控道辕,其说可得闻与?”兴泰曰:“陈兴觐殴我耳!不以危词控告,则宪必不行,弗能脱此罪戾。”问:“用血书呈何也?”曰:“不如是不足以明迫切,冀宪异而怜我也。”问:“鲜血何来?
汝从偷鸡得之乎?”兴泰微笑曰:“猪血耳。是日买半斤猪血为羹,以供早膳,留小半杯蘸笔书呈。但有人问及,则云是刺指出血。总之罪无所逃,思为解脱之计,非敢故多事也。”余曰:“汝将所抢原赃交出,吾宽汝。”兴秦曰:“赃物系父收藏,我寄书往取之。”而陈曰贵逃匿郡城,不肯归,赃弗得出。
会海阳县官差催提,余以诬命、诬盗均关重大,应否将陈兴泰移交海阳县质审?抑就原发命案,确审妥拟,从重归结,详请批示。及至宪批行县确讯,而余已离任矣。向非血呈之功,何能文移往返数月?掣肘迁延,竟至吞舟漏网哉!署令从宽拟责,荷校一月而罢。追钱三千文入官,余概不问。陈兴泰抵掌笑语,以为猪血有灵也。
译文举练都草湖乡有个专门帮人打官司、写状纸的人叫陈兴泰。
此人禀性阴毒,穷凶极恶,终日以调唆人打官司为生计,经常捏造罪名,造出无中生有的证词,去道、府控告与他家平素关系不好的人家,或指责人家是海洋大盗,或声称人家是强盗拦路行劫。上司立案派人捉获案犯,关在牢狱很久,因为找不到原告对质,只好释放被告,撤销案件了事。但这时被害事主已都受尽折磨连累破家,不值得再追究了。调教唆使人命案,代人告状包揽诉讼,平地兴无风之波,乃是陈兴泰的擅长技能。
草湖乡有蔡阿灶、蔡阿辰、蔡阿完和蔡阿尾兄弟四人,都未娶妻成家,也无房舍,四兄弟一起住在庙里。每日天气好时,便上山打柴割草,换米度日维持生活。如果遇上天阴下雨,就只好到别人家菜园子里偷挖一些番薯,或到人家门口讨点饭吃,这都是常有的事。
有一天,阿灶用瓦罐代锅煮番薯充饥。因火势凶猛,干柴烈焰砰然作响,瓦罐被炸破,蔡阿灶的两只脚均被水给烫烂了。从此不能出门讨饭,终于饥寒抱病而死。
陈兴泰听说此事高兴极了,认为是奇货可居。把蔡阿辰、蔡阿完、蔡阿尾哥儿几个叫到自己家里,做粥给他们吃。对他们说:“你们三人贫困,哥哥死了都没个棺材装殓,我很可怜你们。现在有一个别人意想不到的计策,可以使你门的哥哥得到上好棺木和殓被,而且你们弟兄几个从此都可免去贫困穷苦,不用发愁没饭吃了。”
蔡阿辰等弟兄三人连忙请教其中的缘故。陈兴泰教他们把阿灶的尸体搬移到陈兴觐家门口,说这样可把财物弄到手。蔡阿辰弟兄三个觉得这样做伤天害理,犹豫不决。陈兴泰又用六升大米做诱饵送给他们,哥三个大喜过望,于是一起将兄长阿灶的尸体,抬到陈兴觐家门口,进行勒索讹诈。
陈兴觐大为吃惊,呼天叫地,并请蔡姓本家蔡立兴、蔡立畅、蔡廷爵及陈姓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人,聚集到放尸首的地方,一起斥责蔡阿辰、蔡阿完、蔡阿尾兄弟三人。阿辰、阿完也知道自己理屈,羞惭得无地自容,就把陈兴泰给的米,转送给陈廷凤、陈曰功,托他们抬走尸体埋葬。陈兴泰眼见阴谋未能得逞,大失所望,然而害人之心愈发不能停止了。于是他又将蔡阿尾诱养在自己家中,指望借机勒索讹诈。他代蔡阿尾写了状词,以打死蔡阿灶强行掩埋的罪名来告状,说陈兴觐买蔡阿灶家的屋,得了便宜价钱,又恨蔡阿灶兄弟讨钱要价,让自己的儿子陈阿添将蔡阿灶活活打死,又送钱贿赂蔡姓家族恶人蔡光辅、蔡滋茂捆绑拘禁蔡阿尾弟兄,令陈曰功、陈廷凤抬走尸体强埋。说这些事保长郑悦可以作证。
