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 第 3 页/共 13 页
是时,署潮令者为大埔尹白公。验伤通报,未讯而殁。冬十月十有八日,余摄篆视事,庭鞫再三,莫肯居凶手者。词证江拱山、谢文卿,以格斗人多,刀梃交下,实不知为谁。询之未死之杨世香,亦仅知伤己者为罗俊之、江阿尾、江献瑞,而致毙杨仙友之元凶,亦不能知其为谁也。
将江、罗两姓人犯,隔别细询,抚之以宽,动之以情,示之以威,加之以三木,钩距毕施,刑法用尽,总以“不知”二字抵塞,无一人一言之稍有罅漏者。余于是亦无可如何也。
居数日,阴晦,凄风惨淡。漏下人寂,余呼两造齐集,谓之曰:“杀人偿命,古今不易。汝等清夜自思,设汝被人杀死,而人不偿汝命,汝为冤魂,能甘心乎?汝等所希冀侥幸,不肯招承者,以无人指质耳,我已牒城隍尊神,约于令夜二更,提出杨仙友鬼魂,与汝质对。汝等虽有百喙,亦难以掩饰矣。”
命隶役分摄诸人,随诣城隍庙。鸣钟鼓,焚香再拜,起坐堂皇。先呼杨仙友鬼魂上堂听审,凭空略问数语。谓阶下诸人曰:“杨仙友在此,欲与汝等对质。汝等举头观之,此以手捧心、血染红衣者是已。”众人或昂首而观,或以目窃睨,惟罗明珠、江子千、江立清三人低首不视,若为弗闻也。
余即呼罗明珠至,正言曰:“仙友在此,欲汝还其一命,汝尚何推诿哉?”明珠骇颤,良久不能答。余曰:“汝平日利口狡赖,今仙友冤魂在兹,汝则不敢置喙,其为汝杀死无疑。
若不实言,当刑讯。”明珠服曰:“吾梃击其颠,伤在偏左。仙友之死由锋刃,乃江子千,与吾无涉也。”
继呼江子千至,问之,子千不承。余曰:“汝自与杨仙友辩论。”子千熟视不语。余曰:“汝不见冤魂乎?魂言罗明珠执木棍伤其额颅之左,汝执长刀刺其胸膛,僵于地,汝拔刃,血随之涌出。当日情形如此,汝尚何容辩哉?”子千曰:“是也。”余曰:“仙友之死,由汝二人。魂所言无妄乎?”曰:“无妄矣。”余曰:“当日号召多人,指麾令杀者为谁?”曰:“江立清也。”
遣役将子千、明珠入庙中暗处。呼江拱山谓之曰:“杨仙友怪汝,汝明知杀彼之仇,不以实告,欲沈其冤。今与汝为难,汝受贿几何,即以汝偿其命矣。”拱山叩头曰:“杀人者,江子千、罗明珠;主令者,江立清。奈何以无干之人偿其命乎?”继呼江宗桂、罗达士、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满,细加询问,皆如拱山等所言。
江立清恃其老也,刑法不能加,鬼神不能吓,坚诿不知。
诘问良久,终不承。余见其病甚,度不久奄人世,乃谓曰:“众证明确,即同狱成。仙友言,祸由立清,终不肯使活,将夺其魄于道。”即将江子千、江立清诸人按律定拟,解赴大吏。
甫三日,而立清卒。潮人遂以为真有鬼神也。
译文潮阳县的延长、埔上、塘子等乡,一起围岸筑堤蓄水,轮流灌溉他们各自的田地。八九月出现旱情,江、罗两姓之人依仗人多势大,破坏规约,不顾初一为杨家用水的日期,任意用吊杆提水,把所有的日子全占了。
杨仙友心中不服,带着刀前去阻拦。他的本家弟兄杨文焕、杨世香随他前往。罗明珠急忙赶回乡里,报告给乡长江立清,招集众人。江子千、江宗贵、罗达士、罗俊之、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满、江阿尾、江献瑞等四五十人,持着长枪,带着棍棒赶到,把杨家几个人包围起来殴打。杨学文看见父亲、叔叔处在围困之中,也招集了三十多人,和江、罗两家人格斗。由于众寡不敌,杨仙友被打死。杨文焕等人纷纷逃走。杨世香受了重伤,设法自己逃脱,但又被抓了回去。江、罗两家以此显示雄豪强壮,实际上却用药为杨世香治疗,恐怕人死了招来大祸。
时代理潮阳知县的是大埔县白县令。他派人验伤,呈文上报,还没来得及审讯,白县令就去世了。十月十八日,我上任兼任潮阳知县处理公务,在县衙中多次审讯,没有一个人肯承认自己是杀死杨仙友的凶手。证人江拱山、谢文卿称言,参加格斗的人多,刀棍交加,实在不知是谁打死了杨仙友。向杨世香询问,他也只知道打伤自己的是罗俊之、江阿尾、江献瑞,而打死杨仙友的元凶,他也不知道是谁。
我把江、罗两姓犯人隔开细加审问,以宽大为怀进行安抚,用感情进行诱导,向他们显示威严,并对他们使用刑具,但是,盘问方法全用尽了,刑罚也都使上了,这些人总是用“不知”
两字抵挡搪塞,没一人略微有一点漏洞。这时,我也无可奈何了。
过了几天,天气阴暗,凄风吹来,天色惨淡。更深人静之时,我把诉讼双方的人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杀人偿命,古今不变。你们静夜自思,假设你自己被人杀死,可是杀你的人没有偿还你性命,你作为一个含冤的鬼魂,能甘心吗?你们之所以希望侥幸逃过,不肯招供承认,不过是因为没人指证对质罢了。我已经发了公文给城隍,约定在今夜二更,提来杨仙友鬼魂,和你们对质。你们即使有一百张嘴,也难以再掩饰了。”
我命令差役分别管领这些人,一起来到城隍庙。敲钟击鼓,上好香,向城隍下拜,一切举止都极为冠冕堂皇、严肃认真。我先叫杨仙友鬼魂上堂听候审问,向空中稍微问了几句,然后对阶下众人说:“杨仙友就在这里,要和你们对质。你们抬头看,这个用手捧心,鲜血把衣裳都染红了的人就是他。众人有的抬起头来看,有的用眼睛偷偷斜视,只有罗明殊、江子千、江立清三人低着头不看,好像没有听见我的话。
我就叫过罗明珠,正言厉色地对他说:“杨仙友就在这里,要你还他一条命,你还有什么推卸的呢?”罗明珠吓得不住发抖,好长时间答不出一句话来。我说:“你平日伶牙俐齿,狡辩抵赖,现在杨仙友冤魂在这里,你就不敢张嘴,这证明是你杀死杨仙友确定无疑。你要不实说,我就用重刑审你。”罗明珠承认说:“我用棍子打了他头顶,伤在左侧。但杨仙友是死在刀上,那是江子千砍的,和我没干系。”
接着我叫来江子千审问,江子千不承认。我说:你自己和杨仙友辩驳。”江子千注目细看不说话。我又说:“你没看见冤魂吗?冤魂说罗明珠手持木棍打伤他的额头左边,你拿长刀刺进他的胸膛,他倒在地上,你拔出刀,血随着喷涌而出。当时情形就是这样,你还有什么辩白的吗?”江子千说:“是这样。”我接着追问:“杨仙友的死,由你二人造成,鬼魂所说的不假吧?”他回答:“不假。”我说:“那天发号令召来很多人,那指挥杀人的是谁?”他说:“是江立清。”
我便派衙役把江子千、罗明珠带入庙中暗处,叫来证人江山,对他说:“杨仙友怪罪你了,你明明知道杀他的仇人是谁,却不把实际情形禀告给我,要使他的冤仇沉溺不白。现在他要和你为难,你受了一点贿赂,就要你为他偿命了。”江拱山吓得跪在地上磕头,说:“杀人的是江子千、罗明珠,主持其事、发布命令的是江立清,为什么让我这旁不相干的人偿他的命呢?”