我心里很怀疑这些状词。这时是腊月十八日,而陈兴觐已在头一天以借死人移尸诬赖,埋后仍讹诈恐吓来县里告状。经批准立案,传票派人拘原告、被告审讯。合观双方证词,好像人命案全属捏造乌有。但是还未审讯明了,不敢臆想猜测,命令差人将双方一起拘留待审。等到年后开印之时再书写报告,请求起尸检验。
正月上旬,我因有公事去省里,蔡阿尾又到府里告状,请府里委派邻县官员来检验。陈兴觐也去府里告状。陈家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都因蔡阿尾诬告感到不平,引起公愤,一起到府里呈递状纸。承蒙上司公文发往潮阳县审理。
陈兴泰因此而恼羞成怒,竟然带着自家堂兄弟、侄儿陈曰寿、陈阿和,以及拳师张福等多人,拿着器械直奔陈孟发家,将陈孟发、陈绍赞捉住痛打,二人脑顶、腮颊、臀部、大腿都伤得很重,孟发左臂棍伤尤其严重,以至骨头都被打折了。他们还将陈孟发家中的衣服、酒瓶等物全部抢掠一空,丧心病狂到不再管陈孟发和他们还是三代叔祖的关系。事后,他们又驾着船,拿着棍棒等斗殴器械,埋伏在和平桥,截击陈兴觐,剥掉他的衣服,一起拳打脚赐,还抢走了陈兴觐的一千零五十文铜钱和鱼、肉等杂物。陈兴觐赤身裸体逃出来,跑到保长马孟端处讲诉,等到马孟端赶到现场,陈兴泰等人的船早巳摇到江心了。我从省里回来,派差人拘拿与此案有关之人讯问,陈兴泰又好像有所畏惧,不想赴审,只是让他母亲吴氏到庭,胡说是陈绍赞围门捉人抄家,抢走衣服,企图掩盖她儿子率众殴打抢掠的罪行。陈兴泰潜伏踪迹。抗拒拖延,直到五月初六这天,才将其捉拿到案。
开庭审讯之日,蔡阿尾仍旧坚持以前的说法,不肯吐露实情。我将蔡阿辰、蔡阿完叫到庭前,以天理良心的话打动他们。
蔡阿辰兄弟二人一起说,他们的哥哥阿灶,确实是在庙中病死的。于是将陈兴泰送给他们大米、唆使他们转移尸体企图诬赖陈兴觐,并将阿尾诱养其家等事,从始至终的实际情况,一点不隐瞒地全讲了出来。我夸赞说:“真爽快!你们二人是很有良心的,应当不至饿死了。”
陈兴泰还在强词夺理,坚持说并没有诱养藏匿陈阿尾。反倒说蔡阿辰、蔡阿完是陈兴觐诱养在家的人证。陈兴觐叩头力争。我说:“咳,这件事容易辨别!蔡阿辰、蔡阿完面有菜色,半青半黄,纯粹是快要饿死了的人的气色,他们毫无疑问是缺乏旁人接济赡养。蔡阿尾与蔡阿辰、蔡阿完是一母同胞,一样无家无房,一样住庙中讨饭吃,凭什么只他的脸上白里透红,俨然像是几个月饱餐不饥的样子呢!他被陈兴泰诱养在家,是毫无疑问的了。”
蔡阿辰又说:“这半年没有见弟弟阿尾的面,现在从陈兴泰家出来受审,不是诱养藏匿,怎么会成这样的局面呢?”蔡阿尾知道瞒不过去了,于是将陈兴泰调教唆使、窝养的情形经过,以及企图诬赖恐吓讹诈的险恶用心直供不讳。同时又检举了陈兴泰曾经诈骗过陈绍浩三千文铜钱,保长郑悦分去了二百文的事。
我问蔡阿尾,陈兴泰和陈兴觐之间有何深仇?阿尾说:“没有仇,只是因为我父亲活着的时候,有一块地基卖给陈兴觐。