接着,我又叫来江宗桂、罗达士、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满等人,仔细加以询问,都和江拱山等人所说的相同。
江立清倚仗他年老,刑罚不能加在他身上,鬼神也吓不住他,坚决推诿抵赖,说自己不了解情况。审问了好长时间,他始终不肯招供。我看他病得已经很厉害,料想不会久留在人世,就对他说:“众人的证词明白无误,就等于案子成立了。
杨仙友鬼魂说,大祸由江立清造成,一定不能让他再活下去,将要在路上夺去他的魂魄。”我就把江子千、江立清这一干人,按法律定罪,呈文上报,押解他们到上司衙门去。
刚刚过去三天,江立清就死了。据此,潮阳人以为真有鬼神的事。
第五则 葫卢地
潮俗多无赖,以攘夺、穿窬为常经。使之闲居寂处,则不能以终日。
余初莅普时,民之攘窃者百余人,缉治惩劝,逾月肃清。
冬十月,摄篆棉阳。棉之攘夺于途者以百计,穿窬者以千计。
行人当中午,持梃结群而趋。日未晡,则路绝人行。
余怒焉。擒其积恶盈贯者,毙之;穷凶极狠者,刑之;虽甚剧而可化者,惩而释之,使立功自赎。窃果、蔬、薯、芋,虽微必杖。或抗法逃藏,不获不已。贼知余之为彼难也,甫及月余,亦群然敛迹,道路肃清。
民以无贼为贺。余曰:“噫!未也,暂戢耳。”又旬日,而惠来、海丰之人,皆怪余驱贼入其疆。棉之文武寅僚亦以为贺。余日:“噫!未也。惠、丰自有土著,安能纳尽垢污?恐其无所之者尚众也。其潜踪也,为畏死;其寂处也,不能安。
将无有入海之意乎?”
或日:“子知海务者,二三月出巡,八九月旋师,今岂盗贼下海时哉?”余曰:“岭南气候不定,今虽冬腊,日暖风和,何可忽也?”因密约海门、达濠及潮阳三营将弁,并行访缉。
越数日,果有侦者来报云,匪类潜谋纠众集械,将出海。
其窝顿在百二十里之外,两邑交界铁山之麓,土名葫卢地。有炮火巨械,埋在方老七园中。长枪、大刀、藤牌,俱藏寮间茸草深处。约以腊月十二夜二鼓,会集起行,直趋海岸,夺府而出。
时十一夜二鼓矣。海门营遣千总陈廷耀与余密两,议以舟师夜抵石港,登岸埋伏石埠潭山间,待其来掩击之,而疑其未善。余曰:“噫!然哉。师行百里,不无人知,风声偶漏,将属徒劳。即使幸尔相遇,不与官兵敌杀,则必弃械而奔,暮夜之间,难为追缉。不若乘其未发,先入虎穴,以官拘犯,如缚鸡豚,止用两三人力耳。”陈曰:“贼徒已多,岂两三人所能办?”余曰:“此间三人足矣,至彼则我众自多。”陈君会意,曰:“善!”遂辞而去,留百总翁乔,听余调遣。
余张灯草檄,使普役陈拱、潮役林标,偕百总翁乔,乘夜驰赴普邑。檄署典史张天佑,统率壮丁五十名,马快、健役五十名,以初更直抵葫卢地,围搜捕擒。果在老七茅寮中擒获谢阿皆、黄阿五、高阿万、沈阿石、方阿球等五人,即于寮间搜出钢叉、挑刀、钩镰枪、竹篙枪、藤牌二十八面杆。又于园中起出大炮四位、神威炮一位。又于老七宅内,搜出子母炮、铁枪、牌刀、斩马刀、镰刀、铁钩五十六把,火药二桶,铅子一筐,火绳、火绒、红布杂物,不计其数。
复擒获林阿元及老七。老七者,方阿条也。素不孰,好结纳匪类。世居普邑葫卢地乡,与揭阳民黄阿振、潮阳民杨阿邦、陈阿禄,皆盗徒相善,往来密洽。以余治盗严肃,无逞志之区,乃于十月朔日,在棉湖寨沙坝中,偶语米贵乏食,阿条遂起意,商谋下海劫掠商船。
自以家居山僻,园寮茅舍,可为往来驻足总汇。购置军械、米粮,以为行资。阿振、阿邦、阿禄各逞己能,分途招伙。拟以是夜在大坝墟会齐,由钱澳夺舟出海。自谓神出鬼没,无人觉知,可以乘风扬航,横行岛屿,劫商舶,屠贾客,银钱货物,堆积如山,致富成家,在此一举。而岂知天道不容,有乘其未发而张网罗以掩捕之者也!