这事已经过去多年了,陈兴泰又向我们家重买,陈兴觐不肯让,就为这件事陈兴泰恨陈兴觐。然而陈兴泰的本意还是在图谋讹赖人家的财产,这不关恨不恨的问题。”
我又审问陈曰功、陈廷凤,二人都说得到阿辰兄弟给的六升白米,代他们掩埋阿灶尸体之事是实。
我又审问蔡滋茂、蔡光辅、蔡立兴,旁证林可兴、保长马孟端及当事人陈孟皆、郑奕可等二十余人,都斥责陈兴泰伤天害理,凭空嫁祸于人,唆使人打官司。在这太平盛世,绝不能容忍这种人糟害老百姓,应该将他判处死刑,为地方除害。陈兴泰这时也低头认罪,不等用刑,就把调唆嘱咐蔡阿辰、蔡阿完兄弟转移尸体,图谋诬赖陈兴觐,以及收留诱养蔡阿尾,写状纸代为告状,加上殴打、抢掠陈孟发衣服、酒瓶,打伤陈孟发致使左臂骨折,在和平桥拦截殴打陈兴觐,夺走他二件衣服,以及勒索讹诈陈绍浩三千文铜钱,全都承认下来。
我说:“唉!讼师可恶到这程度,真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让差役拽下去狠打四十大板。然后派差役押解他,令他交出原赃,准备按刑律判罪,解送到上司衙门。可是陈兴泰居然半道乘人不备偷偷逃跑了,然后又借口被贼抢劫,知县隐瞒实情为借口,跑到道台衙门递交血书控告。道台大人批发海阳县查审此案。陈兴泰洋洋得意,每天在道台衙门门口闲逛游荡,不再回县里来。
我因为是人命案不敢拖延滞留,严厉责成原来的差人周瑞和新增加的差役萧岐、蔡静,于六月二十一日在府城西门外擒获陈兴泰,押回潮阳县来,追缴原有的赃证。陈兴泰坚持不肯交出,就下令把他囚在牢房里。陈兴泰暗地里支使自己的父亲陈曰贵去海阳县,禀请海阳知县行文到潮阳提走陈兴泰,又不断地去道台衙门门口喊冤。
邻县提拿案犯的公文往来数次。我看陈兴泰这个人狡猾凶悍非同一般,叫出来问他说:“你什么时候被贼抢劫?本县怎么隐瞒了?你用被贼抢劫县官隐讳案情的谎言到道台衙门控告,这种说法能够说得过去吗?”陈兴泰说:“陈兴觐打我了!不用危言耸听的话控告,那么道台大人一定不肯采取行动,就不能摆脱我的罪过。”我问他:“用血书上告是什么目的?”他说:“不这样不足以表明事情的紧迫严重,希望道台大人惊异而怜悯我。”我问他:“血从哪儿来?你偷鸡弄的鸡血吧?”陈兴泰诡秘地笑着说:“猪血罢了。那天买了半斤猪血做汤,用来做早点,留下小半杯蘸着笔写状纸。如有人问起这事,就说是刺破手指用血写的。总之,我的罪已无法逃脱,想个解脱之计,不是斗胆故意多事。”我对他说:“你把所抢的原有赃物交出来,我可以宽大你。”陈兴泰说:“赃物是我父亲收藏的,我寄信去取它。”但是陈曰贵逃到府城躲藏起来,不肯回来,赃物没有能迫交出来。
正好海阳知县派的差人催促提交犯人。我认为,诬告人命,诬告人为盗匪,都是关系重大的罪名,要不要将陈兴泰移交海阳县质问审讯?或是根据原有人命案,准确妥贴地审理定案,从头重做结论?于是给上司打报告请示。等到上司批发的公文到县,我已经离职了。若不是陈兴泰写血书递呈状纸夸张声势,怎么能一件公文往返几个月才有下落?由于这样延误,竟使陈兴泰借机漏网了!我的后任代理县令从宽判处,带枷示众一个月就了结此案。追缴铜钱三千文充公,其余一概不问。
陈兴泰见自己的诡谋得逞,拍着巴掌笑着说:猪血有灵验啊!
第二十三则 古柩作孽
潮邑西郊,附城村落之侧,白菅一丛,萧然两柩焉。暴露者不知几十百年矣。忽一旦,香火盛行,民趋之者如归市。盖莫识其所以然也。
闻之土人云:村民陈姓者,有八岁儿,迷失不知所之,父母遍处寻求,则于柩旁偃卧。呼之不应,抱之不能起,度为两柩作祟。哀告祷祈,儿忽醒而偕行以去。设酒牲香楮拜酬,乡民见之,遂以为果有灵也。一二好事辈,更加文饰,谓古柩能言能知未来休咎,能为人敛福消灾,有求必应。由是争神事之。或言其姓为郭氏,遂呼曰郭公、郭婆。继之则谓之郭仙公、郭仙婆矣。
郭仙之名震远近,城乡内外,男妇童叟各以其愿欲祷祈。
捕鱼者、罗雀者、居奇贸易者、妇人求生子者、为夫求功名财利者、治病者、谋阴私者、择佳妇佳婿者、争讼者、系狱求脱者、图坟山图田宅者、赌博求胜者,咸向郭仙公婆而跪祝焉。
瓣香拍楮以为信券,应验之后酒牲祭酬。
遂有老媪两人为之扫地,焚香、掷卦、占梦,日收青蚨数千文。邻邑愚氓,亦有不远百十里而至者。每日自辰至酉,男子拥挤不绝,妇人半老者,百十辈搀杂其中。自戌至卯,妇女拥挤不绝,则有年少无赖潜伏城隅,夺取簪珥;或竟相嬉戏,暖昧不可知。于是正人侧目,共怀愤怼。
余自普旋潮,诸生萧策名等,摭其事来告。有拈香道旁,秽丑桑中之语。余曰:“噫!诸君可谓能持正矣。士大夫皆留心风俗,如此何患民生不厚乎!”
潮人好怪,千奇百出。林妙贵、胡阿秋而后,复有媚柩为妖之人,不可解也。枯骨何知?百年暴露,弃之荒郊茅草之中,风飘雨淋,日热尘雍,曾不能使其子若孙,以一把土壤相加遗顾,安所得灵爽显赫,日日登山涉水,周旋人众之间,奔走公庭之上,为汝民庶请托钻营,以求侥幸于万一?人之昏愚一至此极,不亦可哀甚乎!
吉凶祸福,惟关所命。虽聪明正直之鬼神,尚不敢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何物骷髅,敢逞邪怪?提三尺以诛妖孽,并趋媚妖孽者,亦不能为之宽宥也。
即日大张文告,禁绝人踪。号召约、保、甲长立查二柩有无子孙?限三日之内,速即择地瘗埋。三日不遵,则约、保、甲长各备束薪,以候本县亲临勘讯。数其借丛作孽,惑世诬民,败坏风俗之罪。将二柩各一百鞭,烈火焚之,投其灰于练江中流,为邑民除一妖害可也。
其子孙在南关外,以屐齿为生涯,闻之惊惧,连夜移葬。
自是妖风遂息。
译文潮阳城西郊,城关内村落的旁边,在白色的菅草丛中,停放着两具棺材,显得格外寂寞冷清。这两具棺材就这样暴露在那里,也不知有几十年还是上百年了。忽然有一天早晨,香火兴旺,百姓像赶集上市一样地奔拥而来,大概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听当地人说:一姓陈的村民,有个八岁的儿子走迷了路,不知到哪里去了,父母到处寻找,结果在棺材旁发现了,正躺在那里睡觉呢。叫喊他不答应,抱他不起来,忖度是两个棺材作祟。孩子父母哀告祈祷一番,儿子忽然睁眼醒来,和他们一同回去了。于是摆设酒肉香纸拜谢酬答。村民见到,便以为果然有灵了。一两个好事的人,添枝加叶,说古棺材会说话,能占卜未来的善恶吉凶,能为人聚福消灾,有求必应。因为这个原因,四方八面的人争着把棺材当神灵供着。有人说棺材里的人姓郭,便呼为郭公、郭婆。接着便有人称郭仙公、郭仙婆了。
郭仙的名字渐渐声震远近。不论是城镇乡村,男女老幼都祈祷膜拜,求保佑自己实现愿望。捕鱼的、捉鸟的、囤积居奇做买卖的、妇女求生儿子的、为丈夫求功名财利的、治病的、谋求阴私的、选择佳偶的、打官司的、在狱中求释放的、图谋坟山和田园宅地的、赌博想赢的,全都向郭仙公婆跪拜祝福。
拈香烧纸作为凭据,应验之后,则设酒肉祭祝酬谢。
于是有两个老太婆为之打扫墓地,烧香、掷卦、圆梦,每天可收铜钱数千文。周围邻县的愚昧百姓,甚至有不远百十里而来的。每天自上午辰时到傍晚酉时,男人拥挤不绝,半老的妇女大约有百十人掺杂其中。自晚上戌时到天亮卯时,妇女拥挤不断,一些年少无赖潜伏城角,夺取头簪、耳环,或互相嬉闹,弄出些不清不白的事。于是,正人君子侧目怒视,共怀愤恨之心。
我从普宁返回潮阳,生员萧策名等人将此事来告诉我,有“拈香道旁”,“秽丑桑中”之类的话。我说:“啊!诸位可算是能够主持正道的君子了。如果士大夫都能留心风俗,这样何愁民风不淳厚呢?”