据供,党羽多人。就其确然有据者,复擒获王建千、欧阿利、梁阿义及代制炮械之铁匠刘阿捷等,续获邢阿凤、朱阿永、郑阿禽、林阿齐、梁阿千及与阿条为首之黄阿振、杨阿邦,共一十八人,按律惩治,惟陈阿禄以自首从宽。其余情罪未著者,概免株连,许以改过自新,不追既往。
自是,山陬、石罅、海内游魂,无不闻风丧胆,潜踪远遁,莫敢有复萌攘窃多事之想者。潮、普两邑肃然矣。
译文潮州风气不好,多无赖之人,以抢夺、偷窃为常事。要让这些人闲居静坐,连一天也呆不住。
我刚到普宁县上任时,百姓中抢劫、盗窃的有一百多人,捉拿处治,惩办劝化,一个多月就肃清了。十月,我兼署潮阳知县。这个县路上抢劫的人数以百计,穿房越户偷东西的人数以千计。中午的时候,路上行人手持棍棒,成群结队,匆匆忙忙地奔走。天还没到黄昏,路上行人就断绝了。
面对这种情况,我忧虑愤怒,就捉住一些恶贯满盈的家伙,处决了;对一些凶狠异常的人,则施以刑罚;对那些虽然闹得很厉害,但还可以教化的人,惩处一番后释放了,让他们立功赎罪。盗窃水果、蔬菜、薯类,即使很少,也一定杖责。
有些人抗拒法律,逃跑隐藏起来,不把他们擒获,决不罢休。
贼人知道我是他们的克星,刚刚一个多月,便一齐销声敛迹,路上平安无事。
因为贼人被肃清,百姓表示庆贺。我说:“咳!没有肃清呀,那不过是暂时收敛罢了。”过了十天,惠来、海丰两县的人,都怪我把贼人赶到他们那里去了。潮阳县的文武同僚,也因此表示庆贺。我说:“咳!不对呀,惠来、海丰自有当地的贼人,怎么能容忍潮阳去的渣滓呢?恐怕我们这里过去的贼人没有地方可去的还很多哩!他们隐藏踪迹,是害怕处死。他们暂时不为非作歹而闲呆着,但不会安定很久的。会不会有出海的打算呢?”
有人说:“您知道,说起下海来,二三月出发,八九月上岸,现在怎么会是盗贼下海的时候呢?”我说:“岭南的气候没有一定,现在虽然是十冬腊月,可是日暖风和,怎么可以忽视呢?”于是,我秘密知会海门、达濠及潮阳三处驻军的官兵,一起寻访缉拿。
过了几天,果然有侦探的人来报告说,贼人们悄悄谋划,纠集众人,收集武器,将要出海。他们窝藏在一百二十里外两县交界的铁山山脚下,地名葫卢地。有火炮这样的大武器,埋在方老七家园子里。长枪、大刀、藤牌,都藏在房屋上草丛深密的地方。他们约定,腊月十二夜里二更天,聚在一起出发,直奔海岸,抢船下海。
这时已经是十一日夜里二更天了。海门驻军派千总陈廷耀来和我密商,提议用船运军队,连夜赶到石港,登岸后,埋伏在石埠潭山里,等那些人来到时,突然发起攻击。但他自己又有点怀疑,感到这个计划不算太好。我说:“嗯!是这样呵。
军队行动上百里,不会没有人知道。风声偶尔泄露,将徒劳往返。即便代侥幸碰到他们来了,他们不敢和官军对敌作战,就一定会扔下武器逃跑,黑夜之中,难以追赶捉拿。不如乘他们尚未发动,先入虎穴,官府拘捕犯人,如同绑缚鸡、猪,只用两三个人就行了。”陈廷耀说:“贼党人数挺多,哪里是两三个人所能办得到的?”我说:“这里三个人已够了,到那里,我们的人自然就多了。”陈千总懂了我的意思,说:“好!”接着就告辞回去了,留下百总翁乔,听从我的安排。
我点上灯起草调兵的文书,派普宁县差役陈拱、潮阳县差役林标,陪同百总翁乔,连夜快马赶赴普宁城,命令代理典史张天佑统率壮丁五十名,马快和健役五十名,在初更天直扑葫卢地,对贼党包围、搜查、捕获、捉拿。果然在老七茅屋中擒获了谢阿皆、黄阿五、高阿万、沈阿石、方阿球等五人,在屋中搜出钢叉、挑刀、钩镰枪、竹篙枪、藤牌等二十八面杆,又在菜园子里起出大炮四门、神威炮一门。还在老七院子里搜出子母炮、铁枪、牌刀、斩马刀、镰刀、铁钩五十六把,火药二桶,铅弹一筐,火绳、火绒、红布等杂物不计其数。