潮州人喜欢怪异,千奇百出。林妙贵、胡阿秋以后,又有取媚于棺材而兴妖作怪之人,实在不可理解。枯朽之尸骨知道什么?百十年里暴露抛弃在荒郊茅草之中,风吹雨淋,日晒土掩,不能让自己的子孙前来添一把土,瞻仰凭吊,又怎能呈灵显威,天天登山涉水,周旋于众人之间,奔走在公庭之上,为民众请人托情、钻营活动,以求万一之中的侥幸呢?人们昏庸愚蠢到了这种地步,不也太可悲了吗!
吉凶祸福,命中注定,全凭天意。虽是聪明正直的鬼神,尚且不敢贪天之功以为已有。两个骷髅算是什么东西,竟敢兴妖作怪?我要提三尺宝剑以斩妖孽,对那些取媚于妖孽的人,绝不能宽大原谅。
当天就四处张贴文告,禁止人们前往。号召各约、保、甲长立即寻查埋在这两具棺材里的人有无子孙在世?限定三天之内,火速选择坟地埋葬。如果三日内没有人来认领,就让约、保、甲长准备柴草,等待本县亲临现场勘查讯问,清算他们兴妖作孽、迷惑世人、欺骗百姓、败坏风俗的罪行。将两具棺材各抽打一百鞭子,然后燃起烈火烧掉,把灰扬到练江急流之中,为当地百姓除去这个祸害。
两具棺材里的人的子孙住在南关外,以鞋业为生计,听到布告消息后,十分惊惧,连夜移葬。从此妖风也就渐渐止息了。
本书完
第二十四则 蜃楼可畏
九月望日,余行香礼毕,有诸生陈询益者,不冠不袍,上衣不能蔽其肩,下衣不能掩其臀,踉跄跣足,偕其叔孝廉陈君拦舆呼救。头上血犹涔涔滴也。
询其故,则称七间同学使临潮,武童萧振纲以较射未蒙录取,复顶名重射。询益以廪生保结,恐累及己,当场禀明学使顾公,将萧振纲锁羁。振纲怀恨在心,于此月望日,侦知询益往西门祀祖,遂率族人萧阿位、萧咱亩,于途而挞之,衣冠祭器俱被剥夺。复追至城门,足踢仆地,亵衣毁碎,奇厚不堪。
余曰:“噫!其可恶也!”命执而讯之。
乃振纲之父、生员萧嘉福者,亦极口呼冤。称系询益之叔、举人陈能夏,去岁人京,包揽捐纳,曾收伊子萧元介捐监银一百二十两。今春归来,取无监札,并原银亦吞弗偿。向索再三,不觉过于迫切,被率子弟陈逢、陈端等多人行凶。父子俱为殴厚,儿辈不能堪,与之角斗则有之,实无剥夺衣冠、祭器之事。
问包捐索银之说,有何所据?则称伊弟陈端舍立有文约现在。并陈举人佥名花押为凭,议定价银一百四十两,先交银一百二十。俟部札到日,找足二十两。居间郑桐可讯。当堂呈出文约,果有陈端舍、陈举人及郑桐各花押在焉。
陈举人指天誓日,称包捐索银俱属子虚,重射恨禀行凶是实。
萧振纲、萧嘉福更呼天抢地,言童生重射乃事之常。既经角逐,事过心灰。包捐文约,当堂可验,中见郑桐,活口可质。恃宦凌吞寒儒,欲以斗殴抵销,古今冤情莫此为甚。
余几不能辨其曲直也。命两造齐下,呼郑桐讯之。郑桐言:“萧、陈两姓捐纳交关是实。先给银一百二十两,文约花押,凿凿确据。至其所以斗殴之故,则生员不能知也。”