接着,又抓到了林阿元和方老七。方老七就是方阿条,一向不守法纪,喜欢结交匪人。他世居普宁县葫卢地乡,同揭阳县人黄阿振和潮阳县人杨阿邦、陈阿禄等人,因为都是强盗而互相勾结,来往极多,关系融洽。由于我严惩盗匪,普宁没有他们任意而为的地方,他们就在十月初一那天,在棉湖寨沙坝里,发牢骚谈说米贵缺吃。方阿条借机煽动,他们便计划下海,劫掠商船。
方阿条自以为家住在山中偏僻地方,有院子,有茅屋,可以作为这些人来往的据点。他们便购买武器、粮食,以供行动时使用。黄阿振、杨阿邦、陈阿禄分别召集匪人结伙,准备在这一夜于大坝墟会齐,由钱澳那里抢船出海。
他们自以为神出鬼没,没人知晓,能够乘风扬帆远航,在海岛间横行,劫货船,杀商人,这样,银钱货物,堆积如山,发家致富,就在此一举。可是哪里知道天道不容,趁他们还未发动,就张开天罗地网,将他们一下子抓起来了。
据这些人口供,他们党羽很多。对那些确实有证据的,又抓了王建千、欧阿利、梁阿义,以及代他们制造大炮、枪刀的铁匠刘阿捷等人。接着,又捉到邢阿凤、朱阿永、郑阿禽、林阿齐、梁阿千,以及和方阿条一起作头目的黄阿振、杨阿邦。
前前后后共抓了十八个人,均按法律予以惩办,只有陈阿禄由于自首,从宽处理。其余那些罪恶不重的人,一概免于株连,准许他们改过自新,不咎既往。
从此,深山角落、石洞海边不务正业的人,无不不闻风丧胆,消声匿迹逃到远方,不敢再产生抢劫、偷窃的想法。从此,潮阳、普宁两县清静了。
第六则 没字词
余方理堂事,见仪门之外,有少妇扶老妪长跪其间,手展一楮戴头上。遣吏役呼而进之,曰:“若告状,宜造堂前,何跽之远也。”命吏人接受之。吏复曰:“素楮耳!”余曰:“妇人不知状式,素楮亦不妨。”吏曰:“没字也,惟空楮而已。”余曰:“亦收之。”展视果然。
召而问之曰:“若有冤欲白,当据事直书,何取空楮来也?”妇人曰:“不识字,又短于财,代书者为李阿梅所阻,莫我肯代。”余即将其楮命吏书之,吏曰:“不知也。”余曰:“书供词。”
则老妪郑氏,年八十六矣。少妇姓刘,郑之寡媳也。郑言:“亡儿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日为李阿梅逼杀。将鸣之官,阿梅恳族中生监李晨、李尚、家长李童叔等,劝我无讼,为我敛埋,贻我住屋,养我老幼。今阿梅不存良心,逼我徙宅,收我瓦桷,绝我粮食。餐风宿露,不知命在何时,我是以来告也。”
余日:“人命至重,汝不应私和。且自去冬以及今秋,已经九阅月矣,告何为者?”刘氏曰:“阿梅欺凌孤寡,实以夫亡隔岁,无控告人命之理,故敢于负约耳。我等亦知夫死已久,当日原系威迫服毒,不控抵偿,今者敢有他望?但毁屋绝粮,情实难堪。而诉之族长、生监,互相推诿,视若秦越。姑年风烛,儿在襁褓,天不怜救,死无地矣。”
问阿梅家在何处。刘氏曰:“在昆安寨,离城不远。”余曰:“汝妇姑少待。”即飞签遣役,拘李阿梅对质。
有顷,阿梅至。讯之,阿梅狡赖曰:“无也。我与阿梓有服之亲,去岁阿梓不幸病死,我怜其母老子幼,常周恤之。今灾余米珠青黄不接,我自救尚且不赡,岂能复顾他人?”郑氏、刘氏再三争辩,阿梅固不承,且曰:“妇人无厌,义举原非可以常继之事。我妻儿现在苦饥,何况于汝?”问以逼死李阿梓,及李晨、李尚私和贻屋养老诸事。阿梅曰:“此风影俱无者,不过欲求助升斗,误听讼师造此耸诳。李晨、李尚、李童叔可以唤质。”
余亦心疑其果无有也。但以郑氏妇姑不类狙诈之人,而阿梅目动言肆,似非诚实,试之曰:“阿梅胆大,敢于我前弄巧!
我听人两语,即以洞见心肝,岂汝利口所能欺诳?汝以我初莅任,可以相欺,欲试我三尺法乎?有罪首实,虽重谴亦可姑宽。汝不以实情告我,我唤李晨、李尚、李童叔与汝质对,水落石出,先责汝欺诳四十板,然后按情治罪。汝试思之。”
阿梅服曰:“是也。阿梓乃我从兄之子,因去年十二月向我索找田价,我不依,彼一时短见,服毒图赖。族中李晨、李尚诸人,劝我代为殡殓。我曾给郑氏银十二两,又将旧日十五两借券亦取还之。并无许其养老之事。”郑氏曰:“原约两间房屋亦为栖身,今拆去瓦桷,置我妇姑于何地?且公议赡养一年,今尚少四月。李阿梅,遂昧良心乎?”阿梅曰:“屋瓦系风灾吹毁,我暂收存,今仍去盖好,还郑氏妇姑居住。月给与食米一石,至腊月以后,则不干我事矣。”郑氏、刘氏皆曰:“可!”
余日:“李阿梅应加刑责,以儆无良,惩欺诳。姑念片言一折,辄自服辜,据实输情,如约补过。此亦非甚顽梗不可化之民也,从宽令其修屋、给米,免行笞杖,以全亲亲之谊。俱各和好如初。”郑氏、刘氏皆大悦。李阿梅亦欢欣叩首,转身吐舌而去。
译文我刚刚升堂处理公务,看见衙署内门的外面,有一个年轻妇女扶着一位老太太跪在那里,双手展开一张纸顶在头上。我派衙役把她们叫了进来,说:“要是告状,应该到大堂来,为什么跪得那么远呢?”说着,让书办接过她们的状纸。书办说:“是一张白纸。”我说:“妇道人家不懂状纸程序,没用状纸写状子,用白纸写也没关系。”书办又说:“没有字,只是白纸而已。”我说:“也收下来吧!”接过来打开一看,果然是一张没写字的白纸。
我召呼她们问道:“如果有冤情要诉说,应当按照事实直接写下来,为什么拿一张空纸来呢?”两个妇女说:“不识字,又没有钱,代写状纸的人被李阿梅阻拦,没有一个人肯代我们写。”我就让她们把纸交给书办,由书办替他们写。书办说:“我不了解情况。”我说:“你就把供词写下来。”
老妇人郑氏;已经八十六岁了。青年妇女姓刘,是郑氏的寡媳。郑氏说:“我那死去的儿子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被李阿梅逼死。我们要告官鸣冤,李阿梅请求族中秀才李晨、李尚、族长李童叔等人劝我不要打官司,由李阿梅为我殡葬儿子,给我住房,养活我一家老小。现在李阿梅不存好心,逼我们搬家,收去我们住的房子的瓦和椽子,断绝供给我家的粮食。我们一家风餐露宿,不知能活到什么时侯。因此我们才来告状。”
我说:“人命至关重大,汝不应私和。而且,从去年冬天到今年秋天,已经九个月了,还告什么呢?”刘氏说:“李阿梅欺负孤儿寡母,实际上就因为我丈夫死去已经来年才来控告伤害人命,所以他敢于不守信约。我们也知道,我丈夫死了很久,当时原是威逼服毒,没有控告抵偿人命,现在哪里还敢有别的指望。只是他毁坏我们住的房屋,断绝粮食,情况实在难以忍受,便向族长、秀才们诉怨。但他们互相推脱,当作好像毫不相干的样子。婆婆风烛残年,孩子还在襁褓之中,老天要不可怜,救救我们,我们连死后埋的地方都没有。”
我问李阿梅家住在哪里。刘氏说:“在昆安寨,离县城不太远。”我说:“你们婆媳稍等一等。”我就飞速发签,派衙役去抓李阿梅来公堂对质。
不一会,李阿梅到了。我讯问他,李阿梅狡猾抵赖说:“没这回事!我和李阿梓是没出五服的本家。去年阿梓不幸病死,我可怜他家母老子幼,常常周济她们。现在灾荒年,米贵得像珍珠,青黄不接,我自己还顾不过来,哪里还管得了旁人!”郑氏、刘氏和他再三争辩,李阿梅坚持不肯承认,而且说:“女人家没有满足的时候。行善事,本来就不能长时间持续下去的。我老婆、孩子现在还为饥饿所苦,何况对你们!”