余曰:“噫!汝亦生员乎?”曰:“然。”余曰:“文耶?武耶?”曰:“武。”余曰:“汝武生之名即郑桐乎?”曰:“学名郑绵弦。”“然则汝小名郑阿桐乎?”曰:“郑阿福。”余笑曰:“然则郑桐何谓也?”曰:“字名耳。”余曰:“今人命字皆以两,惟古人乃有一字之字,然则汝其古人乎?”曰:“实字郑奕桐。”余曰:“噫!汝讼棍也!既佥名花押,岂有吝惜名字,止书一半之理?鬼蜮伎俩,敢欺余哉?”再呼陈举人质之,曰:“此何人也?”陈曰:“此梅花乡讼棍,无所不为者。曾充盐埠,贩私盐起家。复充约长,充保正,皆遭斥革。今为武生郑绵弦,萧振纲雇来做袒证耳。捐纳,重奉也。百金,重托也。
果有捐监交关,则邑中正人君子,不可胜数。岂无彼此友朋,一言要约?而必离县二十里之乡村有名讼棍,乃可借以为重耶?”郑桐恃其武生,未得加刑,坚狡辩,不以实告。余叱命下。思后生少年,诡谲不可问,惟萧嘉福年已老成,犹有朴直之气,特呼上堂,语之曰:“汝情事,吾已尽知。此干证郑桐不好,被我驳破名字,不能隐讳,机尽泄矣。汝子少年狂暴,不谙律法。汝老诚君子,乃如此行为,非所望也。吾知汝舐犊之爱,不忍见汝子罹刑。权宜谬说,非汝本心。但言出诸口,必期其可收拾。人被汝子殴辱至此,汝尚欲诈其一百二十金,天地间有此道理乎?汝即以捐监负约为词,则此一百二十金不为汝追偿不可。汝思陈举人之金,是可以行诈而得者。虽族姓大小、强弱与汝不敌,而平白受人勒诈百余金,即儿童能甘心乎?诈者不已,辨者亦不已。至于其说得伸,则汝父子与郑绵弦,皆为极恶光棍。按律定罪,尚可活耶?吾怜汝老成朴直,故以实言告汝,汝今不可欺予。斗殴细故,罪在可宽。光棍大恶,法所不赦。何去何从,惟汝父子自择焉。”
萧嘉福乃稍变其说,曰:“一百二十两之银,五月间实已还矣。”余曰:“不然,银既还清,岂有仍留文约不还之理?汝捐纳是虚,文约为伪,两言而决耳。汝子既为乐舞生,吾不加刑褫,存其颜面可也。”嘉福曰:“诚如明镜。此事实非吾心,但爱子情切耳。乞怜儿子无知,稍宽其罪。”余曰:“诺。”
呼萧振纲讯之,振纲复诡言已还百金,尚少二十金未偿,是以角较。余叱之曰:“汝行凶殴剥,乃盗贼无赖之所为。证人包捐,假人文约,欺官罔法,乃讼师恶棍之所为,论罪应死。吾念汝老父笃实,故为汝开一生路。汝尚敢予欺乎?再不实言,则刑汝、夹汝,褫革汝乐舞生,杖汝四十,荷校于市矣。”振纲叩首服辜,乞免深究。而萧阿位、萧咱亩亦遂将附和振纲丛殴陈询益,遗落袍冠,毁碎衣服诸事,直认不讳。
复吊问郑桐。郑桐知萧氏父子已自招承,前功尽废,低头无所语。再三问纳捐交关,是有是无?郑桐曰:“某知罪矣,实无有也。”曰:“然则文约伪为乎?”曰:“伪也。”余曰:“振纲狂暴少年,嘉福朴直老生,皆不能为此深谋。系汝一人教之耳?捐监文约,亦汝代为捏造乎?”郑桐曰:“不敢也!
萧嘉福乃我受业之师,彼惧罪,为此抵塞,命我作证!我不敢违其实,非有他也。”余曰:“噫!汝心太好险!法应详褫治罪;但吾念嘉福年老,已许从宽,故薄罚汝,示惩可乎!”郑桐叩首曰:“惟命。”
乃将凶徒萧阿位、萧咱亩各责三十板,枷号两月示众。萧嘉福以老免议,振纲罚银十两充修义学。郑绵弦罚米十石,用给囚粮。其遗失毁裂冠服,断令萧振纲赔偿,免其治罪。邑人皆曰:“可。”
先是,陈询益惧萧姓强横,非县令之法所能屈服,阴遣人星夜赴省,于学使辕门控告。至是行查,余即以审案叙详。顾公曰:“萧、郑二生,目无三尺。蜃楼蜮弩,可恶可畏,不为加之重惩,将试场之弊端百出,而廪生莫敢言。讼棍之伎俩横生,而善良受其害。此岂可哉?萧嘉福、郑绵弦,各行学被革,萧振纲即萧道,革去乐舞生,余如详发落可也。”
校庠中有怜萧嘉福朴实,为儿所陷,素行实无过恶者,呈请代详开复。而余已谢事,署令陈公许之。再请郑绵弦,陈公曰:“此有名讼棍,即使无预此事,犹当以劣行详褫,况自投法网!如之何其可?”
译文九月十五日,我拈香礼拜刚刚完毕,生员陈询益和他的叔叔举人陈君踉踉跄跄地跑来,拦轿呼救。叔侄二人衣冠不整,陈询益头上没戴巾帽,身上没穿袍子,上衣盖不住肩膀,下衣遮不住臀部,光着脚,头上还滴滴答答地淌着鲜皿。
我询问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七月间学使来到潮阳,武童萧振纲因考试射箭未被录取,又由别人顶替重新射。陈询益以廪生身份为他担保,恐怕连累到自己,当场向顾学使禀明此事,顾学使将萧振纲捆绑起来。萧振纲怀恨在心,在本月十五,打听到询益到西门祭祖,便率领本家族人萧阿位、萧咱亩,在途中截住陈询益痛打,衣冠、祭器俱被抢夺,又追到城门,拳打脚踢,倒在地上,连贴身内衣都撕得粉碎,奇耻大厚,不堪忍受。我听罢说道:“唉!太可恶了!”命人将萧家诸人抓来审讯。
但萧振纲的父亲、秀才萧嘉福也极力喊冤。据他说,陈询益的叔父、举人陈能夏去年进京,包揽捐资纳粮以得监生之事,曾收下他儿子萧元介所捐银一百二十两。今年春天,陈能夏由京归来,既没有取到监生文凭,连原来的捐银也据为已有,不再偿还。再三向他索要,可能过于急切了,惹得他率领子弟陈逢、陈端等多人前来行凶。他们父子俱遭殴打侮辱。年轻人不能忍受,免不了和他们打了一架,但其实并没有抢夺衣冠、祭器等事。
问所谓陈能夏包揽私吞捐银及他们索要捐银之事有何证据?
回答说陈能夏的弟弟陈端舍曾和他们立下文约,现在仍在,上面还有陈举人的签名画押可作凭证。双方议定价银一百四十两,先交一百二十两,待部里文书下达之日,找足二十两。有中间人郑桐为证。萧嘉福当堂呈上文约,上面果然有陈端舍、陈举人及郑桐的画押。
陈举人指天发誓,说所谓包揽、私吞及萧家索要监银等事,全都是无中生有。萧振纲冒名顶替重新射箭,痛恨陈询益据实向顾学使禀告,因而行凶才是实有其事。
萧振纲、萧嘉福听罢,更是呼天抢地,说童生比武时重射是寻常的事情。既然已经被发现,并被驱除,事过之后早心灰意懒。而包揽捐银,双方立下的文书,当场可验,还有中人郑桐可以对质。像陈家这样依仗官势,欺凌鲸吞贫寒的读书人,并想借斗殴来掩盖事实真相,古往今来的冤枉,再没有比这更厉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