问到逼死李阿梓,以及李晨、李尚说服双方私了和给住房、养老等事情,李阿梅说:“这真是一点影子都没有的事,不过想求我帮助一点,误信讼师之言,造出这些耸人听闻的谎话。这事可以把李晨、李尚、李童叔叫来对质。”
我心里也怀疑这些事实在没有,只是看郑氏婆媳不像奸诈的人,而李阿梅眼珠乱转,说话放肆,好像不诚实,就试探他说:“李阿梅。大胆!竟敢在我面前耍弄乖巧。我听人两句话,就能看透他的心肠,岂是你巧牙俐口所能欺瞒的?你以为我刚刚上任,可以欺骗,想试试我的刑法吗?有罪自己说出实情,即使罪重也可以宽大处理。你不把实际情形报告我,我叫李晨、李尚、李童叔和你对质,水落石出,先处治你扯谎欺骗官府,打上四十大板,然后再按实际情形治罪。你好好想一想吧!”
李阿梅认罪说:“是这样。阿梓是我堂兄的孩子,因为去年十二月,向我索要地钱,我不依,他一时想不开,服毒自杀,以便赖我。家族中李晨、李尚等人劝我代为发送。我曾经给了郑氏十二两银子,又把从前十五两银子的借条,也拿出还给她。
并答应养老的事。”郑氏说:“原来约定,两间房屋永远为我家住处,现在拆去房瓦、房椽,让我们婆媳到何处去住呢?而且,当时大家商订,你养活我们一年,可现在还少四个月呢!李阿梅,你真这样昧着良心干吗?”李阿梅说:“房上的瓦,是闹风灾大风吹掉的,我暂时收存,现在仍去盖好,还给你婆媳居住。按月给你们吃的米一石,到腊月以后,就不干我的事了。”
郑氏、刘氏都说:“这样行!”
我说:“李阿梅本应施加刑法予以惩处,以便警戒不良分子,惩办欺骗行为。姑且念他经我几句话审询说服,就自己服罪,并说出真情,又愿意按着规约补救过失,这样看起来,还不算很顽固不可教化的人。因此从宽处理,让其修好房屋,继续供米给郑氏,免于杖责,以成全‘亲亲’之情,让你们都和好如初。”
郑氏、刘氏都极为高兴。李阿梅也欢欢喜喜叩头,转过身,吐吐舌头,离开了
第七则 龙湫埔奇货
龙湫埔溪畔泥窟之中,有死尸焉,莫知其所自来。适有好事者造其乡,侦为窃贼王元吉,因谋贼弟王煌立,以为奇货可居,藉吓白墓洋杨姓。久之,无所获,以活杀赚和来告。
披阅之下,觉多可疑。煌立情词激切,当堂具结请验。时十一月十二日漏下二鼓也。余堂事毕,呼煌立至内署。察其言貌,似朴拙为人所愚。问谁主使,不以实告。
度乡民为命案入邑,必有约保左右其间。因留煌立他室,密遣人至其寓处,出袖中飞签,立唤同来之贵山都约保。果有保正许元贵在焉。元贵大惊,以为事已败露,诱卸讼师李阿柳。
即签拘李阿柳。
据差役郑伯、陈拱禀称,李阿柳系普邑革退工房书吏,须黎明往普提讯。余曰:“不然,仍在王煌立寓中,急掩捕之。”
有顷,阿柳至,自称:“今日死矣!乞免刑,当吐实。”余曰:“善。”阿柳欲言不言,似有瞻顾状。余恐书役中有与同谋者,授楮笔使书之。
阿柳知不可欺,即据实直书商谋吓诈情事。而讼师肖邦棉、普棍张阿束及案前经承刑书郑阿二皆与焉。即令郑阿二跽下对质。飞签拘出肖邦棉、张阿束,皆顷刻而至。